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蓝马啤酒电话:海南购房全攻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07:16:17
购房流程
  选购房提示:
户型选择:
认真选择自己理想的户型楼号,一旦认购将很难退房仔细确认购买人名称(为合同产权人),不能随意更名。一经预定,定金不予返还,签约后自动转为房款
签约提示:
1、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有异议或有附加条款提前申请审批。
2、了解产权登记面积和合同约定面积出现差异时处理办法。
3、了解小区物业管理收费明细及物业管理公司的一些规定。
交房提示:
1、交房时间如没有特殊变动以合同内规定的时间为准。
2、交房条件为房款100%清付(按揭客户的按揭款必须已放款到达公司账户),同时结清面差额(视项目手续办理情况而定)。
3、交房前先到银行维修基金托收点缴清维修基金。
4、办理交房手续前先了解交房费用款额。
5、收房时先验收房子,后办交房手续。
产证办理提示:
1、办理产权证手续时买受人的身份证、发票原件或清晰地复印件。
2、产权费用收据和业主身份证为领取房产证和换契税等税票的凭据。
综合提示:
1、收费一览表中代收代付款项目均以相关部门的最终核定为准。
2、物业管理费为物价局定价优惠收费,业委会成立后重新定价。
购房常见问题
问题一:未能按时交房
按合同约定,发展商会在交房前十几天用挂号信的方式将交房通知单邮递给买家,告知具体交房的时间及须带齐的资料。发展商约定的交房时限一般在收楼通知书寄出30天内,如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则一般被视为发展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买家应从通知单的最后期限之日起承担所有购房风险责任及税费。
对策:购房者在购房时要写清楚邮寄地址,一定要是容易接收、能保障亲自签收的地点。如合同约定的收楼期恰遇上购房者出差,可通过电话或亲友咨询具体情况。不能如期到场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亲友进行,也可及时与发展商联系,另行约定时间,并用书面形式确认。
问题二:开发商证书不全
验房前应要求发展商出示《建设工程质量认定证书》,索取《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蘑工综合验收合格证》,《竣工验收备案表》(简称“三书一证一表”),还有各种相关验收表格,如《住户验房交接表》、验收意见表(如《楼宇验收记录表》)等。只有证件齐全了,才能签署入住单。
时下不少楼盘“三书一证一表”不齐全,特别是《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与《房地产开发建设项蘑工综合验收合格证》,这是因为楼盘整体建筑未完成,有关部门无法验收。
对策:遇到这种情况,购房人可选择不收房。如果确实被要求收房,也要在《住户验房交接表》、《验房记录表》等相关文件中写明“未见××文件”等字样,并妥善保留好相关文件副本。
问题三:先签文件后验房
先验房后缴费、签文件的收房程序是较合理的正常程序,但大多数发展商采取先缴钱填表、签文件,再验房的方法,使购房者处于被动状态。
对策:购房者应将先验房再收房作为附加条款写在合同里,不验房就不收房。如当初合同未有约定的,则可在收房文件中注明“未验房”等字样,验房时如出现情况,也可与发展商讨说法。
问题四:开发商大事化小
对业主在验房时发现的毛病,如墙面或地砖破裂、漏水,甚至是房屋结构性问题,一些开发商总会表示这只是小问题,到时让人修修就可以了,想方设法不让业主将问题列进验收文件里。
对策:不管发展商陪同人员如何信誓旦旦,业主都应坚持原则,只要发现问题,无论大小,都要在相关文件或表格中记录下来。如果楼盘根本就没准备验收登记表,则要自备纸笔,将有关问题一一记录。
问题五:小区配套不齐全
验房时,业主不仅要验屋内,对于小区的整体规划也要仔细查看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如同期建设的车库、会所、景观园林等。
对策: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要将开发商的承诺写进合同条款中,并保存好所有可作为合同附件的宣传资料。检验配套设施时即可按合同所载的条文及开发商在售楼时的承诺查验。如果在入住后发现问题,还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与发展商协商解决。
问题六:巧立名目乱收费
虽然物价局已对入住的相关费用有明文规定,但个别发展商到交房时仍巧立名目进行收费。
对策:收楼时要提前了解物价局的相关收费规定,带上应缴费用表,与发展商要求的款项相对照。最好带上计算器,算好每一笔账,发现不合理收费要及时向发展商指出。必要时可向物价局、房管局投诉。
另外,在查看了房屋后,准备签收《房屋验收单》之前,一定要先签订《物业管理公约》,做一个事先约定,避免日后起纠纷。弄清楚缴纳的物业管理费由哪些方面构成,清洁费、保安费、绿化费等怎么核定。
在房屋的验收过程中,购房者一定要根据合同上的约定,明确每一项条款是否符合。一旦发现问题,要在验房单上予以注明,反馈给开发商,及时要求开发商做出相应的维修或赔偿。如果确实属于不能收房的,要详细写明不予收房的原因并要求开发商签字、盖章。
买房注意事项
首先检查开发商的“五证两书”原件是否齐全,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并要抄下证件的号码。
签购房合同应着重审查合同的以下条款:
(一)房屋所占土地的使用权:如果卖方未合法取得该土地的使用权,应责成卖方首先向国家缴纳土地使用金。
(二)标的及质量条款:要问明所要买的商品房位于何处何路几号几层,是砖混结构还是砖木结构,朝向如何?建筑面积及居住面积各为多少?。
(三)价款及支付条款: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每平方米价格,如果包括其他费用(如水暖、煤气的初装费等)应一并列明;该房款是一次付清还是分期付款?是现金支付还是票据支付?若消费者购买的是期房,最好争取分期付款方式,签合同是先付总价款的40%,待工程完工过半时再付30%,等工程竣工交付时付清最后的30%,这样可以给房地产开发商设定对等的义务,减少消费者的购房风险。
(四)违约条款:应列明一方违约时支付违约金的合理数额或违约金计算办法。如房屋开发上在格式合同中私自定下诸如“若开发商不能按时交付房屋,按该房屋合同价款0.001%支付违约金”的不合理条款时,消费者应对此坚决抵制,因为这是房地产开发商不想履约的一个征兆。若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条款时,依法律规定由违约方支付对方合同总价的1%至5%的违约金。
(五)房产证的办理:合同中应约定房屋交付后,如何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建议消费者尽快办理房产证,因为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证明。
海南购房政策问答
1、问:我是外地人,目前在海南买房能按揭吗?
答:商业银行根据风险情况,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本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
2、问:二套房究竟如何界定?首付多少?
答:只要借款人在银行有个人住房贷款纪录,第二次申请住房贷款的,均界定为“二套房”。婚后以家庭为单位,即婚前一人贷款购房,婚后再以配偶名义贷款购房,仍然界定为二套房。
2010年4月15日,国务院正式提出要求,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3、问:如何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海南最高贷款额度是多少?
答:第一,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借款申请。 第二,签订借款合同。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委托银行)审核批准借款人的申请后,借款人与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用房地产抵押的签订抵押合同,个人担保的需要享受公积金的个人双人担保)。 第三,办理住房抵押的要去办理房产抵押公证。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出台《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操作规程》,规定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额度不得超过所购住房价款的80%。凡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从省住房公积金中心了解到,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若是商品房首付为20%,最多可贷款50万,而二套房首付为40%,最多可贷款30万。
4、问:如果现在要在海南多买几套房,该怎么办?
答:10月12日和14日,三亚和海口两市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意见》,提出即日起对包含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内的海口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只能在海口新购买1套商品住房。近日,海口限购令将无限延期。所以如果要买多套房的话,可以选择除海口、三亚以外的地方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