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茶餐厅: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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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14 15:51:20)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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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税范围
《个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四、劳务报酬所得;
《实施条例》第八条  税法第二条所说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四)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劳务技艺,提供各种劳务取得的报酬收入。包括:
(一)设计。指按照客户要求,代为制定工程、工艺等各类设计业务。
(二)装潢。接受委托,对物体进行装饰、修饰,使之美观或具有特定用途的作业。
(三)安装。按照客户要求,对各种机器、设备的装配、安置,以及与机器、设备相连的附属设施的装设和被安装机器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程作业。
(四)制图。受托按事物或设想物体的形象,依体积、面积、距离等,用一定比例绘制成平面图、立体图、透视图等作业。
(五)化验。受托用物理或化学的方法,检验物质的成分和性质等业务。
(六)测试。利用仪表或其他手段代客对物品的性能和质量进行检测、试验的业务。
(七)医疗。指从事各种病情诊断、治疗等医护活动。
(八)法律。受托担任辩护律师、法律顾问、撰写辩护词、起诉书等法律文书的业务。
(九)会计。指受托进行会计核算的业务。
(十)咨询。对客户提出的政治、经济、科技、法律、会计、文化等方面的问题进行解答、说明的业务。
(十一)讲学。指应邀(聘)进行讲课、作报告、介绍情况等业务。
(十二)新闻。指提供新闻信息、编写新闻消息的业务。
(十三)广播。从事录音、播放等劳务。
(十四)翻译。受托从事中、外语言或文字的翻译(包括笔译和口译)的业务。
(十五)审稿。指对文字作品或图形作品进行审查、核对的业务。
(十六)书画。指按客户要求,或自行从事书法、绘画、题词等业务。
(十七)雕刻。指代客镌刻图章、牌匾、碑、玉器、雕塑等业务。
(十八)影视。指应邀或应聘在电影、电视节目中出任演员,或担任导演、音响、化妆、道具、制作、摄影等与拍摄影视节目有关的业务。
(十九)录音。指利用录音器械代客录制各种音响带的业务,或者应邀演讲、演唱、采访而被录音的服务。
(二十)录像。指利用录象器械代客录制各种图象、节目的业务,或者应邀表演、采访而被录像的业务。
(二十一)演出。指参加戏剧、音乐、舞蹈、曲艺等文艺演出活动的业务。
(二十二)表演。指从事杂技、体育、武术、健美、时装、气功以及其他技巧性表演活动的业务。
(二十三)广告。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招贴、路牌、橱窗、霓虹灯、灯箱、墙面及其他载体,为介绍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通告、声明等事项,所作的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
(二十四)展览。指举办或参加书画展、影展、盆景展、邮展、个人收藏品展、花鸟鱼虫展等各种展示活动的业务。
(二十五)技术服务。指利用一技之长而进行技术指导、提供技术帮助的业务。
(二十六)介绍服务。指介绍供求双方商谈,或者介绍产品、经营服务项目等服务的业务。
(二十七)经纪服务。指经纪人通过居间介绍,促成各种交易和提供劳务等服务的业务。
(二十八)代办服务。指代委托人办理受托范围内的各项事宜的业务。
(二十九)其他劳务。指上述列举28项劳务项目之外的各种劳务。
在确定劳务报酬所得时,应注意:
1、个人因担任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应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计税。
法律依据:《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国税发[1994]089号)》八、关于董事费的征税问题
个人由于担任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性质,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2、劳务报酬所得与工资、薪金所得的区别
《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国税发[1994]089号)》十九、关于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分问题
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3、劳务报酬所得与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区分
如果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举办学习班、培训班的,其取得的办班收入,应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税。如果个人无须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并取提执照举办学习班、培训班的,其取得的办班收入,应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计税。
4、以下所得也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征税范围:
(1)纳税人在广告设计、制作、发布过程中提供名义、形象而取得的所得;
(2)个人未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举办学习班、培训班,取得的办班收入;
(3)受医疗机构临时聘请坐堂门诊及售药,由该医疗机构支付报酬,或收入与该医疗机构按比例分成的人员取得的所得;
(4)演员参与非任职单位的演出取得的收入;
(5)社会中介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税务咨询事务所、职业介绍所、经济机构、拍卖行、其他咨询代理服务等)人事、工资关系不在该中介机构的兼职、特邀、特聘人员从中介服务取得的收入。
5、自2004年1月20日起,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其营销业绩突出的非雇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资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的全额作为该营销人员当期的劳务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
【例题】下列项目中,属于劳务报酬所得的是(  )
A.个人在国外从事书画展卖取得的所得
B.提供著作的版权而取得的报酬
C.将国外的作品翻译出版取得的报酬
D.高校教师受出版社委托进行审稿取得的报酬
【答案】AD
二、适用税率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比例税率。对于一次收入畸高的,实行加成征收,具体规定为: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5成;超过5万元的,加征10成。从实质上看,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的是20%、30%、40%的三级超额累进税率。
《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国税发[1994]089号)》
税率表三(劳务报酬所得适用)


含税级距
不含税级距
税率(%)
速算
扣除数
1
不超过20000元的
不超过16000元的
20
0
2
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超过16000元至37000元的部分
30
2000
3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超过37000元的部分
40
7000
注:1.表中的含税级距、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劳务报酬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劳务报酬所得。
