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查询公司车辆信息:党史文献:毛泽东关于文艺工作的一组批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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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史文献:

毛泽东关于文艺工作的一组批语〔1〕

(一九七五年七月——十一月)



  一

  此片无大错,建议通过发行。不要求全责备。而且罪名有十条之多,太过分了,不利调整党的文艺政策。

  毛 泽 东

  一九七五年七月二十五日

  此信〔2〕增发文化部及来信人所在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文件刊印。载于一九七六年十一月五日《人民日报》。(有手稿)

  二

  印发政治局各同志。〔3〕

  一九七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文件刊印。

  三

  此件有用,暂存你处。〔4〕

  根据中央档案馆保存的铅印件刊印。

  四

  同意。〔5〕

  毛 泽 东

  九月十九日

  根据手稿刊印。

  五

  印发在京中央各同志。〔6〕

  根据中央档案馆保存的铅印件刊印。

  六

  我赞成周海婴同志的意见。请将周信印发政治局,并讨论一次,作出决定,立即实行。〔7〕

毛 泽 东

  十一月一日

  七

  印发政治局各同志,我同意他写《李自成》小说二卷、三卷至五卷。〔8〕

毛 泽 东

  十一月二日

  根据手稿刊印。

  注 释

  〔1〕 本篇一是毛泽东对电影《创业》的作者、长春电影制片厂编剧张天民来信的批语;本篇二是对电影《海霞》导演谢铁骊、摄影钱江来信的批语;本篇三是对中央五·七艺术大学音乐学院作曲理论系青年教师李春光的一张大字报的批语;本篇四是对山东省章丘县明水公社侯家学校教工谢革光来信的批语;本篇五是对冼星海夫人钱韵玲来信的批语;本篇六是对鲁迅之子周海婴来信的批语;本篇七是对小说《李自成》的作者姚雪垠来信的批语。


  〔2〕 张天民一九七五年七月十八日分别给毛泽东、邓小平(当时任中共中央副主席、国务院副总理)写信,对江青(当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和当时文化部党的核心小组批判故事片《创业》、指责它“在政治上、艺术上都有严重错误”的所谓“十条意见”,提出不同的看法,建议重新上演该片。毛泽东看信后写了这个批语。中共中央办公厅将这封信和毛泽东的批语作为一九七五年第一八一号文件印发。一九七六年十一月五日,《人民日报》在头版“毛主席语录”专栏内发表了这个批语的主要内容。


  〔3〕 电影《海霞》是根据黎汝清的小说《海岛女民兵》改编的,一九七五年初摄制完成。当时主管电影的文化部提出几十条意见,令摄制组检查创作思想。一九七五年六月十五日,影片经修改后再次送文化部审查,仍然受到刁难。为此,北京电影制片厂导演谢铁骊、摄影钱江七月二十五日给毛泽东写信说:“《海霞》修改后,全厂普遍认为比原来有改进。谁知就因为我们保留两点意见,文化部便决定:‘完全按原来(即第一次审查之前)的上演,新改的镜头一概不用。’理由是修改了就不好批判了。”七月二十九日,毛泽东看了来信后写了这个批语。中共中央政治局根据毛泽东的批示,审查了这部影片,决定按创作者修改过的片子上映。中央办公厅将这封信和毛泽东的批语作为一九七五年第一八三号文件印发。


  〔4〕 一九七五年八月二日和四日,李春光在中央五·七艺术大学音乐学院作曲理论系学习讨论毛泽东对电影《创业》批示的会议上,先后三次发言。会后,他将发言整理成文,于八月八日以《在学习会上的发言》为题贴出大字报。大字报尖锐地批评当时的文化部负责人炮制“十条罪名”,扼杀《创业》,后又消极抵制毛主席关于《创业》的批示;认为“不批判‘十条’,不利于领会主席‘批示’”,并对“十条”进行了有力的驳斥。在大字报中,李春光还提出了解放干部、落实政策的问题;批评文化部负责人在理论研究上“不讲马克思,不讲列宁,不讲主席,不讲鲁迅,专讲一些伟大发现”;在办刊物、抓创作上“事情没有办好”;好责怪别人,没有自我批评,压制不同意见等。当时国务院政治研究室负责人之一的邓力群看到这张大字报的抄件后,写了一个二三百字的简报,连同抄件一起交国务院政治研究室主要负责人胡乔木转中共中央副主席、国务院副总理邓小平。邓小平将这份大字报转报毛泽东。毛泽东阅后,写了这个批语。


