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压配电柜套什么定额:坚持以制度创新为抓手 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3 10:50:43
           党的十七大报告在“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高度精炼、十分明确地提出了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方法和要求。就是以惩防体系建设为核心,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以预防为目的,坚持源头治理,坚持深化改革,以制度创新为抓手,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一、坚持制度创新,是标本兼治、加大反腐败治本力度的重要途径
  当前,我国正处于深刻的社会转型和体制转轨时期,激烈的社会变革带来社会全面进步的同时,一些腐败现象也在不断滋生蔓延。产生这一现象的重要原因,是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完善,新旧体制转换中的某些环节和漏洞为腐败的产生留下了空间。因此,要从根本上遏制腐败,就必须从制度建设入手,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反腐倡廉注重制度建设和制度创新是我党反腐败斗争的一条重要经验。从历史看,反腐倡廉就是在实践中不断寻找方法、总结经验、逐步建立完善相关制度的过程。一项新的制度的创立,就是反腐倡廉工作进一步深入的标志。如《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颁布施行,是以民主监督的制度来防止腐败发生,是党内监督工作从根本上实现制度化的一个飞跃;建立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其核心也是制度建设。因而,加强反腐倡廉,坚持制度创新,是标本兼治、从源头上反腐治本的重要途径。反腐败从本质上说就是不断完善制度、不断进行制度创新的过程。
  二、坚持制度创新,要抓住重要环节和重要问题,确保制度反腐的有效性
  从总体上讲,要抓住三个环节:一是抓教育,坚持教育制度化,筑牢思想防线,形成使人不想腐败的自律机制。二是抓制度,创新有关体制和机制,规范从政行为,建立使人不能腐败的保护机制。三是抓监督,完善制约机制,防止权力失控,形成使人不敢腐败的防范机制。要协调推进教育、制度、监督体系,使三者整合为一个有机的整体,统一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全过程以及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发挥综合防范机制作用,从而达到靠教育的培养、靠制度的规范、靠监督的制约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的目的。
  具体讲,坚持制度创新,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重要问题进行研究和突破:
  一要抓住民生问题。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要求:“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这是我党长期以来一直关注和十分重视的问题,也是我们纪检监察工作一项重要的内容。制度创新必须以此为重点之一,寻找密切关系民生的有关问题而进行,把“排民忧、解民难、化民怨”的工作做得更好。关系民生的问题有不少,如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上学难问题、拆迁安置问题、住房货币化的落实问题等等,有些问题需要我们在制度上进行创新解决,有些问题需要我们在制度落实上加大力度和寻找好的办法。如南京市推行的“药房托管”改革,切断了商业贿赂的利益链条,一定程度地解决了药价虚高问题,收到较好的效果。我市庐阳区进行的社区服务综合改革,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将使用的三百多种常用药品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也收到较好的效果。如此等等,一些地方针对问题进行的有益尝试值得总结、借鉴。
  二要抓住公共权力的腐败易发高发部位。建立健全对公共权力运行的有效的监督制约的体制、机制和制度,是制度创新的重点。对公共权力的腐败易发高发部位,更是我们要考虑的重点和方向。如人事、土地、规划、工程建设、金融、企业改制等方面,问题比较突出,虽然我们已经有了一些制度和办法,但是还远不能有效遏止腐败的发生。比如,用人问题上搞程序走过场的问题,有的甚至连程序也不能走完。纪委的监督作用难以有效发挥。又如,金融和企业改制问题上,发生了不少较严重的问题,我们却没有好的措施积极应对。有一种很荒谬的说法:“国有资产的流失是没有办法的。”其实并不是真的没有办法,而是我们一些地方的领导同志没有引起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同样研究不够、深入不够。致使一些人有机可乘,借企业改制过程中的一些不规范操作等问题,完成了资本的原始积累,成了暴发户(人称“国资大盗”)。这样的案件受到查处的与实际发生的还有较大的差距。又如,不少公司为了上市,大肆行贿相关部门和人员,可是受到查处的同样寥寥无几。以上这些重要领域或者工作,值得我们认真反思,在制度上进行探索和创新,都还有较大的空间。
  三要抓住领导干部职务消费问题。领导干部职务消费问题,是监督的难点,也是热点。领导干部职务消费,存在不少问题。领导干部职务消费行为得不到规范,不通过制度创新来解决存在的问题,直接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因为这些问题表现得很直观,人民群众对此很敏感。其处理好坏,直接影响反腐倡廉的成效。早在2003年吴官正同志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就提出了“积极探索用改革的办法解决领导干部职务消费中存在的问题”。今年中央纪委在向十七大作的报告中再一次提出了“切实改进党政机关作风,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要求。因而制度创新应该抓住领导干部职务消费这个问题不放。涉及职务消费令人注目的无非是公务用车和公款招待、公款学习考察等问题。通讯消费问题随着货币化改革已经逐步得到较好的解决。公务用车制度的改革,一些地方这几年来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公务用车制度货币化改革已经成为趋势,其大方向无疑是正确的,必须深入推进。我省一些地方也作过一些尝试,但是步子不够大,一些同志尤其是一些领导同志思想比较保守,患得患失,不愿意或者不积极推动这项改革,而对现行的公务用车制度的弊端却又无力改变甚至不想改变,任凭惊人的浪费存在、腐败现象存在。现在,这个课题我们不应该再在要不要做的问题上纠缠不清了,而是要研究如何加快推进的问题了。
