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硬盘第二个盘符消失: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5 11:19:19

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

 

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省委讲师团基地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公报指出:“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既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忠实传承者和弘扬者,又是中国先进文化的积极倡导者和发展者”,并提出了“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问题,这引起了理论界及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那么,如何揭示建设中华传统文化传承体系的必要前提?如何把握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的内在结构?如何形成有利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建设的政策保障?本文来予以回答。

一、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前提

优秀传统文化是指在文明演化中所沉淀的反映民族精神内涵和文化风貌特征的并对民族历史起积极作用,推动历史向前发展的思想文化、观念形态的总称。优秀传统文化既有历史的传承性,也有创新的前提性。把握建设传统文化传承体系的必要前提意义重大。我们必须以礼敬自豪的态度对待中华传统文化,从历史传承与现实价值相结合的维度,传播和保护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以兼容并包的博大胸怀吸收和借鉴全世界的一切文明成果。

以素质教育的载体传播中华传统文化。“素质教育”一词的最早表述是“有教无类”、“修身养性”。意思是不论对哪一类人都给以教育,努力提高自己的本然之性。用现代语言表达方式,就是教育以提高全民族基本素质为宗旨。但遗憾的是,人们往往只是把基础教育看作是读书识字、谋生求职的阶梯,“应试教育”一直是其主渠道,且长盛不衰。纠正这种偏离,就要恢复“有教无类” 、“修身养性”的初衷,让“素质教育”重归王位,使全民教育、终身教育成为社会共识和传承载体。素质教育的重点在做好中小学生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各学科课程都要结合学科特点融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内容,设置书法、绘画、传统工艺等课程,适当增加传统经典范文、诗词的比重,在全国中小学生中广泛开展典籍诵读活动;素质教育并非终止于儿童期和青年期,它应伴随人的一生而持续地进行,它应借助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理念与机制,把提高素质作为对全社会每个人的永恒要求。

以知识产权的规则保护中华文化瑰宝。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史传承和积累了极为丰富的文化遗产,既有物质形态的有形文化遗产,如文物、典籍等,也有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如口头传说、传统艺术、民俗活动、节庆礼仪、民间工艺等。这些文化遗产刻录着中华民族在长期历史进程中形成的价值观念和审美理念,是民族悠久历史的稀世物证,是文化延续和传承的重要载体。保护文化遗产就是保护中华民族赖以生存、发展和走向未来的文化根基。我们要以知识产权的规则来保护中华文化瑰宝。继续实施重点文物保护工程,采取有力措施抢救濒危文物古迹,重视重要革命文物的收集和革命历史遗迹的保护,完善重大建设工程中的文物保护制度,切实做好基本建设中抢救性文物保护和考古挖掘工作;继续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定专门资助办法,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编制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图谱,加强民间文学、民俗文化、民间音乐舞蹈、少数民族史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

以兼容并包的胸怀吸收世界文明成果。每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文化都有自己的优势和长处,不同文化之间的相互学习和借鉴是文化发展的必要条件。中华民族以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博大胸怀,因兼容并包而丰富多彩,因博采众长而永葆活力,接受着一切有益的外来文化,促进了中外文化融合,留下了不少对外文化交流的千古佳话。当然,学习借鉴并不是盲目模仿、照抄照搬,而要从我国文化发展的现实需要出发,对外来文化进行具体分析,以我为主、为我所用、择善而从,既大胆吸收借鉴一切有利于我国文化建设的有益经验和优秀成果,又始终坚持自己的理念、信念和原则,有效抵制腐朽思想文化的侵蚀,切实维护国家文化安全。中华文化既要“引进来”、又要“走出去”,以让世界了解中华文化、喜欢中华文化、认同中华文化。

