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瓣明代社会研究:市府办发〔2011〕24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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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办发〔2011〕24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市行政企事业单位:
  《六盘水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2011年第59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四月七日

  六盘水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
  前        言

  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安全发展是推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有力保障,是“以人为本”科学内涵的重要体现,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
  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十一五”时期,深入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隐患排除与专项治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技术装备水平不断提高,安全信息和应急救援等支撑体系建设得到加强,安全投入持续增加,主要控制指标提前实现,安全生产条件逐步改善,安全生产总体水平有所提高,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双下降,全市安全生产状况稳中向好。
  “十二五”是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时期,是全市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快速推进的关键时期,也是安全生产事故多发易发时期。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在我市短时间内难以根本改变,能源、原材料和交通运输市场需求旺盛,矿山开采及煤、铝、钢等深加工的高风险重化工产业向我市转移速度加快。安全基础薄弱、投入不足、保障无力在今后一段时间内仍然是制约着我市安全生产的瓶颈。“十二五”时期,全市安全生产将面临许多新的挑战,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为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努力为实现国务院确定的“到2020年,全国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根本好转”目标打下坚实基础,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要求,以规划指导工作,用工作保证安全目标的实现,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作出总体规划。本规划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现状与形势,指导思想和规划目标,主要任务,重大工程(项目),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等五个部分。本规划是“十二五”期间指导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一、安全生产现状与形势
  (一)“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
  “十一五”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极为困难、取得成绩较为突出的时期。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和2008年雪凝天气及2009—2010年严重干旱等自然灾害的不利影响,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发展,深入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有关方针政策,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政策措施,进一步落实企业和安全监管两个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隐患治理排除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三项行动(以下简称“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安全生产保障和监管能力三项建设(以下简称“三项建设”),安全投入持续增加,安全生产条件逐步改善,安全生产总体水平有所提高,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实现双下降,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
  1.安全生产形势总体逐年向好,事故总量大幅下降。“十一五”期间我市经济快速增长,亿元GDP由209亿元上升到500.64亿元,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大幅度下降,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由2005年的798起、311人下降到304起、196人,分别下降了61.9%和37%(详见图1)。
  2.安全生产总体水平得到提高,安全生产主要控制考核指标比“十五”末大幅下降,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提前3年实现“十一五”控制目标(详见表1)。
  表1:安全生产“十一五”目标完成情况
  3.初步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政府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部门的监管责任、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从业人员的岗位责任等得到进一步落实。逐级签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考核控制指标。逐步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管理体系。
  4.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大,全社会安全意识进一步提升,安全发展的理念进一步强化。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报纸、杂志、互联网、电台等新闻媒体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安全防护知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2006—2010年共计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85000人左右。
  5.安全生产技术、信息、培训、宣传教育、应急救援等支撑体系建设取得较大进展。建成了六盘水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了市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培育了一批安全中介机构,为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服务提供了有效的技术支撑。
  6.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市、县、乡三级综合安全生产监管网络体系。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加大,推进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制度化、常规化、规范化。
  7.煤矿安全工作成效显著。我市通过不断加大煤矿资源整合力度,增加安全技改资金投入,推进煤矿瓦斯治理等重大工程建设,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成效显著。全市煤炭产量由2005年的3846万t提高到2010年完成6001万t。通过整合重组,我市地方煤矿由560个减少到276个,设计能力由2472万t/a提高到5284万t/a,大大提高了煤炭产业集中度;煤矿瓦斯治理工程取得重大突破,已建成盘县红果煤矿10×500kw、钟山区东风煤矿2×500kw等瓦斯综合利用发电项目,2009年全市地方煤矿实现抽采瓦斯19790万m3,利用700万m3,地方煤矿瓦斯综合利用实现了零的历史突破;全市2个瓦斯治理示范县区,13个瓦斯治理示范矿井已通过市级初步验收;地方煤矿全部安装了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并实现了升级改造;已建成六盘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市级信息系统,实现了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市、县级联网;各级政府共投入煤矿安全技改资金3600万元,建成技改示范项目17个,水城县弘财煤矿率先实现综合机械化采煤,突破了我市地方煤矿无采掘机械化的历史;有力推进地方煤矿支护改革;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煤矿科技装备水平大幅提升。
  8.全面推动煤矿、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标准化工作。对企业的结构和规模进行了优化。严格市场准入门槛,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加大企业安全投入,在提升企业竞争力的同时改善了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减少了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概率。
  9.加大了煤矿、道路交通、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的专项安全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尤其在煤矿、金属与非金属矿山从打击非法开采、隐患排查治理、大力推广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等几个方面进行专项整治。煤矿方面以小煤矿瓦斯专项整治为突破口,扎实推进了瓦斯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金属与非金属矿山方面重点开展了以采石场、金属矿山、尾矿库等隐患为重点的安全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方面开展了易制毒化学品的专项治理,加强对大中型危险品储存设施、油气管线的管控,深化烟花爆竹“三超一改”安全专项整治;道路交通方面集中整治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加强了危险路段整治以及道路交通动态安全监管系统的安装。
  10.推动了烟花爆竹行业生产经营企业和批发企业整顿提升工作,逐步实现了工厂化、机械化、标准化、科技化、集约化“五化”要求。
  “十一五”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一是坚持用科学发展统揽安全发展,围绕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履行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职责使命。二是坚持预防为主、加强监管和落实责任,切实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大以上事故,进一步把握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权。三是坚持依法治安方略,健全完善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各项制度,严字当头,敢抓敢管,依法依规狠抓安全生产,逐渐形成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四是坚持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发挥科学技术的支撑和引领作用,从根本上提升安全保障、安全发展能力。五是坚持抓基层、打基础,盯紧企业这个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通过加强监管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夯实筑牢安全生产的基础防线,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六是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推动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有序、高效开展。