  四要抓住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体制、机制和制度。党风廉政制度建设,不能仅仅满足于规章上的“有”,更要注意其质量的“精”和实际中的“行”。所有的制度设计必须强调针对性、有效性、权威性和一定的超前性。任何一项制度不能有效解决问题,没有实用的效果,或者成为工作的羁绊时,就要及时地修订完善或者废止。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包括两大类:一是针对治理问题的。二是工作自身的。目前的党风廉政制度需要修订完善甚至废止的有不少。举例说,收入申报制度1995年就发布了,但是,该制度实行以来,收效甚微。大家知道,现在的腐败分子不查则已,一查就是几百万、上千万,几十万已经是少的了。这样的制度应该抓紧修改完善。如果说,立即制定财产申报法还有难度的话,我们至少可以多研究,创新思路,加大制度执行的力度。实行“党务公开”,是权力阳光化的重要一环,探索扩大党内民主,进行制度创新,使党委重大决策以及干部使用的各个环节更加民主更加公开,无疑会起到很好的作用。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问题,涉及领导体制、工作机制的重大变革,中央纪委已经连续三年在全会报告中明确提出要求推进这项改革,胡锦涛总书记也在十七大报告中说到了这个问题。不少地方已经开始实行了统一管理,从改革情况看,成效是明显的,是符合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需要的。但是,我们的动作还不够快,有些同志的思想认识还不到位。大力推进这项制度改革,有些陈旧观念需要我们突破。针对腐败问题尤其案件查处问题,我们应该探索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做到快速及时的处理,避免问题越积越多、越积越大,最后难以下手、无从下手、甚至下不了手。把我们的制度认真排一排,两大类制度中,有很多值得我们去探索、去完善、去创新。
  三、坚持制度创新,要注意努力提升反腐倡廉制度设计的理念
  制度创新是一项开拓性的工作,我们的视野和思路要宽,手法要新,除了内容上要注意有所拓展外,还要在设计理念上有所创新和拓展。
  一是要重视民主参与。制度创新必须坚持“阳光作业”,坚决改变“少数人定制度”的不良倾向。要广泛吸收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决不能从个别人主观愿望出发,更不能从少数人的利益出发。只有重视民主参与,才能保证制度的方向和公正性。现在,我们在制度的建立过程中,有些机关和同志习惯于暗箱操作,甚至搞得神神秘秘,致使一些改革措施和制度的出台成功率很低。
  二是要突出制度的执行效率。制度的生命在执行,因此,要坚持制度制定与执行的统一,决不能在执行制度上“打白条”。我们在制定制度的同时,要通过各种配套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来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在制度设计上,我们要屏弃那种“宜粗不宜细、有比没有好”的陈旧观念。
  三是要善于引用现代科技手段和成果。随着物质文明的发展,腐败和反腐败的较量无论是内容还是形式上已经较过去有了很大的不同。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及时引入科技手段和成果,有关改革措施和制度的建立,应该注意运用,体现时代特色。如,我市去年10月,利用现代网络平台开发建立了政风行风热线,实现了市民投诉和政府解答问题的公开、透明、高效。又如,南京市纪委案件管理信息系统的创立,实现了纪检监察工作查办案件“线索—初核—立案—调查—审理”网上全程监督办理。类似的制度创新工作,为我们进行反腐倡廉建设起到了很好的启发作用。
  四是要注意制度创新与反腐倡廉工作的高度关联性。制度创新关系党风廉政能否深入推进大局,制度创新与反腐倡廉工作的高度关联性,尤其要抓住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进行制度创新。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不应搞大而全,而应该有重点、有层次。同时,我们要鼓励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创新工作,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思路、工作机制上的创新,对加强本地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有明显促进作用的,有一定的推广价值的,要予以表彰奖励,以激发开拓创新工作的激情。  



加强制度建设 坚持廉政勤政 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

 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今年省委、省政府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相继召开两次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目的就是要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早见成效。今天,我着重围绕“加强制度建设,坚持廉政勤政,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这个主题,谈几点意见。
  一、深化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制度建设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特点。在反腐倡廉建设中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反映了我们党对反腐倡廉建设规律的新认识,体现了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新要求,顺应了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新形势,对于我们进一步加大惩治和预防腐败力度,切实提高反腐倡廉建设成效,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第一,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贯彻落实新时期反腐倡廉工作基本要求的客观需要。党的十七大指出,要“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在反腐倡廉建设实践中,必须坚持“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反腐倡廉建设的基本要求。无论是前者“一个坚决、三个更加注重”的要求,还是后者“四句话、十六字”的要求,都突出强调了制度建设在整个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都深刻蕴涵着加强制度建设的重要思想和内容。落实好这一基本要求,前提是坚决惩治腐败,要义是更加注重治本和预防,关键是更加注重制度建设。2008年5月13日,中央印发《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也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因此,我们要结合合肥实际,认真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深入扎实地抓好制度建设,这是我们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新时期反腐倡廉基本要求的一项重要举措。
