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人相见恨晚的诗句:社会分裂,群情汹涌的时代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01:37:33

社会分裂,群情汹涌的时代

社会分裂,群情汹涌的时代

梦中人网摘  原载《人性呐喊》

 

 社会在没有政府和任何政治组织作用下,而进入群情汹涌的时代,是社会分裂的必然现象。当今的中国社会,是群情汹涌的时代,新中国建国以来,群情从未如此汹涌过。

 许庭案件,李启铭事件,药家鑫事件,郭美美事件,云南省高院副院长赵建生为了标新立异在判决李昌奎奸杀少女摔死男童案的践踏法律事件,增城市新塘镇治保会工作人员殴打摆地摊的川籍孕妇王联梅事件,诸多的强拆自焚、逼死维权村民事件,还有所有的与官员,与富人沾上边的数之不尽的大大小小事件,无一不激起群情汹涌,天下共声讨。表面上,这是社会的进步,民主的进步,文明的进步,正义的声音形成了时代的潮流;但实际上,是社会分裂,社会变得更加不公,社会裂变得越发群情汹涌,正常社会本不该发生的畸形怪现象。

 所有的事件都表明,天下人仇官,仇富到了恨之入骨的程度,已经演化成一股巨大的社会不满情绪。不管任何事件,凡是与官,与富沾上关系的,必受到天下人一边倒的齐声讨伐,大街上随便发生一件小事,如果有一方是开着豪车的官员或是富豪,都会马上演化成群众聚集集体发泄的严重公共事件,又或是政府的工作人员粗暴执法欺凌弱小,迅即激起群情汹涌难以脱身。这些目前真实地存在中国社会各地的民情,都并不是什么正义的表现,而是仇恨的发泄。好象没有了正义,只有仇恨。如果说官员与富人是正义的,那么群情就是非正义的,如果说群情是正义的,作为社会上层的官员与富人还有执法者,就是强盗了。

 群众的仇恨从何而来?天下人仇官,仇富,是仇不仁,仇不公,而这不仁不公是政府主导下形成的产物,于是,也就成了仇视政府。人人都想富,事实上却是穷人很穷,富人和官员凭着手中掌握的权力和有利条件,大肆攫取财富,钱财来之不仁不义,钱财越贪越多。穷人却连基本的保障都没有,更可笑的是一些“工资基本不动”高薪厚禄高福利的官员们饱汉不知饿汉饥,说出些“高福利养懒汉”的屁话,认为中国的福利太高了。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这样的公务员,享受的当然是高福利了,既享受着“养廉”的高薪,又享受着后顾无忧的高福利,比他小十级的大小单位领导,高薪和高福利都足以支撑他们“工资基本不动”,大小开支包括家庭开支都有出处,无须使用个人工资了,他们大多数人的财产,如果拿出来审计,绝对远远超过其正常收入。高薪养着的他们并不见得更廉,只见其更富,乃至更不仁不义,更贪婪无度。而穷人的日子是怎么样的呢?大部分的城乡老人都没有享受到基本的养老和医疗保障,众多的失业者不要说没有福利保障,就连做“走鬼”谋生都被如狼似虎的凶恶城管赶尽杀绝,居无安所的民众买不起房,还有人读不起书,看不起病,吃不饱饭,更有人是“黑人黑户”没能获得合法身份的地地道道中国人,他们都是一个庞大的群体,可以说是占中国人口大多数的弱势群体,他们不知道胡晓义所谓的“高福利”为何物,他们更不是胡晓义所谓的“懒汉”。富人富得流油,穷人过不下去,这就是我们中国社会现在特有的不仁,不公,更是不义,民众的仇恨情绪由此而来。

 这些仇恨现在正在积聚,在酝酿,而且正日渐形成巨大的社会情结。结局只有二个,一是化解,一是爆发。要化解,就得真正从点上去解决好民生,让弱势群体的人们真实地享受到社会高速发展,富人太多而穷人也不应太穷的福利,缩小贫富差距,让弱势群体的人们买得起房,看得起病,养得起老,不怕失业,而不是只做那些面上功夫,为了捞取政绩作为升官资本的腐败行为。在形象美化工程与民生工程上,锦上添花就是毫无疑问的腐败,工程腐败更夹杂着利用工程谋取的贪污,雪中送炭才是为民利民得民心之举。广州在街头种花花几千万就是腐败,花是一岁一枯荣呀,几千万是一下就没啦,贪污起来不容易查吧。有这样的政府有这样的决策不荒唐吗?几千万为什么不用去建希望小学?救济贫困人员?助学失学儿童?资助罹病无钱医治的绝望者?我们的国家还没有富到没有穷人,只有一个国家富到没有穷人时,才可以多做锦上添花的事情。似乎政绩与升官是很多官员明里追逐的目的,而暗里追逐的目的是个人和家族财富的增长,这样的为官又怎么会不令社会急剧裂变呢,共产党如果不清理这些严重的党内腐败,引入民主监督,又怎么可以做到执政地位保持稳固呢。

 如果社会仇恨不能在解决弱势群体的民生上有效化解,最终结局是爆发,当仇恨的情绪积聚到一定程度时,任何一件街头小事件,都会引发成群情汹涌围攻的公共事件,任何一个官员或者富豪的显摆或招人不满的动作都会遭到众憎与诛杀,从而成为引爆社会仇恨的导火索,牵起颠覆政府的大动乱。当然,军警可以镇压,法律可以判决,而换来一时的平息,但真正的稳定不是靠这些仍然潜伏危机的强暴手段,而是靠民心所向,民情所畅。

 从辩证唯物主义来说,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决定社会规范,而伦理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变化是决定于物质水平的提升而不断变化的。要化解仇恨,要保持稳定,要摧生社会发展的活力,首先,要从法律上解决不仁,不公,不义,社会发展的总水平要与最底层弱势群体获得的财富和保障成正比,而不是与强势群体成正比,强势群体无需公共福利他们自己也能保障。其次是政治体制和社会体制都必需要变革,公民社会要由公民去管理,政府只能作为主导部门参与而不是决定,任何社会事务都要反映大众的诉求而不是官方的意志。只有国家意志才能由政府来体现。不能顺应这种历史潮流的,任何政党都不会久远。未来是年青人的未来,未来的世界由一代又一代的年青一代决定。年青一代的成败,决定着未来中国的成败,世界的成败,人类的成败。

 

二O一一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