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n7桌面图标解锁:经济解释(2)张五常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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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功用的理念
西方经济学常用的Utility一词,国内译为「功效」,但我认为「功用」比较恰当。问题不是谁对谁错,而是中国的文化传统从来没有Utility这个概念。文化不同,你有我没有,翻译就只能如瞎子过河,胡乱地摸索。有些因为文化不同而很难译得恰当的字——例如Cost——我们要设法译得好。但Utility这词译得不好不重要。
我说Utility译得不好不重要,是因为曾经有百多年的时间,西方经济学者也不清楚Utility是什么。故老相传,他们只是以为自己知道,自己明白,但其实大家都不清楚。西方经济学要到二十世纪中叶才能给Utility一个明确的定义。话虽如此,到今天,好些经济学者还不明白Utility(功用)的正确定义。这些学者中不乏聪明才智之士,所以不可能是因为生得蠢而不明白。他们是不愿意明白:要是他们明白而又同意本章内所说的「功用」理念,他们就会失却了改进社会之能,变得像我一样,成为小人物了。
第一节:悲哀的发展
一七八九及一八○二年,英国经济哲学大师边沁(J. Bentham, 1748-1832)提出了功用(Utility)的概念,对后人影响甚广。边沁的原意是有三方面的。其一是功用代表快乐或享受的指数;其二是每个人都争取这指数愈高愈好。这后者给自私的假设数学化,一百年后微积分被引用到经济学时,功用函数就变得大行其道了。今天,功用函数在经济学上还是极为普及。这可不是因为功用的理念有不可或缺的解释用途,而是适用于数学。不懂经济但善于数学的,可以容易地大做文章。
边沁的第三个原意,是一个人的收入增加,其收入在边际上的功用就减少了。他跟假设每个人对收入的多少有相同的享受,那么富人的边际收入功用低,穷人的边际收入功用高,社会整体最高的福利,是人与人之间的边际收入相等。这是平均主义的理论基础,也是今天还存在的福利经济学的前身。
一个人的收入增加是否会导致收入在边际上的功用下降,大有疑问,而今天经济学者一致同意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功用指数不能相比。一个大富的人对一元的看法,可能比一个街头乞丐重要得多。单是这一点,福利经济(Welfare economics)就大有问题。一九五○年,森穆逊(P. Samuelson, 1915-)在一篇湛深的文章内指出,若一个社会的总国民收入增加,不管增加多少,只要有一些人(甚至一个人)的收入减少了,经济学就不能证实社会福利有所长进。
森穆逊是福利经济学的一个首要人物,连他自己也那样说,为什么福利经济在今天还有那么多的从事者呢?我认为有两个原因。其一是上文提到的经济学者认为自己有改进社会之能。其二是经济学者要改进他们自己的福利:可以改进社会,作个政府经济顾问是会增加收入的。事实上,政府也乐于慷他人之慨,送给经济学者纳税人的钱:政府官员为自己的利益要推行某项政策,总要找些经济学者附和才来得顺理成章。
从科学上看,最重要的功用问题是边沁的第一点:功用是快乐指数。子非鱼,焉知鱼之乐?你怎可以知道我是快乐还是不快乐,又或是我今天比昨天快乐一点?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好些经济学者老是认为自己有超凡的本领,有上帝之能。功用被认为是一个快乐指数,今天在某程度上还是存在的。
一九一五年,一个无师自通的俄国经济学者——E. E. Slutsky(1880-1948)——用意大利文发表一篇举足轻重的文章,后来在一九五二年被译成英语。这篇伟大作品的一个要点,是指出如果我们要用功用的理论去解释人的行为,那么功用的理念要与主观的快乐或享受脱离关系。可不是吗?要解释行为,我们需要的是推断人的选择,或在什么情况下人的选择会怎样改变。至于人的选择是否以增加快乐为依归,是无关宏旨,完全不重要的。
边沁之后,参与功用理论研究的,差不多包括所有重要的经济学者,天才辈出,好不热闹。很不幸,屈指难算的理论天才的工作,只赢得一篇血泪史。一九五○年,史德拉(G. J. Stigler, 1911-1991)发表了题为《功用理论的发展》(The Development of Utility Theory)的长文,追溯百多年来功用理论的思想史,学究天人,文采斐然。在结论中史氏忍不住破口大骂:他认为经济学者不热衷于理论的验证,以致众多高手在功用理论上的刻苦耕耘,获得的对人类行为解释的贡献,微不足道!
