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到海宁:Web2.0革命(四)Google典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03:52:52
Web2.0革命(四)Google典范
作者:黄芳宇出处:数位之墙[ 2006-09-17 12:09 ]摘要:这是Google为世人所带来的新典范。「用户不需要停留在搜索引擎太久,搜索到想要的资料最好早早离开」,这也是Google为世人所带来的新典范。

  Google不需垄断就能获利

  99年 2月笔者提出下列法则:「媒体必须垄断或寡占才能只靠广告营利,而互联网是无法垄断的,因此只能另觅广告以外的营利方式」,是植基于对媒体本身的本质思考,虽然于提出当时少有人相信。

  这样的思考虽然最终被验证其正确性至今,然而笔者却忽略了网际网路的储存与带宽成本持续下降,加上技术不断进步,所累积的能量已经大到足以改变网络媒体的经营成本结构,推翻旧法则。

  「不需要垄断互联网也能靠广告赚钱」,这是Google为世人所带来的新典范。「用户不需要停留在搜索引擎太久,搜索到想要的资料最好早早离开」,这也是Google为世人所带来的新典范。

  十年前搜索引擎经营者担忧「每访客平均页面浏览量」过低,因此发展出无数服务,希望访客待上更长时间创造更多页面浏览量以便贩卖广告。然而Google却反其道而行,彷佛给过去的经营者当头棒喝。

  

  Google的戏法在技术上有两大关键,一是提升搜索精确度,一是降低平均搜索成本(此点很少人提及);而在营利上有两大关键,一是关键字广告AdWords ,一是与其他网站经营者共享利润的AdSense 。

  Google营利方式非常 Web 2.0

  如前文所言,网络广告行业的致命伤在于十年来平均销售价格不断下跌,其主要原因除了全球网页爆量成长分食广告主预算外,另一个主要原因是已经低落到十分不堪的广告点击率,难以讨好广告主。

  然而,当搜索引擎依据用户搜索的文字来播放广告时,点击率戏剧性的提升到5%以上,彷佛回到十年前网络草创时期。于是广告的销售单价就能被往上提升,因为对广告主而言效果变好了。

  这个并非Google发明的营利方式,却在Google手中发扬光大,只因他的技术能力让搜索精确度被互联网用户公认为最佳,吸引到最多的搜索量,因而能够产生最多的广告点击。

  然而,很少人想通Google的广告方式是非常Web 2.0 的。Web 2.0 的特性就是「聚沙成塔,众志成城,累积小众而变成大众」。事实上,竞价排名广告吸引到的广告客户,主要就是以中小型企业为主。

  这跟传统媒体(或传统网络媒体)讨好手上握有大量广告预算的大型广告主不同,Google尽收全天下中小型企业的广告预算,收入就足以和大型广告主的预算批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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