  (二)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在“十一五”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事故总量仍较大、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不高,安全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安全责任和安全监管需要进一步落实等许多突出问题和不足。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一是事故总量仍居高不下。5年内共发生各类事故1926起,死亡1162人。平均每年发生385起、死亡232人(详见图2)。
  二是较大以上事故未得到有效遏制,重大事故时有发生。“十一五”期间共发生较大事故67起,死亡266人;重大事故4起,死亡49人。
  三是煤矿、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事故突出。“十一五”期间全市煤矿共发生安全生产事故383起、死亡539人,占各类事故总起数的19.9%和总死亡人数的46.4%;道路交通共发生安全生产事故769起、死亡331人,占各类事故总起数的39.9%和总死亡人数的28.5%(详见图3、图4)。
  四是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匮乏,从业人员素质普遍偏低,以农村劳动力为主,且流动性大。部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制度、操作规程不健全,安全培训不到位,安全投入不落实,安全生产意识淡薄,特别是一些企业重生产轻安全、重生产投入忽视安全投入,甚至无视安全投入,安全保障能力薄弱,埋下事故隐患。
  五是职业安全与健康状况不容乐观。全市现有涉及职业危害各类企业2000余户,其中,已普查申报的1610户,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职工总数104685人,已确诊职业病1203例。首先是各级各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对职工安全与健康工作普遍未引起高度重视,规章制度不健全,监管不到位;其次是许多中小企业(如砂石厂等)生产工艺落后,设施设备简陋,作业场所劳动条件差;第三是从业人员普遍缺乏职业安全与健康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第四是职业安全与健康监管体系建设与职业病防治体系建设滞后。
  六是安全基础比较薄弱,安全投入不足。全市共有各类煤矿300个(含国有24个),其中,120万t/a以上大型矿井11个,45—120万t/a中型矿井20个,30万t/a及以下的小型矿井269个。小煤矿较多,其安全基础薄弱,技术人员缺乏,从业人员素质偏低且流动频繁,零星事故多发。
  道路交通基础条件差,主要是乡村道路存在路窄、坡陡、弯急、路面质量差等现象,大多数没有交通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
  截止2010年底,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共计565座,其中,露天矿山699座(省属11座,地方426座,小型露天采石场420座,占98.6%)、尾矿库3座(省属2座,地方1座)、电厂灰坝8座,新建非煤矿山110座。金属与非金属矿山点多、面广、规模小。普遍存在安全投入不足、开采技术落后、管理粗放和作业场所安全隐患较多等问题。
  全市涉及各类危险化学品企业共727家,其中,生产企业48家,经营单位179家,使用单位500余家。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分布不均衡,尚未形成工业园区,未确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专门区域,生产工艺相对落后,装备水平、自动化控制水平低和化工装置本质安全化低;重点部位监测监控水平低;部分储罐区安全设施陈旧。城市煤气管道老化;部分危化企业周边存在民用建筑,安全距离不够。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机械化程度较低,生产规模较小。批发企业仓储面积小,存在超量储存、混存现象。经营网点布点不合理,存在违法经营行为。
  特种设备数量大,分布广。安全监管存在不少盲区,煤矿、化工企业的特种设备未列入监管。检测检验机构业务范围狭窄,不适应特种设备种类多元化的发展需求。
  虽然企业安全投入和政府安全投入在不断加大,但与经济发展对安全生产的要求相比仍然不足,安全投入的法律保障体系未建立。
  七是安全监管队伍不健全,人员配置不足,专业结构不合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监管监测的装备不足,技术手段落后,监督管理工作还存在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现象,联合执法未能形成合力。一些重点行业和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问题较严重,多数重大事故都是由于非法和违法生产造成的,非法违法生产屡禁不止。
  八是安全管理需进一步完善。一些企业安全规章制度不健全、岗位责任不落实,现场管理混乱,“三超”、“三违”问题比较突出。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疏于防范,监控治理不力,把关不严。
  九是全市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不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投入和补偿机制没有建立,应急救援体制、机制、法制和应急预案体系不够健全,应急救援队伍分布不均,应急物资储备不足,统一的应急救援平台不完善。未建立有效的重大事故预防控制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发生事故后,组织有效的抢险救灾力量和快速灵敏的应急救援队伍有一定的难度。
  十是行业安全标准体系建设推进缓慢。各行业经济发展不均衡问题较突出,行业内部规模、机械化水平、管理水平的差别较大,安全标准化体系建设存在一定困难,加之企业对安全标准化与安全生产、经济效益的关系认识不清,思想上不够重视,行动上不够彻底,造成一些行业安全标准体系建设推进缓慢。
  (三)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与挑战
  “十二五”时期,在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与能源需求高速增长的大环境以及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影响下,我市应抓住西部大开发、新阶段扶贫开发和国家扩大内需的机遇,发挥资源、区位和大企业相对集中等优势,进一步做大做强传统支柱产业,加快推进产业优化升级。加快现代化大型煤炭基地建设,培育大型煤炭企业和企业集团,加快中小煤矿的整合、技改和扩能。全力抓好“西电东送”工程,优化发展大型高效环保火电机组;大力发展煤化工。“十二五”末,全市煤炭产量将达到1—1.2亿t,煤矿数量将达到300个,煤矿产业化进一步集中,产能将大大提高。全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焦炉生产能力力争达1700万t/a,煤焦油加工能力45万t/a,甲醇240万t/a,二甲醚40万t/a,煤制烯烃60万t/a。加快煤层气、太阳能、生物质能、风电等新能源及新型节能环保材料的开发利用。加快工业集中区建设,每个县至少建成一个工业集中区,推进以交通和水利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夯实发展基础。推进六盘水市交通运输一级枢纽建设,构建现代一流运输体系,完善北盘江等重点流域航运基础设施,加快推进月照机场建设,形成比较完善的立体交通运输体系。
  目前,全市正处于经济和社会的转型期,生产力发展水平不均衡,经济高速发展且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与人们的安全需求的矛盾越来越突出,随着经济增长速度加快和产业结构调整、工业生产规模扩张,不确定因素较多,各行业安全生产将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
  一是随着国民经济快速增长,工业生产规模迅速扩张,就业人员不断增加,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与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的矛盾日益突出。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短时间内难以根本改变,煤矿、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行业和领域中技术装备落后、安全保障水平低的中小企业还将在一定时期内存在,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的状况短时间内难以改变。
  二是煤矿等基础产业安全生产面临新的考验。随着全市工业化进程和产业结构的调整,煤矿、金属与非金属矿山资源的整合力度进一步增大,产业优化、升级将进一步加强,导致矿山产能增加,给安全生产提出更新更高要求。“十二五”中期,我市大部分整合、技改、新建煤矿将建成投产,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监管、加大安全投入、实现安全标准化及煤矿规模化、机械化程度的提高与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专业人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低的矛盾将更加突出;随着煤矿开采深度的增加、产量增大,煤层瓦斯含量、瓦斯涌出量等相应增加,瓦斯治理及防突工作难度进一步加大;在资源整合矿井中,大部分均由多个小煤矿整合而成,已关闭的小煤矿地质资料不详,对于废弃老窑积水情况难以掌握,水害防治工作形势严峻;“十一五”时期已关闭取缔的一些小矿存在安全隐患,如矿井水、瓦斯等问题,有些关闭矿井可能死灰复燃,治理“三超”、“三违”、“打非治违”的任务将会更加艰巨。随着国家对瓦斯(煤层气)开发利用政策的进一步实施,瓦斯(煤层气)利用、瓦斯抽采等一系列的配套工程建设任务艰巨。
  三是我市经济快速发展将不断加大对能源、原材料的需求量,预计未来煤、电、油等能源供应趋紧的局面将会进一步加剧,导致煤炭等基础产业超能力、超强度生产和交通运输满负荷甚至超负荷运行的问题凸现,安全生产面临新的考验。
  四是全市加快快速铁路、高速公路及民用机场等基础设施建设,使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逐年增大。基本建设规模剧增,其科技含量高、施工难度大的工程日益增多,工程技术风险、质量风险、安全风险日益突出,投资主体多元化格局日渐形成,给安全监管工作带来了新的困难和问题。
  五是从业人员素质偏低将增加安全管理难度。我市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加速发展阶段,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加快,从业人员素质偏低,安全意识和技能不能满足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安全管理难度进一步加大。
  六是以“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为主基调而大力实施工业强市和城镇化带动两大战略,大量工程项目建设的实施,各类工业生产规模和就业队伍不断扩大,大量事故隐患增加,生产经营建设的面宽、线长、量大,专业性更强,安全隐患监控治理和安全监管的任务繁重。随着各行业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的应用和工业自动化程度的不断推进,超大型、高参数、高风险的生产装置、储存装置日益增多,在改善生产条件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新的安全问题。
  七是安全生产要求水准提高。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的生活、文化水平日益提高,对自身安全健康权益的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对安全生产要求逐步提高。“十一五”期间安全生产事故基数不断下降,其基数继续下降的难度加大,对安全生产的要求更高。
  八是安全方面政策和标准不断提高,安全问责力度进一步加大,人民群众对安全生产的期望值会越来越高,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压力进一步加大。
