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江南学校地址: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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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书

 

2008年,各校党政领导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和谐校园为目标,牢固树立“发展第一要务、稳定第一责任”的理念,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深入开展建设“平安校园”活动,进一步明确职责,找准位置,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主动维护校园稳定,全面完成本责任书的各项任务。

一、各校(园)长为本校(园)综治领导责任人,应把本校(园)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作为任期目标之一,列入年度计划、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并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创建“平安校园”的实施意见》,健全综治领导小组,明确联络员,层层签订责任状,经常督促抓落实。

二、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健全和完善学校安全保卫和值班等防范制度,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同时,加强经常性法制和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综治意识和法制观念,确保学校不发生违法违纪事件。定期表彰安全和管理工作先进,营造维护校园治安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三、认真履行依法治教(校)的各项任务。学校内不出现师生违法违纪行为,不出现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四、积极主动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定期排查单位职能范围内出现的矛盾纠纷,把矛盾化解在内部,化解在基层。对可能引发越级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等问题,要主动采取措施调解,并及时报告、反馈情况。

五、各校在严格执行上述规定的同时,应严格依照本单位的职责范围,共同维护好我区社会治安秩序,切实履行齐抓共管的职能。

六、各中小学、职业技校、社会力量办学具体责任:

1、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学校宣传教育主阵地的作用,主动配合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整治,加强校园管理,严肃校风校纪,邀请法制副校长开展培训或授课,强化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校园治安秩序,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重点整治工作。

2、主动开展综治普法宣传活动,提高平安建设知晓率、参与率和社会治安满意率。加强对师生的思想政治和法制教育,重视学生的品德和日常行为规范的养成和管理。

3、深入开展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教育,组织开展社会实践和有益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

4、采取有力措施,防止中小学生辍学,同时做好后进学生的教育工作,杜绝学生违法犯罪。加强对中小学生的保护,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七、对本责任书规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情况,半年自查一次,年底向区局作书面报告。区教育局适时将对责任书落实情况组织督查。

本责任书的要求不因责任人的更换而改变,责任人如有更换,接任者继续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