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最好的湘菜馆:泰安东平:关于规避卸任村干部消极影响的有益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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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21日
目前,村“两委”换届工作已经基本结束,卸任村干部作为新形势下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面对的一个特殊群体,由于其特殊的身份和经历,决定了他们在村级工作特别是村“两委”换届选举中和换届后农村工作中的作用不容忽视。创造条件,因势利导,加强对卸任村干部的教育管理,最大程度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规避他们的消极影响,已成为当前加强新农村建设迫切需要解决的重要课题。为此,泰安市东平县结合当地实际,对全县972名卸任村干部的状况特别是存有消极影响的村干部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就规避和消除卸任村干部消极影响进行了有益探索。
一、消极影响主要表现类型
1、靠“拆台”来“上台”型。有的卸任村干部在职时,与其他干部群众产生过矛盾和磨擦,卸任后,看到同自己有矛盾的人当上村干部, 心存不满,利用非正常手段, 给新班子工作开展设障碍,出难题。个别卸任村干部心术不正,看到新任村干部工作中与群众产生磨擦时,便以“高参”自居, 拉帮结伙,煽动群众不满情绪,幕后怂恿部分群众或家族势力与在职村干部发生冲突,逼其辞职,争权夺利,乘机上台。
2、倚老卖老摆老资格型。不履行村民应尽的义务,不参加党组织的会议,不服从新班子工作安排,对新班子成员以“前辈”、“元老”自居, 倚老卖老,摆老资格,一不如意,就牢骚满腹,甚至千方百计给现任村干部“穿小鞋”、出难题;有的“卸任村官”认为自己为官多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卸任后应该受到一些特殊关照,便在土地调整、宅基地分配等方面,提出不合理要求,一旦不能满足,便寻机挑毛病、找岔子。
3、指手画脚添乱型。有些卸任村干部习惯于在职时“我说你干,我唱你随”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模式,卸任后难以适应新的环境和生活方式,产生了无以名状的寂寞和失落感,对在职村干部的工作这也看不惯,那也不顺眼,到处指手划脚,成为“在其位不谋其政、去其位乱谋其政”的“添乱型”离任村干部。
4、事不关己冷漠型。这些卸任干部认为,既然不在其位,就不需再谋其政,事不关已,高高挂起,成为离职离责离党离心的“局外人”,当现任村干部在工作中遇到困难,需要帮助支持时,他们往往推三阻四,敷衍了事。
二、“拆台”手段及原因
卸任村干部拆台主要手段有四种:一是告状。抓住现任村干部的缺点或失误,大肆渲染,鼓动群众频繁联名或匿名写信状告班子和个人,致使现任干部无暇顾及村中正常工作。二是胁迫。村里的事,你要干的他偏不依,你说好的他就说坏,尤其在土地流转承包、计划生育、低保补助、粮食直补、移民补贴发放等一些热点问题上,要么起哄,要么闹会,逼迫班子做符合自己意图的决定。三是诬陷。为达到重新上台的目的,有意对某一在职村干部捏造生活作风或经济问题,前挂后联,左右舆论,无中生有,恶意中伤,使在职村干部的身心受到极大伤害,不得不下台。四是恐吓。指使他人对现任干部搞“明枪暗箭”,或纵火,或毁庄稼,或砍树木,或投黑石,使有的村干部整天提心吊胆,疲于招架,严重阻碍农村经济社会的正常发展。
上述现象虽然只是在极少数或仅存在于个别卸任村干部身上,社会影响却十分恶劣。究其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卸任村干部思想上有偏差。一些卸任干部落选后不是从自身找原因,而是对上级党委和现任干部有偏见,觉得自己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当组织上没有满足他们的要求时,就处处寻找机会挑起事端与基层党组织闹对立;还有一部分从村领导岗位退下来后,失去了往日在公众面前的优越感,情绪低落。二是卸任干部待遇落实上有偏差。由于政策、经济基础等诸多原因,对卸任村干部的报酬,一般都处于各行其是、各施其政的无序状态,如享受退休、养老保险等待遇上的不落实,易使部分卸任村干部心灰意冷。三是现任村干部工作上有偏差。一些现任年轻村干部,感到自己是卸任干部培养提拔的,处处迁就退让,助长了部分卸任干部的傲气、霸气和不良习气;还有的现任年轻村干部上任后,不尊重卸任干部,处处孤立他们,或者一上任就对卸任干部在任时的工作评头论足、横加指责,甚至借机打击报复,使卸任村干部滋生了对立情绪。
三、探索与实践
针对这些问题,泰安市东平县就如何最大限度地发挥卸任村干部的积极作用,消除和规避他们的消极影响作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实践。
(一)强化责任,加强教育引导
1、落实责任机制,形成整体合力。充分认识加强对卸任村干部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出台具体办法,健全责任机制,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分级落实,乡镇(街道)党委领导亲自同卸任村干部进行离职谈话,教育卸任村干部正确认识进退留转,保持平衡心态,做到认准身份不摆谱,工作到位不越位,相互补台不拆台,全力支持现任村干部的工作。同时,现任村干部通过征求意见、定期走访等形式做好沟通工作,发现不良情绪,及时进行疏通、引导和教育,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2、建立教育机制,提高个体能力。教育培训不仅针对在职村干部和党员,而且要把卸任村干部纳入其中。在坚持基层党支部教育培训的同时,建立健全以各级党校、农广校为主阵地的培训网络,针对少数卸任党员干部信仰不坚定、宗旨不牢固、技能不适应、作用不突出的状况,采取课堂“学”、活动“引”、干部“带”、基地“训”等形式,切实加强政治纪律、宗旨意识、市场经济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着力解决卸任村干部的思想困惑和心理失衡等问题,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