  第二,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进一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客观需要。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核心是加强制度建设,无论是形成拒腐防变教育的长效机制,还是形成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归根到底都要通过制度来固定、来保障、来促进。对此,党的十七大强调,“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从近年来我市发生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来看,除了他们自身原因外,与制度不健全、管理有漏洞也有很大关系。如,近年查处的涉企违法违纪案中的杨世海受贿案、李延朝受贿案、程奇生贪污案、王国宝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等等,大多数都是因为对企业领导人监督制度不健全、监管不力、执行制度不严格、权利失控导致犯罪的。针对这些问题,在今年全市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国资委注重加强制度建设,从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规范企业领导人员从业行为出发,围绕用人、用钱、用权等方面制定了15项制度,努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再如,我们查出的烟墩乡户籍管理违纪案件,就是典型的执行制度不力违纪案件。还有,在近年查处的案件中,“一把手”违纪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三年来共立案查处“一把手”违纪案件132件,其中,查处时任“一把手”13件,违纪时任“一把手”22件,查处时违纪时均任“一把手”97件。对“一把手”的监督,需要我们加强研究、破解难题。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就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治本之策和必由之路。只有通过深化改革、加强制度建设,着力解决导致腐败滋生的深层次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体制机制等制度漏洞,才能把腐败现象遏制到最低程度,才能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少犯或不犯错误,从而不断提高有效预防腐败的能力和水平。
  第三,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客观需要。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势头很好。之所以有今天这样一个良好的局面,反腐倡廉建设发挥了重要保障作用。特别是,这几年我们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工作中,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排除了腐败现象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干扰,优化了建设与发展环境,实现了经济发展和党风廉政建设的良性互动和协调并进。实践证明,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不仅有效预防和治理了腐败,更重要的是规范了行政行为,提高了行政效率,促进了社会公平,营造了风正气顺、人和业兴的环境。
  第四,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实现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客观需要。近年来,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我们在体制和制度上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创新,有些举措在全国和全省都是“领风气之先”的,不仅有力保证了建设与发展的快速推进,也从源头上有效遏制了腐败现象的发生。具体讲,一是对经营性用地一律实行“净地拍卖方式出让”。二是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三是改革建设管理体制。四是建立统一招投标市场。五是创新拆迁安置办法。六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七是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八是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九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十是创新便民服务方式。这些改革创新举措,不仅有效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同时也在制度上加强了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的监管,在管人、管权、管钱方面发挥了有效的治本作用,有力促进了干部的廉洁从政和工作作风建设。实践证明,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对于进一步改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作风,推进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抓住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关键环节,为合肥建设与发展保驾护航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立足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研究,注重防微杜渐,以改革创新为取向、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形成制度体系为目标,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以更好地服务发展、保护干部、预防腐败。
