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娱大天王:十堰市民政局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04:22:57

十堰市民政局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强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相关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切实加大预防腐败力度,继续强化全市民政系统作风、效能、廉政建设,着力解决制约民政工作科学发展的各种瓶颈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优化民政事业发展环境,不断提升民政工作的社会满意度与公信力,推动全市民政事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十堰市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十办发[2010]16号),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不断完善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机制,确保岗位职责明确、业务流程规范、防控措施得力、预警纠偏及时,保证权力行使安全、资金运行安全、项目建设安全和干部成长安全,为推动全市民政事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来谋划和推进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做到腐败风险预警防控目标与我市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目标相一致,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与干部群众对反腐倡廉建设的期望相适应,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廉洁高效的良好环境。

(二)惩防并举,防控结合。一手抓预防,把预警防控措施贯穿到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之中;一手抓惩治,发挥查办案件的惩戒、警示、纠偏和规范功能。做到惩治腐败工作和防控腐败风险有机结合,切实降低腐败风险,减少腐败行为的发生。

(三)深化改革,推进创新。围绕中心工作,及时跟进腐败风险防控措施,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创新,把防控工作深入到改革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使各项民政工作更加适应十堰改革发展的需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四)全面覆盖,有序推进。既要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构建覆盖机关各科室(中心)、局直各单位、单位各班组、全系统所有岗位的腐败风险预警防控体系,又要突出重点、循序渐进,构建各重点岗位(点)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内控机制、各重点业务领域(线)腐败风险预警防控联控机制和跨部门、跨业务、跨岗位(面)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协作机制,逐步形成点、线、面有机结合的积极防控腐败风险的良好格局。

(五)立足本职,加强协作。按照《十堰市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十办发[2010]16号)提出的基本要求和工作目标,在立足本职加强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的同时,加强与其他兄弟单位之间的协作配合,积极推进信息互动、资源共享。

三、组织实施

为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经研究决定,市直民政系统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市民政局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以局党委书记、局长曹芳明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中心)负责人及局直各单位党政负责人为成员,负责领导、部署、指导、督促、检查、考核市直民政系统的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工作部署、具体指导、信息收集与处置、督查考评和通讯报道等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局监察室。联系电话为8117156、8117128。

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按照本方案要求,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及时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四、方法措施

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要按照全面开展、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总体要求,认真抓好清权查险、监督防范、预警控制、考核评责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清权查险

清权查险,是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的基础。各科室(中心)和局直单位要对职责范围内的行政事务管理和业务权责进行全面梳理、逐项规范,建立“权责明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全系统干部职工要结合本职,按照《腐败风险查找和防控措施表》的内容,采取“自身找、群众帮、领导提、集中评、组织审”等多种方式,针对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外部环境等五个方面的风险,按岗位、班组、科室、部门(单位)分层对工作中各个环节进行排查,坚持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无缝隙查找,做到全员参与,全程参与,人人查找,领导带头。及时建立及更新腐败风险库,增强廉洁自律的主动性和监督制约机制的有效性,以达到预防腐败的目的。

以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根据《腐败风险查找和防控措施表》,以“内容合法、形式简明、操作方便”为标准,以“规范运行、提升效能”为目标,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和文件制度的规定,编制出行政职权目录,绘制出对应的权力运行流程图,通过网络、宣传橱窗、文件等多种形式集中向社会公示,让群众了解民政部门的职责权力,便于接受群众的监督。

根据行政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全面排查单位人财物管理、行政许可和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执纪执法等工作中,业务流程、制度规范、内部管理、监督制约等方面的腐败风险点;领导班子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建设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方面的腐败风险点;干部职工个人素质、履行职责、开展业务、社会交往、处理个人重要事项等方面的腐败风险点。凡属权力运行的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曾经出现过违纪违法问题的部位,以及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部位,均须排查。

根据民政部门的实际和特点,重点排查以下七个方面的风险点:一是涉及社会团体、福利企业、养老事业、孤儿收养等的行政审批项目;二是对优抚安置资金、救灾救济资金、低保资金、福彩公益金等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及分配;三是电脑、耗材等办公用品的采购程序及使用管理;四是车辆使用、公务接待等的管理;五是资产处置、使用和管理;六是组织、人事纪律及大局观念;七是民政福利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

(二)监督防范

监督防范,是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的关键。要坚持自律与他律相结合,全面监督与重点监控相结合,内部防范与外部防控相结合,纪委组织协调与部门具体实施相结合,实行“自我预防、部门联防、系统群防”的三级防控。规范权力运行,压缩自由裁量权。