  总之,面对这些挑战,只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抓住机遇,迎接挑战,乘势而上,奋发有为地做好“十二五”时期的各项工作,为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奠定具有决定意义的基础。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既要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又要积极应对新情况、新问题,必须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和紧迫性,紧密结合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阶段性目标,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发生,确保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与安全生产目标的同步实现。
  二、指导思想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和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宣传教育和隐患排除治理行动,全面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和监管监察队伍建设,依靠科技进步,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推动安全保障型社会建设,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
  (二)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15年,基本形成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应急救援体系、培训体系和宣传教育体系,安全监管监察与执法能力明显提高,全市形成“人人讲安全,人人要安全”的良好氛围。
  以2010年为基数,到2015年,全市亿元GDP安全生产事故死亡率比2010年下降50%以上,控制在0.205以内;工矿商贸10万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事故死亡率比2010年下降26.3%以上,控制在9.353以内;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比2010年下降30.1%以上,控制在2.663以内;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比2010年下降47.5%以上,控制在0.815以内。职业病发病率逐年下降,基本控制重大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
  2.行业指标(以2010年为基数)
  (1)煤矿:死亡人数下降10%以上。
  (2)金属与非金属矿山:死亡人数下降10%以上。
  (3)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无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4)建筑:死亡人数下降10%以上。
  (5)消防火灾:百起火灾亡人率控制在1%以内。
  (6)道路交通:死亡人数下降6.15%以上。
  (7)铁路交通:死亡人数下降6.15%以上。
  (8)水上交通:无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9)农业机械:无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10)特种设备:无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煤矿和道路交通专项整治,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1.煤矿
  以建设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规范化、采掘机械化、安全监控网络信息化为目标,强化对煤矿的日常监管。加大煤矿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切实治理煤矿重大隐患,力争隐患整改率达到100%。推动煤炭资源整合,规范矿山开发秩序,促进煤炭企业改造重组,加快新建、技改、整合煤矿建设进度。2012年上半年全市已批准的新建、技改、整合煤矿全部投入生产。以国有大型煤炭企业兼并、地方煤炭企业整合及企业自身扩能等形式提高煤炭企业产能,增强煤炭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在地方煤矿推行综合自动化和采掘机械化。切实加强对瓦斯、煤尘、水、火、顶板等主要灾害的预测预报与综合防治,切实做到对通风、防灭火、防尘、防治水等系统及主要设备、设施的技术改造。支持鼓励30万t/a以上的煤矿实现瓦斯抽采利用,“十二五”期间瓦斯抽采量达到10亿m3,利用率达到3亿m3。瓦斯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0万kw。加强煤矿企业技术、设备和现场等基础管理,力争50%以上的30万t/a以上的地方煤矿实现机械化采煤。加强矿井水害防治工作,按照《煤矿防治水规定》,大力推进“物探先行、提供目标、钻探验证、综合治理”的煤矿水害防治理念,全面落实“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煤矿水害防治方针,防止矿井透水事故发生。进一步深化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全面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十二五”末全市地方煤矿100%达到三级以上标准。严格执行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规定。坚持提取安全费用、风险抵押金等制度。推进煤炭产业结构调整,全面加强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提高煤矿安全保障能力,突出预防为主,督促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监察监管,加大煤矿安全执法力度。加强煤矿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提高煤矿安全监察监管执行力。
  2.道路交通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与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建设。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所有县(特区、区)建成“平安畅通县区”,由政府牵头对各县(特区、区)考评,每年不低于2次。开展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的整治工作,事故多发路段的整治率达到80%,危险路段的整治率达到75%。落实客运企业安全责任,市、县中心城区建成交通自动监控系统,严厉查处整治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机动车超速、客车超员、货车超载、无证经营等交通违法行为,全市现场执法处罚率达到90%以上。进一步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动态监管工作,逐步实现客运车辆动态监管系统,抓好市、县GPS监控平台建设工作,对全部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和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实施动态监控。建设安全道路示范工程,重点推进智能交通指挥中心建设。建立完善信息互通机制,提高信息资源共享的协作能力,积极推进交通安全宣传网络建设。全面提升交通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管理,降低事故总量。
  1.金属与非金属矿山
  继续深化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行为。通过关闭、资源整合、资产重组等方式,到2015年底全市金属与非金属矿山控制在500座以内,企业年均生产能力达到5万t以上。强化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安全监管,把隐患排查治理纳入日常监管重要内容。加强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证和管理,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工作。切实推进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2012年底全市所有小型非煤露天矿山企业达到安全标准化五级以上水平,所有大中型露天矿山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切实提高金属与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保障能力和本质安全水平。加快尾矿库、火电厂灰坝隐患治理和安全区域划定工作。到2015年,全市非煤露天矿山基本实现中深孔爆破、机械铲装、机械二次破碎技术,积极推广使用新型炸药和爆破器材;非煤地下深井和涌水量大的地下矿山全部应用信息管理系统;尾矿库全部实现干式排放技术,尾矿充填技术,三等及三等以上尾矿库实现在线监测。加强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由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形成分布合理、应急处置能力较强的矿山应急救援体系。
  2.建筑行业
  对全市已有建筑物进行抗震设防普查,对达不到或者没有抗震设防的建筑物由建设部门提出整改方案,并督促实施。对新建的城乡建设工程,严格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工程建设标准进行设计。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按照经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加强对农村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和农民自建房抗震设防的指导管理,提高农村民居地震安全意识,普及建筑抗震知识。以防范坍塌、坠落等事故为重点,认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强化工程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建筑行业安全监管体系,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创新工作机制,改善监管方法,由重事后监督转变为重事前监督,由重现场监管转变为重行为监管,由重审批转变为重动态监管,由单一监管转变为多手段监管。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理责任。整顿规范建筑市场,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健全并完善建筑施工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及机制。
  3.危险化学品
  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联动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及运输单位进行专项整治。定期开展全市危险化学品行业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认证和评估,对重大危险源(点)实施有效地重点监控和管理。全面推进危化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2015年,危险化学品企业全部要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推进HAN阻隔防爆材料新技术在人口密集区域加油站的推广和应用。促进全市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进一步改善,在2015年底前完成对全市化工企业所有采用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自动化进行改造。大力推进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的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化工园区规划与建设,对威胁城市公共安全或饮用水源地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采取“治理、限产、转产、搬迁、关停”等措施进行重点整治,逐步建立危险品事故应急物资储备制度。
  4.烟花爆竹