我很喜爱史德拉在该文结论中的一段文字,一九六八年请他用墨水笔写在白纸上,让我放在书桌旁作为自己研究时的警句。墨色淡化了,但该稿今天还在。我把它刊登在这里,好让读者能欣赏一下这位二十世纪天才的笔迹与风采。
其文如下:
"The criterion of congruence with reality should have been sharpened - sharpened into the insistence that theories be examined for their implications for observable behavior. Not only were such implications not sought and tested, but there was a tendency, when there appeared to be a threat of an empirical test, to reformulate the theory to make the test ineffective. Economists did not anxiously seek the challenge of the facts. "
翻译过来是:
「与事实相符的准则是应该尖锐化的——尖锐地坚持理论的含意要受可以观察到的行为的审查。然而,不仅这些含意没有被找寻及验证,而还有的倾向是,当一个含意受到事实验证的威胁时,理论就被修改,使验证无效。经济学者不渴望事实的挑战。」
无论怎样说,功用理论今天还是大行其道,所以我不能不花些篇幅细说其重点。
一九七二年我写了一篇关于中国传统婚姻的文章,是关于「盲婚」及「童养媳」等现象的。在最后一节中我大肆抨击功用理论,认为其用途不大,可以取缔。英国的《经济学报》要发表该文,但要减少五页,我就简单地把这最后一节取消。文章发表后,布格南(J. Buchanan)与托洛克(G. Tullock)来信谴责,说我不应该取消他们认为是最重要的一节。这节的文稿后来遍寻不获。
我反对功用理论的主要原因,是「功用」只不过是经济学者想出来的概念,是空中楼阁,在真实世界不存在,所以要推出可以被事实验证的含意不仅困难,而且陷阱太多,以致推出来的很容易是套套逻辑,自欺欺人。
当时站在我那边的是高斯(R. H. Coase),站在另一边的有三个我拜服的人:佛利民(M. Friedman)、贝加(G. Becker),与老师艾智仁(A. A. Alchian)。他们要保留功用理论,因为好些经济物品——如友情、声望、天伦之乐等——是不可用金钱量度的。他们认为若不能用金钱量度,就要用「功用」数字来量度了。我将会解释为什么这三位师友的观点我不苟同。但先让我解释我们大家同意的「功用」理念是什么。
(《经济解释》之十四)
第二节:功用是数字的定名
一般而言,推断或解释行为或现象是需要量度的。要推断你在某十字街头会向右行而不会向左,是因为向右会较快、较安全,或较舒适,等等,这些都是量度。量度不需要有很多个选择(Options),但起码要有两个。说甲比乙大就是量度,而假若我说在某个情况下你会取大不取小,就是推断。
量度是排列:大小的排列、多少的排列、重轻的排列,等等。假若排列的选择太多,甲、乙、丙、丁……用尽还不够,我们就要用数字。数字是无限的。量度的定义,是武断地以数字排列。但数字本身是没有内容的。我说十七、二十九,是在说什么你不知道。但若我说二十九磅你就知我是说某物体的重量,也知道二十九磅比十七磅重。
说一个自私的人要争取自己利益的极大化,我们也可用数字来排列这个人的选择。假如我说在某情况下,这个人会选二十九而不选十七,那你会问,二十九或十七是什么?
问题就是这样。我要以数字来排列你的选择,但数字本身没有内容,怎么办?我可以说你选的数字是磅数,但「磅」是指重量,有所混淆。但怎样我也要给这选择排列的数字起一个名字。怎么办?我于是闭眼睛,胡乱地打开英语字典,手指下按,开眼一读,那个字是Utility——功用。
二十世纪中叶,经过百多年众多学者的耕耘,可取的功用定义就是那样简单:功用是以数字排列选择的定名。不代表快乐,不代表享受,也不代表福利。功用所代表的是选择的排列(Options ranking),而又因为选择数之不尽,我们就武断地用数字,说数字较大的比较小的可取,或较小的比较大的可取,但不可以说大的小的有同样的可取性。
「功用」是武断地以数字排列选择的定名。数字是大是小不重要,重要的是次序:我们若说数字大的功用比数字小的可取,不能在中途反转过来,说小的比大的可取。这是逻辑上的需要了。
大致上,数字有三种用场,而其中两种是量度的。第一种非量度的,是数字可用作鉴辨。例如你到马场赌马,每只马的身上都有一个数字,如七号、三号等。这些数字不论大小、快慢,而是作为鉴辨之用。买七号马,跑胜了你就去收钱。
数字其它的两个用场,是关于量度的了。有两种量度,因为数字量度可以有两种排列。一种排列的数字是可以加起来的,叫作基数量度(Cardinal measure);另一种数字只可以排列,但不可以加起来,叫作序数量度(Ordinal measure)。
一尾鱼是两磅,一只鸡是三磅,二者加起来是五磅。磅是基数,你要找一条八尺长的绳子,找不到八尺的,把三尺的与五尺的加起来,就是八尺。尺也是基数。凡是基数量度,都可以作线性转移(Linear transformation)。举个例:温度的华氏是基数量度,摄氏也是基数量度,知道华氏的度数,我们可以方程式求得摄氏的度数,万无一失。磅与公斤,码与公尺,皆可以作线性转移的。
量度功用的一个困难,是功用不一定可以加起来。一磅面包的功用数字是四,一安士牛油的功用数字也是四,二者同吃,其功用数字会大于八。一杯咖啡的功用数字是四,一杯茶的功用数字也是四,二者同喝,每杯的功用数字会小于四。那所谓可以相加的功用(Additiveutility),遇到互补物品(Complements,如面包与牛油)或代替物品(Substitutes,如咖啡与茶)的情况,就有不容易解决的困难。
话虽如此,经济学者曾经下过不少工夫,意图以某种办法来使功用可以用基数量度,其中最精彩的,是二十世纪的数学大师温纽曼(J. von Neumann,1903-1957,此公发明计算机结构)与经济学者摩根斯坦(O. Mogenstern,1902-1977)合作写的《博奕理论与经济行为》一书,洛阳纸贵,在第二版(一九四六)中作者指出,在有风险的情况下,功用是可以用基数量度的。但这量度是需要四个假设才可以接受,而这四个假设中两个有问题。
第三节:费沙的贡献
