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世锅炉:成龙:昏天暗地而又糊里糊涂的初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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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21日10:08腾讯读书[微博]我要评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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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自:《成龙传》
作者:温键键 梁建华
出版社:湖北人民出版社
版次:2004年6月第一版
本书简介:成龙开创了谐趣武打的新门类。他以惊人的绝技及独创的武功艺术,融入了诙谐的演出手法,进而成为全球老少喜爱的超级影帝。他的功夫片一次又一次地掀起狂飙,不仅征服了华人世界,征服了好莱坞,还征服了世界其他民族。在撒哈拉大沙漠的土人中,都不乏狂热的成龙影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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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龙
1970年,16岁的成龙,自戏校毕业,离开了他呆了近10年的戏班和朝夕与共的于占元师傅,独自出来闯荡谋生了。
父母亲自然希望他去澳洲,在父母身边找个活干,但成龙哪肯乖乖地听从?他是个骨子里有叛逆性格的人,又正是青春年少,刚刚离开师傅管束的教鞭,焉有又去父母身边做乖儿子的道理?
因为自幼在影片中跑过龙套,成龙执意往电影界发展。他个性好热闹,喜欢这个喧闹热烈的行业。他对自己的功夫与发展很有信心。主角暂无机会,当个龙虎武师(粤剧对"武行"的称谓,即京剧的"武行")总不成问题吧?何况一直生活在充满约束的环境里,自由的天空对他有着无尽的诱惑力!成龙觉得,似乎到这个时候,他才睁开眼睛重新打量周围的世界,不禁有些眩惑,有些目不暇接。
不久,16岁的成龙便陷入了一场昏天暗地而又糊里糊涂的初恋中。
那时候成龙没钱,但是有时间。在开拍的电影中扮一个小角色,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更不会天天都有。成龙住在租来的陋室里,按着在戏校养成的习惯,每日早起,练一阵功之后,便兴致极好地沿着繁华的街市遛达,看街景,看车流,在他眼中,一切都显得新鲜、有趣。
经常如此来来去去,成龙留意到一个每天都从此经过的大辫子姑娘。姑娘细高身材,也就是他这般年龄,梳一根黑油油的大辫,有着白皙的脸庞。她天天背着书包准时经过此地,大概是哪个学校的学生。
成龙半大不小,正是朦胧思爱的年龄。他依稀感到这个辫子女孩很顺眼。妈妈过去就是梳着一根大辫子的。女孩文文静静,走路轻轻巧巧,也很合他的心意。他素好热闹,却偏偏欣赏安静性格的女孩。
成龙敢想敢干,他不是害单相思的人。再见到女孩时,他便把她拦住了,开门见山地说: "你叫什么名字?我们交个朋友吧!我叫陈元龙!"女孩吓了一跳,又羞又气,脸腾地红了,她以为遇上了街头的小流氓。成龙赶紧解释,自己是个演员,是龙虎武师,会功夫的,只是想和她交个朋友,没有恶意。女孩仍不说话。成龙便吓唬她说:"你不说出名字我就不让你走,你就上不成学了。我还知道你家在哪里,我会每天到你楼下等你的。"女孩无奈,只好道出了自己的名字。
