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级兵王杨破军小说:中国共产党江西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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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江西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公报
(2011年1月18日中国共产党江西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江西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于2011年1月17日至18日在南昌举行。出席会议的省纪委委员40人,列席352人。

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了会议。

全会传达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贺国强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一致认为,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全面总结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成效和经验,科学分析了当前的反腐倡廉形势,明确提出了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深刻阐述了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之中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总体要求、工作重点,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纲领性文献,对于深入推进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推进全面做好党和国家各项工作,顺利完成“十二五”发展目标,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贺国强同志的工作报告,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对2010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回顾总结,对2011年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

全会审议通过了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尚勇代表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以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基本框架为重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报告。

省委书记苏荣出席全会并作重要讲话。吴新雄、张裔炯、傅克诚、陈达恒、刘上洋、舒晓琴、凌成兴、赵智勇、余欣荣等省领导出席了会议。省委各部门、省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以视频形式开到设区市和县(市、区)。全会认为,苏荣同志的讲话,对2010年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2011年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中,以反腐倡廉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苏荣同志的讲话,贯彻了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符合我省实际,对于深入推进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必须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

全会认为,过去的一年,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真抓实干、改革创新,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向更加明确、思路更加清晰、措施更加得力、成效更加明显,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有力保证。

全会提出,2011年,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改革创新、狠抓落实,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为顺利实施“十二五”规划,促进我省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提供有力保证,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迎接建党90周年。

第一,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十四次全会精神提供纪律保障。准确把握“十二五”规划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加强监督检查,为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十四次全会的贯彻落实提供坚强有力保障。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维护党的集中统一,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严禁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严禁公开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严禁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严禁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严禁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党和政府及纪检监察全部工作中。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维护群众利益、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任务,认真解决在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严肃查处少数基层干部滥用职权、涉黑涉恶、侵吞国家和集体财产以及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甚至与民争利的行为。建立维护人民群众利益长效机制,拓宽和畅通人民群众诉求渠道。坚持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腐败案件查处力度。

第三,加强对“发展提升年”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认真落实《江西省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促进“发展提升年”活动深入开展。各地各部门要加强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承担重点任务的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要采取措施积极推动;继续深入开展“百千万”内设机构测评活动,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第四,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案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涉及的失职渎职及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特别是直接损害群众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处罚力度;严肃查办发生在基层政权组织和重点岗位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的案件;严肃查办以案谋私、贪赃枉法和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案件。

第五,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落实力度。督促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坚决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问题,继续治理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巩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工作成果。

第六,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坚持惩处和规范相结合,以重点带全面,不断巩固和扩大治理成果。继续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开展公务用车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开展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和医药购销、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开展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

第七,严明换届中的组织人事纪律。深入抓好思想政治和组织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讲党性、顾大局、守纪律。加强对选人用人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惩治买官卖官、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突击提拔干部等违规违纪行为,坚决纠正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的行为,严肃查处干扰破坏换届选举工作的行为。加强对换届风气的监督检查,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健康进行。

第八,扎实推进农村、企业、高等学校、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强对国有企业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国有企业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的监督,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进一步落实《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加强对城市社区公共资源营业性收入、公共建设投入等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探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途径和方法。

第九,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强化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监督。

全会指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治本之策。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和制度建设为重点,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确保今年完成惩防体系基本框架构建任务,重点建成“八大体系”。一是科学发展服务保障体系。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有机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与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协同推动,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坚强保证。建立健全重大决策部署监督检查机制、发展环境优化机制、绩效考核评价机制。二是公共权力阳光运行体系。认真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几个重点领域预防腐败工作的决定》,以积极防范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增强预防腐败的成效。建立健全行政审批阳光服务机制、公共资源阳光交易机制、选人用人公开透明机制、财政资金阳光运行机制、国有资产阳光运营机制、司法公平公正阳光执行机制、科技手段预防腐败机制。三是权力运行监控体系。围绕权力配置、决策、实施、信息公开、监督、检查问责等六个环节,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建立健全“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机制、风险岗位廉能管理机制、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监督主体协调互动机制。四是从严惩治腐败体系。坚持“抓系统、系统抓”,坚决惩处腐败,发挥治本功能,增强查办案件的震慑力和社会影响力。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发现、揭露机制,腐败案件有效查办机制,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机制,查案治本机制。五是群众利益维护体系。建立健全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机制、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长效治理机制、维护和保障群众权益机制,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六是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有关要求,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教育机制、廉政文化创建机制、反腐倡廉舆论引导机制。加强反腐倡廉理论研究,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科学化水平。七是反腐倡廉制度和执行评估体系。推进制度创新,加强制度评估和监督检查,提高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制度创新机制、制度执行评估机制、制度执行监督检查机制。八是惩防体系建设组织领导和保障体系。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巩固党政齐抓共管、群众支持参与的良好局面。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机制、惩防体系建设检查考核机制、纪检监察工作的组织保障机制。各地各部门要对照中央《工作规划》、我省《实施办法》和“八大体系”明确的任务,认真梳理、准确掌握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已经完成的,要跟踪问效;正在开展的,要明确完成时限;尚未开始的,要制订计划并狠抓落实。

全会强调,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很重,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组织领导,协调各方力量,推动工作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职责,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务实创新精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努力把反腐败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全会号召,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央纪委和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开拓进取,狠抓落实,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胜利,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二届十四次全会精神,顺利实施“十二五”规划,推进江西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