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十五能到女儿家吗:组织生活制度-高新区机关党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20:47:57
组织生活制度
发布单位:区机关党工委  文章点击数: 22  简繁转换:繁體中文  [双击滚屏]
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有关规定,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它包括:党员领导干部的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和党员定期汇报思想和工作的制度等。具体规定如下:
一、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
二、每季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研究支部重要议题。
三、每月召开一至两次支部委员会议。
四、党员数在6人以上的应建立党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议。
五、每半年安排党员接受一次党课教育。
六、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采取党小组或支部生活会的形式,以党员汇报思想、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内容,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
七、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支部书记和委员除了参加党小组党员民主生活会之外,还要专门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
八、适时组织党员开展灵活多样、严肃活泼、注重实效的各类组织活动。
九、各类组织生活要做到有记录、有总结、有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