  第一,要围绕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推进制度创新,从制度上确保权力规范运行。一要完善决策基本制度。在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民主集中制、专家咨询、社会公示与听证、决策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制度,确保科学民主决策有章可循。二要完善重大事项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在做出重大决策前,要通过多种形式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必要时应举行听证会,增强群众参与度,接受群众监督;涉及重大财政支出的决策,必须进行充分评估论证。重大决策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反复酝酿讨论,集体研究决定。三要建立健全决策后评价、反馈纠偏和决策责任追究等制度。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要坚决制止和纠正。这些方面已经建立了不少制度,关键是要抓好落实。
  第二,要围绕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环节推进制度创新,从制度上堵塞漏洞。现阶段,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组织人事、医药购销、国企监管、财政管理、政府投资以及管权、管人、管财、管物、管事等领域和环节,容易滋生腐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首先要重点抓好这些重点领域和环节的制度完善、改革和创新,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体制机制。同时,要着力抓好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易发多发领域和环节的制度创新,有效遏制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发生,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反腐倡廉建设的实际成果。要重视抓好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监督制约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转变作风等方面的制度创新,用制度来规范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决策行为、管理行为和从政行为。
  第三,要围绕党务、政务、厂务、村务、事务公开推进制度创新,从制度上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腐败行为尤其是权力寻租行为的发生,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公共权力运行不透明、不公开造成的。暗箱操作是滋生腐败的重要原因,而公开透明则是防治腐败的重要手段。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只有大力推进党务、政务、厂务、村务和事务公开,增强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的参与度,使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更多地了解党务、政务、事务,更好地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才能把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腐败行为的可能性减少到最低程度。因此,在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中,要从群众最关注、权力最集中的领域、部位和环节入手,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务、政务、厂务、村务和事务公开制度,着力打造透明政府和阳光政务,切实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通过建立健全各类公开制度,努力实现权力运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和公开化,真正把公共权力和公共事务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制约之下,防止决策失误、权力失控、行为失范。
  第四,要围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制度创新,从制度上保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也是通过制度确保权力规范运行的重要任务。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必须把健全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作为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按照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原则,切实把预防腐败的要求落实到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各个环节。”