今天,经济学者所用的功用数字,一般是序数量度。序数量度的数字不可以加起来,但可以排列次序。排列是量度。不能加起来的排列,数字与数字之间的差距不能相比。一○一比九十九大,九十九比八十九大。前者的差数是二,后者的差数是十,但因为不是基数量度,我们不能说后差数比前差数大五倍。
举些例子吧。香港小姐比美竞选,冠军八十八分,亚军八十二,季军七十九,名次是排列了。但我们不可以说,冠亚之别,比亚季之别大一倍。举另一个例,学生考试,老师武断地以分数排列。在加大作学生时,一位同学问老师,考试的积分是怎样算出来的。老师响应道:「考试的积分只是武断排列,不这样做的老师会因为太蠢而不能在加大任教职。」考试的积分是序数量度。
以序数排列功用,在逻辑上没有问题。说某人取甲而舍乙,是因为甲的功用数字大于乙,而若附带的局限条件处理得恰当,某人的行为就被解释了。但以序数量度功用,我们无从知道甲与乙的数字差别代表什么,也不知道这个人的总功用数字有什么用途。十多年前一位香港中学生的父亲给我电话。他说儿子考试,老师问及总功用(Total utility)的用途,儿子答不出来,因而不及格。这位父亲问答案,我反问:「你的儿子真的不知吗?」「不知。」「那你的儿子比老师知得多了!」
一八九二年,后来成为二十世纪最伟大经济学者的费沙(I. Fisher,1867-1947)发表了他的博士论文,部分是关于功用理论的。那是一本天才横溢的书,而其中的一个重点,是从解释行为那方面看,基数排列功用是不需要的。这是因为在边际上,基数排列与序数排列没有什么不同,而解释行为单看「边际」就足够了。「边际」功用是指多一点物品或少一点物品所带来的功用数字转变。从边际上看,没有什么需要加起来,也无需比较功用数字的差距。
解释行为只须从边际的变量入手的论点,始于W. S. Jevons(1835-1882),重于费沙,而后继有人。一九四六年史德拉指出,要是一个生产过程同时造出两种产品,每种产品的平均成本我们无法知道,但边际成本的变动我们是知道的。以解释生产的行为来说,我们是不需要知道平均成本的。
后来我作交易费用的研究,就单从边际的变动入手。在真实世界中,交易费用不容易量度。可取的解释行为的办法,是判断在不同的情况下交易费用会变高还是变低。变动是「边际」,而假若没有变动,行为是不能被解释的。以边际变动的方法来处理交易费用,费用的量度是基数还是序数没有分别,而我们不能说基数量度比较精确,因为量度的精确性是观察者的认同性,而不是数字的详尽性。
让我再说一次吧。功用只不过是武断地以数字排列选择的随意定名,用以解释人的选择行为。这是我的老师艾智仁说的。史德拉说:「无论我们假设一个人争取最大的是财富,是宗教虔诚,是消灭唱情歌的人,或是自己的腰围阔度,对严谨的需求理论来说,是毫无分别的。」史托斯(R. H. Strotz)说:「很明显,我们无需判断功用的量度是以金钱,或以散漫的时日,或以八度和音,或以英寸来支持,而我们更无需认为功用的量度是一个心理上的单位。」这些是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智能了。
(《经济解释》之十五)
第四节:替换定理与等优曲线
在第一章我们谈及,以理论解释行为,行为一定要受到理论的约束。在局限下争取个人的最大利益是一个约束,而有了功用的理念,就变为争取最高的功用数字了。这约束是一个定理或公理(Postulate),但解释不了多少人的行为。说一个人做什么都是争取较高的功用数字,是套套逻辑,加以局限条件的变化,我们能推断的只是一样经济物品增加而其它物品没有减少这一类的选择。
替换定理(Postulate of substitution)补加了约束,因而增加了解释行为的范畴。这个定理是这样说的:每一个人都愿意牺牲任何物品来换取任何其它物品。你同意不同意?你愿意不愿意以自己的生命来换取一碗鱼蛋粉?这定理说你是愿意的。只要你牺牲的够少,而换得的够多,你就愿意。
你走过马路去吃鱼蛋粉,是冒一点点生命之险而去的——车祸的风险不是零。像其它父亲一样,我愿为自己的儿女付出很大的代
价——这是爱。但为了工作,我与儿女相聚的时间不多——这是爱与生计的替换。
不要说因为你是个有原则的人,有些原则上的事你半步也不退让。人各有价,我自己的灵魂是可以出售的。叫价颇高,但假若你给我很大的「好处」,而我只须放弃微不足道的原则,那我就跟你成交了。这是替换。
因为每个人都愿意替换,功用分析就创造了那有名的「等优曲线」(Indifference Curve——历来译作「无差异曲线」,既乏文采,也不正确)。因为愿意舍甲而取乙,我们在甲乙两种经济物品之间很容易找到一条曲线,在这线上的每一点功用数字相同。「等优」是指功用数字相同,每一点不分彼此地同样可取。这曲线一定是向右下倾斜的。此线于是成为一条分水岭,凡是线之右上的每一点,皆比线上的每一点有较高的功用数字,较为可取,而线之左下每一点却相反。
在约束行为上等优曲线增加了用场。两样经济物品,人的选择不需要甲、乙皆增,或甲增而乙不减,才算是优胜可取:一增一减可能是优胜的。
等优曲线有无限多条,二线永不相交,而右上的每一线的功用数字都必定比左下的每一线为高。
第五节:内凸定理
我们可以安全地再增加行为的约束。这就是等优曲线一定是内凸(向左下弯曲)的,像《水浒传》中的小李广花荣的「弯弓如满月」地向左下角弯之。(是打趣,不一定很弯,微弯也及格了。)这个约束(等优曲线不是直线也不向外凸)叫作「内凸定理」(Convexity postulate)或「边际替换意图下降定理」(Postulate of diminishing marginal rate of substitution)。
含意明显不过。假若功用数字不变(在同一等优曲线上),一个人拥有的甲物品愈多,其愿意以乙物品替换甲物品的意图就必定下降。这个定理安全可靠,但替换要在同一的等优曲线上。要是这个人的财富或收入增加,跳到功用数字较高的等优曲线,边际替换的意图就可能改变了。这是功用分析对行为推断的一个大难题,使理论结构失却了对行为的一个最重要的约束。此是后话,按下不表。
回头说以同一等优曲线来推断行为,内凸定理有一个结论,可惜用场不大。这结论是,如果某物品的价格下降,这物品的需求量就必定增加。这是因为价格永远是相对的,说某物品的价格下降是指需要付出的其它物品的代价下降了。这样,边际上的替换意图下降就会促使价格下降的物品增加了需求量。
困难是等优曲线与其功用数字是空中楼阁,是经济学者想出来的脑中之物,真实世界没有这条曲线,所以我们无从知道一种物品的价格下降,人的选择是否还在同一曲线上。逻辑的推论是:价格下降,对一个消费的人来说,实质的收入会增加,所以这个消费者会跳到较高的等优曲线上去。更上一层楼,替换的边际意图可能改变了,那怎么办?