以后每天他们都会碰面,成龙搭讪着与她聊天,女孩也渐渐活泼自然起来。女孩放假的时候,成龙便买上几枝便宜的鲜花,煞有介事地约她去公园。他们最爱去的是九龙仔公园。成龙可以陪着他的女朋友在公园的长椅上泡上一天半天,他们卿卿我我地说些孩子气的话,谈父母、谈好朋友、谈好吃的食物,也谈梦想和未来。
成龙说他的理想是:"成为一个大牌明星,挣很多很多的钱,给你买好看的衣服。"
女孩含羞地笑了,现出一个甜甜的酒涡。男孩奉承他的女友:"你真漂亮!,你要答应我,一辈子都要梳这样的辫子,不许剪短发。"
女孩玩着辫梢,爽快地答应了成龙。
一辈子,太长的光阴,而从年少的人口中说出,显得太轻飘太随意了。成龙当时无法预知他的一辈子将是怎样的。他那时候还没有事业,也没有钱,牵扯他吸引他的全部就是这个大辫子的姑娘。他说:那时,他以为爱情就是一切了。他当然想不到在他成为天皇巨星时,想献给他爱情的姑娘多得令他吃惊,痴迷的程度也让他害怕!他专心地陪着他初恋的姑娘,为她讲故事、唱歌,实在无话说了,就翻跟斗、拿大顶,以求她开颜一笑。
成龙此刻正预支着他的爱情。在他往后的一生中,他大概再没有如此的闲心和闲情来享受他的爱情了。正像那首流行歌曲《我想去桂林》所唱的:"我想去桂林,可是有时间的时候,我却没有钱;我想去桂林,可是有钱的时候,我又没时间。"结果,桂林终究难去。人生的尴尬大抵如是,良辰与美景总是不配合,不能像装在口袋里的东西,很凑手地同时把它掏出来。
成名后的成龙,女性对他的爱慕、爱恋、单相思,如洪水、如猛兽,他就是不干什么,亦绯闻不断,若沉溺其间,定遭灭顶之灾。他哪里还能够如此心无旁鹜地既纯又真地谈恋爱?他避之惟恐不及,只好宣称自己不解温柔,不懂浪漫,不明了感情。
有记者问他:"你爱上一个女子,你会花时间追求她吗?"成龙颇有些恶作剧地答:"不会。与女人在一起,要慢慢追求就没意思。最好快,三几天便上床。"
且不说这个答案是真是假,只是成龙现在确实是忙,爱情定然已不是他顾念的东西,何况他已拥有了最棒的爱情--本书在后面还将谈到。这也算是为事业付出的牺牲吧。
这段不重结局的少年人的美妙感情,终究成为无果之花。
成龙与大辫子少女在九龙仔公园的长椅上缠绵约会了有一个季节之长,但他们始终没有去过香港最著名的姻缘道加多利山。至今成龙亦不知此道在何方,他开玩笑说:"从前不是到姻缘道拍拖(粤语,谈恋爱)的。"
这段初恋因为一个喜剧性的插曲而稀里糊涂地结束了。
一天,成龙的伙伴约他一起去玩桌球。这个玩艺当时在香港很时髦。成龙原先只是看别人玩,现在自己上阵了,不禁很是兴奋。成龙学东西素来灵巧,他初拿球杆时还需向伙伴讨教,不出一个时辰,已能连击连中了。他迷上了桌球,向自己挑战,与伙伴较量,输了要赢,赢了还要赢,他的好胜与投入在这项运动中展露无遗。他对大辫子姑娘的热情锐减,渐渐地发展到没有时间去找她了。女孩见他如此沉迷于打球,顾此失彼,完全像个贪玩的大孩子,气不得恼不得,慢慢也就心淡了。
成龙的初恋不了了之。恋也罢,吹也罢,他都是始作俑者。难过?追悔?算了吧,他无暇去管这许多。
桌球玩精了之后,他又迷上了保龄球。别人玩是助兴,玩过便了,成龙却不是。他专心致志,定要分出个子丑寅卯。
专注的注意力与深研精神,是事业成功者特有的智力优势。
在成龙眼中,爱情像一条清澈见底的水溪,也迷人,也动人。但要长久地吸引他,显然不够力度。他精力充沛,闲不住,呆不得,像一条准备入海的蛟龙一般,寻求着腾挪跌宕的广阔天地。
有趣的是,他初闯影圈时,便取了洪金宝当年在戏校的名字叫元龙,后来又以成龙的名字走红,与龙有着不解之缘。这位名龙的小男子汉,心高志远,渴求着功成名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