二、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结构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指居住在中国地域内的中华民族及其祖先所创造的、为中华民族世世代代所继承发展的、具有鲜明民族特色的、历史悠久、内涵博大精深、传统优良的文化。揭示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的内在结构,不可或缺。笔者认为,中华民族在历史发展长河中形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人文关怀为核心的价值主体、以和谐生活为核心的社会实践等,它们构成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之多功能传承结构,包容着精神层面系统、价值层面系统、实践层面系统等在内的开放型庞大体系。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民族精神。这是一个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撑。它是一种思想整合力量,是一个民族在艰难困苦环境中繁衍、发展、壮大的精神血脉,是激励民族成员为美好目标而奋斗的精神动力,也是连接民族成员的精神纽带和激发民族认同感、自豪感、责任感的精神源泉。一个民族没有精神支柱和精神力量,不可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在五千年的历史发展长河中,中华民族形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近百年来,这种民族精神激励着中国人民为摆脱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历史境遇,进行了艰苦卓绝、发奋图强的斗争。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推翻了在中国延续几千年的君主专制制度。在毛泽东思想指引下,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实现了民族独立和民族解放,并把中国建设成为初步繁荣昌盛的社会主义国家。今天,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指引下,我国人民坚定不移地实行改革开放,在现代化建设中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中国进入了百年来发展的最快最好的时期。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价值主体。文艺复兴时代对价值主体的人本主义解释,成为此后一系列重要社会科学能够有所发现和取得成果的重要原因。但这并不是西方文明的专利,而是东西方文明的共同结晶。中国传统文化也并不是像西方哲学家所批评的那样“不重视探讨价值主体”,而恰恰早从先秦时期起就已经把握了“天人合一、惠鲜鳏寡、仁者爱人、互助相扶” 等人文关怀之价值主体。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中国传统哲学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天人合一”就是一种独特的全面的观点,例如荀子既强调“制天命而用之”,即改造自然、利用自然,也强调“天行有常”、“应之以治则吉,应之以乱则凶”,即顺应自然、遵循自然规律。在对待贫弱者的态度上,中国早在上古时代,就有了“古先哲王,用康保民”的思想,就有了专司“宽疾”职责的官员,历朝历代都有专管鳏寡孤独者的慈善机构,这些机构都由政府划拨经费,由专人管理,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在人与人的关系上,中国传统哲学强调“仁者爱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仁”在孔子《论语》中论述最多,并构成其哲学体系的核心,《墨子·兼爱》更主张“爱无差等”,要求“视人之国若视其国,视人之家若视其家,视人之身若视其身”等等,对此连西方人也赞不绝口。在人与市场的关系上,西方社会过分强调市场竞争、不大讲究互助相扶,实际上互助是竞争的对立面,双方有着不可分割的依存关系,“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红花虽好也要绿叶扶持”等俗语,就生动地反映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中的互助相扶。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和谐生活。和谐生活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最具感染力的部分。古往今来,无数圣人先哲、仁人志士都以追求社会和谐、天下大同为己任,提出过一些乌托邦式的美好构想,勾勒出自由安祥的美好画卷。追求和谐生活,对社会实践所起到的精神凝聚、矛盾调解、交汇融合作用,不容磨灭也不可忽视。但是,和谐生活的思想根基却是和谐文化。没有和谐文化,也就不可能有建设和谐社会的实践追求。一是和谐的人际关系把“杂多导致统一”、把“不协调导致协调”。这早在《左传》中就有记载:八年之中,九合诸候,如尔之和,无所不谐。”到了孔子,则提出了和为贵和而不同、执两中用的中庸思想。荀子说和则一,一则多力,孟子讲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和谐文化,凝聚家庭、敦睦邻里、善待他人,成了中国人处理复杂人际关系时所秉承的基本法则。二是和谐的社会状态表现为孟子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精采描绘。康有为在《大同书》中,提出要建立一个人人相亲,人人平等,天下为公的理想社会,孙中山强调“抱持之三民主义、五权宪法,与夫《革命方略》所规定种种建设宏模,必能乘时一跃而登中国于富强之列,跻斯民于安乐之天也。”“安乐之天”,即和谐之社会。三是和谐的国际架构成为中国人处理国与国关系的重要价值观。它浇铸出中华民族与多极世界相互交往的民族禀性。举世闻名的丝绸之路 明代著名航海家郑和七下西洋 铭刻下中国人追求同各国人民友好交流、互利合作的历史足迹。中国人民尊重不同文化、不同观念,注重推己及人、将心比心,愿同世界各国长期友好相处、平等互利合作,走和平发展道路。