备注:本表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劳务报酬所得,所称“每次应纳税所得额”,是指每次收入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或者减除20%的费用(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后的余额
税率表5:
不含税劳务报酬收入适用税率表
级数不含税劳务报酬收入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换算系数(%)
1 未超过3360元的部分          20           无
2 超过3360元至21000元的部分  20           0 84
3 超过21000元-49500元的部分   30           2000              76
4 超过49500元的部分           40            7000              68
说明:1、此表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劳务报酬所得。
2、换算系数=1-税率×(1-20%),其中税率为不含税劳务报酬收入所对应的税率
三、应纳税所得额
《个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四、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获取劳务报酬所得的纳税人从收入中支付给中介人和相关人员的报酬,在其收入总额按税法规定定额或定率减除费用后,一律不再扣除。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
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元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
四、“次”的认定
《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  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六项所说的每次,按照以下方法确定:
(一)劳务报酬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国税发[1994]089号)》九、关于个人取得不同项目劳务报酬所得的征税问题
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中所述的同一项目,是指劳务报酬所得列举具体劳务项目中的某一单项,个人兼有不同的劳务报酬所得,应当分别减除费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分析:
劳务报酬所得,因其一般具有不固定、不经常性、不便于按月计算的特点,所以,对劳务报酬所得,是以纳税人从事应税劳务,每次取得的收入为应纳税收入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对次的认定就很关键。具体来讲,按以下原则掌握:
1、只有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例如,从事设计、安装、装潢、制图、化验、测试等劳务,往往是接受客户的委托,按照客户的要求,完成一次劳务后取得收入,因此,是属于只有一次性的收入,应以每次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2、属于同一项目连续取得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由于属地管理与时间划定有交叉的特殊情况,因此,在认定“次”时,统一规定以县(含县级市、区)为一地,其管辖内的一个月内的劳务服务为一次;当月跨县地域的,则应分别计算。
所谓“同一项目”,是指劳务报酬所得列举具体劳务项目中的某一单项,如果个人兼有不同的劳务报酬所得,应当分别按不同的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如,某教授与某大学签约,每个星期到该大学讲学两次,每次讲学付给报酬2,000元。在计算该教授劳务报酬所得时,应视为同一事项的连续性收入,以其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而不能以每次讲学完后取得的收入作为一次。
五、应纳税额的计算
计算应纳税额时要注意:(一)定额或定率扣除;(二)次的规定;(三)税率20%,但有加成征收;
劳务报酬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或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元)×2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25,000元以下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1-20%)×20%
3、每次收入在25,000元至62,500元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每次收入额×80%×30%-2,000元
4、每次收入额超过62,500元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40%-7,000元
公式3、4的速算扣除数是对每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以上的劳务报酬所得按加成征收情况计算出的差额。以上收入额均为含税收入额。
【例题1】
张某受某单位委托,代为设计房屋修建方案,设计完后,一次性取得设计收入5万元,请计算张某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答案】
(1)应纳税所得额=50,000-50,000×20%=40,000元
(2)应缴纳个人所得税额=40,000×30%-2,000=10,000元
因此,张某5万元的劳务报酬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1万元。
【例题2】
歌星刘某一次取得表演收入40000元,扣除20%的费用后,应纳税所得额为32000元。请计算其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40000×(1-20%)×30%-2000=7600(元)
六、为纳税人代付税款的计算方法
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义务人负担个人所得税税款的,应将纳税义务人取得的不含税收入额(或称不纳税支付额)换算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不含税收入额为3360元(含税收入额4000元)以下的: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800)÷(1-税率)
2、不含税收入额为3360元(即含税收入额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速算扣除数)×(1-20%)] ÷[1-税率×(1-20%)]
或:        =[(不含税收入额-速算扣除数)×(1-20%)] ÷当级换算系数
3、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公式1、2中的税率,是指不含税所得按不含税级距(详见劳务报酬所得税率表)对应的税率,公式3中的税率,是指应纳税所得额按含税级距对应的税率。
【例题】
某歌星应邀到某地参加一个演出,按合同约定,组织单位负担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该歌星演出完后取得的2万元收入为税后所得,请计算该组织单位应替该歌星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答案】
按公式2、3计算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20000×(1-20%)]÷[1-20%×(1-20%)]
=16000÷(1-16%)=19047.62元
或:
应纳税所得额=[20000×(1-20%)]÷84%=19047.62元
应纳税额=19047.62×20%=3809.52元
【例题】
高级工程师赵某为泰华公司进行一项工程设计,按照合同规定,公司应支付赵先生的劳务报酬48000元,与其报酬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价。不考虑其他税收的情况下,计算公司应代付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答案】
(1)代付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48000-2000)×(1-20%)]÷76%=48421.05(元)
(2)应代付个人所得税=48421.05×30%-2000=12526.3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