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业税收:农村题材文学创作要直面“三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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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题材文学创作要直面“三农”
2005年08月15日 中国艺术报
日前,湖南省文艺评论家协会和常德市文联举办了农村现实题材文学创作论坛。会上,“直面农村,写什么和怎么写”的话题,成为与会作家、学者、评论家讨论的焦点。
做真正的土地“代言人”
在此次论坛上,与会作家、评论家认为,在农村现实题材文学“写什么”的创作方向
上,需要
进一步建立与农村的精神联系,刻画农民的生存轨迹,描摹农村的风土人情,记录农村的社会变迁,考察农村的乡风民俗,追问农村的历史未来,从而丰富文学自身的价值,拓展文学生存的空间。农村现实题材小说作品首先呼唤的是真实。这要求作家永葆社会良知,做土地的“代言人”,关注农业的发展状态、农村的精神需求和农民的喜怒哀乐。
湖南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李运抟认为,改革开放初期,农村这个传统田园世界开始了骚动与喧哗。但随着改革的深入,田园的骚动也逐渐平静。而随着经济全球化浪潮的汹涌和中国市场经济的推进,这个已有些陌生的田园世界又出现了新的骚动与喧哗。近年农村题材小说创作面对的正是这样一个复杂世界。他指出,城乡关系发生变化后,更应关注农民在市场经济时代的生存处境以及农民进城以后的命运。
湖南散文家彭其芳以自己的创作经历阐释了文学与生活的关系,总结了自己把农村生活作为创作方向与主流的原因:对农村生活的熟悉和对农村投注的感情使得农村的变化能点燃他的创作激情。湖南剧作家黄士元也根据自己多年从事农村题材戏剧创作的感受和经验谈出了他的创作格言:“一辈子为农民写戏,写一辈子农民喜爱的戏。”
湖南文理学院教师肖学周认为,土地和“三农”构成了农村现实题材创作所要描述的世界,作品的优劣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作者对土地和“三农”的熟悉程度。当代农村现实题材小说创作要找到出路,就要求创作者具备聆听苦难的听觉和关注问题的眼睛,让心灵的神经遍布到土地的每一个角落,对生活在土地上的人们充满感同身受的同情,成为当代土地的真正“代言人”。
强化“乡土民间”特质
“文学湘军”是一支充满泥土气息的队伍,而广袤的农村就是这支队伍的精神血脉。从吊脚楼里走出的沈从文,到沉醉于山乡巨变中的周立波,再到徜徉在芙蓉小镇上的古华……他们的创作源泉,哪一个不是来自于农村?
湖南文理学院副教授夏子科认为,重提农村题材文学强化乡土民间特质这一问题体现着新的历史必然、新的文学使命和新的世纪文化品格。强化农村题材文学的乡土民间特质,首先应解决的是为什么和怎么样走进底层、融会民间的问题,即农村题材文学创作应自觉地选择民间立场,以知识分子觉醒的现代意识和哲学眼光审视乡村人生,体现独特的价值选择与价值判断;其次应特别注重通过创作传达一种“原乡况味”,努力呈现乡土生活本色,即深入发掘和提炼那种体现出生活本质与生命韧性的乡土民间精神——那种流贯在最普通的人群、最本真的现实人生、最具体的生活实践中的真性情、真精神;最后还应通过创作主体自身的民间情怀与精神力量,体现出应有的责任感和使命意识。
李运抟则认为,农村现实题材文学创作依然需要作家坚持文化思考,包括对传统文化中封建部分的思考与解剖,以及对市场经济条件下乡村人际关系和道德风气的变化,都应该纳入作家的视野。这就是说,强化“乡土民间”特质,也意味着作家应该体现出应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知识分子的现代意识和哲学眼光,审视乡村人生,体现独特的价值选择和价值判断。这样,农村题材的经典之作才能真正脱颖而出。
呼唤经典的传世之作
中国是个传统的农业大国,在中国作家的笔下,农村和农民占有特殊的地位。回望中国农村的历次重大变革,总能看到作家积极参与的身影——《太阳照在桑干河上》、《暴风骤雨》对土地改革的讴歌,《三里湾》、《山乡巨变》、《创业史》对合作化运动的折射,《陈奂生进城》、《乡场上》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描摹……无不见证了文学关注时代、反映变革的特殊价值。然而,近些年来,随着社会转型,城市正逐渐替代农村变为文学想象的中心。与此同时,在文学创作上,也形成城市文学日渐繁荣、农村文学趋于弱化的景观。
湖南省文艺评论家协会名誉主席、省作协名誉主席李元洛从中国文学关注农民的生存状态、反映农民的精神渴求的远传统与近传统切入,指出中国文学擅写农民的苦难,农村题材文学有着源远流长的光辉传统。从《诗经》中的《七月》、《伐檀》、《硕鼠》,到唐宋时期的《观刈麦》、《悯农》、《蚕妇》等流传于世的关心农民疾苦的经典佳作,都表达了对农民深切的人文关注。而新文学以来,湖南的沈从文、丁玲、周立波、康濯等,以及当前活跃在全国文坛的以乡土文学著称的知名作家,都创作出了优秀的农村题材作品。他认为在这样的历史环境下,当前中国农村现实题材文学创作应呼唤经典的传世之作。(记者 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