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黄鸭图片大全: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中的夫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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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委员会中的夫妻委员  中国共产党自1921年召开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后,时至今日,已经走过了89年的光辉历程。此间,共召开了17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历届选举产生的中央委员和候补委员中,有夫妻关系的为24人,即12对夫妻。在这24人中,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也有后来被开除党籍者。中央政治局夫妻委员有:毛泽东和江青,林彪和叶群,周恩来和邓颖超。  蔡和森和向警予:1920年6月,蔡和森和向警予在法国蒙达尼结婚。蔡和森(1895―1931),湖南双峰县人。中国无产阶级革命家、中国共产党早期的著名领导人之一。1919年12月赴法国勤工俭学。1921年经陈独秀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在中国共产党第二至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均当选为中央委员。1922年后主编中共中央机关报《向导》周报。1925年领导五卅运动。在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后当选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八七会议后任中共中央北方局书记。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后继续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1931年夏在香港被英帝国主义逮捕,同年引渡到广州,被国民党反动派杀害。

向警予(1895―1928),湖南溆浦人,土家族。中国无产阶级革命家、中国共产党早期妇女运动领导人之一。1918年参加毛泽东领导的“新民学会”。1919年赴法国勤工俭学。192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共二届候补中央委员,三届、四届中央委员。曾任中共中央妇女部部长、中央妇女运动委员会书记、中央妇女工作委员会委员长等职。主编过《妇女周报》。曾领导上海丝厂、纱厂和烟厂的女工运动和罢工斗争。1925年去莫斯科东方大学学习。1927年回国后,先后在武汉总工会、中共汉口市委宣传部、中共湖北省委工作。1928年3月,因叛徒出卖在汉口法租界被捕。同年 5月1日英勇就义。被毛泽东誉为“模范妇女领袖”。 
瞿秋白和杨之华:1924年11月7日,瞿秋白和杨之华在上海举行了结婚仪式。瞿秋白(1899-1935),江苏省常州市人。中国无产阶级革命家。192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是中共三届至六届中央委员,四届中央局成员,五届、六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五届中央政治局常委。1927年8月,在汉口主持召开了中共“八七”紧急会议,会后任临时中央政治局常委,主持中央工作。在1931年1月召开的中共六届四中全会上,遭王明等人打击,被解除中央领导职务。从1931年夏至1933年秋,在上海和鲁迅一起领导左翼文化运动。1934年2月到瑞金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教育部长。1935年2月24日在福建长汀县被国民党军队逮捕。6月18日在长汀县罗汉岭英勇就义。

杨之华(1900―1973),浙江萧山人。192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中共上海地委妇女部长、中共中央妇女部部长等职。1927年当选为中共第五届中央委员。1930年在上海协助瞿秋白进行“反文化围剿”的斗争。1935年去苏联参加共产国际第七次代表大会。1941年回国途中在新疆被反动派逮捕。1945年出狱后到延安担任中共中央妇委委员,晋冀鲁豫中央局妇委书记。建国后,先后任全国妇联副主席、全国总工会女工部部长等职。1962年在中共八届十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监察委员会委员,候补常委。1973年10月20日在“文革”中被迫害致死。 
 毛泽东和江青:1938年11月毛泽东和江青在延安结婚。毛泽东(1893―1976),字润之。湖南湘潭人。马克思列宁主义者,中国共产党、中国各族人民的领袖和导师。曾任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1936-1976),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主席(1943-1945)和中央委员会主席(1945-1976),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主席(1949-1954)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1954-1959)。1976 年9 月9 日在北京逝世。

江青(1914―1991),山东诸城人。原名李云鹤,曾用名蓝萍。中共九届、十届中央政治局委员。曾任“中央文革小组”第一副组长和代理组长,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主犯。1976年10月被隔离审查,1977年被开除党籍,1981年1 月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1983年1月被改判为无期徒刑。1984年5月被保外就医。1991年5 月14日凌晨在北京的住地自杀身亡。 周恩来和邓颖超:1925年8月8日,周恩来和邓颖超在广州结婚。周恩来(1898―1976),原籍浙江绍兴,生于江苏淮安。中国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军事家和外交家,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要领导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创建者之一。192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7年领导了上海工人第三次武装起义和八一南昌起义。参加领导了长征。曾任黄埔军校政治部主任、中央军委副主席、中共中央南方局书记、解放军总参谋长等职。建国后,一直担任政府总理,兼任过外交部长,并任中共中央军委副主席、全国政协主席等职。是中共五届、七届政治局委员,六届、九届政治局常委,八届、十届中央委员会副主席。1976年1月8日在北京病逝。

