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被欺负猫咪护主:浅谈乡镇纪委的查办案件工作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6 09:10:17

作者:安义平 王召君 来源:富县纪委 文章点击数: 1658
查办案件是反腐倡廉的重要任务,是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更是纪检监察机关的法定职责,乡镇纪委也不例外。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腐败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面对新形势、新要求,乡镇纪委在查办案件工作方面的现状如何?存在哪些问题?应该怎样做?就以上问题,我想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   乡镇纪委查办案件工作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认识不到位。一是领导认识不到位。个别乡镇党政领导对反腐败工作不够重视,对查办违纪案件工作的认识不到位,不支持。他们以为在自己的管辖范围内查办案件,既影响当地的经济发展,又影响自己的发展。所以,平时对查办案件工作基本不过问,听之任之。甚至,在违纪违规党员干部的处分上,不能坚持原则,避重就轻。严重影响了纪检干部的积极性。二是班子成员认识不到位。乡镇纪委查办案件,所涉及的一般都是基层党员干部,由于长期的工作关系,有一定的感情基础,使得班子成员在办案时,大部分不能客观对待,依纪依法从严处理,使案件质量大打折扣。三是纪检干部认识不到位。鉴于纪检监察工作的特殊性,纪检干部随时可能得罪同事、熟人,所以,有相当一部分乡镇纪检干部出现“三怕”,即怕得罪人,怕被打击报复,怕丢选票,在办案时不能正确履行自身工作职责,缺乏原则性,使得教育、监督、惩处不到位,致使查办案件工作不能主动开展。四是群众认识不到位。目前,群众主动监督的意识淡薄,有的认为反腐倡廉是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的事,有的认为对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容易得罪人甚至遭到打击报复,不敢监督;有的对党的政策法规、监督途径等了解不够,因而存在不会监督、不善监督的问题。事实上“反腐没有观众席”,反腐倡廉工作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人人责无旁贷。
人员配备少。乡镇纪检机构一般由3-5人组成.目前,绝大部分乡镇的纪委书记都是由党委副书记兼任,纪委书记在分管纪检工作的同时,还分管着党委、群团、信访等其他中心工作;纪委副书记虽是专职的,但也承担着乡镇党委分配的其他工作;纪委委员一般由党委文书兼任;没有专职纪检干事。由于从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纪委委员到纪检干事,多数是兼职,平时能正常开展纪检工作的,一般就1-2人。象纪委委员和纪检干事,几乎是有名无实,有的可能参与搞一些调查,有的从来不参与纪检工作,所以,在办案时人员太少,精力严重不足。
办案经费缺。当前,乡镇经济发展任务重,基础设施建设压力大,各方面所需要的资金投入大,加上部分地区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财政收入有限。所以,单位办公经费紧张,纪委办案经费缺乏。现在大部分乡镇配有电脑、打印机等。但还有一部分乡镇办公条件比较困难,纪委办案只能依靠传统方式:材料到个体打印部复印怕泄密,只能靠手抄;因外调所需差旅费、车辆费用无法解决,致使外出调查几乎没有。这样就影响了办案的质量,也影响了办案人员的积极性,导致部分案件得不到查处,或者是立案后久拖不结。
业务水平低。业务不精,是乡镇案件查办数量少、质量差的主要原因。由于乡镇纪检干部处于系统末端且大部分是兼职,业务知识贫乏,几乎没有经过专业培训,加上查办的案件比较少,缺乏实践锻炼机会,不能掌握办案技巧,所以,在办案时信心不足,处理不到位,直接影响了办案质量。
工作不主动。乡镇纪检监察机构受县纪委和乡镇党委双重领导,因此工作开展起来有“三怕”。一是怕得罪领导。案子办不办,很多时候是看领导脸色行事,有些违纪现象是与本乡镇的经济发展相关的,查处了会影响发展;有些违纪人员是一方领导,查处了会影响一方稳定;有些违纪行为是涉及本乡镇地方小利益的,查处了会使地方经济受损失。这些种种问题,作为乡镇的纪委书记,可能会在查办前“三思而后行”,顾虑重重,最后只能“唯领导意图是瞻”;二是怕得罪下属。认为反正自己不可能一辈子从事纪检工作,而且自己分管的很多工作还要落实,要协调,如果得罪人太多,会给自己以后的工作开展添麻烦;三是怕影响仕途。很多人认为,只有经济工作出成绩才会被提拨,才会有仕途,而纪检工作干得再好,也不可能因此而被提拨重用,相反可能因为案件的查处得罪了人,在组织考核时对自己不利。
处罚不到位。一些怕得罪人的纪检干部,由于认识有偏差,所以在办案中怕办错案被追究,怕办不成案被嘲讽,对复杂案件不敢深挖,只是找一些简单的违纪事实进行查处,以“完成任务”;一些虽有查案决心,敢于办案的纪检干部又因业务不熟悉,办案程序不清,对案件线索不敏感,以至于大案查小,小案查了,最后不了了之的局面;还有一些乡镇的纪检干部,由于在本乡镇各站所工作多年,因地小、人熟、人情多,在办案时碍于领导及熟人的情面,会不自觉的“手下留情”,在处理时常常“避重就轻,蜻蜓点水”,以警示训诫、通报批评等代替纪律处分。使得办案质量不高,影响面不广,震慑力不强。
二、   乡镇纪委查办案件工作的对策及建议