因此,要紧紧围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推进制度创新,进一步合理划分、科学配置各部门及其内设机构的权力和职能,进一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进一步加强对权力行使特别是直接掌管人财物的权力行使的规范,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使决策职能、执行职能、监督职能等由不同部门相对独立地行使,使不同性质的权力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做到决策更加科学、执行更加顺畅、监督更加有力,既保证权力高效运行,又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三、坚持廉政勤政,在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中奋发有为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胡锦涛同志中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这次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引导广大干部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增强机遇意识、发展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满腔热情、高度负责地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兢兢业业工作,在抓好落实上狠下功夫,在务求实效上狠下功夫。
  第一,要大力倡导勤奋好学、学以致用的良好风气。毛泽东同志曾经说过:“学习是我们注重的工作,特别是干部同志,学习的需要更加迫切,如果不学习,就不能领导工作,不能改善工作与建设大党。”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合肥更好更快地发展,对领导干部的素质和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比如,我们要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就要研究国内外发展的历程和规律;要推进城市建设,就要懂得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基本知识;要扩大开放,就要掌握国际国内的有关经贸规则;要提高执政能力,就要学习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经验,等等。特别是,对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我们一定要敏感,不能只是简单地“过一下”,重点是对党的创新理论要敏感,系统地掌握这些理论;对那些有“含金量”的政策要敏感,深入进行研究,及时地去“跑”,挖掘政策背后蕴含的机遇。总之,对各级领导干部来说,坚持勤奋学习,既是政治责任,也是工作所需;既是自我完善的现实需要,也是时代发展的迫切要求。我们一定要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活到老,学到老,提高到老。
  第二,要大力倡导真抓实干、争创一流的良好风气。一是要解决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问题。要大力倡导踏实工作、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坚决反对一切形式主义的东西。二是要解决政令畅通问题。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从大的方面讲就是要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体到我市就是不折不扣地执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要切实增强各级党员干部的组织纪律观念,坚决维护政策的严肃性,坚决维护市委、市政府的权威,无条件地服从组织、服从大局,不折不扣地落实好组织决策和领导交办的工作。三是要解决工作效率问题。每个人的能力、水平并没有多大的差别,做好工作、干出成效,关键在于责任感、事业心和敬业精神的强弱。要大力倡导立说立行、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考虑问题、研究工作、办任何事情都要做到又好又快,以最快的速度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任何工作都要确立标准要求,以高标准、严要求、高质量促进工作的开展。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干工作要有一种孜孜以求、全然忘我的境界,有一种干就干好、精益求精的追求,有一种殚精竭虑、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意志。
  第三,要大力倡导顾全大局、团结协作的良好风气。当前合肥的大局就是不断加快建设与发展,而影响建设与发展的关键因素就是“环境”。我们要充分认识环境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个人利益、部门利益与全市整体利益紧密联系起来,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共同营造一流的“大环境”。全市各条战线、各个部门、每个单位都是合肥整体的一部分,条块工作、部门工作、局部工作必须服从全市、全局的利益,当部门利益与全局利益发生矛盾时,都要自觉地、旗帜鲜明地维护全局利益,决不允许为了本单位的一己之利而伤害全市的利益。 “环境”问题无小事,有时一件小事就可能坏一件大事,赶走一个大项目。每个干部都代表和影响着合肥的整体环境,代表和影响着合肥形象,在搞好服务上都要切实发挥应有的作用,做到说每一句话、做每一件事、表每一个态,都维护和促进全市的整体环境。部门和单位之间要相互支持、相互配合,而不能相互制约、相互扯皮。对影响发展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查重罚,绝不姑息迁就。
  第四,要大力倡导解放思想、敢破难题的良好风气。经济发展无止境,思想解放也无止境。对照当前的发展形势和任务要求,我们思想解放的程度还远远不够,必须从各个方面、各个领域坚持不懈地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以此不断激发创造力,以思想的大解放促进合肥的大发展。要坚持走出去、请进来,学习外地的先进经验、先进模式、先进方法,用一切先进的东西激活我们创新的激情。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必须从解决具体的实际问题入手,要善于把上级的方针政策特别是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同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深入到最基层、最困难的地方和单位,敢于破解难题,敢于动真碰硬,敢于拍板负责;要支持一切创造性的实践,只要符合“三个有利于”标准,就要敢于“变通、畅通、疏通、沟通”,精于“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难事巧办、事事快办”。一个地方的思想解放程度,关键在于干部队伍思想解放的程度。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都要结合各自的实际,认真反思与加快发展不相适应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找准症结,认清危害,切实加以整改;要冲破一切妨碍发展的思想观念,敢于改变束缚经济发展的做法和规定,勇于革除影响发展的体制弊端,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