  完成全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技术改造,全部实现机械化。2015年,全部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达到安全标准化二级以上水平。批发企业控制在8家以内,零售企业按照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的原则进行审批。规范全市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管理,建立烟花爆竹安全发展的长效机制。严格实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和道路运输审批制度,加大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和燃放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力度。加大对超量储存和超能力、超定员、超药量违规生产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整顿、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行为。公安机关要与县、乡基层人民政府密切配合,坚决打击和取缔烟花爆竹领域的各种非法违法行为,从源头防范和控制各类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
  5.消防火灾
  加强城乡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与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建立。加大开展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消防安全整治。加大高层、地下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监督检查,重点查处易燃、可燃有毒材料装修、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封堵、建筑消防设施损坏等严重违法行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加强农村和城镇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及时预防、发现和消除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问题。加强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加强消防应急救援专业力量和装备建设,切实提高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全力打造“消防铁军”队伍。建立社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体系,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6.铁路运输
  完善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办法,强化铁路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安全标准化管理。加强路外和道口安全管理,加强对铁路沿线滑坡、崩塌、泥石流、开采沉陷等地质灾害监测和预报,严防地质灾害对铁路安全运输造成人员伤亡事故,严格杜绝铁路沿线保护区域内的各类非法采掘活动。以境内高速铁路和提速干线为重点,全面查找设备质量、职工作业、安全管理、治安防范等方面存在的不足,采取针对性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三)实现其它行业领域安全状况稳定好转
  1.特种设备
  健全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体制,采取有力措施促进和监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检测检验以及生产、使用单位责任制的落实。深化特种设备长效监管机制的建设,完善和构建特种设备动态监管体系、安全责任体系、风险管理体系、绩效评价体系、科技支撑体系;抓好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工作,严把特种设备准入关;加强特种设备证后监督工作,严格对持证单位的监督管理;抓好对重特大事故危险源的监控及应急抢险救援预案的落实,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加大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控监管力度。明确各县(特区、区)特种设备监管工作责任,建立相应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增加必要的监管装备,建立远程监控体系。
  2.冶金、有色金属、建材、机械、轻工等行业
  进一步加强冶金、有色、纺织、建材、机械、轻工、烟草、商贸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强化安全监管,规范和完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备案,逐步有序开展各行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把交叉检修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熔融金属吊运等高风险作业环节和容易发生火灾、爆炸危险的区域作为专项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
  3.农业机械
  积极开展“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加强基层管理网络建设,完善农业机械安全监管体系。强化源头管理,规范拖拉机登记及驾驶证申领工作,严把安全技术检验关和驾驶人考试关。提高拖拉机及驾驶人牌证核发率、定期检验率和农机安全监管水平。抓好农忙季节的农业机械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强化对农业机械和拖拉机安全检查,加大对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超速超载、违法载人、擅自改装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化对农业机械的路面动态管理,维护农村道路交通正常秩序。建立健全农业机械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加大农机安全监理基础设施及装备建设,改善农机安全监理服务手段。
  4.水上交通
  强化船舶安全检查,规范船舶登记工作,坚决取缔“三无”船舶。深入开展“两防”(防船舶碰撞、防泄漏)和渡口渡船专项整治。加快淘汰污染环境、技术落后和安全生产条件差的运输船舶。建立全市水上交通和渔船动态安全监控系统。全面规划通航水域,划定、调整和公布航道、锚地、禁航区、水产养殖区。加强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安全监管和应急救援机制建设,落实渔业生产安全责任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切实开展渔业船舶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完成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救助机构的布局建设和装备配置,在光照库区建立毛口监管救助基地、六枝中寨和水城野钟建立监管救助中心、盘县响水建立监管救助站、阿珠库区建立六枝岩脚二道水监管救助站。安全监管机构基本覆盖主要控制水域,海事装备基本实现工作有场所、巡航有船艇、检查有车辆、办公有设备。
  5.民用爆破器材
  强化民爆物品使用过程的监管,加大民爆企业的技术改造、技术更新力度,大力发展民爆器材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改变传统生产方式,不断提高民爆器材生产自动化水平和安全技术防范水平。重点整治民爆器材生产、销售企业外部安全距离不够等问题。提高科技管理水平,“十二五”期间完成民爆仓库远程监控系统建设。优化民爆器材产品结构和生产布局,规范生产和流通领域爆炸危险源的管理。通过教育培训,提高特殊工种的技术素质。
  6.民航
  加强六盘水市民用机场建设期间安全监管,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
  7.大中型水库
  落实水库安全生产责任制。现有水库,必须编制防洪抢险预案,落实水库管理、防洪安全责任人;在建水利工程,坚决按项目“四制”建设,落实安全责任及度汛措施;新建水库要做好相关的安全规划,落实防洪度汛措施。水库要实现自动化管理,集中控制。对水库大坝的变形、位移、渗漏量,水库水位、水质,库区降雨量等监测均要实现自动化监测,数据要接入市级防汛指挥部网络。进一步加大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力度,建立完善水利安全生产监管制度,严格水库大坝安全年检和注册管理制度,督促水利建设工程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
  8.电力
  加强对火电厂、水电站安全监管,明确责任,确保电厂、电站安全发电。建立并完善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体系,提高电力系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坚持“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原则,加强对电力调度的监督与管理。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制定电网大面积故障应急预案,保证电网安全运行。开展涉网电力企业安全性评价工作。强化安全生产相关知识和技术培训。促进电力生产高新技术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加强水电站大坝安全管理,做好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定期检测工作。健全电力可靠性管理和监督机制,推动电力可靠性与电力安全监管的有机结合。进一步加大双回路电源的投入,拓宽投资渠道,确保全市煤矿实现双回路供电。
  9.防雷减灾
  进一步完善防雷安全管理体系。加强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利用现代通讯、信息网络等先进技术,建立高效、反应快捷、运行可靠的防雷安全信息管理体系,及时掌握全市防雷减灾安全生产动态,提高安全管理信息化水平。制定完善雷电灾害防御的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进一步提高雷电灾害防御能力。建立政府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的联动机制,实现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之间信息畅通、资源共享。
  10.森林防火
  实施防火基础建设项目,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强化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实行依法治火,严肃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加强森林防火人员和消防人员的培训,提高队伍的扑火能力和水平,提高防火技术装备水平,努力把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十二五”期间,建立380个防火指挥中心,1150个防火专业队伍,140个防火物资储库,530个物资储备点,470辆防火指挥车、运兵车,1150个防火公路、瞭望台。
  11.校园
  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按规定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机构,充实配齐安全管理人员;以推进校安工程建设为基础,全面加强学校设施设备安全建设,全面推进学校物防、技防建设;加大学校安全工作经费投入力度,保障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必备经费;进一步突出学校安全制度建设,完善学校安全监管、考核、追究机制;加强学校安全应急工作,建设集预警、参谋、指挥为一体的应急管理平台,全面开展各项安全应急演练。继续深化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实行安全工作挂牌督办制度。
  12.旅游
  落实旅游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强旅行社管理和从业人员培训教育,严禁无证上岗。加强重点旅游景点、景区的场所、设施、设备、区内交通安全检查,建立并落实旅游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抓好旅游客运、旅游饭店安全管理,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旅游安全知识宣传,提高游客自我保护意识。加强对旅游公路、河道沿线及景区的地质灾害排查与治理,防止地质灾害发生时对旅客造成伤害,确保旅游安全。
  13.地质灾害