提高思想认识。坚决查办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重要任务,关系到农村政权稳定、社会安定以及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持续发展。“反腐没有观众席”,人人都是参与者,每个人的参与都很重要。作为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要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组织查办案件,经常过问案件查办工作,为纪检监察组织查办案件创造条件、解决困难;作为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有案不查是失职,查不好是不称职”的思想,把查办案件工作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首要任务和“必修课”,切实履行好自身的职责;“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依靠群众进行监督,是最行之有效的方法”,群众举报是获得腐败案件线索的重要来源,群众的支持是查办案件的强大动力。所以我们要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监督意识,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凡是党和国家的政策,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联系的事项,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难点问题相关的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办事结果等都应实行公开。群众只有知道、了解了政务工作的运行情况,才能直接参与和支持反腐倡廉工作。实施人民群众监督,实际上是我们党和政府依靠和运用人民群众的力量同党员、干部中产生的腐败现象作坚决的斗争。为了使人民群众的权益不因同腐败现象作斗争而受到侵害,国家应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建立建全保障制度,提高人民群众的参与意识。
加强培训学习。针对乡镇纪检干部业务水平不高的问题,要在提高乡镇纪检干部的政策水平和办案能力上下功夫。一是抓好业务培训。由县级纪检监察机关举办培训班,或以会代训、以案代训,组织乡镇纪委书记和纪检监察干部系统学习案件检查、信访受理等方面的业务知识,重点掌握查办案件的基本要求和方法,并结合本地已查处的典型案件,进行全面细致的剖析,从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二是搞好业务指导。对无案件的单位,着重指导他们排查案件线索;对案件线索较多的单位,帮助他们总结经验,研究规律,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对新上岗的同志,帮助他们尽快进入角色,把握办案的基本要求;对业务素质一般的同志,帮助其拓宽办案思路,提高突破案件的水平;对业务水平较强的同志,则帮助其提高查处大要案的能力。三是加强综合知识的学习。面对反腐败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深层次的问题,纪检监察干部不仅要精学,熟知专业知识,还要努力学习与专业相关的其他行政法规、经济知识、法律知识以及财会知识等内容。学习掌握综合知识,扩大纪检干部的知识涵量,使纪检干部转变观念、改进工作方法大有益处。
实行统一管理。鉴于乡镇纪委与乡镇党委间“受制于人、制约于人”的尴尬现象,可以将乡镇纪委参照税务、公安等部门,实行垂直管理。把乡镇纪委的设置和管理权限收归县级纪委统一调配,乡镇党委指导乡镇纪委工作。借鉴机关部门纪委派出制的做法,将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工资、福利、考核等均由县级纪委负主要职责。以利于纪检监察干部放下思想包袱,没有顾虑,主动、大胆、创新地开展工作。同时制定计划、组织安排乡镇纪检干部,进行思想政治学习,切实增强纪检干部的本职意识,牢固树立纪委不办案就是失职的意识。通过体制上的创新,让基层纪检干部敢办案、想办案、能办案,最大程度地改变基层办案数量少、质量差的现象。
保证工作力量。要改变纪检队伍精力不足、经费不足的问题,一方面要适当减少专职纪检干部的事务性分工,给他们足够的时间从事本职工作,从事案件查处工作,另一方面应增加专职纪检干部人数,每个乡镇至少应该有两名专职的纪检干部,这样才能基本保证办案时的合法性和及时性,如果只有一名纪检专职纪检干部,则可能导致调查取证不能按计划进行。或者,可以考虑对乡镇纪检干部的工作范围实行划片,在片内和其他地方有较大案件时,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实行统一抽调使用,无案件时则回各自乡镇进行驻点从事日常监管工作。
积  极扩展案源。 要解决“无案可查”的问题。要重视信访举报工作,对有关检举、投诉的群众来信来访要认真对待,及时处理,主动出击,对村组、镇属单位执行政策、财务管理等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和专项治理,从中发现案件线索。同时,要深入实际,深入一线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善于从中发现案源。
实行干部交流。干部交流是提高工作效率、激发干部队伍活力的有效途径。“流水不腐,户枢不蠹。”干部能力的提高,不仅靠知识积累,更要靠实践创新,人的知识是有限的,其工作经验的丰富和工作能力的提高,只有在实践中才能体现。干部交流有利于打破由于长期在同一岗位、同一工作领域而形成的保护关系网和利益纽带,具有防止不正之风甚至腐败问题发生的重要作用。县级纪检监察部门应通过“输出一批、培养一批、引进一批”的办法进行干部交流,不断优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干部素质。第一要有计划的交流。要掌握干部的基本情况,结合实际,从工作需要出发,适度地调整安排,克服主观性、随意性的作法,确实做到既不伤筋动骨,又能有序地交流。第二要积极培养年轻、有胆识的干部,多给学习、实践机会,使其迅速“成长”为能独当一面的业务骨干。第三要注意流动的双向性。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的沟通,要把被动的等待交流机会,变为主动去争取交流。一方面应及时向这两个部门提供干部的情况及使用建议,求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另一方面也要积极地从组织、人事部门的人才库中了解所需人才情况,做到人才资源共享,保质保量地引进人才,不断地充实纪检监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