3、建立长效机制,增强制度约束力。建立和完善在职村干部走访联系制度、目标管理考核制度、思想动态分析制度、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坚持在职、卸任村干部两手抓,统一制定管理目标,统一部署安排,统一检查督办,既深入细致地做好在职村干部的思想工作,维护村干部的基本稳定,确保村级工作的连续性,又从卸任村干部离职时抓起,抽调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人员,逐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同时建立卸任村干部动态信息库,详细记载本人及其家庭主要成员的基本情况,特别是对外出务工经商的卸任村干部,要定期联系,随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和行为表现,使卸任村干部长期处于党组织的教育引导、关心关怀、联系沟通和有效监督之下。
(二)创造条件,发挥积极作用
1、以 “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发挥好示范作用。引导卸任村干部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带头学习提高,认真落实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及时发现和培树卸任村干部中的先进典型,注重典型引导,大力宣传东平街道于寺村原党支部书记梁绪珍、银山镇马山头村原党支部书记战传友等6名优秀离任村干部先进典型事迹,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头和辐射带动效应。
2、以设立相关岗位为纽带,发挥好助手作用。通过设定村务监督岗、决策咨询岗、矛盾纠纷化解岗、政策法规宣传岗、治安稳定维护岗、科技致富示范岗6类岗位,采取个人推荐和群众推荐,村党支部审报和乡镇党委审批,公开向党员群众承诺“两荐两审一公开”的定岗程序,让全县360名离任村干部认领岗位810个,搭建了他们作用发挥的平台,离任村干部化解各类矛盾纠纷540余件,解决各类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及生产建设技术问题120余个,帮助基层党组织推动工作50多项。
3、以聘请村务监督员为前提,发挥好监督作用。从那些思想觉悟高、议事能力强、群众反响好的卸任村干部中,适量聘请为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监督员,组成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议事会或民主理财小组,鼓励他们利用“非官非民”的特殊身份,参与村务管理,加强监督指导,配合班子做好工作,使之成为村民与村“两委”沟通的桥梁和纽带。
(三)制定政策,解决后顾之忧
1、政治荣誉激励人。村干部正常卸职离任的,评先表优时,专门安排一定的奖励名额,根据其离职后的岗位特点、发挥作用和贡献大小,与村内其他党员、现任村干部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对表现突出的优秀卸任村党支部书记与优秀“双强”农村党支部书记一并表彰奖励,今年,全县表彰奖励卸任村干部42名,每人奖金2000元,并在报纸、电视台等媒体进行大力宣传。
2、经济手段安抚人。根据《泰安市农村干部管理规范》有关规定,对符合退休、退职条件的,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县委组织部与县社会保险事业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对农村党支部书记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为农村党支部书记办理养老保险,未办理养老保险的,按离任时固定补贴的75%发放退休金,解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
3、生活关照温暖人。建立乡镇和村干部定期走访联系卸任村干部制度,上门谈心,结对帮扶,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每村每年至少召开2次卸任村干部会议,通报村级工作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同时,建立离任村干部活动机制,乡镇(街道)对离任村干部进行定期学习培训,邀请参加乡镇(街道)党委重大活动、村两委学习活动以及“党建工作日”活动,增强离任村干部的积极性和荣耀感。截至目前,全县共结成帮扶对子310个,为卸任村干部解决困难280余件,发放慰问金20万元,征求意见建议110多条。
(四)加强监管,规范卸任行为
1、细化考评标准,加强对卸任村干部的监督管理。主要从执行政策、遵纪守法、勤劳致富、履行义务、计划生育、团结协作、学用科技、尊师重教、见义勇为、移风易俗等10个方面进行细化,制定了《东平县退离职村干部管理暂行办法》,对退离职村干部建立了离任审计制度、谈话制度、定期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制定了《东平县退离职村干部行为规范》,要求退离职村干部向党支部和党员、群众公开承诺,坚持做到“八带头”;制定了《关于在全县卸任村党支部书记中设置考验期的意见》,先后为127名卸任村党支部书记设置了考验期,其中,已有51名顺利办理了退休手续,4名被缓办退休手续,2名被取消退休资格。
2、加强民主评议,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卸任村干部。明确合格党员与不合格党员的性质区别,采取党员互评、群众测评、支部评议的程序,严格掌握政策界限,加大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力度。对不合格党员,依照有关规定,分别采取结对帮教、限期改正、劝其退党、党内除名等方式妥善处置。对符合办理退休手续的卸任村党支部书记设置一年考验期,在考验期内享受70%的退休工资和列席党支部会议等待遇;考验期满后,由党员和群众代表进行评议,评议合格的,及时办理退休手续,补齐退休工资;评议不合格的,缓办或取消退休资格。
3、实行依法治村,有效打击卸任村干部违法行为。对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卸任村干部,决不姑息迁就,该批评的批评,该组织谈话的组织谈话,该查处的严厉查处。对少数屡教不改,拒不履行正当义务,经常与在职村干部“唱对台戏”,故意煽动群众刁难在职干部,阻碍村务工作正常开展甚至违法乱纪的卸任村干部,坚决予以惩处,以强有力的手段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的环境。(山东省纪委研究室,泰安市纪委研究室 东平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