  完善地质灾害防灾预警体系和有关制度,加大监测力度,认真核实全市范围内的地质灾害点,建立警示标志,设立监测点,落实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在监测的基础上,根据灾害的实际情况,按轻重缓急,分期分批列入工程治理或搬迁计划。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指导监测工作, 做好险情判断工作,为各级政府指挥防御地质灾害提供可靠的信息。
  (四)加强职业危害监管与防治
  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设置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业监管人员和必要的检查装备。开展职业病防治基本调查,摸清工矿企业职业病防治基本情况,建立全市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系统。加强尘肺、矽肺、石棉肺、重大职业中毒及职业性发射性疾病的防治,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定期检测和评估,完善覆盖全市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治疗等职业病防治网络。加强对急性中毒事故的预防和检查,对造成急性中毒的场所和设施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制定全市职业病防治信息采集标准和信息采集、传输、管理规范,逐步实现职业病防治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和规范管理。加快职业病防治监管队伍建设,配备专业人员和必要设备。加强对作业场所有毒物质及粉尘专项治理工作,加大职业危害事故查处力度,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培训与教育。
  (五)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
  在全市范围内加强重大危险源普查,构建重大危险源动态监管及监控预警体系。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检测、评估和监控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推动企业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及监测监控系统。
  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加强源头控制,从规划、设计、施工等环节消除事故隐患。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对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消防安全、建筑、特种设备等行业和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治情况,实行政府挂牌督办,并及时跟踪监督。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道路交通危险路段、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仓储区、尾矿库、矿山采空区、重大火灾隐患等进行重点治理。
  (六)加快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在全市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与非金属矿山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推进安全生产工作从事后查处向强化基础转变,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由企业自主负责组织实施,企业生产各环节、各岗位要建立严格的安全质量责任制,各级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督促。 同时在冶金、有色、纺织、建材、机械、轻工、烟草、商贸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也要逐步有序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执行各行业的安全质量标准,并开展必要的考核,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推动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扎实有效、深入持久开展。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未达标的,地方政府要依法予以关闭。
  依托社会团体、科研院校、中介组织,建立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机构,为标准化建设提供技术服务,加快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步伐。加强对安全标准化建设的监管,把标准化工作与各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建立安全标准化备案制度、公告制度、信息发布制度,提高监管效果。各县(特区、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研究制定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政策措施,注重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推动本地区和相关行业(领域)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
  (七)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法制体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及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相关配套规定和实施办法,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法制体系。
  1.一是加强法制建设。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根据市、县(特区、区)级安全生产形势和特点,研究制定相关配套规定和实施办法,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二是推行制度化监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基层监督检查工作的督导,确保监督检查制度全面落实。严格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准入资格。健全完善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各项制度,增强工作的针对性、规范性和实效性;深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制度化监督检查;在金属与非金属矿山、烟花爆竹等行业推行制度化监管,完善金属与非金属地下矿山、露天开采矿山、尾矿库等相应的监督检查办法。三是整顿和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各级公检法、安监、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加大联合执法的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四是严格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市场准入。进一步规范煤矿、危险化学品、金属与非金属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物品行政许可行为,严把准入门槛。禁止新建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从严审批涉及剧毒、易燃易爆化学品以及危险反应工艺的化工建设项目;继续加大整治力度,关闭一批工艺落后、不符合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小化工、小矿山、小作坊。
  2.贯彻落实省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明确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职责、范围和任务,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完善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和程序规范,科学界定行政执法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建立公开、公正的执法效果评议考核制度和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积极探索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和奖惩办法。
  (八)加快安全生产技术保障体系和信息化体系建设
  依托安全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整合本市安全生产领域的科技资源,把安全生产中亟待解决的关键性问题列入本地区的科技攻关计划,重点推广和应用先进、成熟的科技成果。重点对涉及危险工艺的化工生产装置进行自动化控制技术改造;对重大危险源装置进行增设远传和连续报警装置的改造,鼓励开展烟花爆竹生产机械和安全型药物研发,积极推广使用安全型药物和生产机械。加快“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典型灾害预测控制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工程”、“危险化学品事故监控与应急救援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工程”和“职业危害预防关键技术及装备研究”步伐,重点推广煤矿瓦斯高效抽采和防突技术与装备、“煤矿瓦斯、火灾与顶板重大灾害防治关键技术研究”、煤矿安全网络化综合监测监控系统。积极推进数字矿山技术,在现有数字矿山安全信息系统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广煤矿、金属与非金属矿山数字信息管理系统,为矿山安全生产提供技术保障。企业要发挥安全生产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和应用的主体作用,主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装备,积极开展先进、适用、成熟的安全生产技术应用与示范,改造提升现有生产工艺装置,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企业整体安全生产水平。煤矿、金属与非金属矿山要制定和实施生产技术装备标准,安装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等技术装备,并于3年之内完成。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3类以上的班线客车要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于2年之内全部完成。鼓励有条件的渔船安装防撞自动识别系统,在大型尾矿库安装全过程在线监控系统,大型起重机械要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
  建立高效灵敏、反应快速、运行可靠的市、县(特区、区)、乡(镇、街道)安全生产信息网络系统,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行政执法系统、安全生产调度与统计系统、矿山应急救援中心信息管理系统等主要业务应用系统,以及视频会议系统和远程教育培训系统。构建各级安全监管、煤矿安全监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构信息化共用共享支撑平台和保障系统,形成相对完整的安全生产信息系统。与有关行业联网并对重点监管企业生产基本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危险化学品等实施监管。
  (九)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
