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所大学转型名单:工资立法:同工同酬成重点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00:05:06
据新华社北京7月17日电针对当前一些单位存在身份不同、同工不同酬问题,劳动保障部劳动工资司司长邱小平17日透露,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的工资立法中,已将同工同酬问题列为重点研究的内容。

  制定同工同酬具体意见

  “我们将通过深入研究论证,在工资立法中制定具体的规范意见。”邱小平在中国政府网网谈中回答网友提问时表示。

  从劳动保障部目前掌握的情况看,确实有一些单位存在同工不同酬行为。原因复杂,既有计划经济时期的遗留问题,有现行工资法律法规对同工同酬原则规定不具体、操作性不强的问题,也有用人单位为降低人工成本钻现行法律空子、故意损害部分劳动者权益的问题。邱小平强调,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也适用劳动法的调整,适用劳动法规定的同工同酬原则。

  要求国有企业分配公开

  邱小平在中国政府网进行网谈时,有网友问,不少企业盛行“薪酬保密制度”,工资分配由企业单方面确定,员工之间不得相互打听,违者给予处罚,这样的做法是否合适。

  邱小平回答说,工资分配办法只有通过全体职工来讨论,或通过职工代表讨论,对职工代表不保密,才能确保分配的公平合理。“对国有企业我们是明确的,要求分配要公开。”  城市快报(天津) 封顶垄断行业平均工资

  邱小平表示,我国正在研究探索对垄断行业平均工资实行限高封顶的办法。

  邱小平说,在新的调控政策出台前,继续执行对工资水平达到两倍于社会平均工资以上的国有企业,从严审批工资效益挂钩方案的政策。

  统计显示,2000年我国最高行业人均工资水平是最低行业的2.63倍,而到了2005年扩大到4.88倍,而且绝对差距也从8436元扩大到32249元。

  促进提高普通职工工资

  邱小平说,当前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不能直接确定企业职工工资水平和增幅,而是主要通过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对企业工资分配进行规范、引导、调节和监督。邱小平指出,国家采取四项措施促进企业提高普通职工工资水平,即指导督促各地及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建立和完善了工资指导线,积极指导各地调整煤矿井下艰苦岗位津贴标准。

  为何工资增长数据与百姓感觉有差距

  统计数据显示,我国职工工资连续四年两位数增长。然而,许多百姓感觉自己的工资增长与统计数据有差距。邱小平说,其中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

  工资总额和平均工资是一个统计概念,职工工资总额和平均工资增长并不意味着广大职工的工资都能够按照同样的水平增长。必须看到,在职工工资总体增长的情况下,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以及不同企业之间,收入分配差距正逐步扩大。“一部分高收入人群的工资快速增长会直接拉高职工工资总额和平均工资增长的统计数字,从而有可能掩盖低收入职工工资增长缓慢,甚至有的职工工资水平相对下降的实际情况。”邱小平指出。

  近年来我国住房、医疗、教育等消费价格的上涨,增加了职工家庭的消费支出,一定程度上抵消了工资增长的效果。

  现行工资统计范围只是城镇国有、集体单位以及其他规模以上企业,未包括工资水平一般偏低、增长较慢的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