邓颖超(1904―1992),河南省光山县人。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中共天津地委妇女部长、两广区委员会委员兼妇女部长、中共中央妇委书记、中央局秘书长等职。参加了长征。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武汉办事处妇女组织员,中共中央长江局妇委委员,后到重庆任中共中央南方局委员、妇委书记、中共中央妇委代理书记等职。建国以后,任全国妇联副主席、党组副书记、名誉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政协主席、中纪委第二书记等职。中共第七届候补中央委员,八、九、十、十一、十二届中央委员,十一届三中全会增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1992年7月11日在北京病逝。 
朱德和康克清:1929年,朱德和康克清在井冈山结婚。朱德(1886―1976),字玉阶。四川仪陇人。中国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和军事家,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要领导人,解放军的创建者之一。192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参加领导了八一南昌起义。参加了长征。曾任中国工农革命军第四军军长、第一方面军总司令、中国工农红军总司令、中央军委副主席,八路军总指挥(后改称第十八集团军,任总司令)、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司令。建国后,历任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中共中央军委副主席、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司令、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等职。是中共六届、七届、九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八届中央副主席,十届中央政治局常委。1955年被授予元帅军衔。1976年7月6日在北京病逝。
康克清(1911―1992),江西万安人。193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2年在江西瑞金任红军总司令部直辖的女子义勇队队长,直属队政治指导员。1934年当选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执行委员会侯补委员。参加了长征。后曾任八路军总司令部直属队组织股长、政治处主任,党总支书记,晋东南妇女救国会主任。建国后,历任全国妇联常委、副主席、主席,中国人民保卫儿童全国委员会秘书长、副主席、主席、全国政协副主席等职。是第十一届、十二届中央委员。1992年4月23日逝世。  
李富春和蔡畅:1923年,李富春和蔡畅在法国结为革命伴侣。李富春(1900-1975),湖南长沙人。中国无产阶级革命家。1919年到法国勤工俭学。192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国民革命军第二军副党代表兼政治部主任、中共江西省委代理书记、书记兼江西军区政委等职。参加了长征。后曾任中共中央秘书长、中央组织部副部长、东北局副书记等职。建国后,历任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重工业部部长,国家计划委员会副主任、主任,国务院副总理等职。是中共第六届候补中央委员,第七、八、九、十届中央委员,第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1975年1月9日在北京病逝,享年75岁。

蔡畅(1900―1990),湖南湘乡(今双峰)人。1919年赴法国勤工俭学。192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中共江西省委妇女部部长、中共湖北省委妇女部部长、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部长等职。参加了长征。后曾任中共陕甘省委组织部部长、中共中央妇委书记。1946年任中共中央东北局委员书记。同年被选为国际民主妇联理事。1948年当选为国际民主妇联副主席。1949年春当选为全国妇联主席。同年,当选为中央人民政府委员。建国后,历任全国妇联主席、名誉主席、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等职。是中共七、八、九、十、十一届中央委员。1990年9月11日病逝。  罗登贤和周秀珠:1929年,罗登贤(时任中共江苏省委书记)和周秀珠(时任中共江苏省委妇委委员)在南京结婚。罗登贤(1905―1933),中国无产阶级革命家。原名罗光。广东南海人。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参加省港大罢工和广州起义。后任中共江苏省委书记、全国总工会党团书记、中共广东省委书记、中共中央南方局书记、全总代理委员长兼党团书记。九一八事变后,任中共中央驻东北代表、中共满洲省委书记兼组织部长,领导东北人民创建抗日武装。1932年底任全总上海执行局书记。是中共第六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后在上海被国民党逮捕,杀害于南京雨花台。

周秀珠(1910―1970),曾用名周冷波。广东番禺人。192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7年任中共中央妇女委员会委员、书记。1928年7月在莫斯科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候补中央委员。回国后在中共中央南方局妇委工作。1930年后任北方局妇委书记、中央妇女部部长。1931年12月后曾在中共满洲妇委工作。后被捕被关押在江苏反省院。出狱后于1936年去延安。1938年后任陕甘宁边区托儿所所长、工务科科长。1946年任东北军区供给部被服厂佳木斯分厂厂长。1948年任全总执委、沈阳军需三局被服厂厂长。1950年后任武汉军区后勤二○一厂监委书记、武汉第一针织厂党委书记、武汉市纺织工业管理局党委书记。1963年任武汉市妇联副主任。1970年12月20日在武汉逝世。 林彪和叶群∶林彪(1907―1971),原名林育蓉。湖北黄冈人。七、八、九届中央委员。1925年考入黄埔军校第四期,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参加过南昌起义、湘南起义和长征。曾任红四军第一纵队司令员、红四军军长、红一军团军团长、陕甘支队副司令员兼第一纵队司令员、八路军第115师师长、东北野战军司令员、第四野战军司令员等职。建国后,先后任中南军政委员会主席、中南军区兼第四野战军司令员、国防部部长、中央军委副主席、中共中央副主席等职。1955年被授予元帅军衔。“文革”中与陈伯达、黄永胜、吴法宪、叶群、李作鹏、邱会作等结成反革命集团,同江青反革命集团互相勾结,有预谋地诬陷迫害党和国家领导人,阴谋夺取党和国家的最高权力。1971年9月8日,下达反革命武装政变手令,妄图谋害毛泽东。阴谋败露后,于9月13日乘飞机外逃,在蒙古人民共和国温都尔汗地区机毁身亡。1973年8月20日,中共中央决定开除其党籍。1981年1月25日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确认为反革命集团案主犯。
叶群(1917―1971),福建闽侯(今属福州市)人。中共第九届中央政治局委员。早年参加过“一二·九”学生运动。后去延安。抗日战争后期与林彪结婚。曾任林彪办公室主任、中共中央军委办事组成员。“文革”中,在林彪的指使下,勾结江青,参与策划一系列篡夺党和国家最高权力的反革命阴谋活动。阴谋暴露后,于1971年9月13日随林彪同机外逃,摔死在蒙古的温都尔汗。1973年8月被永远开除党籍。1981年被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确认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主犯。