  强化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安全生产指导职责,形成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指导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行业管理部门要会同司法机关联合执法,以强有力措施查处、取缔非法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安全标准化分级考核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强化项目安全设施核准审批,加强建设项目的日常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审批、监管的责任。严格落实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监管等各方安全责任。严把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关,依法整顿或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全面实施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对从事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的企业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逐步试行和推广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制度。
  进一步推行驻矿监察员制度。完善驻矿监察员的选派、培训、考核制度。通过市县选派和组织培训等方式,鼓励年轻的有学历的驻矿监察员学习两个或以上煤矿主体专业,提升整体素质,加强履行职责能力,逐步规范煤矿监管。
  1.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
  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精干高效、保障有力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各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自身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队伍素质,基本形成适应我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3级安全生产监管体系。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监察员,延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网络。加强交通、建筑、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消防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逐步健全市、县(特区、区)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完善监管体系,充实监管执法力量,市级安全监管机构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支队且持证执法人员不少于编制的80%;各县(特区、区)安全监管机构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大队且执证执法人员不少于编制的90%;乡(镇、街道)安全生产专职人员不少于2人。
  2.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
  以理论武装为首要任务,加强安全监管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为动力,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选拔培养和基层组织建设。以加强业务建设为重点,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的履职能力。以提高执法效能为目标,加强安全监管队伍的作风建设。以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为重点,加强安全监管队伍的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综合协调指导作用,突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综合监管职能,提高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权威。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提升安全监管队伍的整体执法能力。
  3.提升监管装备水平
  制订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装备配置方案,规范安全监管机构装备配备标准,不断完善市、县(特区、区)、乡(镇、街道)3级安全监管机构的技术装备,配备监察执法必备的交通工具、专用设备及办公器材。各级安全监管机构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落实安全监管监察装备投入。同时,多渠道争取和筹措资金,提高各级安全监管机构的监管装备水平,创新监管监察手段,强化科学控管,增加安全生产监察监管工作的科技含量,不断提升安全监管水平和效果。
  (十)建设高效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有效整合现有应急救援资源,建立应急救援指挥信息、应急救援物资保障、紧急运输保障、现场应急通讯保障、应急救援专家和应急救援防范等系统,形成全市应急管理、响应、资金物资保障体制和机制。 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工作平台,通过网络和卫星,与国家和省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和省级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平台互通,实现信息共享。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统筹规划、专业实施”的原则,以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为中枢,加快县级应急救援指挥体系的建设,形成统一的应急管理与协调指挥系统。全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由市应急救援支队、县(特区、区)应急救援队伍组成。市、县(特区、区)人民政府依托市、县(特区、区)公安消防部队挂牌成立市、县(特区、区)应急救援支队、大队。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保持原有管理体制不变的前提下,将国土资源、城乡建设、交通、农业、水利、卫生、林业、气象、安监、环保、供电、供水、燃气、通信、地震、矿山救护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纳入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调度、作战、训练体系,将应急物资储备单位纳入应急救援体系,将应急志愿者队伍纳入应急社会动员体系。
  建立应急管理、培训基地、救援专家库及数据系统,为应急管理培训基地提供技术支撑。完成五大应急体系建设,包括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预案体系、应急信息资源共享体系、公共报警服务体系、政策法规体系。完成八大应急机制建设,包括监测预警机制、信息报告机制、应急决策和处置机制、信息发布机制、应急保障机制、社会动员机制、恢复重建机制和调查评估机制。
  完善矿山救援设施,加大矿山排水和应急物资储备,在建立矿山排水应急救援基地的同时推进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完善以自身为责任主体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置应急设备与设施,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抢险队伍。企业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并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要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企业应急预案要与当地政府应急预案保持衔接,并定期进行演练。
  (十一)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体系建设
  严格培训机构资质审核审批,进一步加强培训机构监管,提高培训质量。加强对各级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各行业安全管理人员及执法人员、煤矿安全监察员的培训。进一步推进对市、县(特区、区)领导干部的安全培训。强化煤矿等危险性较大行业和领域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加强对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安全培训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重点抓好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和烟花爆竹等行业农民工的安全培训。编制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规划,逐步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形成覆盖全市的宣传教育网络。建设1个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示范基地,推进安全教育培训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组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中心,利用省内外、本市大中专院校的优势,加强企业从业人员技术和安全素质的培训。将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全民普法计划范围,强化安全生产专业教育、职业教育、企业和社会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安全素质。
  (十二)加强安全产业管理,培育安全生产中介机构
  针对劳动防护用品等安全产品市场现阶段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安监与工会、工商、质检、建设等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实现监督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发挥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劳动保护用品生产经营秩序。探索建立企业规范管理、部门依法监管的良性机制,明确安全性能准入标准,严格安全产品市场监督管理和监察执法,使安全产品对生产事故的防范性能得到有效保障。
  大力培育和发展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培训和咨询等安全生产中介组织,并严格执行资质评审和准入关,构建安全生产中介服务体系。强化对安全生产中介组织的监督管理,规范从业行为,促进建立自我约束机制,推动中介服务专业化、社会化和规范化。鼓励各类服务机构依法参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评价、论证、咨询工作,推行安全事务所制度,建立良好的竞争机制和机构管理考核机制,提高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中介组织从业人员执业制度,充分发挥注册安全工程师等安全生产执业人员的作用。
  四、重大工程
  (一)安全生产基础工程
  开展安全生产基础工程研究,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制度化、科学化、效率化发展。主要有:
  1.建立六盘水师范学院和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2个采矿实验室。
  2.重大项目成套装置安全风险评估理论研究。
  3.六盘水市瓦斯基础参数及瓦斯地质规律研究。
  4.六盘水市煤矿安全开采关键技术研究。
  5.六盘水市煤层气开发利用关键技术及装备技术研究。
  6.六盘水市山区地貌煤炭开采引发地面塌陷的规律研究。
  7.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方法研究等。
  8.在4个县(特区、区)各建成1个库存设计量为90t的炸药库。
  (二)煤矿事故预防与灾害治理重大工程
  1.“十二五”期间,具备条件的30万t/a以上煤矿推行采掘机械化。
  2.加强煤矿瓦斯抽采利用,以用促抽,确保安全。“十二五”末,瓦斯抽采量达到10亿立方米以上,利用量达到3亿立方米以上。
  3.具备条件的高瓦斯矿井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推广煤矿瓦斯含量快速测定方法及预测突出危险性技术项目。
  4.全市煤矿推广应用“提高小型煤矿瓦斯抽放效果途径”。
  5.推广应用“急倾斜煤层机械化开采技术”、“薄煤层机械化开采技术”等开采技术新成果。
  6.建立20个高压水射流割缝增透防突技术示范项目和12个穿层钻孔旋式水射流增透防突技术示范项目。
  7.垂深超过50m的用于人员上下的主要倾斜井巷,全部建立机械运送人员系统。
  8.推行煤矿数字化矿山安全信息管理系统。
  9.全市煤矿建立井下人员管理定位系统及无线通讯系统。