  第五,要大力倡导廉政勤政、敢抓敢管的良好作风。廉政和勤政,是对干部的基本要求。我们既要一刻不放松地抓好廉政建设,又要持之以恒地抓好勤政建设。当领导,就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在廉政建设上,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当好表率,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以高尚的人格力量和模范行为凝聚干部,感召群众,形成众志成城干事业的强大合力。当领导,就要勇于负责,敢抓敢管。现在有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就是一些领导干部存在着好人主义的心态,对错误的行为不帮助、不教育、不批评、不斗争。腐败分子走上犯罪道路,主要原因当然得从他们自身上找,但这种好人主义是不是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呢?不讲政治,不讲原则,采取一团和气、息事宁人的态度,宁伤工作,不伤感情,这是对同志、对事业最大的不负责任!严是爱,松是害。作为领导干部,既要关心爱护下级,更要严格要求,发现问题早打招呼,及时纠正,这是对同志最好的关心、最大的爱护。当然,敢抓敢管,可能要得罪人,甚至可能被孤立。但不得罪少数人,就要得罪多数人。该得罪的就要得罪,如果因此而被孤立,也是“光荣的孤立”,最终广大干部群众是会理解和拥护的,是会大力支持的。
  四、加强组织领导,千方百计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反腐倡廉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任务,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采取有力措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工作水平。
  第一,抓教育,就是要加强对干部的思想教育。从总体上说,当前我市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人民群众是肯定的。但是,在个别地方、个别干部身上,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越是在好的形势面前,越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越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干部的思想教育,尤其要加强对年轻干部和新提拔干部的教育。从近年我市查出的案件来看,31-45岁受处分人员所占比例,2005年为52.5%,2006年为56.01%,2007年为57.3%,这个现象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要加大对年轻干部的教育力度,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要帮助干部算清政治账,懂得腐败不仅损害党的形象,而且自毁前程;帮助干部算清成本账,懂得腐败不仅导致身败名裂,而且会倾家荡产、身陷囹圄;帮助干部算清亲情账,懂得腐败不会给家庭带来幸福,只会给子女带来灾祸和一辈子抹不掉的阴影。既要不断树立清正廉洁的先进典型,又要不断利用反面典型进行警示教育,引导干部见贤思齐,见不贤而自省。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把中央对领导干部提出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牢记在心,始终在思想上绷紧拒腐防变这根弦,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
  第二,抓惩处,就是要严肃查办违法违纪案件。查办违法违纪案件是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是人民群众评价反腐败斗争成效的一个重要标志。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709件次,同比上升6.14%;初核188件,同比上升8.67%;累计办案187件,同比上升16.87%;其中新立案件156件,结案99件。处分违纪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99人,同比上升10%,其中县处级干部5人,乡科级干部22人。通过查办案件,共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300多万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针对一些领域腐败现象仍然易发多发的态势,继续把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作为反腐败斗争的重点任务来抓,作为整治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来抓,进一步加大执纪执法力度,特别是要集中力量查办一批严重影响合肥形象、阻碍建设与发展的案件。对腐败分子,要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只要是违反了党纪国法,都要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对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查而不处,袒护腐败分子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已经查处完毕的案件要适时曝光,以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引以为戒。
  第三,抓监督,就是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约束。不受约束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既是严格要求,也是关心爱护。要综合运用党内监督、法律监督、行政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多种形式,加大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力度,使权力运行始终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要坚持以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为重点,紧紧抓住易于滋生腐败的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要把监督关口前移,从事后监督为主转变为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为主,提高监督实效。