  〔5〕 谢革光一九七五年七月二十日给红旗杂志社的信中写到,由于各种文艺书刊相继复刊或创刊,因此《诗刊》的复刊已成为广大群众热切盼望的一件事。九月十九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张春桥将这封信转报毛泽东。毛泽东的批语,就写在张春桥的报告上。


   (6〕 冼星海的夫人钱韵玲一九七五年九月二十七日给毛泽东写信说,“今年10月30日是星海逝世30周年。解放以后,星海逝世10周年、20周年,聂耳逝世20周年、30周年都曾隆重纪念。但今年7月17日,聂耳逝世40周年,日本藤泽市民都召开了纪念大会,而我们国内却没有表示。”“我希望今年能够演出、广播、出版星海的《黄河大合唱》及其他作品,集会或发表文章,以示纪念。”


  毛泽东十月三日读到此信后,写了这个批语。十月二十五日,首都音乐界在民族文化宫举办了纪念聂耳、冼星海音乐会,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打倒的音乐界人士几乎全部出席,听众爆满。连演两天后又改在首都体育馆再演三天,盛况空前。


  〔7〕 鲁迅之子周海婴一九七五年十月二十八日给毛泽东写信说:“出版一部比较完备和准确的鲁迅书信集,始终是母亲多年的愿望。”母亲去世“至今七年多了,书信集的出版仍然毫无消息。我非常希望书信手稿能交给国家文物局负责保护收藏,以便于做两件事:一是由文物局负责全部影印出版,供研究工作者使用;二是由出版局负责编印一部比较完备和准确的鲁迅书信集(包括鲁迅给日本友人的信等),供广大读者阅读”。信中还请求毛泽东指示出版局组织人力“编辑出版一部比较完善的新的注释本鲁迅全集(包括书信和日记)”,对于开展鲁迅研究也提出了看法和建议。十一月一日,毛泽东阅信后写了这个批语。不久,国家出版局即作出规划:立即着手出版包括现存全部鲁迅书信的《鲁迅书信集》;新注鲁迅著作单行本二十六种,一九七七年底前出齐;新注《鲁迅全集》十五卷(正式出版时为十六卷),一九八○年底前出齐。十二月五日,毛泽东、党中央批准了国家文物局、国家出版局关于贯彻毛泽东批示的报告。


  〔8〕 姚雪垠一九七五年十月十九日给毛泽东写信说,我是长篇历史小说《李自成》的作者,该书第一卷在一九六三年出版后,我曾给主席寄过一部。一九六六年夏,得知主席看过此书,曾指示说这部书虽然有些问题,但应该让作者继续写下去,将全书写完。我对主席的关怀和鼓励十分感动,下决心以实际工作成果报答主席。


  这部书共有五卷,写成后估计有二百五十万至三百万字,其中第二卷稿子写成已近两年,约七十万字,至今还没有地方出版。但我已是六十六岁的人了,不能不有任重道远之感。倘若在一切方便的条件下,我能够专心致志地工作,大概用三年的时间可以写成一卷。待五卷出齐后统改一遍,才算完成。在晚年完成这样大的写作计划,不仅需要我自己加紧刻苦努力,更需要党的切实领导和具体帮助。因此请求您将此书的出版问题(包括第一卷的修改本重印)批交中央主管部门解决,或直接批交人民文学出版社处理。胡乔木十月二十三日将姚雪垠的这封信报送毛泽东。毛泽东的批语,就写在胡乔木的报告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