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节点故障:中职教学过程控制(七):“模块化”“学分制”教学过程控制手段--迷失的天马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07:19:37
中职教学过程控制(七):“模块化”“学分制”教学过程控制手段
关键词:职业教育   模块化   学分制
实施“模块化”“学分制”教学过程控制手段。
1、改革课程设置,实施模块化课程管理。
职业学校课程设置是职业素质教育内容的基础因素。传统的课程设置,注重学科元素的建设和对人的专业性培养,忽视了人的综合素质的培养。在计划经济时期一岗定终身的就业情况下,这种课程设置确实为国家建设培养了一批批急需的专门人才。但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经济的不断发展,在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同时,经济多元化也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趋势,尤其在我国经济体制转型以后,企业为增强竞争能力,拓展生存空间,其用工制度也随之发生了根本性改变,一岗定终身的就业模式正在迅速萎缩。生产技术的科技含量日益提高,多学科在生产技术、经营管理中的交叉互补,综合应用日趋重要。这样,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便成了二十一世纪人才竞争的焦点,而现行的课程设置很难适应人才综合素质的培养的要求,必须调整改革。根据中等职业学校的教育职能,培养目标,以及现代社会对人才的综素质的要求,我们的课程设置按模块课程的原则,至少应包括如下几个模块:文化素质课程模块、专业理论素质课程模块、专业技能素质训练模块、公共素质教育模块、身体、心理素质教育模块、创业能力素质模块 。而技能素质和创新精神的培养是几大课程模块实施的灵魂。课程设置的改革,是一项艰巨浩大的系统工程,它涉及大纲制定,教学计划的安排,教材的建设等一系列问题。但若离开课程设置的环节,那么,综合素质培养也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
2、实施学分制管理,培养多规格人才。
⑴学分制的内涵
学分制是19世纪末产生于美国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它以学分作为学习量的计算单位,在教学过程中允许学生自主选修课程,以取得所选取课程的总学分作为毕业和获得学位的标准,采用多样的教育规格和较灵活的过程管理方式。从本质上看,学分制是一种适应学生个体差异的弹性教学体制。20世纪初学分制即被引入我国高校,1952年因“全面学苏”而遭废弃。1978年学分制在我国部分普通高校重新启动,并于80年代中期扩展到自学考试。自97年以来,随着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及素质教育的全面推行,学分制也被列入了我国中等职业教育教学管理的研究课题。
⑵实施学分制的目的与意义
改革开放20年来,我国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已经取得了巨大成就。中等职业教育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已具备了一定规模。与此同时,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和前苏联办学模式的束缚,我们的教育在体制、结构、人才培养模式以及教育教学内容与方法等诸多方面相对滞后。中等职业教育虽起步较晚,但由于历史的原因,受普教办学模式和传统高等教育专业影响,模式单一。过分强调培养对象的统一性和标准化,统得多,自由度、灵活性少;共性要求多,发挥个性特点少。在经济体制转轨和素质教育不断发展的形势下,教育的个性化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已成为教育改革的核心内容。为了主动适应市场经济对人才规格、层次多样化的要求,就必须突破刻板划一的人才培养模式,真正积极向应用型、开拓型、复合型、创新型、多规格、多种类、多样化的人才结构培养模式转化。因此,推行以选修和弹性学制、强调个性发展为主导特征的学分制教育模式和教学管理制度,在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的今天就显得十分必要和迫切。
⑶学分制课程设置原则与基本框架
学分制是以充分发展学生个性为主导特征的教学管理模式,其课程设置既要体现学科体系的完整性,又能留给学生充分发展个性特长的自由空间。因此,学分制课程设置应包括以下几个基本模块:文化素质课程模块;专业素质课程模块;技能素质课程模块;艺术素质教育模块;体育保健素质教育模块;创新实践课程模块。其课程设置基本框架如图所示:
学 分 制 课 程 设 置 结 构
文化基础课课程
专业课课程
公共素质课课程
创新实践课课程
必修课程
选修课程
必修课程
选修课程
必修课程
选修课程
必修课程
选修课程
1、语文
2、数学
3、英语
4、政治
物理
化学
历史
地理
专业英语
应用文写作
专业核心
课程
1、专业技能课程
2、专业边缘课程
3、相关或相近专业课程
4、其他专业的专业技能课程
体育保健
计算机应用
职业道德
1、艺术教育课程
2、公关礼仪
3、就业指导
1、研究性学习
2、专业实验
3、教学生产实习
4、毕业设计毕业论文
1、社会实践社区服务  2、职业技能鉴定
3、校内外
文化知识、专业竞赛
⑷课程设置说明
中等职业学校以培养职业综合素质和充分发展学生个性及创新能力为目标,按模块结构进行课程组合。“文化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公共素质课程”、“创新实践课程”均设置必修课和选修课。
