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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6 18:56:12

在实践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胡锦涛同志在“七一”重要讲话中强调:“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始终保持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贯彻落实这一重要精神,要求我们深入研究和准确把握反腐倡廉建设规律,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

  坚持科学理论指导,树立科学理念

  理论上清醒是政治上坚定的基础,理论上科学是实践上进步的前提。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必须始终坚持科学理论指导。以科学理论指导反腐倡廉建设,最根本的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来谋划、部署、推进反腐倡廉工作。近年来,天津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形成了一系列科学的反腐倡廉工作理念。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把反腐倡廉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来把握,放到推进天津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大局中来谋划,以监督检查中央和市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为切入点和突破口,努力实现反腐倡廉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良性互动。

  关注实践、服务人民。紧紧抓住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点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把查处经济领域的大案要案与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结合起来,把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创新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特别是坚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关注群众诉求,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整体推进、协调发展。针对腐败问题涉及领域广、渗透性强的特点,加强整体规划和设计,把反腐倡廉工作贯穿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等各个领域,突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纵横相联、互补互动。

  立足实际、务求实效。坚持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辩证统一,注重中央精神与地方实际的有机结合,将反腐倡廉总体部署细化为可操作性强的任务措施,做到上级要求具体化、外地经验本地化、本地做法特色化,使各项工作更加有的放矢、富有成效。

  重视科技、整合资源。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尤其是网络信息技术,把科技手段融入反腐倡廉制度设计和各项工作中,建立和完善各类信息共享系统,有效整合反腐倡廉力量和资源,切实提高管理效率,进一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有效监控。

  健全机制、形成体系。建立健全科学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结构合理、有机联系、运行有序的运行机制,系统规范、资源优化、职能高效的工作机制,坚持用制度进行规范,实行严格的程序化管理,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积极推进改革创新,探索有效载体

  当前反腐倡廉面临的新形势,要求我们既坚持过去行之有效的好办法、好举措,又深入把握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和规律,探索适应实践发展要求的新办法、新举措,特别是重视加强现代信息技术在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中的运用。近年来,天津市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符合客观规律、具有时代特点、贴近工作实际的工作载体,着力构建“板块化、系统化、网络化、信息化”的工作格局,推动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

  板块化。根据不同领域、不同系统的情况,把全市反腐倡廉工作分解为党政机关、农村、国有企业、城市社区、高等院校、公共事业单位、重点领域和关键部位、滨海新区等八个板块,并结合各个板块的特点,把中央的部署要求和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进行细化分解,融入各个板块的日常工作中,使各领域、各系统的反腐倡廉工作更具针对性、实效性。

  系统化。围绕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六项任务,认真总结全国各地和天津市的成功经验,在“八个板块”中加以推广应用,制定“八个板块”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实施意见或实施办法,明确各板块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形成统一规范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实现反腐倡廉工作的系统化。

  网络化。以制度建设为主线,不断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形成互联、互动、互促的网络体系,保证各项工作协调运转、联动推进。全市先后制定完善了160多项制度,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也制定了配套制度,初步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制度体系,做到了各项工作有章可循、规范运作。同时,建立健全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工作推动、工作创新、监督检查、考核评比、评估验收等工作机制,加强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

  信息化。采取“制度+科技”、“人控+机控”等模式,运用计算机技术和电子通信技术,把防治腐败工作的对象、内容、方式等纳入信息管理系统,搭建技术完备、功能完善、资源共享、安全可靠的信息平台,具体包括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平台、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平台、廉政风险防控平台、民意诉求反馈平台、社会诚信体系平台等。这些平台的建立,进一步拓宽了监督领域,实现了反腐倡廉工作实时动态监督管理。

  注意把握关键环节,健全体制机制

  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具有基础性地位。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应紧紧抓住这一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建立健全相关体制机制,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不断提高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实效性。在实践中,天津市着力推动不同制度和要素之间互为补充、相互促进:在横向上,通过板块化推进,实现工作对象、范围、内容的全覆盖;在纵向上,对各项重点任务分别进行系统设计,形成既相对独立又相互联系的子体系,促进了反腐倡廉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健全科学有效、配套完备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体系。坚持科学、有效、管用,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做到实体性制度与程序性制度并重,完善制度运行保障机制,实现从制度要素建设向制度体系建设的转变。

  健全合理规范、特色鲜明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体系。在内容上,将党风党纪教育与法律法规、思想道德等教育统一起来;在对象上,针对不同层次干部群众特点,进行分类、分层教育;在形式上,将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结合起来;在方法上,将传统方法与现代化手段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健全立体全面、运行顺畅的监督制约体系。通过科学设定权力边界、优化配置、规范流程以及深化“五个公开”、推行重要决策听证、电子政务等措施,促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公开化、透明化。

  健全综合配套、协调运行的机制改革体系。抓住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通过深化行政审批、干部人事制度和财政管理、金融投资、司法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以规范市场行为、遏制权钱交易,努力实现公平交易、公平竞争。

  健全高效处置、纠建并举的纠风治理体系。通过热线受理、行风评议、媒体联动等形式,不断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建立及时发现问题机制;加强专项治理、信访督办、整改落实、责任追究,形成职责清晰、处置到位、反馈及时的问题解决机制;创新社会管理、规范从政行为,形成预防问题发生机制。

  健全查处有力、惩防结合的惩治腐败体系。坚持有案必查,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把握揭露、发现、查处、管理、预防、保障等环节,建立源头控制、整体联动、安全防范、治本保障、专业化队伍建设等机制,注重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实现经济、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