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投影仪知乎:2008-2010年南宁市青秀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方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00:03:19
2008-2010年南宁市青秀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方案

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仙葫经济开发区,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桂办发〔2007〕1号,根据《自治区纪委 自治区监察厅关于做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工作的通知》(桂纪通〔2007〕12号)的要求,结合城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1.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部署,紧密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际,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以维护农民权益为重点,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相结合,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促进城区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

  2.考核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突出重点,综合评价;分级负责,下考一级;专项检查,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坚持鼓励创新、表彰先进。

  二、考核对象

    1.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仙葫经济开发区,重点是镇、街道党(工)委、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村(社区)。

    2.各级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考核主要内容

    (一)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仙葫经济开发区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安排部署情况;

    (二)开展农村基层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情况;

    (三)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情况;

    (四)落实镇、街道政务、村(居)务、党务公开情况;

    (五)加强督促检查,解决农民群众和社区居民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的情况;

    (六)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农村和社区改革发展情况;

    (七)其他需要考核的事项。

    年度考核的具体内容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和工作重点确定。具体考核各项指标详见《2008—2010年全青秀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管理考评表》(以下简称《考评表》,附后)

    四、组织实施

    考核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级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考核工作一般在年终进行。原则上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结合进行,也可以组织专门考核。年度的考核方案和考核结果要及时报送上一级纪委备案。除进行年度考核外,还要加强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日常检查监督。

  各镇、街道办事处、仙葫经济开发区要加强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的检查指导,保证考核质量。纪(工)委要协助党(工)委、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协调好考核工作。有关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协助解决考核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严肃考核纪律,防止出现敷衍应付走过场的情况,对弄虚作假和谎报成绩的、对责任考核不合格、工作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有关规定提出追究意见并进行通报。

  五、考核方法

    (一)自查自评。被考核的单位对照《考评表》,填写自评

表,写出书面汇报材料。

    (二)组织考核。考评组采取听汇报、查看资料、实地察看、走访农村基层干部群众、问卷调查、情况反馈、座谈等方式进行考核。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深入乡镇和农村,检查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

  (三)综合评分。考评组根据考评情况进行评分后,报同级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审定。

  六、考核结果评定

    各级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核具体标准,对考核的内容进行量化分解,采取百分制评定办法。考评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分一74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

  七、考核结果运用

  各镇、街道办事处、仙葫经济开发区要高度重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考核工作,把它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并注意运用好考核结果。对考核成绩优异的单位要通报表彰,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任务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要通报批评,督促有关部门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提出追究意见。对因工作不到位而损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引发恶性案件或者群体性事件、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和部门,要严格实施责任追究。要通过考核,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  附:2008-2010年上半年全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管理考评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