第六节:贫穷物品与嘉芬反论
经济学上Inferior good一词,香港的教育权威译作「次选货品」,错!国内译作「低档物品」,也错,但比较好一点。我译之为「贫穷物品」,大为不雅,却是对的。
什么是贫穷物品呢?我的收入不高,喝啤酒,但昨天赌马赢了十万元,收入增加,就转喝葡萄酒,不喝或少喝啤酒了。穷时喝啤酒,收入增加就转喝葡萄酒,是某些人之常情。因为收入增加而需求量减少了的,就是Inferior good(贫穷物品)。但上述的啤酒可不是次货,或是次选,也不是低档。啤酒可能精美绝伦,但我就是赌马输了,或穷时才多喝一点。
这是说,啤酒与葡萄酒的相对价格不变,但我的收入增加或减少时,边际上的替换意图改变了,有可能变到因为收入上升而少喝了啤酒。
上述的平凡现象及其正确逻辑带来了经济学上最严重的一个问题。在整个功用分析中我们只有三个安全可靠的定理假设:其一是每个人争取局限下最高的功用数字;其二是替换定理;其三是内凸定理。这三个定理都约束行为,但因为功用或等优曲线非实物,可以推出来的验证含意不多,所以解释行为的用途也不大。
我们需要的是一个约束行为更强的定理,足以解决「功用」非实物所引起的困难。我们问:假若要获取某经济物品的代价减少了,一个人对该物品的需求量是否必定增加?这是经济学的重心所在,而直觉的答案似乎是:当然啦!然而,用以上的三个定理,这个代价与需求量的必然规律我们怎样也得不到。
以价格作为代价吧。某经济物品的价格下降,依照内凸定理,其需求量必定增加,但那是假设停留在同一的等优曲线上,功用数字是不变的。某物品的价格下降,消费的人无形中增加了实质收入,其功用数字是会增加的。价格下降的本身会导致该物品的需求量上升,但收入或功用数字的增加可能导致该物品的需求量上升或减少——这后者是「贫穷物品」的作用了。
一种贫穷物品的价格下降,这下降的本身使该物品的需求量增加,但价格下降引起的实质收入增加,贫穷物品的需求量会下降。二者相加,一正一负,需求量可能还会上升。然而,在逻辑上这一正一负也可能有需求量下降的效果。这后者就是有名的嘉芬反论(Giffen Paradox)了。
是马歇尔(A. Marshall)在他的名著的第三版(一八九五)写出来的。一位名叫嘉芬的爵士(Sir Robert Giffen, 1827-1910)向马歇尔提出如下的一个反论例子。包是一种主要的粮食,如果包的价格大幅下降,消费者的购买力上升,多吃了肉类,因而少吃了包。包之价下降,但需求量却减少了。这反论使例子中的包被称为嘉芬物品(Giffen Good)。在逻辑上,嘉芬物品不限于包——任何物品都可能是嘉芬物品。
嘉芬物品这回事,任何念经济的大学一年级学生都耳熟能详。他们不知道的——而所有经济学者也奇怪地忽略了的——是嘉芬物品能在逻辑上存在,是因为我们单从个人需求那方面看,忽略了人与人之间的竞争。我认为在逻辑上,嘉芬物品不可能在市场成交,而在没有市场的制度下,这种物品也不会用作走后门,或私相授受,或用作政治交易,或以论资排辈来分配。换言之,嘉芬物品若在真实世界中存在,逻辑上它只能存在于鲁宾逊的一人世界中。鲁宾逊的世界不可能有市场或任何社会或制度的分配问题,但鲁宾逊有需求,也要付代价。因为没有人与人之间的竞争分配,在一人世界中嘉芬物品可能存在。分析市场运作时我再会把我对嘉芬物品的观点加以补充的。
(《经济解释》之十六;第四章完)
第五章:需求定律
需求定律(The Law of Demand)是说任何物品的价格下降,其需求量必定上升。古往今来,何时何地,不能有例外。这也是说,以竖线为价及竖线之下的横线为量,其中的需求曲线一定是向右下倾斜的。好些书本说是有例外的。这些作者不懂科学的方法。理由很简单,以理论解释现象或行为,理论必定要有可以被现象或行为推翻的可能性。这一点,我在第一章说清楚了。如果有例外的话,任何被推翻了的理论含意,我们就说是例外,那么验证又从何说起?