  10.建立矿井水害自动监控预报预警系统。
  11.全市煤矿推广应用防治水物探技术。
  12.大力推广煤矿防尘的新技术和新装备的应用,建立粉尘浓度监测系统。
  13.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中心。
  14.建立矿山救护教育培训基地。
  15.完善、规范煤矿“双电源”供电系统。
  (三)道路及水上交通的重大工程 
  1.全市所有县(特区、区)建成“平安畅通县(特区、区)”,“平安畅通县(特区、区)”达到省、部级各50%。新建和改造道路交叉路口33个、完善信号控制系统29个,新建人行地下通道或天桥28个。
  2.建设全市、县(特区、区)中心城区交通自动监控系统,公路巡逻实现以民警巡逻与电子监控结合的执勤方式,市中心城区建成交通智能监控和指挥调度系统。
  3.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完成公路危险路段整治率75%以上,事故多发路段整治率80%。专项治理公路病害200km,专项防治公路安保工程1539km。
  (四)金属与非金属矿山的重大工程
  1.金属与非金属露天矿山采用中深孔爆破技术、机械铲装设备、机械二次破碎设备、新型炸药和破爆器材。
  2.金属与非金属地下矿山。
  (1)建立地下矿山信息管理系统:建立人员自动考勤及入井身份核实管理、人员井下动态分布管理、岗位责任制检查管理、地面中心与井下人员双向信号呼叫管理等综合安全管理信息平台。
  (2)井下地压监测监控技术:利用微震、声发射、光纤传感器等技术,实现井下与地面联网的综合性地压实时监测监控,并对地压灾害的发生提供预测预警。
  (3)采空区监测监控技术:利用遥测、声发射、微震等技术,实现采空区监测数据的采集、传输、分析处理,为预防采空区事故引发的地质灾害提供技术支撑。
  推广数字矿山信息管理系统示范矿井建设。
  3.尾矿库
  (1)干式排尾技术:利用浓缩或压滤设备,将尾矿中的含水量降低后再排放,有效控制库区内水位,降低浸润线,提高坝体稳定性。
  (2)尾矿充填技术:利用尾矿充填采空区,减少尾矿库库容甚至消除尾矿库,保障安全生产。
  (3)在线监测系统:通过GPS、网络通信、传感器等现代科技手段,自动实时监测与尾矿库安全相关的坝体位移、浸润线、调洪高度、安全高度、库区水位等指标数据,并提供相关分析,为尾矿库安全预测预警提供技术支撑。
  (五)危险化学品行业的重大工程
  1.“十二五”期间,完成全市40个加油站和油库的改造工作,其中,前三年完成市中心城区24个、六枝特区6个、盘县3个,后两年完成剩余的加油站和油库的改造。完成124个成品油经营站点的埋地油罐HAN阻隔防爆技术改造。
  2.“十二五”期间,完成全市地下煤气管网改造工程,针对市城区中心煤气管网老化,使用年限久的状况,力争在2015年前全部完成管网改造。
  3.截止“十二五”末,危化企业对所有采用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全部实现自动化改造。
  (六)消防的重大工程
  1.完成六枝南环消防站、盘县红果二中队消防站、水城二中队消防站、钟山白鹤消防站、石龙2#站、老鹰山消防站、月照乡消防站建设,使城镇中心区消防站(含战勤保障中队)达到15个,基本满足城镇消防工作需要。
  2.完成市中心城区1103个、六枝特区418个、盘县674个市政消火栓建设。
  3.实施六盘水市消防支队综合训练基地建设和社会消防安全培训基地项目建设。
  4.实施全市范围内各单位、社区、乡镇、村寨志愿消防队或治安(保安)、消防合一的兼职消防队伍建设;重点乡镇或人口在5万以上,财政收入1亿元以上的建制镇按照本级行政区财政收入的0.33%以上的支出招收组建政府专职消防队,加强消防队伍建设,增强全市消防保卫力量。
  (七)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体系建设工程
  加强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市、县(特区、区)、乡(镇、街道)3级安全监管部门进一步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配备水平,加强人员队伍建设。
  进一步加快和完善市、县(特区、区)、乡(镇、街道)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所需的办公用房、业务用房和保障型用房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按照标准配备和更新足够的交通工具、专业监督检查设备、现场执法和取证设备和办公设备,提升整体装备水平。配备和更新信息化装备,提高安全监管信息化管理水平。继续加大基层安全监察机构建设,加强各专业、行业和领域监管队伍人才的建设,全面提高安全监管队伍素质,监管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主要工程包括安全生产培训基地建设、应急基地建设、装备和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
  1.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及培训基地建设,包括1个安全生产技术培训中心和1个行政许可办证大厅。
  2.设施设备建设包括煤矿安全监管设备5套、危化监管应急设备5套、职业危害检测设备6套、安全监管个体防护设备50个和安全监控中心1个。
  3.办公自动化系统设备设施1套。
  4.船舶安全检测检验设施设备一套。
  (八)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
  结合我市的实际,在“十二五”期间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体系。依托现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和组织网络,建立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基本满足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的需要。建立信息共享、预案齐全、防患未然、科学减灾的应急救援防范体系。地企共建,整合全市应急救援资源,明确市政府各工作部门职能的同时,增加大企业在抢险工作中的职责,即:从培训、管理、装备、技术方面强化各级和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建设。重点基础项目建设主要有:
  1.建立六盘水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平台。主要内容包括应急指挥平台、应急信息管理与辅助决策系统、图像监控和移动指挥系统、应急共享基础数据库、监测预警系统和应急信息交换服务平台。应急基地建设包括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1个、配套安全应急指挥车辆1辆和特种救援车辆4辆。
  2.建成包括矿山、道路交通、消防、水上交通、建筑安全、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在北盘江流域、光照库区等建立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队伍,配备救援船只、消防器材、打捞设备。建立六盘水市水上交通监管救助指挥中心,在光照库区建立毛口监管救助基地,在六枝中寨、水城野钟建立监管救助站,在阿珠库区建立六枝岩脚二道水监管救助站。
  3.建成市、县(特区、区)级应急物资储备库及紧急运输保障系统。
  4.建立应急救援专家库与数据系统,为应急管理提供科技支撑。
  5.完善六枝工矿(集团)公司应急救援培训演练基地建设,增设演练装备,扩大演练范围和功能。
  6.建立煤矿安全监测监控、重大危险源和应急救援处置网络系统、安全生产统计报告网络系统、煤矿井下应急搜救等应急管理示范项目。
  (九)重大危险源动态监控系统建设
  开发利用适用于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等有关行业和领域的重大危险源监控装备和系统。推广先进的职业危害控制技术。对重大危险源实行申报、登记、检测、评估制度。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分级管理,加大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建设:
  1.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建档软件开发;
  2.重大危险源基础信息数据库建设;
  3.重大危险源动态监控网络建设;
  4.逐步构建各级重大危险源动态监控和预警系统。
  (十)安全生产信息化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程
  建立健全我市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和突发事件信息系统,全面准确地反映各类生产伤亡事故的基本情况;及时报告重大、特大生产事故,掌握事故发生和抢救动态情况;为安全生产形势提供科学的分析和预测报告;对危险源和重大、特大事故隐患实行动态管理;传递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政务信息、工作动态信息和其它的紧急情况;受理安全生产举报和发布安全生产信息等。
  信息系统初步实现安全生产信息接收、处理、传输设施的现代化,初步形成适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要求的安全生产统计工作网络,使生产事故上报及时、统计口径一致。做到事故分析、预测较准确,从而实现安全生产的关口前移。逐步实行安全生产动态监督管理,达到安全生产信息工作“组织健全、技术先进、反应快捷、管理规范”的目标。
  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特别在煤矿、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行业将重点开展创建活动,利用1—3年时间在煤矿、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各建设1—2家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示范工程,在其它行业应至少建设1家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示范工程,然后以点带面推进全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十一)职业卫生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职业健康工作起步晚,基础差、底子薄,职业危害较为严重。职业健康相关建设项目主要包括有:职业健康标准化示范企业建设;监管队伍装备建设;市、县两级职业危害监管数据网络建设;职业健康技术支撑服务体系建设;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职业健康培训师资队伍建设。
  (十二)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文化建设工程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0〕15号)精神,继续开展安全培训教育。进一步完善国家和省、市、县四级安全培训体系,强化企业培训的基础作用。继续抓好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农民工的培训,加强新进人员岗前培训工作,强化就业准入制度,加强劳动监察,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持证上岗制度,做好对高危行业和中小企业一线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加强安全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完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进一步落实校企合作办学、对口单招、订单式培养等政策,鼓励有条件的高危行业企业办好职业学校,提升各类人才的安全素质和水平。
  进一步落实依法培训、规范培训。一是推进安全培训机构建设市场化和合理化,从企业需要出发落实培训机构建设。二是加大高危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培训考核力度,使持证率达到100%。加大其它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督察监察力度,督促企业落实从业人员培训制度。进一步完善多层次、多渠道的安全生产人才培训机制。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督系统内的人员培训和教育,提高监察人员的职业素质和服务质量,培养一批政治强、业务精、装备好、作风硬的安监队伍,服务于全市的安全生产工作。
  积极开展全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按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评价标准》要求,在“十二五”期间每年评选出我市安全监管范围内符合要求的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
  五、保障措施