  第四,抓责任,就是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这方面,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形成了合肥的特色。各级各部门要继续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项政治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方案和措施,及时研究解决落实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坚持权力和责任相统一的原则,抓好主要领导、班子成员、重点岗位的责任分解,把反腐倡廉工作的责任要求落实到具体人,并定期进行考核,保证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一把手在党风廉政建设中负有重要责任,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抓好全局,负好总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融入各项工作之中,使之与中心工作融为一体、相互促进、共同发展。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负起直接领导责任。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关键在于严格执行责任追究。要针对当前责任追究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责任追究督查制度,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真正得到贯彻执行,推动反腐倡廉工作不断深入发展。   加强制度建设 提升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暨村级债务化解水平  近年来,我市各级农业部门认真贯彻《安徽省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全面组织开展了村级清财化债工作,基本摸清了全市村级债权债务情况,并结合实际,出台了规范和加强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意见,积极开展农村财务电算化工作,稳步推进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信息化工作。通过上下各级农业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市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村级清财化债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促进了全市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化上台阶。目前,全市57个乡镇和1200多个村全部实行了“村财乡管”和“村帐乡管”制度,包河区还率先推行“村会计委托代理制”,其中有91.6%的乡镇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机构设在农经站;全市99%以上的村实行了财务公开,其中规范公开的村有529个,占全市总村数的42.6%,还有22个乡镇实行了电算化,占全市乡镇总数的36.7%。
  规范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一是进一步理顺农村财务管理体制,顺应村民自治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强民主管理的需要,加强民主理财,实行财务公开。为贯彻落实省财政厅、省农委联合下发的《安徽省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针对我市村级财务、债务问题,积极建议以市政府出台《进一步完善和加强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从理顺管理体制、规范运作、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规范,提出依托乡镇农经站设立中心,对村集体财务实行集中核算和管理,全面负责村级会计业务管理村级财务;2007年在全市清财规范工作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建立加强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集体财务规范管理工作的意见》,并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各地执行,文件从提高认识、理顺体制、严格管理、强化监督、队伍建设、加强领导等六个方面提出了进一步加强村集体财务规范管理工作。二是实行财务公开,推进民主监督管理。按照农业部、监察部颁布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市农委、市监察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集体财务管理和财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对全市的财务公开的形式、内容、时间、程序和监督提出明确要求。包河区在财务公开中坚持做到“八个统一”,即统一公开内容、操作程序、标准、公开时间、监督制度、制度建设、检查管理、验收标准,在公开内容上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重点事项作为公开重点,并设立了意见箱。据统计,全市99%以上的乡镇实行了村财务公开,加强了民主监督;三是加强对全国农村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的指导。2004年我市包河区义城镇大陈村作为农业部全国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首批试点村之一,市、区农委均积极配合省农委深入试点村开展调研,加强业务指导。义城镇农经站按照省、市、区农委要求,对照农业部规范化管理试点方案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清财,把14个村集体资金116万元、村帐全部集中到镇农经站管理,还建立健全了农村财务管理的各项制度,积极探索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的新路子,并于2005年顺利通过了国家农业部验收,取得了全国农村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试点单位资格认证。