三、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保障

 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建设既要靠资金投入,也要靠政策支持、法律保障。必须制定和完善文化管理、文化开发、文化创新等方面的政策,形成有利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建设的政策保障。

以文化管理政策规范传承体系建设。这是多方面的、全方位的政策体系建设,既包括普查、整理、鉴定和研究政策,也包括继承、传播、利用和发展政策。这一系列管理政策,必须做到举措周全、方法得当、管理规范,使优秀文化传承工程有条不紊地进行。一是建立权威的政府行政管理制度。政府并不是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主体,而是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主体。政府的职责不是亲自传承优秀文化遗产,而是尽可能多地利用自己的行政优势,去鼓励、推动、帮助、协调民间社会的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二是建立优秀的专家学者管理制度。高校和科研院所拥有一大批从事传统文化研究的专家和学者,这是传承和保护优秀传统文化过程中不可缺少的生力军,应该充分利用他们的优势,对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保护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和理论依据。三是建立完备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要明确优秀传统文化项目的知识产权主体、客体及内容,确立优秀传统文化项目的使用许可制度,对民间传统工艺、民间绝技的保密,对重要的非物质文化艺术资料出境的限制,对著作权转让的限制等等,都是不容忽视的文化传承管理制度。四是建立常规的管理人才培训制度。文化传承离不开行政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的参与,必须建立系统的文化管理人员的培训体系,由各类专家传授文化管理知识和方法,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辅导,定期实地考察各类文化遗产的原生环境。

以文化开发政策拓展传承体系建设。优秀传统文化的显著特点是它必须依附于个体的人、群体或特定区域、空间而存在,是一种“活态”文化,因此除了通过收集、整理、保存那些物质性的载体或通过记录、复制手段将其物质形态化以外,更重要的在于通过制定和落实开发政策,切实保障传承、教育等手段使之在个人、群体、区域或社会中得到现实的延续和发展。一是民众参与,适度开发。民众积极参与和支持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和开发,才可能使我们的保护和开发取得真正的效果;遵循适度性原则,才能防止过度开发和损毁性的利用。鉴于各民族的优秀文化遗产都是有限的,有的开发与利用的条件是成熟的,稍加市场运作就可以开发;有的还不太成熟,需要经过一段时间的培育成熟后,才可以利用。二是分步实施,系统开发。优秀传统文化保护和利用所涉及的领域众多,要在短期内完成或取得重大的突破是很难的,必须高起点、高规格、高要求地搞好顶层设计,体现出系统开发的整体性和阶段性,使保护和开发方式具有民族创造性和地域独特性。三是国际合作,防止侵害。宝贵丰富的中华文化遗产,既是中国人民引以自豪、倍加珍视的财富,也是全人类的共同财富,需要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在交流与合作中,要防止文化侵害,与合作国家共同遵循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约法,共同监督与制裁文化侵害的不法行为。

以文化创新政策支撑传承体系建设。要适应人民群众文化需求的新特点和审美情趣的新变化,不断推进文化内容形式的创新,推动不同艺术门类和文化活动相互融合,积极运用声、光、电等手段提高传统文化的表现力,实现题材体裁、风格流派和表现手法的多样化。要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开发利用民族文化资源,改造传统文化产业,催生新的文化业态,大力发展文化创意、文化博览、动漫游戏、数字传输等新兴产业,加快构建传输快捷、覆盖广泛的文化传播体系。要加强与国外知名文化机构的合作,着重抓好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影视剧、出版物、民族音乐舞蹈和杂技等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出口,不断拓展对外文化交流渠道,进一步扩大我国文化传播范围。

                                                             (执笔人:王征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