  (一)统筹安全发展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离不开安全生产的协同保障,必须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增长、社会发展的关系,各级各部门要把安全生产专项规划、安全生产控制指标、重大工程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及投资计划,使安全生产与经济增长、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各有关部门要依据全市安全生产发展规划编制部门安全生产发展专项规划。
  (二)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建设
  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各种配套的部门规章和实施办法,逐步形成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政策法规体系,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和规范化轨道。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规定,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果,依法惩处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建立与新形势相适应的安全生产工作体制
  建立强有力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机制,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领导的安全责任,落实各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和手段,强化综合监管职能,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监督作用。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执法机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推进安全生产行政监督管理机构的规范化建设,提高监管监察队伍素质,保障监管机构、人员、装备、经费的落实,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法制秩序。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促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式从主要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依法管理转变,从经验型向技术型转变,从事后处理向事前预防转变,真正实现安全生产关口前移。企业要严格按规定交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提足用好安全生产费用,全面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明确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完成年度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并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责其工作职责范围内分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把安全生产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制度。煤矿、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消防、建筑、旅游、特种设备等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将安全生产纳入本行业发展规划,指导本行业相关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追究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
  (五)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
  加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和执法能力建设,建立政府直管安全监管体系,保障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设置及人员、设施和装备等配备到位。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督促企业依法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政策理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素质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安委会及其办公室的作用,加强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综合监管职责,不断研究、创新综合监管方法与手段,加强对各行业监管部门和主管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坚持安全与生产的紧密结合,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坚持改进工作作风、工作方法,坚持依靠地方政府、依靠基层、依靠企业、依靠广大群众,不断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
  (六)建立多元化安全生产投入机制
  加强对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制度,依法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建设,加快建立完善水上搜救奖励与补偿机制。高危行业企业探索实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完善落实工伤保险制度,积极稳妥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建立企业、政府和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化安全生产投入机制。利用税收、信贷、保险费等经济手段激励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市、县两级政府要按照人均不低于5元的标准建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用于保障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重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建设、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等公益性和公共安全服务体系投入。支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安全生产基础性建设。
  (七)建立保险和事故预防相结合的机制
  建立责任保险与事故预防相结合的机制,完善保险制度。扩大保险覆盖面。建立企业负责人自觉保障安全投入,努力减少事故的机制。依法建立工伤保险制度,企业必须及时为从业人员足额交纳工伤保险费。在高危行业实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八)积极推动安全生产技术服务社会化
  依靠市场机制配置安全生产资源,大力培育安全技术培训、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机构,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体系,为企业安全生产和政府监管监察提供技术服务。完善中介机构的准入制度,依法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资质认证、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黑名单制度。积极培育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市场,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政策环境,推进中介机构按照市场机制运行,实现安全生产技术服务的社会化、市场化、产业化。积极探索中小企业安全技术“托管”模式和推行大企业对口帮扶小企业模式,解决工业化、城镇化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过程中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人员短缺问题,为中小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提供人才和技术服务保障。
  (九)严格市场准入
  根据产业发展规划依法提高企业安全准入条件,淘汰落后产能、工艺和设备。把符合安全生产标准作为高危行业企业准入的前置条件,实行严格的安全标准核准制度。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建设“三同时”制度。严格新建、改建、扩建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审批。规范并加强安全产品、安全设备及设施、安全中介服务的市场准入。
  (十)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建立“政府引导、企业投入、院校支撑”的三方合作机制,以贵州大学六盘水能源矿业学院和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等教育培训机构为依托,设立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安全工程等(在大中专院校增设)安全生产急需的专业,培养一批有技术、懂管理的高素质实用人才。充分发挥注册安全工程师的作用。加强对政府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强化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含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加强对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安全培训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加强矿山、危险化学品和建筑等行业的农民工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
  (十一)倡导先进的安全文化
  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普及安全文化,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和公众安全素质。扶持、引导和发展安全文化产业,创造更多更好的安全文化产品。加大新闻媒体安全生产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建立安全生产信息公告和新闻发布制度,发挥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设立全市统一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事故举报电话,鼓励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违纪和违规行为。以“安全发展”为主题,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等社会性、群众性宣传活动,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在全社会形成“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同时强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文化素养,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根本转变。通过普及安全文化,提升全社会安全意识和全民安全素质,保障各行业安全生产步入健康轨道,确保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主题词:经济管理    安全生产    规划    通知                                  

  抄送:市委办,市纪委。
  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法院,市检察院。
  各民主党派市委,市工商联,各人民团体。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4月8日印发

  共印6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