需求定律是经济学的灵魂,其重要性是不能夸大的。任何经济学论着,有道之士可单看作者对这定律的操纵就知道作者的斤如何。这定律不需要在文字上提到,但内容上这定律要墨守成规——我在自己的博士论文《佃农理论》上就刻意地完全不提「需求」,向老师表演一下。
听来简单,需求定律其实湛深。要解释人的行为,或由人的行为促成的世事,你要对这定律懂得通透,运用之妙,存乎一心。
第一节:功用理念可有可无
上一章我们谈及,在功用分析的三个定理下,因为有嘉芬反论,我们无从肯定价格下降与需求量上升的必然规律。(那是说,功用分析可以推出一条需求曲线,但不一定是向右下倾斜的。)这里首先要澄清的,是需求定律不限于价格或市价的变动与需求量的关系。好些物品没有市价,而在某些制度中市场不存在,但需求定律依然适用。不用市价,我们就以代价或牺牲代替。
如果功用分析的三个定理能推出需求定律,那么逻辑就层次井然,极为美观。然而,从解释行为那方面看,只要我们能接受需求定律的本身是一个定理或公理(postulate),功用分析的三个定理就是多余的了,没有特别的用途。这是因为需求定律的本身包括了这三个定理的所有行为约束,而更多加一点:嘉芬物品不存在。价格或代价变动引起需求量变动,包括了功用分析中的第一及第二定理,而武断地把嘉芬物品取缔,其约束力高于内凸定理。不是高出很多,但因为内凸的等优曲线非实物,不容易被事实验证,我们若能否决嘉芬物品,解释功能就强得多了。
需求定律的价格或代价是事实,是可以观察到的。但需求量是指需求的意图,在真实世界不存在。这样,需求定律的本身是不能被验证的。我们必须加上其它的验证条件,或可以被观察到的局限条件,才可以用需求定律推出可以被事实验证的含意。在下一章我会用好些实例示范。
这里要说的,是假若需求定律的价格或代价是像需求量那样,皆非事实,那么需求定律就不可能推出任何可以被验证的含意,失却了解释行为的功能。
抽象的空中楼阁,往往是理论的出发点,但为了验证,我们要推展到可以观察到的现象或行为那方面去。换言之,抽象往往是必需的,但一般来说越少越好。这里我更要指出的,是「看不到」与「不存在」是两回事。例如,经济学上所说的「边际」产量,在真实世界不容易观察到,但却真有其物。就算我们只能见到「平均」产量而永远看不到「边际」产量,但因为后者是存在的,可以被验证的含意就可以被推出来。当然,因为看不到,我们要多做一重功夫,多用想象力,才可以推出验证的含意。但如果「边际」产量只是想象,绝非事实,那么经济学上的「边际生产理论」就会变得一败涂地了。
功用理念的一个困难,是「功用」(Utility)不仅看不到,而且在真实世界不存在。无可避免地以不存在的抽象「功用」推理,我们无话可说,逆来顺受,但若可以免而不用,我们又何必故扮高深,自取麻烦?经济学的真正用途是解释行为,每一步都应该是为了要推出可以被事实验证的含意而行的。功用函数是数学上的事,在数学上可以作出贡献,但这与解释行为是两回事。
功用分析推不出需求定律,而需求定律是不需要有「功用」的理念的。既然需求定律对行为的约束比功用分析强,为什么还需要「功用」这个理念呢?
艾智仁、佛利民、贝加等人认为,虽然功用分析推不出约束能力更强的需求定律,而他们也一致地同意需求定律在经济学上不可或缺,但功用的理念还是要保留的。他们的坚持,是因为有好些经济物品,如友情、名誉等,是不能以金钱或市价量度的,因为这些物品不可能在市场成交。非金钱物品(Non-pecuniary good)于是需要「功用」数字来量度了。
我同意有非金钱物品这回事,也同意这类物品不能在市场成交。但依照替换定理,非金钱物品与金钱物品(Pecuniary good,例如苹果)是可以替换的。既然可以替换,而解释行为我们只须从边际上看,那么非金钱物品还可以用金钱物品来量度。这样,功用量度可以省去。
不要误会,我不是说功用这个理念不能用,但正如艾智仁所说,要以功用理论解释行为,我们要事先鉴定哪种物品有功用,而又要指出获取该物品的代价。要做到这一点,只不过是说非金钱物品可以被金钱物品替换而量度罢了。
功用的理念可以用,但也可以不用。我不喜欢用功用理念的主要原因,是这理念增加了一项抽象的不存在之物:功用。既然可以不用,那就不用算了。
世界很复杂。要解释世事,理论越简单越好。功用这理念可用,但免不了增加理论的复杂性。最主要的是套套逻辑的陷阱不容易避免。说人在局限条件下会争取最高的功用数字,这句话的本身是说了等于没说。我们必须加以上文提及的艾智仁指出的补充功夫,才可以推出可以验证的含意,但正如我所说,做了这一重功夫就不需要功用的理念了。令人头痛的问题是,一用上功用,稍为不小心就中了套套逻辑之计。数之不尽的以功用理论「解释」行为的文章,揭开了数学方程式的面具,都是空空如也的。一个人自杀,你说这个人是争取最高「功用」,当然是对的,但那是套套逻辑的对。
功用分析的好处是在高手处理下来得美观、工整、层次井然。否决了嘉芬物品,功用分析的坏处是过于复杂,容易「中计」。需求定律比较简单,因而「中计」的机会较少。其坏处是没有功用分析那个层面的艺术性。我认为比起功用理论,需求定律最大的好处是没有什么门面装饰的工作,迫使我们的注意力集中在解释行为那方面去。
(《经济解释》之十七)
第二节:佛利民的分析
价格是一个变量(variable),需求量也是一个变量。需求定律是说这两个变量的连系是负值的(需求曲线向右下倾斜)。然而,以一种物品来说,除这物品之价格与需求量这两种变量外,可以影响该物品的需求的其它变量或因素数之不尽。其它可变但假设不变的量(other things unchanged或ceteris paribus)可称为参数(parameter)。
要维护需求定律的解释力,上述的其它变量哪一种可变而哪一种我们要假设不变,是一个相当湛深的大话题。这是有两个原因的。其一是经济学者希望以处理其它变量的变或不变,来挽救因为有嘉芬反论而使功用分析推不出需求定律的困境。其二是需求定律不可以假设上述的其它变量全部固定不变或全部皆变。那是说,需求定律的成立,必定要除该物品的价格及需求量外,某些其它变量可变,某些其它变量不可变。这样,选择什么可变什么不可变就成为一门学问了。
