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长江大桥 地图:请看这样的企业为什么要“改制”??为什么“改制”要“绝不动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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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铁岭市清河特殊钢有限公司发生钢水灼烫事故造成32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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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2007/04/18 13:42 稿件来源: 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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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8日7时45分左右,辽宁省铁岭市清河特殊钢有限公司发生钢水包滑落事故,装有30吨钢水的钢包在吊运下落至就位处2-3米时,突然滑落,钢水撒出,冲进车间内5米远的一间房屋,造成在屋内正在交接班的32人全部死亡,2名操作工轻伤。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李毅中、副局长王显政、王德学、孙华山立即研究并与事故现场通话,了解事故详情,要求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严肃处理,并派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孙华山率有关专家赶赴事故现场。

  事故发生后,辽宁省副省长李佳带省安监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已赶赴现场。

  目前,事故现场已处理完毕,有关责任人已被控制。经了解,清河特殊钢有限公司为国有转制的民营企业,证照齐全,职工约300人,设计能力14万吨/年。2006年实际生产7万吨(销售收入3亿多元人民币),2007年计划生产12万吨,炼钢工艺为电炉生产特种钢。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辽宁省铁岭市清河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4•18”钢水包倾覆特别重大事故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2007年4月18日7时45分,辽宁省铁岭市清河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车间,一个装有约30吨钢水的钢包在吊运至铸锭台车上方2-3米高度时,突然发生滑落倾覆,钢包倒向车间交接班室,钢水涌入室内,致使正在交接班室内开班前会的32名职工当场死亡,另有6名炉前作业人员受伤,其中2人重伤。

  该公司前身为国有清河钢厂,2002年改制为铁岭市清河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由国有企业改制为民营股份制企业。公司现有员工870人,设计年生产能力21万吨。

  经专家对事故现场初步勘察分析,造成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一是该公司生产车间起重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按照《炼钢安全规程》的规定,起吊钢水包应采用冶金专用的铸造起重机,而该公司却擅自使用一般用途的普通起重机;二是设备日常维护不善,如起重机上用于固定钢丝绳的压板螺栓松动;三是作业现场管理混乱,厂房内设备和材料放置杂乱、作业空间狭窄、人员安全通道不符合要求;四是违章设置班前会地点,该车间长期在距钢水铸锭点仅5米的真空炉下方小屋内开班前会,钢水包倾覆后造成人员伤亡惨重。目前,已成立国务院事故调查组,事故原因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这是一起多年来冶金行业发生的一次死亡人数最多的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十分深刻。事故发生后,国务院领导同志要求查清原因、总结教训,防止同类事故发生。辽宁省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负责同志赶赴现场。多年来,随着我国原材料需求的迅速增长,钢铁等行业产能迅速扩大。冶金行业的产业链长、生产工艺复杂,高温、高压、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因素多,安全管理难度大。一些企业不能适应产能快速扩张的需要,忽视安全,管理混乱;一些地方行业管理弱化,安全生产监管不到位,导致事故频发。2006年,全国冶金行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70起,死亡244人,其中重大事故9起,死亡37人,同比上升28.6%和48.0%,冶金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

  为了进一步加强冶金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05年11月下发了《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冶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安监总管一字〔2005〕172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2006年底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冶金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06〕262号,以下简称《通知》)。为深刻吸取这次事故的沉痛教训,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现就加强全国冶金行业安全生产监督与管理工作再次重申以下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对冶金行业加强安全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各地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冶金行业的安全生产严峻形势和安全监管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将冶金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监管总局下发的《指导意见》和《通知》的要求,主动向同级政府汇报,加强组织领导,充实懂专业的监管人员,落实责任制。要结合各地实际,认真分析本地区冶金行业安全生产现状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实施工作方案,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将冶金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到位。

  二、突出重点,加强现场安全监管工作。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对本辖区的冶金企业要摸清底数,掌握其安全生产状况,明确本地区重点监管的冶金企业,做到分类监管;督促企业认真落实《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做好安全生产的超前防范工作,重点放在监督指导企业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做实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加强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和排查治理重大隐患等关键环节;监管人员要改变工作作风,深入生产一线,认真检查企业安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安全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安全投入、隐患整改情况,关键岗位安全生产、主要设施使用维修情况,新工人、转岗工人培训教育和应急预案的演练情况等工作;对冶金生产过程中的炼铁、炼钢、轧钢、高炉煤气等关键部位、事故易发多发工序,督促企业立即排查安全隐患,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落实资金和责任人,彻底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严格执行相关法规、标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冶金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贯彻执行好《炼铁安全规程》、《炼钢安全规程》、《轧钢安全规程》,并认真组织好宣传贯彻培训和实施工作,严格规范企业生产各环节、各岗位的行为,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发生。