①必修课是以专业为单位,为学生打好共同基础开设的,每位专业定向的学生必须修习。选修课是在必修课的基础上,为拓展学生学科知识面,强化专业能力,培养综合素质开设的。学生可根据个人志向、兴趣爱好和需要自主选择修习

②专业核心课程是指各专业体系中系统体现专业基本理论,学生必须掌握的核心课程。
③专业技能课是指各专业学生为适应未来从事本专业岗位工作需要的各项基本技能。
④公共素质课程是为培养学生综合素质,提高其综合文化素养,增强学生在未来社会中的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而开设的。
⑤创新实践课课程主要通过专题研究、专业实验、生产实习和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必修课程,以及社会实践、社区服务、职业技能鉴定、社会性文化知识、专业竞赛等选修内容或项目培养学生的艰苦创业精神、创新能力和竞争意识。
⑥研究性课程是以学生的自主性、探索性学习为基础,从学生专业学习和社会生活中选择和确定研究专题,主要以个人或小组合作的方式进行,通过亲身实践获取直接经验,养成科学精神和科学态度,掌握基本的科学方法,提高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研究性学习中,教师是组织者、参与者和指导者。
⑦社会实践、社区服务主要通过学生在本校、本社区以集体或个人形式参加各种公益活动,进行社会责任意识、职业意识、助人为乐精神的教育,为社区、学校 建设和发展服务。
⑧社会性文化知识、专业竞赛、职业技能鉴定主要通过鼓励学生参加校内外各种竞赛、国家职业技能等级鉴定等形式,强化修习某方面的知识、技能,培养学生的参与意识、竞争意识和创新能力。
⑸课程管理办法
在现行的教学管理体制下,学分制教学管理模式的采用基本上有两种类型:即准学分制和完全学分制。“准学分制”实际上就是学年制和学分制同时并存,课程的选择带有很大的强制性,学制以固化的形式存在,实质上是一种百分制、等级制与学分形式的数学换算游戏,没有触及教学管理改革的灵魂。“完全学分制”则是以充分发展学生个性,自主选课,自主选择学习时间为基本特征的弹性学制的教学管理模式。
中等职业学校学分制课程管理应采取三级管理制,即教育主管部门管理文化必修课和专业核心课程,学校管理文化选修课、专业选修课和公共必修课,各课程组管理其他必修课和选修课程。
①选课办法
在“完全学分制”下,学生按照自主选定的专业方向,在教师的指导下,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课程和学习时间的选择。学生在招生时选择自己的专业方向,填写《专业方向意愿表》,每年暑假和放寒假前,根据自己的专业和意愿,按教务科下发的上半年,下半年各专业课程考试计划,填写《选课意愿表》,填报下学期要求学习的课程。为保证足够的学习时间,学生选课的周总学时不得超过每周最大学时数。每周34学时为满学时数。学生按照本学期所选课程的学分缴纳学习费用。
②上课与考试
教务科汇总各专业学生每学期的《选课意愿表》,根据学生学习的课程和学习进度,分专业以课程组为教学单位,编排出课程进度及上课安排表进行授课。学生按选报的课程和课程表在指定的地点上课,授课教师进行考勤,记录每位学生该课程的学习时数。根据课程的三级管理原则,学期末组织一次性课程结业考试,根据考试成绩记录学分,成绩不合格重修该课程规定的学时,参加下一轮考试直至合格。学生学习时间达不到该课程规定学时的四分之三,该门课程不予及格,应重修该课程。
③毕业
学生学够课程规定的学时,经考试(考核)合格,即可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修完所选专业的必修课程,必修课学分与选修课学分相加,达到规定的毕业最低学分,不论其学习时间长短,即可取得该专业毕业证,结束该专业的学习。如学生愿意,可继续选择其他专业方向的必修课,复修第二专业,其原取得的公共素质选修课及其他选修课课程学分可作为第二专业毕业的学分。学生在学习期间,因工作或其他原因,可暂停学习,已取得的学分可记入档案,今后可返校继续学习,补取剩余学分获取毕业证书。
⑹学分制教学过程管理基本流程:
选择定向专业  →学生自主选课 → 根据选课情况分专业以课程组为教学单位授课 → 学期结业考试(考核)→换算登录学分 →毕业生资格审定。
“完全学分制”因其主导特征决定的课程设置与选课、上课、考核评估方法,可以极大地激发学生创造性学习和自主学习的积极性,益于发展个性,培养其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
由于“完全学风制”的弹性学制和自主选课,在教学管理上就不宜采用学年制教学管理方式。而应以专业方向为学籍管理的基本单位,以课程组为教学管理的基本形式,实施一体化管理。当然,由于实行弹性教学计划,与学年制教学计划相比,增加了教学过程管理的难度。
⑺学分换算方法:
学分作为学生学习量的计算单位,应制定出比较科学合理的计算方法。根据专业培养目标、性质、学习时间及每门课程在专业体系及综合素质培养中的地位和比重,可按下列公式进行学分核算:
①毕业总学分=文化基础课学分+专业课学分+公共素质课学分+创新实践课学分
最低毕业学分=(文化必修课学分+专业必修课学分)×1.2
②单科课程学分=课程学时数÷18×权分
A、文化选修课、专业选修课课程权分为1
B、文化基础必修课、专业核心课权分为1.2
C、公共素质课、创新实践课课程权分为1-0.8
注:1、凡开设时间在二学期以上的课程,其学分可按每学期的学时数进行分配。如:语文若开设四个学期,则将其总学分分配在四个学期,每学期的学分按开设的学时数计算。
2、凡考取的国家认证部门或专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关技术等级证、培训合格证,可做为相关专业的一门课程,免试直接计算学分。
3、凡参加市级以上政府主管部门或各类专业团体、权威学术机构组织的非盈利性知识、技能竞赛获奖者,可参照相应的专业技能课程直接记入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