让我先谈第一项:以选择其它不变量的办法来挽救功用分析推不出需求定律的困境。我要谈的主要是佛利民(M. Friedman)发表于一九四九年的文章:《马歇尔的需求曲线》(The Marshallian Demand Curve)。我认为佛老所说的马歇尔需求曲线不是马歇尔的,而是佛老自己的。我也认为佛老文内的重点虽然精彩,却有问题。佛老天才横溢,他那篇文章功力非凡,作学生时我读之再三,改变了我对经济学的看法。不相信佛利民是二十世纪经济学的顶尖人物的人,这文章非读不可。我拜服佛老,但也有时不同意。这是西方学术与东方学术的一个截然不同的现象了。
佛老的《马歇尔需求曲线》博大湛深,说来话长。在这我只评述他文内的一个重点。
佛老关心的,是功用分析推不出需求定律。这定律不可或缺,而若功用数字不变(或实质收入——real income——不变),内凸定理就与需求定律相等。问题是如果假设金钱收入(money income)不变(一般的假设),价格下降会导致实质收入上升,那么需求定律就有嘉芬反论的困扰。佛老问,需求曲线是应该假设金钱收入不变还是实质收入(功用数字)不变呢?他的答案是二者大致相同!这样,需求曲线只可以向右下倾斜,成为定律。
佛老的推论是,在一个没有失业的社会中,某物品的价格下降不会导致人民的实质收入上升。这是因为价格的转变只会引起资源运用的转移,不会引起社会的财富收入增加。那是说,功用分析所容许的嘉芬反论,只不过是局部均衡(partial equilibrium)的结果。要是我们以社会整体的一般均衡(general equilibrium)来看世界,嘉芬反论不能成立。这样,需求就有了定律。
一般而言,佛老这分析是对的。困难是还可以有例外。例如,一个农业经济大丰收,农产品价格大幅下降,人民的实质收入是增长了的。又例如,政府大事资助教育,学生的学费下降至近于零,虽然社会的整体收入会减不会增,但学生的实质收入有增长,因而嘉芬反论的可能性仍然存在。
佛老以一般均衡的理念看经济,有内容,与历来以数学方程式从事的空空如也的一般均衡大为不同,令人耳目一新。然而,佛老还是挽救不了功用分析推不出需求定律的困境。
没有任何有斤的经济学者不同意,若需求定律不成立,整个经济学的架构就会倒塌下来,溃不成军。功用分析只可以推出一条需求曲线,但不能推出这曲线必定向右下倾斜。挽救这个理论上的不治之症只有两个办法。其一是一般经济学高手用的:需求定律——需求曲线必定向右下倾斜——本身是一个定理,武断地否决嘉芬反论。其二就是我发明的那一招:逻辑上,只要有竞争(而在社会中竞争无处不在),嘉芬物品不可能存在。
第三节:其它不变量的选择
需求定律是约束价格或代价(一个变量)与需求量(另一个变量)的关系的。但可以影响需求量的因素多如天上星,而价格只是其中之一罢了。大雨连天,雨伞的价格上升,而其需求量也增加了。这现象并没有推翻需求定律。雨伞的需求量上升,不是因为其价格上升,而是因为连天大雨。
「需求量」与「需求」不同。前者是因为价格变动而变动的。后者的变动,是因为价格之外的其它因素(变量)变动而变。连天大雨(是个变量),影响了「需求」,使整条需求曲线向右移动。因为这移动,需求量也就增加了,但这增加可不是由价格变动引起的。很明显,要以需求定律来约束雨伞之价与量的关系,我们必须假设天气不变。
然而,正如上文所说,可以影响需求量的因素(变量)多如天上星,而价格只是其中一种。例如你与老婆吵架,食量下降;风水先生说凡是纯蓝天就是你的不吉之日,你深信不疑,一见蓝天,就足不出户,减少了你对出租车的需求。诸如此类的例子,我可以写呀写,写之不尽。
以需求定律而言,你要哪一种其它因素不变?这是不简单的学问。如果你说,除了价格外,所有其它可以影响需求量的因素都不变,就会有这样的问题:所有其它因素不变,价格又怎会变动呢?但如果你说所有其它因素皆可变,那么雨伞的例子就推翻了需求定律。很明显,需求定律是要有准则地选择变与不变的因素的。
作学生时我为「其它不变量」的选择问题花了很长的日子。因为问题重要,而所有书本或文章都说得不够清楚,或过于复杂,又或可从不同的角度看,所以我逼要发明自己的。我定下来的选择准则是:只要需求定律的验证含意不被事实推翻,其它的不变因素愈少愈好——其它可变量愈多愈好——因为这会增加需求定律解释现象的广泛性。
在这个准则下,我认为如下的三项「不变」与「变」的界定是「安全」的——安全者,不被事实推翻也。
(一)凡是直接影响价格的其它因素皆可变。这包括所有供应变动引起的价格变动的因素了。农业丰收(供应增加,价格下降);政府减少土地供应(楼宇价格上升)。这些因素都是可变的。
(二)凡是直接影响需求量的其它因素皆不可变。这包括金钱收入(money income)及所有价格不变或供应不变而需求量也会变的因素了。上文提到的连天大雨与雨伞需求量就是例子。飞机失事天天有,机票售量下降;高行健获诺贝尔文学奖,作品销量上升等等。这类因素(变量)不可变。
(三)价格转变会导致需求量的转变,但价格的转变还可能导致其它因素的转变,而这些「其它因素」可能再影响需求量。这些在「中间」的、间接地影响需求量的因素(变量)皆可变。举一个例,咖啡的价格下降会导致咖啡本身的需求量增加,但同时也会引起糖的需求增加,这后者的增加会导致糖的价格上升,糖的价格上升会导致咖啡的需求减少,而这减少会导致咖啡的需求量减少。在这里,糖的需求与价格是「中间」因素,可变。那是说,咖啡的价格下降导致其需求量增加,是需求定律,而在二者之间的所有可能影响咖啡需求量的其它因素(变量)皆可变。
这第三项重要。我们要让这些「中间」或「间接」因素变动,是因为我们要尽可能不考虑这些变量对需求定律的影响。如果我们要作这些考查,就变得夜长梦多,而若需求定律被事实验证推翻了,我们总可以这些「中间」因素为借口,挽救该定律,也因而使该定律失却了大部分的解释能力。
