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火车头有哪几种:对张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01:02:34
对张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张某系某国营采油厂采油队长(党员)。今年1月8日,该采油队两口作业井急需电机开井,张某即于当晚带领本队两名职工利用自备吊车先后偷取本厂其他采油队正在正常生产的两台电机,并连夜安装到本队作业井上,造成被盗电机的采油队两口正常生产的油井停产60小时。    会诊:    张某的行为属于扰乱和破坏生产秩序的行为。(《党纪处分条例》第164规定)  原因:一、张某不构成盗窃行为,  因为张不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而且张不是个人行为,不符合盗窃行为的主体。二、张某也不构成破坏公私财物行为。因为没有电机,两口作业井并未遭到破坏,只是暂时无法生产。【2005-1-11 14:4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