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的潇洒莫言阅读答案:依法治税 促进收入增长必须提高税务行政执法水平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7 14:49:14
实施依法治税是根据国家提出依法治国在税务部门具体落实的体现。当前,在全国税务系统中把依法治税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我认为:实施依法治税,必须提高税务行政执法水平。笔者根据所学的理论知识和实践,就依法治税的内涵、当前税务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如何推进依法治税进程作如下探讨。
一、依法治税的内涵
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参与国民收入分配,以强制、无偿、固定的特殊性从社会征收的财富。税收的主体是政府,手段是依法征收。纵观税收的形成和发展,不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要保障国家税收及时、足额入库,良好的纳税环境是个重要因素,而法制即依法治税则是前提和基础。离开了法,税收的“三性”就无法体现,税收参与国民收入分配,调节经济杠杆作用就难以发挥,税收就失去了根本。离开了法制,一方面国家难以运用强制手段来组织管理税收;另一方面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就不可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权利,承担义务和责任。
所谓依法治税,就是要求按照国家税收法律规定的征纳双方,严格履行税法所赋予的征纳权利、义务和责任,并在税法面前实行人人平等。依法治税的核心,是在保障国家行使征税权的同时,有效保障公民所拥有的合法权利。依法治税,是税收立法、税收执法、税收权益各个环节的统一。
依法治税的目标与任务,是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税收立法机制,完善税收法律体系,强化税收执法和税收司法,有效制止和震慑税收违法犯罪活动,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建立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
依法治税的意义在于,一是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二是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三是经济全球化及我国应对入世的客观要;四是新时期税收工作的重要保证。
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程中,随着市场经济的高速运行,各种经济成份的存在和发展,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的矛盾依然在社会财富的分配中体现出来,要保证税收调节经济、调节分配的杠杆作用正常发挥,依法治税任重道远。
二、当前税务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税收法治现状,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考察:一方面是税收立法情况,另一方面是税收执法守法情况,主要是考察执法者、守法者遵照执行税收法律的现状,借以分析研究如何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的对策,以确保税收法律法规的实现。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税收立法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但仍然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主要有这样“五个不相适应”:
一是市场需要的税收法律法规还没有完善建立起来。如在实体法方面,一边是随着入世、外资的不断涌入、急需制定统一企业所得税法;但另一边却是依然故我,继续执行过去制定的有关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使得其成为阻碍外资进入、影响外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发挥作用的“瓶颈”,又如:出口退税,因没有正式的程序法,均按红头文件操作,且变动频繁,使得在纳税人的印象中,税务机关不是按税法征退税,而是按红头文件征退税。加之这方面的文件,只发至税务机关,纳税人并不知道,故造成执法困难。
二是一些已经明显落后于时代的税收法律法规没有及时废止。以地方税制为例,现行的15个税种中,除营业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外,其余10个税种都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这些税法制度应当尽快废止。