这第三项可以倒转过来,以需求量的变动导致价格变动来看,而这二者之间的其它变量(因素)皆可变。但这是重复了第三项。第三项是以价格为独立变量(independent variable),需求量为依变量(dependent variable)。倒转过来是以需求量为独立变量,价格为依变量。不倒转或倒转的分析效果相同。二者选其一,我选前者:价格为独立变量。马歇尔是选后者的。
我认为最精彩的关于需求定律的「其它不变量」(ceteris paribus)的分析,是佛利民的《价格理论》(Price Theory)一书内关于需求理论那一章。但佛老的分析过于复杂,不用方程式不容易说清楚。上文所说的我自己的「发明」,是受到佛老的启发的,虽然大家角度不同,表面看来全不一样,但大家的理论含意大致相同,可谓英雄所见略同矣。
(《经济解释》之十八)
第四节:品味不变的假设
在需求的分析中,品味或口味(taste)的转变会影响需求,老生常谈。品味的转变,会使整条需求曲线向右移(需求增加)或向左移(需求减少)。我可能是唯一持不同观点的人。我认为若要以需求定律解释行为,我们应该假设每个人的品味不变。
在哲理或信念上,我同意有品味这回事,也不能肯定品味不变。困难是我们不是上帝,不能判断一个人的品味是怎样的,也不能判断这个人的品味是否改变了。经济学所说的品味之变是一种游戏:一个人的行为改变了,就说因为这个人的品味有所转变。这是什么科学呢?所有行为都可以用品味的转变来解释,我们还有什么可以被事实验证的理论含意呢?可以这样说吧:凡是以品味的转变来解释行为的,皆低手也。
每个人天生下来,其品味是不同的。这点容易同意,所以我不能否认有品味这回事。但从科学验证的角度看,单以品味的转变来解释行为是空空如也。
举些例子吧。前文提及若飞机频频失事,这讯息会使机票的需求下降。但这是因为坐飞机的人品味变了,还是不利讯息对坐飞机的需求有负面作用?说讯息变会引起品味变可能是对的,但我们看不到品味之变,只能看到讯息之变。单举看不到的品味之变,我们无从推出可以被事实验证的含意。但讯息之变是事实,可以推出机票需求下降的含意。这样,我们是不需要知道品味是否改变了的。
举另一个例。不喜欢听古典音乐的人,若花点时间去试行欣赏,过了些时日,这些人会对古典音乐有好感,甚至了迷。你说这些人对古典音乐的品味变了,我不会反对,但我们无需指出品味之变来解释这些人对古典音乐的需求有所增加。我们只要指出这些人多听了古典音乐,或文化的环境转变了,或新交的朋友都是古典音乐迷,等等,就可推断这些人对古典音乐的需求有所增加。
我不是说品味真的不会变,而是说以品味的转变来解释行为,不可能推出可以被事实验证的含意。我们必须知道的,是品味转变的成因。但如果知道成因,我们根本无需提及品味的转变。
问题是这样的。从来没有人可以单以品味的转变来解释行为。这样做是套套逻辑,得个「讲」字。要解释需求的转变,我们必须以可以观察到因素或局限的转变为依归。能做到这一点,品味就不需要提及了。
我不是说没有品味这回事,也不是说品味真的不会转变。一个人可能天生下来品味就固定不变,只是不同的讯息或经验或学问影响了他的需求;一个人也可能因为讯息之变而变了品味。这些是经济学之外的问题了。我坚持的,是经济学不能以品味转变为借口,来解释我们不能解释的行为,或挽救被推翻了的理论含意。要废除这些借口,最简单的办法是假设每个人的品味不变。
第五节:何谓价?
既然功用的理念可以用也可以不用,而理论又以简单为上,我们不用算了。在前文提及,需求定律不容许嘉芬反论的存在,其对行为的约束力比内凸定理来得强,因此只一条曲线,其解释力就比整个功用分析来得广泛。
需求定律是可以完全没有功用(utility)的内容的。我们只要假设边沁这个人从来没有存在过。没有边沁,我们不妨再复古,对价值的看法回到经济学鼻祖史密斯(A. Smith)的巨著(一七七六)那里去。史前辈在他的《原富》中提出两个关于价值的理念,简单而正确,但可惜他落笔打三更,对这些理念的分析一开头就错得离谱,使后之来者漠视这些理念。
对的理念,可以有错的分析,而假若我们以为分析错了所以理念也错,是错上错。这是整个维也纳逻辑学派的第一课了。
史密斯指出价值有两种。其一是用值(use value),其二是换值(exchange value)。顾名思义,用值是某物品给予拥有者或享用者的最高所值,或这个人愿意付出的最高代价。换值是获取该物品时所需要付出的代价,而在市场上,换值就是该物品的市价了。
史密斯落笔打三更,因为一开头他就谈到钻石与水的反论(paradox)。他说一件用值很高之物,其换值可能很低,而换值很高的,其用值可能很低。他举例:水的用值很高,但换值(市价)很低;钻石的换值很高,但用值很低。这个有名的「水与钻石反论」,错了三点。
其一,我们不能以钻石与水相比,因为一克钻石与一克水是完全两回事。其二是史前辈从来没有结过婚(有否谈过恋爱有几个版本),似乎不懂女人的品味。钻石对他这个以心不在焉而知名天下的教授来说,可能没有什么用值,但对女人,钻石的用值何其高也。从选择的角度看,一个女人自愿地出十万港元(换值)买一粒钻石,对她来说其用值必定不低于十万港元。除非一个人作了错误的选择,用值是不会低于换值的。
其三——最主要的——是史前辈当年没有「边际」分析的理念。水的用值的确很高;水的换值的确很低。但在边际上,水的用值是很低的。我们今天在家里多喝一杯水(边际之量),其水费(换值)不到一分钱,而这杯水的用值也不到一分钱——与在沙漠的情况不同,我们在家里喝水是喝到不想再多喝一点的。钻石呢?女人所好,风光所在,且物以稀为贵,其边际用值是很高的。
错归错,对归对。撇开上述的几点谬误,我十分喜欢史密斯提出的用值与换值的理念。这些理念简而明,不抽象,对我这个要以理论解释行为的人来说,可谓正中下怀矣!
