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蒸汽发生王:人肉搜索的利弊得失 - 杜骏飞的日志 - 网易博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13:40:03

人肉搜索的利弊得失 

默认分类 2011-01-10 10:39:00 阅读8195 评论35   字号: 订阅

人肉搜索的利弊得失

南京大学  杜骏飞

从2001年至今,“人肉搜索”已经经历了从纯娱乐、恶搞性质,到道德、正义的维护者,再到网络反腐这三个阶段;逐渐深化,被网民赋予了道德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人肉搜索已经成为网络空间的一种权力形态,对中国社会发展产生着重要的影响。

一,人肉搜索的特征

首先,涉及违反社会道德礼仪的事件最容易触怒网民进而发出“人肉搜索令”。理与法的断裂与错位,人肉搜索游走于法律边缘,常常被置于舆论的风口浪尖。

其次,网站的“置顶”功能或“推荐”条目,有意或无意地行为成为人肉搜索行动的助推器。

再次,传统媒体在网络人肉搜索行动中呈现出严重的被边缘化趋势。传统媒体的舆论引导功能在人肉搜索行动中几乎丧失。

第四,以“华南虎事件”为分界点,网络人肉搜索行动逐渐从维护社会道德礼仪转向政府-民众的二元对立。尤其以“林嘉祥事件”和“周久耕”事件达到二元对立争论高潮。

二,人肉搜索的成因

人肉搜索的产生并不是简单的网络事件所能解释的,它是国家、社会、群体和个人四者共同作用下的产物。

第一,虚拟与现实的自由

网络虚拟社区赋予网民两种自由:一是穿梭于现实与虚拟的自由,一是在虚拟空间匿名存在、体验的自由。再者,网络的互动性使网民集传受双重身份于一身,网民的主体性地位得以发挥,实社会中受到的约束终于在虚拟空间中得以释放。

第二,网络集群行为的彰显

人肉搜索行为主体的群体性特征使得在行动中出现网络侵权、网络暴力等现象时责任追究困难,进一步助长了网络人肉搜索的风靡。令网民发起人肉搜索的事物大多道德缺失或逾越法律底线,激发了公众的“侠客情结”,加入道德捍卫者的行列。尤其是人肉搜索对象为政府部门官员时,网民的弱势群体情结越加凸显;一旦成功其自我认同感和满足度也随之升高。

第三,政府功能的缺失

当社会秩序紊乱,需要在民间组织力量督促之下政府才有所行为时,即政府功能的缺失。人肉搜索行动目前就扮演着这样的角色。政府官员腐败在网民人肉搜索下无所遁形。在周久耕案中,政府部门主要有两重功能性的缺失。一方面,处理社会公共事务不合理。另一方面,政府部门危机处理不当。面对突发危机,政府部门沿袭传统的回避、不予回应的方式已经不能适应互联网时代的新形势。

第四,社会转型期的必然。现代社会与古代社会不同,各个“场”逐渐从政治系统中分化出来,完成各领域建立“自律”体系的过程。公众希望在网络中建立一套特有的机制,惩治合法而不合理——法律底线之内的道德损毁与缺失,维护国家、法律无暇顾及、忽视的弱势群体。

社会转型阶段,国家政策、体制和法律的改革滞后于国家经济发展进程,经济的发展和全球化的浪潮不断产生新生事物,新问题不断涌现;在现有的法律体系中找不到与之对应的条款或经验性个案进行责任追究,造成了极大的法律缺口与漏洞。人肉搜索的归责问题困难,从根本来说即社会转型期法律改革的步伐远落后于社会发展进程,导致各界对人肉搜索行为争议不休,但明令禁止却又无据可依。

三,人肉搜索的效应

网络人肉搜索作为一种网民自发的临时性公众行为,没有统一的管理体系和游戏规则,却能在网络喧嚣中达成同一,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进而影响行为人日常生活、社会公共事务甚至政府决策。人肉搜索能够推动市民社会的发展。草根是互联网时代公众参与社会公共事务权力的体现,在一定程度上对政府行为、官员作风起到了监督、限制的作用。人肉搜索对政府官员的搜索与揭秘,是对“全能主义政治”体系的解构;人肉搜索是网络虚拟空间中建构市民社会、公共领域的的一种形式,虽然这种形式并不完善,甚至常常引起法律领域的争论。但我们有理由相信,在法制更加健全、社会越加民主的未来社会,网络虚拟空间中的市民社会将更加强大,并能更好地推动社会发展。

当然我们也不能对“人肉搜索”的作用过于乐观,首先,人肉搜索是一种边缘的微观权力,它并没有涉入或者说根本无法涉及经济、政治的中心。互联网连接不同国家、地区和族群,在地域层面上形成了非中心的、多元的的权力参与;它更多地关注社会道德、公众价值观念等人民日常生活中可触可及之事务,它们一般并不构成影响社会安定与国家的稳定的条件,是一种边缘的非中心的微观权力参与。人肉搜索形成一种微观的权力反抗,它并没有将矛头直指国家与政权,而是将焦点集中于与他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领域。即便偶尔涉及政府部门或相关公职人员,人肉搜索引发的舆论焦点也只是集中于个别行为人的操守或不健全法律法规。其次,人肉搜索只是公众的一种话语体验,它并没有形成同一的、系统的话语体系,它只是互联网时代所提供的相对宽松的话语环境中的一种权力体验。

“人肉搜索”也是一把双刃剑。它有可能会带来一些负面的问题,最典型的便是对于公众个人隐私权的侵犯以及“话语暴力”。在网民进行“人肉搜索”体验话语狂欢的时候,激情往往是大于理性的,他们有时候会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以“道德”的名义而逾越法律的边界,比如侵犯一些个体的隐私权和名誉权。这在以往的一些“人肉搜索”案例中已经有所表现。当然要注意的是,这并不能成为我们否定“人肉搜索”的理由,我们以为,首先应该思考的是,如何通过建构完善的网络法律体系、政治参与体系、民意反馈体系,让“人肉搜索”在现代国家治理的框架内进行,从而发挥越来越多地正面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