三是立法层次不高,《立法法》与税收法定主义不协调。目前我国已开征的税种中,绝大多数还停留在暂行条例,暂行办法等低层次的法规上,且这些法规草案和规章处于经常增补、修改和变动之中,显得刚性不足、柔性有加,既缺乏税法的严肃性又不具执法的稳定性。
四是法律体系不完备。一个国家的税法应该由多种涉税法律构成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它不仅要包括不同税种的税法,还应该包括《税收立法法》、《税收征管法》、《税收计划法》、《税收行政复议法》(如税收法庭、税务警察等)。
五是现行的某些税收法规不够规范,弹性大,变化多,法律责任界定模糊,可操作性差,惩罚手段单一,对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难以界定。
三、积极拓展税务行政执法途径
税收法治的现状不好,笼统地讲,主要是税收法制建设
还没有完全到位、税收执法“错位”与“缺位”所致。解决税收法制现状不佳和拓展税务行政执法途径的对策主要有以下七项:
(一)提高税收立法层次。进一步完善税制,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经济全球化要求的税制体系。总的原则是:在不增加纳税人总体负担的前提下,适当调整中央与地方格局,合理、适度划分中央与地方的税收立法权限,统一税则法,公平税负,规范税制,优化结构,合理分权,方便征管。
(二)强化税收法治观念。法律是人民的意志,政府的主张和国家意志的集中体现。因此,法律应当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任何人都必须无条件地遵守。各级政府的权力都是法律所赋予的,都应依法行使并受法律的约束,任何人不得以权代法,以权压法,以权乱法,法律面前应是人人平等。
(三)建立严格的监控机制。一是构建科学的权力制衡、岗位体系,科学设立机构、科学划分岗位、科学划分职责、使各岗位、各个环节能有效分离、监督、制约;二是建立有效的执法监控体系,加快信息化建设、设立中央、省、地(市)、县四级网络监督,将税收信息既适用于基层应用,又利于上级监控分析;三是增加科技含量,通过金税工程和防伪税控及CTAIS税务管理系统,对纳税人依法管理,对内加强执法控管,推进依法治税的进程;四是建立税收服务体系,优化纳税服务,规范执法权。如在办税服务大厅推行首问制、政务承诺制、税法公示制、“一窗式”、局长接待日、假日服务窗口,评选最佳窗口办税员,党、团员示范岗等活动;五是建立有效的税收保障体系,大力开展税法宣传,共筑执法、守法,护法的税收环境;六是要采取多种形式,将税收执法的过程和结果向社会公开,置于纳税人和整个社会的监督之下,提高税收工作的透明度。
(四)狠抓税收执法检查。严格执法责任追究制,确保执法行为规范化。税收执法检查是税收执法检查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有着重要作用,应将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分类、分岗管理,细化、量化考核指标,定期开展检查,并实行综合评议考核,按月开展税收征管质量考核。建立起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实行一事追纠,将行政、经济责任制挂钩,促进税收执法行为的规范。
(五)大力整顿纳税秩序。务求公正执法,切实履行好税收执法监督职能是税务部门义不容辞之责,也是促进公平竞争的有效途径。因此,税收执法监督应当是有利于树立而不是破坏部门形象,有利于加快而不是阻碍经济发展,有利于维护而不是损害纳税人利益。
(六)提高执法者的素质。一是要破除“人治”和“治人”思想,树立依法“治吏”的法制观念,杜绝税收领域中“人治”和权力的异化,根除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长官意志,权力滥用等现象;二是要牢固树立治税先治权,治人先治己的观念,变只注重治理纳税人为既治税又治税收执法权,变只注重纳税人义务为既强调纳税人义务又重视纳税人权利,切实加强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保障和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除此以外,还要经常抓干部的教育培训,一是提高干部的守法能力,即严于自我约束、自我规范和拒腐防变能力;二是提高执法能力,即善于查偷堵漏的能力;三是提高用法能力,即精于运用法律规范、法律原则和法律手段处理和解决税收实际工作问题的能力;四是提高护法能力,即敢于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和纠正违规行为的能力。
(七)优化税收执法环境。一是大开展普法教育,加强与地方党政机关、公安、司法机关和其他部门的协作配合,齐抓共管,共筑依法治税的坚强防线;二是建立执法公示制,政务公开制,从纵向、逆向、横向等方面构成立体社会监督网络;三是严格执法、打击偷、逃、骗、抗税行为,严格控制欠税,建立诚信纳税制度。
四、与时俱进,大力推进依法治税进程
依法治税是一个长期、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它牵动着方方面面,我们必须立足于当前,着眼于发展,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重点突破。