康生和曹轶欧:1927年康生同曹轶欧结婚。康生(1898―1975),山东诸城(今胶南)人。原名张宗可。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中央组织部部长等职。1934年在中共六届五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积极推行王明“左”倾冒险主义。后曾任中共中央情报部部长、中共华东局副书记、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人大副委员长、中央文化革命领导小组顾问等职。七、八、九、十届中央委员。七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八、九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十届中共中央副主席。1975年12月16日病死。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主犯。1980年10月16日被中共中央开除党籍,其骨灰被从八宝山革命烈士公墓取出。后被免于追究刑事责任。

曹轶欧,1949年曾任中共山东分局组织部副部长。“文革”中为康生办公室主任。江青的亲信。九、十、十一届中央委员。1981年3月6日被撤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后被开除党籍。  谢富治和刘湘屏:1937年谢富治和刘湘屏结婚。谢富治(1909―1972),湖北黄安(今红安)人。八、九届中央委员。九届政治局委员。1955年被授予上将军衔。193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红四方面军总政治部组织部部长、八路军第129师385旅政委、太岳军区副司令员、晋冀鲁豫野战军第4纵队政委、第8纵队司令员、第二野战军三兵团司令员等职。建国后,曾任中共云南省委第一书记、昆明军区司令员、国务院公安部部长、副总理、中共北京市委第一书记、北京军区第一政委等职。“文革”中参与了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篡夺党和国家最高领导权的阴谋活动。1972年3月26日于北京病死。1980年10月16日,中共中央决定开除其党籍并撤消原《悼词》。1981年1月25日,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确认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主犯。  刘湘屏,1920年9月生,山西解县人,高中文化。1931年参加红军。1934年参加长征。1937年抗大学习,入党。期间和谢富治结婚,平顺县县长。建国后,昆明市委书记处书记、卫生部副部长、文革期间,刘湘屏投靠江青反革命集团, 1970年6月一机部革委会副主任。1973年7月卫生部部长、党的核心小组组长.中共10届中央委员。江青内定的夺权名单上的政治局委员有她.1976年10月撤职,1985年8月开除党籍,免于刑事责任       中纪委和卫生部经过调查,说她是阎锡山军官的小老婆没有根据,否定了。说她是特务,经多次调查后证实,抗战初期,在山西牺牲救国同盟会时,刘湘屏曾同一个青年相好并同居过。有人证明部队行军住房时,曾公开把该青年和刘湘屏分在同室居住,但不久该青年跑到西安去了,刘湘屏还曾到西安去看他。刘湘屏回山西后,此人才参加了国民党特务组织。不能说刘湘屏是国民党特务的老婆,更不是特务。

刘结挺和张西挺:刘结挺,九届中央委员。1920年生于山东省平邑县。原为中共四川省宜宾地委书记,“文革”前已经因触犯党纪国法被撤消职务。“文革”开始后同张西挺一起以“受害者”的身份打起“造反”旗号,积极追随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干尽了坏事。曾任四川省革委会副主任等职。1982年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张西挺,九届候补中央委员。1928年生于河南省淮滨县。原任中共四川省宜宾市市委书记。后任四川省革委会副主任。1982年3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  
王汉斌和彭佩云: 王汉斌和彭佩云于1949年结婚。王汉斌,1925年8月出生,福建惠安人。1941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8年任北平市委学委委员,大学委员会书记。1949年任北京市团委大学部部长,北京市委政治秘书,市委政策研究室组长,秘书长,副主任,市委第二办公室主任,市委候补委员。1958年任北京市委副秘书长。“文革”中受冲击被下放劳动。1977年任中国科学院政策研究室负责人。曾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机关党组副书记,中央政法委员会副秘书长,宪法修改委员会副秘书长、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1983年4月任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兼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副主任。1988年4月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副主委。1993年4月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党组副书记(1995年12月-1997年7月任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委会副主任委员,1997年1月任中国法学会名誉会长)。中共十二、十三届中央委员,十四届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

彭佩云,1929年12月出生,湖南浏阳人。现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清华大学社会系毕业,大学文化。于1945年11月经王汉斌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1964年至1966年任北京大学党委副书记。“文革”中受冲击,后下放劳动。中共十三大上当选为中纪委委员。曾任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国务委员兼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主任,中国人口文化促进会会长,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主任。1998年3月任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共十四、十五届中央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