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公安局招聘:个人所得税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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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2月25日
1. 个人取得哪些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财产租赁所得;
(9)财产转让所得;
(10)偶然所得;
(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2、个人取得哪些所得可以免纳个人所得税?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3、工资、薪金所得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所得包括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免征或减除以下费用:
1、减除月费用扣除额2000元;
2、个人按照国家或省、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
3、个人按照我市规定的比例和不超过全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200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超过8469元,缴存比例不超过15%)
4、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符合规定的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不计入工资薪金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5、按市政府和市财政局等部门规定的标准发放给职工的集中供热采暖补助费、集中供热补贴以及按有关规定标准发放的冬季取暖费,可从应纳税所得额中减除。
6、个人支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凭每月银行打出的凭据,从个人(凭据上注明还款人)当月收入中减除后计算个人所得税。组合、按揭贷款利息不得从应纳税所得额中减除,应按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
级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500元的
5
0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部分
10
25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部分
15
12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部分
20
375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部分
25
137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部分
30
3375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部分
35
637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部分
40
10375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45
15375
4、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5、个人因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如何计税?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2009年我市免税标准为93600元);超过部分的补偿收入 ,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 年计算。对于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中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纳个人所得税。
6、 内部退养人员取得所得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企业减员增效和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机构改革中,未达到离退休年龄,提前离岗且未办理离退休手续(内部退养)的职工,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工资、薪金,不属于离退休工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1)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提前离岗)手续后,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应按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的所属月份进行平均,并与领取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减去当月费用扣除标准后,以余额为基数确定适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然后再将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加上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减去费用扣除标准,按照已确定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重新就业,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与其从原单位取得的同一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7、个人取得劳务收入如何缴税?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比例税率。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要实行加成征收办法,具体是: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劳务报酬所得与工薪所得的最大区别是看是否存在雇佣关系。劳务关系和雇佣关系都要签定协议。
8、个人取得稿酬收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个人获得的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可减去费用800元;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可减去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可以免纳30%的税额。
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1-30%)
(1)任职、受雇于报刊、杂志等单位的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因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属于因任职、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应与其当月工资收入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除上述专业人员以外,其他人员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应按稿酬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出版社的专业作者撰写、编写或翻译的作品,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稿费收入,应按稿酬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9、个人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个人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可以扣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可以扣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20%的税率。
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10、个人获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收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方法是:以每次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
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个人取得股份制企业以股票形式分配的股息、红利(即派发红股),应以所派发红股的票面金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取得股份制企业以股票溢价部分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股份制企业以股票溢价以外的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向个人转增股本,视同对个人股东的利润分配,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11、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是如何规定的?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义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一)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二)从中国境内二处或者二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三)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四)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是指扣缴义务人在代扣税款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支付所得个人的基本信息、支付所得数额、扣缴税款的具体数额和总额以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
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不超过500元的                                  5                0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25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125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              37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25              1375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              3375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6375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              10375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45              15375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对于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再按“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该办法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只允许采用一次。
第一种方法是,年终奖高于(或等于)费用扣除额的计算
按照年终奖缴税规定,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1600元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个人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分别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1:李某2006年年终奖为12000元,当月工资、薪金收入为2000元,则应纳税额为1195元。
1、12000÷12=1000(元),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
2、年终奖应纳税额为12000×10%-25= 1175(元)
3、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为(2000-1.600)×5%=20(元)
4、当月合计应纳税额为1175+20=1195(元)
第二种方法是取得年终奖当月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低于费用扣除额的计算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年终奖减除“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再确定年终奖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这时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个人当月取得年终奖-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2:刘某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1600元(只有1000元),2007年1月13日,该单位再向刘某发放年终奖3000元,因此,应将年终一次性奖金减除当月工资与费用扣除额1600元之间的差额后,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据此,刘某在获得这笔年终奖时,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20元。计算过程为:
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1600-1000)=2400(元)
2400÷12=200元,适用税率为5%,速算扣除数为0;
应纳税额为2400×5%=120(元)
第三种方法是年终奖除以12低于1600也要纳税
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后的余额,低于法定费用扣除额1600元也应该纳税。
因为纳税人的费用扣除额在工资中已扣除,用全年奖金除以12,主要是为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不能作为判断是否纳税的依据。
例3:高某全年一次性奖金为18000元,用全年奖金除以12后为1500元,虽然这低于法定费用扣除额1600元,但也应按相应税率缴纳税款1775元。
18000÷12=1500元,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
应纳税额为18000×10%-25=1775(元)
第四种计算方法是,发放季度奖的计算
根据(国税发[2005]9号)规定,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不能享受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后,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的优惠。因为在一个纳税年度里,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算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例四:王先生2006年4月份工资、薪金为5000元,每季度奖2000元,由于每次发放季度奖时,都必须与其当月的工资收入合并缴税,王先生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705元。计算过程为:
应纳税所得额为(5000+2000)-1600=5400元,适用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375
应纳税额为5400×20%-375=705元
在此提醒纳税人,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不享受年终奖计税优惠。
第五方法是,单位发不含税年终奖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715号)规定,对于年终奖个人所得税由单位负担的,如果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规定费用扣除额的,其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如下:
(一)按照不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的商数,查找相应适用税率A和速算扣除数A;
(二)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不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一速算扣除数A)÷(1一适用税率A);
(三)按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的商数,重新查找适用税率B和速算扣除数B;
(四)应纳税额=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B一速算扣除数B。
例五、假设某单位为每个员工发放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10825元,单位为每个人支付的个人所得税为1175元。计算过程为:
第一步,按照不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的商数,查找相应适用税率A和速算扣除数A;
10825÷12=902.08元,对应适用税率A为10%,速算扣除数A为25;
第二步,按第一步确定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将不含税年终奖换算成含税的年终奖,即含税的年终奖收入=(不含税的年终奖收入-速算扣除数A)÷(1-适用税率A);
12000=(10825-25)÷(1-10%)
第三步,按含税的年终奖收入除以12的商数,重新查找适用税率B和速算扣除数B;
12000÷12=1000元,对应适用税率B为10%,速算扣除数B为25;
第四步,按确定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含税的年终奖收入×适用税率B-速算扣除数B。
应纳税额=12000×10%-25=1175元
如果纳税人取得的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1600元,应先将不含税年终奖减去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部分后,再按照上述方式处理。
特别提示:根据(国税函〔2005〕715号)规定,企业为个人支付的个人所得税款,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