(一)确立“依法治税中心论、淡化税收任务观念”。观念是行动的指示灯,要将依法治税真正落到实处,税务部门和税务人员必须先树立依法治税观念。大家都知道,在物质状况并不丰富的情况下,人往往是利益的驱动者。考虑到自己的工作绩效和待遇与税收任务的完成相关联,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就会产生强烈的任务观念,相对法制意识就会变得淡薄。这样许多税务机关都围绕组织税收收入开展工作,将主要精力放在制定税收计划、调剂税收余缺、确保税收的平衡增长上;为了确保税收收入在既定的税收计划幅度范围内浮动,便出现了收入形势好的地方和时期,有税不收、放宽减免、执法偏松,对偷逃税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现象,有些甚至主动要求纳税人把当期税款挪到以后缴纳;收入形势不好的地方和时期则挖地三尺、来查重罚,甚至出现了寅吃卯粮、乱征乱罚的情况,最终造成竭泽而渔、杀鸡取卵的状况。实际上这是一种目光短浅、视野狭窄的表现,是本末倒置、舍本逐末的做法,应在克服和纠正之列。
(二)健全机构设置和税收监督制约机制,降低违规执法的可能性。现代法治是以法律对权力的限制和约束力为基点的,权力必须受到监督和制约,绝对的权力产生绝对的腐败。为了降低税收执法的随意性和违法性,必须建立相互制约、相互平衡的机构和严格可行的监督制度。目前在税务系统内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是一个非常薄弱的环节,而且多是事后监督,这种游离税收执法之外的监督,从机制上讲不健全,从实践上看也不十分有效。应建立集预防与弥补于一体的监督考核体系,明确执法责任,将岗位、权限、要求、责任进行细化,具体,配以科学、完善的评议考核体系,及时发拙税收执法的违规、违法的苗头,将随意执法扼杀在萌芽状态;完善税务案件听证、审理、复议制度成立法制部门,将精通法律又熟悉税收和人才充实到法制部门,为防止税收随意执法把好最后一关,确保严格公正执法。
(三)加速信息化、网络化建设,用科技力量加强内部管理。
人都是感性的动物,如果能采取有效的措施规范税收执法行为,那么税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就不可避免的会掺杂其他因素;再加上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为执法随意性提供了温床。单独依靠人为的监督,一是时间、人力不够,二是易出现伸缩性。唯一能解决的途径是加强信息化、网络化建设,充分发挥高科学技术在管理中的作用。按照一体化、程序化、标准化的要求,设计出科学的税务管理应用软件,形成税收信息的集约化;将部分税收执法权上收,对主体税源和重点税源做到集中征收,实现税收政策的统一和执法口径的一致,防止执法力度不大、政出多门、人为变通税法等不规范现象;将整个税收执法行为纳入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网络化管理之中,形成一套规范化、流程化的作业体系。
(四)提高执法队伍的素质,完善各项制度。
人的素质状况直接决定着依法治税工作的落实程度和质量。这里所说的人的素质,就单个人来说。指的是一个人的思想品质和作风问题;就整体执法主体来看,反映出来就是一个队伍的制度制定、执行和作风建设情况。这两者是相辅相成的,个体素质都高,整体队伍必然体现出较高的风貌;规章制度完善有效,队伍作风高尚严谨,必然带动个人素质的提高。
(五)严格约束税收执法行为,促进经济发展。
税执法的权限、手段方式、程序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税务机关不能随意采取行动,只能在法律的授权范围内采取措施。而且税务执法活动必须服从和反映广大人民的意志,反映公正、平等的原则,并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因此,税收不管在法律制定上还是在执行中,都要尽量减少干预私人经济活动,确保广大民众的最大经济利益。只要我们抓好税务执法的内部管理,依法治税的春天将为期不远。
(六)依法治税必须坚持“五个方针”、抓住四项重点、把握五个步骤。“五个方针”是:一是坚持以点带面、总揽全局方针;二是坚持重在治内,内外并举的方针;三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方针;四是坚持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五是坚持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方针;从整体上把握,全方位的突破,形成依法治税的新局面;四项重点是:一是坚持依法治税,必须依法管税;二是坚持依法治税,必须依法征税;三是坚持依法治税,必须依法缴税;四是坚持依法治税,必须依法护税;五个步骤是:一是要宣传发动,广泛宣讲依法治税重要性,弄清意义、目的,形成自觉服从于依法治税;二是要统筹规划,从战略高度出发,通盘考虑,制定实施方案;三是要分步实施,一环扣一环,一步跟一步;四是要重点突破、抓住主要矛盾,抓重点难点,突破重点;五是要总结提高,抓典型,抓经验,扎实开展依法治税。
综上所述,依法治税必须提高税务行政执法水平,而提高税务行政执法水平,必须有的放矢,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只有在全面提高税务行政执法水平的基础上,才可能大力推进依法治税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