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验收整改通知单:国民党政府发行的“四大”纸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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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民党政府发行的“四大”纸币】国民党 政府从执政到1949年逃离大陆,共发行了 “四大”类纸币。 1.法币:所谓法币即国家法律赋予强制 流通的货币,其本位币为无限法偿;辅币为有 限法偿。1935年H月,国民政府实行法币政 策,禁止银元流通,以中央银行、中国银行、 交通银行,后来加人中国农民银行发行的纸币 为法币,通行全国,并收兑民间银元。 2.关金:全称“海关金单位兑换券”,于 1931年5月发行,每单位含金量为0.01935 盎司,为海关金单位的一种专用支付手段。 1942年4月以关金1元等于法币20元的比率 投人流通,作为纸币的一种,实际是变相发行 大钞。 3.金圆券:国民政府被迫实行币制改革, 于1948年8月19日发行金圆券,规定每元金 圆券含金量0.22217克,但不能兑现,以金 圆券一元折合法币300万元的比率收兑法币, 并强制收兑民间金银、外汇。当时法币已发行 到创又万多亿元,为1937年发行额的45万倍。 同时,上海批发物价上涨了472万倍,法币完 全破产。金圆券以金圆为本位币,金圆券进人 流通以比法币更快的速度贬值,相继发行50 元、100元、500元,1万元、ro万元、50万 元方面额的金圆券。物价一日数涨,市面拒 用。金圆券发行额从1948年8月31日的4. 44亿元增加到1949年6月的130万亿元。解 放后人民政府以人民币1元兑换10万元金圆 券的比率收兑作废。 4.银元券:“银元兑换券”的简称,是 1949年国民党政府准备迁往台湾前夕发行的 一种纸币,以代替形同废纸的金圆券。以恢复 银本位为名,规定以银元为单位,含银量为 26.6971克,成色88%,含纯银23.49夕协8 克。银元券面额分1元、5元、10元、50元、 100元五种,另有辅币四种。金圆券5亿元折 合银元券1元,指定广州、福州等九个城市办 理兑换,实际仍为不兑现的纸币。当时福州仅, 发行1元、5元面额银元券,市面流通的ro万 面额的银元券系广东流通而来。因外地银元券 与银元发生差价,商人纷纷带银元券去榕挤兑 银元牟利。人民对银元券存有戒心,加之全国 大部分地方已解放,中国人民解放军宣布不收 兑华南、西南伪币,人们故多兑换银元储存。 于是福州银元券发行不到十天时间,就发生了 挤兑风潮,接着福州执行控制银元兑现措施, 银元券充斥市面,老百姓普遍拒用。随着福州 的解放,银元券随即崩溃。 1935年n月国民党政府实行法币政策之 前,中国、中央、交通、农民四行发行了称之 为国币的银行流通券,和银元流通券,其他地 方银行和私营银行发行的货币难计其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