  进一步加强农村财会队伍建设。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农村财务管理队伍是规范和加强农村集体财务的关键,为此我市经常性举办全市农经干部培训班,经费由财政列入预算。2003年初和财政部门联合举办乡镇财政、农经干部财务管理师资培训,各县区对乡镇、村会计进行了培训,共计培训近2000人,通过考试、考核,并于今年组织了发证工作,基本实行持证上岗。2007年11月又举办了全市农经干部培训班,对中央一号文件、财政支农资金的政策导向、集体土地使用及征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及土地流转、农村集体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系统学习培训,对提高农经干部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尽快适应新时期农经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
  积极推进农经管理工作信息化进程。根据省农委积极开展农经管理电算化的部署,在探索创新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方式上下功夫。肥东县龙岗镇作为全省首批农经电算化试点乡镇之一,在配合科大赛阳公司和省农委联合开发农经应用软件的试用、修改和完善改进上做了大量工作,受到赛阳公司技术人员的充分肯定。2004初全市首批29个乡镇参加市组织的统一培训,购买了软件,开展电算化试点,还在肥东王铁等四乡镇开展了“一事一议”等集体资金收费电脑开票试点工作。通过多次争取和积极建议,把农经信息化列入全市农业信息工程专项资金总盘子。今年首批投资12.6万元,集中采购30台电脑给乡镇农经站,为全面实现农经管理信息化奠定基础。
  全市清财化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是开展了全市性清财化债工作。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市于2002年4月全面部署开展了村级清财化债工作,抽调专人组建办公室,历时 8个月,按照“清得明白,化得有力,管理规范”的总体思路,对全市村级财务债务问题进行了清理化解工作,并结合实际,出台了多个文件指导各地开展清财化债工作。全市截止2001年底,村级债权总额4.4亿元,债务8.6亿元,通过清退不合理开支、挤水、降息等手段共化解2.97亿元,占总债务的34.6%。二是制定下发了《进一步做好清理化解村级债务工作的通知》,继续加大化债工作力度。据统计,截止2004年全市共化解债务5亿元(剔除长丰7个乡镇区划调整的基数),占2001年村级债务总额的60.7%。三是认真开展全市村级债权债务摸底清查工作。从摸底清查结果看,截止2005年底,全市村级债权总额3.82亿元,村级债务总额4.28亿元;2005年度新增债务0.5亿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经营和兴办企业投资支出,分别占新增债务的60%和16%;2005年度共化解债务0.46亿元,主要通过集体收入还债、其他非现金方式化解债务和争取外部资金还债等方式,分别占化债总额的44.9%、20.8%和1.7%。四是组织开展村级债务清查核实工作。在前几次清财化债工作的基础上,2007年又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清理化解乡村债务工作的通知》精神,组织开展全市村级债权债务清查核实工作。在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市农委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自2007年5月开始,利用近6个月的时间,通过各级农委和广大农经人员的共同努力,基本摸清了截止2006年底全市村级债权债务情况,全面完成了全市村级债务情况清查核实工作任务。在具体工作中,我们紧紧围绕省农委《关于开展村级债务清查核实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本着“先核实,后汇总”的原则,按照清查、登记、核实、公布、确认、汇总的工作程序,规范操作。同时强化各级责任,以“清得全、核得实、确认准”为目标,严明纪律,做到层层把关,严格审查,确保了这次清查核实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据统计,截止2006年底,全市65个乡镇级汇总单位所辖的1231个村村级债权3.19亿元,债务总额为5.28亿元,村均负债42.9万元。
  开展了全市性村集体财务清财规范工作。为进一步巩固我市乡镇清财成果,维护农村稳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自2005年10月起,利用一年多时间,由市纪委牵头,农委、财政、审计等部门参与,在全市开展清理规范村级财务工作。市里建立了全市清理规范村级财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纪委书记负责,市纪委和农委、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的分管领导参加,并成立市清理规范村级财务工作办公室,组成四个督查组,分别由市纪委、农委、财政局、审计局的一名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还明确了市、县区、乡镇和村(居)各自的责任,市里注重从宏观上把握全局,县区负责协调和督查指导,乡镇为责任主体,村(居)具体抓好落实。在具体实施中,各地、各单位都把责任层层分解到分工领导、部门领导和经手财务的人员,做到领导力量、清财人员、办公场所、经费保障四个落实,从而形成了党委主要领导亲自抓、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代表广泛参与监督的村级财务清理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形成了自查自纠工作以村(居)为责任主体、集中核查工作以乡镇为责任主体的责任体系,使整个清理规范村级财务工作做到周密计划、精心部署、稳步推进。截止2007年底,从统计结果看,96%以上的村(居)开展了清理规范工作,共减少债务4728万元,盘盈固定资产9829.4万元,865人主动归还所欠公款,107人主动交代并退出违规违纪款,追回各类资金647.3万元,核查、审计基建工程1913个,核减基建工程款1460.3万元,5名党员干部在核查阶段被立案查处。同时,各县区、乡镇和村(居)还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台了一系列财务管理制度,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