在找准风险点,标明流程图的基础上,着力构造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使公共权力“运行公开、行使依法、监督到位”。一是班子成员之间合理分权。坚持重大问题集体决策、民主决策,以票决制、听证制、末位发言制等措施落实;对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实行“1+X”审批程序,即一项权力运行完成必须由2人以上负责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实行多只笔共审一笔钱的财务审核制度。二是单位和科室之间有效制权。要明晰权力界线、明确职责分工、分解工作职权、强化内部监督。将决策与执行、审核与批复、调配与使用、调查与处理等各项工作权力分离,由不同业务部门或科室完成,形成各业务部门或科室之间权力的相互牵制、相互制约。“流水不腐,户枢不蠹”,对掌握人、财、物等重要权力的关键岗位人员要定期轮岗。三是权力行使要做到科学量权。要根据实际情况对所有涉及自由裁量权的事项,完成由弹性到刚性的压缩过程,按事实程度科学量化裁量标准,缩小自由裁量权的运作空间。

(三)预警控制

预警控制是防止腐败风险转化为腐败行为的核心环节,目的是控制风险进一步扩大。各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设置预警信息组,确定预警信息查报员,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及上报所属范围的各类预警信息,并通过建立预警信息小组分析制度、领导班子集体评价分析制度、专题会议分析制度、预警防控信息档案制度等,对采集的预警信息,分门别类进行整理、甄别、鉴定和剖析,研究处理对策。对问题存在但又不构成违纪或给予问责的,发放预警通知书,以提醒谈话、诫勉纠错、责令整改等措施,帮助和督促其及时纠正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从而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对单位存在的问题,发放预警通知书,责令其制定整改方案,督促整改落实,堵塞工作漏洞,避免问题演化发展成违纪违法行为。对诚心接受警示批评、整改到位的,予以了结;整改不力或群众仍有反映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并视情节追究责任。

(四)考核评责

建立和完善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检查考核制度,通过单位自查、日常督查、年终检查等方式,对风险预警防控的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 采用个别访谈、问卷调查和考核评审小组直接检查相关资料、台账等方法,进行考核总结。考核总结工作要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民政系统年度目标责任量化考核相结合。

一是单位自查。各单位将开展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的情况,纳入日常工作考评之中,半年对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进行一次自查,重点是差距分析,量化效果,进行自我评估,并将评估情况报局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是日常督查。局纪委将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的检查考核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评之中,同时不定期对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及时纠错,对工作综合评定后,将评定情况反馈各单位。工作督查主要采取听取主要领导汇报,召开座谈会,组织社会评议和民主测评,进行问卷调查,检查相关材料、查看有关票据等方式。

三是年终检查。年终检查要注重“三个结合”。主要是组织被检查单位干部职工,对本单位开展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进行调查,重点调查“查找风险、监督防范,预警控制”等各个环节的落实过程及效果,看是否存在形式主义、脱离实际、照抄照搬、千人一面等问题,看干部职工是否有违规违纪行为,看群众满意度是高还是低。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工作合力。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是防止腐败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级民政部门都要做到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纪检监察机构负责协调推进,形成工作合力。

(二)突出重点,注重工作实效。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工程建设,重大事项决策,大额资金使用,资产处置、使用和管理,救灾、低保、优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为重点,突出抓好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及人、财、物管理等关键环节和关键岗位,坚持以重点带全面,以关键促整体,以廉政促勤政,努力实现腐败风险预警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实现廉政建设与业务建设的深度融合,不断推动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科学安排、有序推进工作。民政系统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5月30日前为启动阶段,成立领导机构,组建工作专班,召开动员大会,组织骨干成员学习培训,全面启动风险查找工作,局直各单位要上报相应工作方案。6月1日至8月30日为推进阶段,在查找风险的基础上,整体推进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初步构建覆盖全系统的防控体系基本框架,机关各科室(中心)和局直各单位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台帐,上报相关资料和报表。9月1日至10月31日为完善阶段,接受局检查,迎接市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考评。通过总结分析,推广成功作法和经验,解决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使风险查找更为准确,风险防控更为有效,体系架构更趋完善。

(四)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机关各科室(中心)、局直各单位要利用各种平台或载体深入开展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宣传活动,广泛发动群众支持和参与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形成腐败风险防控的浓厚氛围。坚持典型引路,注重对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的宣传报道,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交流推广先进经验。

(五)落实责任,严格检查考核。开展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是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任务,要将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并加强对机关科室、局直单位和重要岗位腐败风险防控工作的分类指导、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年度考核工作。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抓好自身和管辖范围内的防控工作,确保防控工作扎实推进。要切实做到“风险定到岗,制度建到岗,责任落到岗”,以严格的责任考核体系,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消除“无腐败风险、风险与已无关、查风险无用”的错误思想,确保全系统工作人员知道“危险”,查找“风险”,不敢“冒险”,力求“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