  四、冶金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摆正企业经济效益与安全生产的关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危险源监控和隐患治理,加强安全管理机构建设和人员培训,加强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健全操作岗位安全规程。特别是在产能扩张、企业改制过程中要同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做到机构、人员、资金、培训、管理五落实。对关键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要落实操作规程、安全制度、安全职责,定期检测检验和维护保养,及时排查整改隐患。中央管理的冶金企业要做安全生产的表率和典范,积极推行安全标准化工作。

  五、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总局的要求,立即对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开展安全督查。重点检查《指导意见》和《通知》的落实情况和企业安全投入、危险源监控、隐患整改、关键岗位责任制、主要设备设施安全维护、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等情况。要从源头上把住安全生产准入关,对没有正规设计和不按设计施工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投入生产和使用。尤其是对国有冶金企业改制后的安全管理工作,要从建设项目程序、安全管理制度和作业现场管理等方面入手,防止和解决企业改制后的管理滑坡问题,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各地要在5月底前完成重点督查工作,总局也将适时在全国组织开展重点地区冶金行业安全生产互检督查工作。

  请各省(区、市)安全监管局将本通报转发到当地冶金企业。

  

  

   二○○七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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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清河特殊钢有限公司

铁岭市清河特殊钢有限公司,地处辽北明珠之城--山清水秀、风景秀丽的清河国家AAAA级旅游度假区内,是集炼钢、开坯、轧材等为一体的中型冶金企业,是具有年产钢14万吨,材10万吨生产能力的地方支柱企业。

公司注册资金800万元,拥有在册员工870人,占地109亩。拥有铁路专用线1500延长米、30吨偏心底电弧炉一座、30吨LF精炼炉一套、30吨VOD真空炉、退火炉各一套、150立方米制氧机两套、500轧机3架、300轧机5架及相关配套的电力、起重、运输、检测等设备。公司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生产的主要产品有:轴承钢、弹簧钢、工具钢、合金结构钢、优质碳素钢、易切钢及冷镦钢。规格由Φ18mm 到Φ130mm的各种型钢和棒材。及420kg-18000kg各钢种的锻造钢锭。产品畅销全国各地,与哈尔滨、瓦房店、公主岭等大型轴承厂家建立了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并成为了中国(长春)一汽集团长期的网络供应商之一。公司信用好,在社会各界获得广泛好评,银行资信连续多年被评估为AAA级,连续8年被评为铁岭市“重合同、守信用”单位,连续3年被评为铁岭市“文明单位”。近几年公司先后获得清河区先进党委、清河区明星企业,铁岭市先进集体,全国模范职工小家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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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改制”,这32条生命能瞬间消失吗??






山西日报讯日前,笔者在途经襄汾收费站时看到:一辆半挂车头拉着高达4米的高温钢水锅,冒着浓浓雾气正在等待通过,在距离4米远的地方都能感到锅内通红钢水散发出烤人的热浪。这些曾多次把钢水撒在公路上、烧毁路边树木、庄稼,并在去年8月烧伤4名14岁女孩的非法运输钢水的车辆,如今又溜上了国道。

笔者就此事咨询了临汾市交警支队的工作人员,他听后回答的第一句话就是:“太可怕了,不出事还好,一旦出了事,那可是大事故了。”笔者问:要是万一发生撞车事故会造成什么后果呢?他回答:“那可就不单单是车祸了!高温的钢水锅如果倾翻,高达1200度以上的钢水喷洒到柏油路上,都会把沥青引燃烧焦的,什么东西都会被化为灰烬的。”

这样的高危车能否上路呢?尧都区一交警中队的负责人告诉笔者:这些车头都是正规的“半挂”牵引车,手续也齐全,但是使用的挂车却是非法生产改装的拖车。这种车以前也有,但是没有上路拉运的,比如临汾钢铁公司只是在厂区内运输,每次承运20余吨左右。按规定,这种危险车是不允许上路的。

“把钢水直接送往钢厂注入大高炉可减少生产成本。”临汾钢铁公司一离休工程师道出其中缘由。媒体经过多次报道过这种高危车上路问题,但企业单位仍然在利益驱动下,不顾安全隐患,仍然上路运营。经调查得知:这些车大都是从临汾市尧都区大阳镇、襄汾县邓庄镇附近的铁厂,把生产出来的钢水运到翼城、曲沃等钢铁公司和轧钢厂,中途需要经过国道80余公里。

那么,这些车辆又是如何躲过交警检查的?2005年8月,尧都区贾得乡村口烧伤4名女学生事件后,尧都区交警五中队曾经对这些车辆进行了查扣禁运,但是经过地方政府部门出面协调后,各个车队写了安全“保证书”后又开始上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