莫砺锋诗歌唐朝详解:关于“一把手”监督问题的思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23:20:27
“一把手”作为一个地方或单位掌握大权的人物,对其监督显得尤为重要。对“一把手”的监督是党内监督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

  一、对“一把手”监督难的主要原因

  1. 监督体制不顺。

  在现行的体制下,纪委协助党委反腐败。但在关键时刻真正对纪委监督的干扰又往往来自于党委内部的个别人。尤其是面对所谓“能人”违纪问题,纪委查处起来更要面对重重阻力,最终只能是中医把脉,点到即止。同时,纪委也存在监督手段单一乏力的问题,尽管有“双规”的手段,但远不如检察机关的手段有力。

  2. 被监督对象特殊。一是“一把手”赋予权力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一把手”的权力无限扩大,形成了领导一元化、管理一人化、权力一统化局面,为其逃避监督创造了条件,同时也增加了监督的难度。二是“一把手”活动空间大。“一把手”接触的都是要害部门和上层权力人物,一些一把手有意攀附权贵,建立有利于自己的关系网,形成利益共同体,同船共渡,互相照应。即使出了问题,关键时刻总有人出来帮忙、说情。三是“一把手”脱离监督的能力大。“一把手”由于自身的特殊性,大多善于采取手段规避监督,打小算盘,搞小动作。在政府职能转换过程中,“一把手”过多地参与微观管理,大搞权力寻租,谋取不正当利益。如有的“一把手”在单位大型项目建设中,收受贿赂,各种交易行为都是单线联系,异地进行,不留任何蛛丝马迹,想方设法脱离监督。在这种情况下,纪委即使掌握一些线索,但在关键时候却查无实据。有的“一把手”钻法律法规空子的能力强,与分管领导和相关要害部门负责人事先串通一气,无所顾忌地踩高压线,出了问题也有人出谋划策,为其善后。四是“一把手”政治资本大。“一把手”聚政治权利和政治光环于一身。出了问题,总是摆功劳、论资历、述冤屈、大造舆论声势,企图以功掩过,同时给监督者施加压力。

  3. 监督理念落后。一是重监督“兔子”,轻监督“老虎”。在权力受到牵制的条件下,纪委的监督往往只能抓小放大,避重就轻,案件查了一大堆,没有一点说服力。监督工作长期停留在“只抓兔子,不打老虎”的阶段。

  二是重事后监督,轻事前监督。一些纪检监察机关总是当干部出了问题以后再去查处,被动应付。不能及时掌握新时期的反腐倡廉的动态,不善于研究制定监督的新举措,从机制和体制上进行防范,监督工作缺乏前瞻性。

  三是重热点监督,轻难点监督。监督跟风走,机械被动地开展工作,社会炒作什么就监督什么,领导说监督什么就监督什么。对于死角和难点问题抓一阵,松一阵,有的根本不涉足。

  4. 监督手段乏力。一是教育保护的多,打击惩处的少。在很多情况下,对出了问题的“一把手”,纪委一般只能采取诫勉谈话、廉政谈话、询问和质询、提醒谈话等不痛不痒的方法,不免给人以隔靴搔痒,不着要害之感,对腐败分子缺乏威慑力。二是从轻处理的多,从重查处的少。在案件查处过程中,对“一把手”总是厚爱一分,往往棍棒高高举起,轻轻放下。尤其是“一把手”与上级领导关系微妙,有些案件涉及到相关领导时,出了问题总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真正动真碰硬、伤筋动骨的少,以致养痈为患,放虎归山。三是治标的多,治本的少。重现象监督,轻本质监督。查处案件就事论事,查到那里算到那里,而不从深层次的体制机制上找原因,很少针对案件去深入剖析,寻找发案规律和探索监督举措。

  5. 监督氛围不浓。一是党委抓监督工作是“紧一阵松一阵”。一些地方党委政府往往过分强调发展,忽视了纪律监督,过分强调稳定,忽视了案件查处。对难点问题的监督不能持之以恒,一抓到底。前几年治理收受红包氛围浓,电视广播等宣传有力,但中途时紧时松,至今效果不很理想;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清理前轻后乱现象严重、小汽车清理阳收阴放。二是部门配合监督是“此一时彼一时”。地方党委抓某一件事,部门就跟着应付一时,口愿心不愿。党委不抓这件事,部门就束之高阁,万事大吉。很少自己主动地支持配合纪委和党委的监督工作。三是群众监督是“倒一个骂一个”。受“官贵民贱,民不与官斗”的传统观念影响,群众缺乏监督“一把手”的意识。平时对“一把手”的行为不闻不问,漠不关心。对“一把手”的不良行为视而不见,充耳不闻。当“一把手”出了问题被查处后,再发牢骚,再骂人,以偏概全,不问青红皂白,认为当官的没有一个好人。四是舆论监督是“说一句应一句”。一些新闻舆论部门只会做传声筒,放马后炮,无法独立开展监督工作,对一些不良苗头不敢先行介入,对一些敏感问题尤其是“一把手”的问题,根本不敢进行监督,生怕出问题出乱子。

  二、强化对“一把手”监督的对策

  1. 摆正位置。关键是要从机制和体制上找原因,重点解决监督领域的越位、缺位和错位的问题。党委和纪委必须进一步摆正位置,彻底走出“婆媳关系”的误区,充分发挥各自的功能,党委在实行对“一把手”监督时,必须做到领导而不误导,支持而不干扰。要进一步还权于纪委,委责于纪委,纪委应该做到对党委服从而不屈从,果断而不专横,纪委书记必须挺直腰杆,敢抓敢管,尤其是要敢于碰硬。

  2. 分散权力。权力分散是对“一把手”实施监督的基础。分散权力要科学合理,变过去的个人说了算为大家说了算,尤其是在重大问题的决策上实行民主集中制。既要坚持党委和“一把手”领导,又要注重明确分工,明确工作职责。近年来,罗田县积极推行党代会常任制改革中的“3+×”模式,对重大事项的决策事,实行3名书记与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集体办公,民主表决,杜绝了“一把手”个人说了算的现象。这是一种比较成功的做法,可以在基层乡局级单位推广。

  3. 阳光操作。杜绝暗箱操作是对“一把手”监督的核心所在。公开才能廉洁,暗箱必生腐败。在党务政务村务和厂务等方面必须坚持公开。“一把手”权力运行要实行阳光操作,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尤其是在人财物的管理问题上,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近年来,罗田县禁止单位“一把手”直接插手财务、基建、人事工作,实行公开监督,做到阳光操作,公正透明,社会反响很好。

  4. 严查重处。惩处有力是对“一把手”监督的关键。在查处腐败分子问题上,党委和纪委必须保持高度一致,对犯有严重错误,社会反响特别强烈,民愤极大的“一把手”必须严查重处,维护党纪的尊严,确保查处一个,警示一批。

  5.  舆论先行。舆论监督是对“一把手”监督的有效手段。当前,舆论监督滞后是对“一把手”监督不力的一个重要原因。地方党委必须加强对宣传舆论工作的引导。新闻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观察能力,延伸监督的触角,弘扬正气,鞭鞑邪恶。

  6. 群众参与。要进一步扩大民主,唤起民众关心政治,参与政治的意识,形成全民监督“一把手”的社会氛围。一是要拓宽信访举报渠道,方便群众监督;二是保护和奖励举报人,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三是加大查处力度,使群众看到希望,增强参与监督的勇气。 (作者系罗田县委委员、县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