何谓价?价是一个消费者对某物品在边际上所愿意付出的最高代价。在边际上,他愿意付出的最高代价为何?答曰:是该物品在边际上最高的用值。以市场来说,换值是市价。某物品的边际用值比市价高,消费者会多购一点;若比市价低,这消费者当然不会购买。这是个人争取最大利益的假设使然。如此一来,在均衡上,市价就必定与最高的边际用值相等。这样,市价就是最高的边际用值。(按:在第七节当我们谈到消费者的盈余时,市价可能是平均用值。这是后话,按下不表。)
有了上述的关于「价」的理念,我们还有几个重点要澄清的。
(一)我们谈及过,好些物品没有市场,或在某些制度下市场不存在,所以没有市价。没有市价我们就要谈代价了。市价是一种代价,但代价不一定是市价。以代价(以其它物品替换)来说,人的选择均衡点是代价等于最高的边际用值。
(二)价格永远是相对价格(relative price)。因为没有不相对的价格,「相对」二字可以省去。代价也如是。所谓相对价格,是指甲物品之价,永远是乙物品或其它物品要付出来替换的「量」。我们若以金钱作甲物品之价,这金钱是代表要付出的乙物品或其它物品之量。金钱只是一个代替数字,代替要付出的物品的最高边际用值。
在一个没有市场的制度中,金钱之价就谈不上。我们只能以代价分析,而这代价也是要付出或放弃的物品的最高边际用值。没有市价,分析比较困难,但因为有最高代价的指引,我们可说要放弃的一定是需求者正在拥有的。
(三)价格通常用现值(present value)量度——将来才付之价要用利率折现(discounted)。这是因为选择的决定通常是现在的:今天决定明天才决定,是今天的决定。在没有市场的情况下,市场利率不存在,分析就来得困难了。一方面,我们要用上文提到的最高边际代价;另一方面,我们要以其它的现象来把时间的负值作客观的估计。关于时间与利率的关系,第八章会作阐释。
(四)价或代价有动态,有流动(flow)与静止(stock)之分。按期付款(如租金)是流动;一次付款买房子是静止。有时我们不谈流动或静止,而是谈一剎那(one instant of time)。这后者很常用,是指不考虑时间问题的。重要的有两点:其一是量的动态必定要与价的动态相同才没有分析的矛盾;其二是只要动态相同,需求定律没有例外。
(《经济解释》之十九)
第六节:何谓量?
成交量与需求量是两回事。成交量是事实,是可以观察到的。一样物品的购买量与出售量永远相同:二者是同一回事,是成交量的不同角度罢了。
需求量不是事实,无从观察,是个概念,没有经济学者,「需求量」是不存在的。需求量是指在某价格下一个消费者意图换取的量,而供应量则是出售者的意图,二者皆非事实。因为只是「意图」,需求量与供应量不一定相等。经济学者提出均衡这个理念,说在均衡上需求量与供应量相等。「均衡」也非事实,是靠经济学者的思维而存在的。不要把购买量与需求量混而为一,也不要把出售量与供应量加上等号。
概念上,需求量是指在不同的价格(换值)下,消费者意图换取的最高的量。需求曲线于是成为在不同价格下最高的不同需求量的界线。
量——无论需求量或成交量——颇为复杂,但很有趣味。
我认为「量」可分「有质」的与「委托」的两大类,也有二者的合并。且先谈有质的量吧。
你到市场购买黄金,说明是九九金,量以克计。金就是金,一克金就是一克金,比半克多一倍,比两克少一半。此乃有质之量也。
你给女朋友买钻石,买一卡,此钻石的大小也,质也。然而,除卡量外,钻石还有其它的「量」被量度了而又算了价的。色泽(九七色、九六色等),瑕疵(VVS1、VVS2等),切工(cutting)都是被量度了的质量,各有各之价。这样,你花五万港元买一卡钻石不是只买一卡那样简单,而是买四种质量的合并:卡量、色泽、瑕疵、切工。要是你跑到一间钻石批发商那里购买,他可能把数以百计的钻石放在你的面前,四种质量的组合有多个选择,你选了一粒一卡的,价五万,但其实四种质量都被量度了,都有价,你付的是四价的组合。
钻石的需求曲线,所指的量是什么呢?答案是其实有四条曲线,四价与四量。因为卡量的数字排列最多,以卡为量最普遍,但若单以卡为量,其它三种质量是要假设不变的。凡是质量被直接量度而算价的,是有质的量。重要的是,如果其它三种质量自由变动,那么单以卡为量的钻石需求曲线就不一定向右下倾斜了。
我可以多举一个类同的例子。
在美国,你到市场买鸡蛋,以「只」为量,但经过农林处定下来的准则,鸡蛋有特大、大、中、小之分,也有AAA、AA、A等级别。这后者是按蛋黄的坚实度而定的,蛋黄愈坚实愈值钱。鸡蛋的例子,「只」是有质的,而大小与蛋黄的坚实度也是质,也被量度了,也算了价。鸡蛋的「只」量也有数质,虽然比不上钻石算得那样吹毛求疵。
让我转到维他命丸的例子吧。你去买多种维他命合并的丸子,表面算价之量是以「瓶」计的。但瓶子本身与维他命没有关系,是「无质」的。瓶子只是维他命丸的委托(proxy)算价单位。但这里的委托是很清楚的。瓶外说明内里有丸子一百粒,而每粒容纳多种维他命的不同分量说得很清楚。这些不同分量是量度了的,也算了价,但我们买的是一瓶瓶的委托瓶子。
以无质的委托瓶量而言,维他命丸的例子是我知道的质量被说得最详尽、最明确的例子了。然而,因为价格是每瓶计,一个消费者只能追寻边际上一瓶的最高用值与瓶价相等。除非是万中无一的机缘巧合,丸子的最高边际用值,尤其是每种维他命的最高边际用值,就不能与它们之价相等了。这与选购钻石的例子是不同的。
在上述的维他命丸的例子中,需求定律只宜用于瓶价及委托之瓶量。虽然丸量与各种维他命的分量都量度过,都算了价,但这些质量的需求曲线不一定向右下倾斜。某些维他命的某些分量可能被消费者认为太多,少一点他可能愿意付较高之价。但这并没有推翻需求定律,因为有关的需求曲线只是约束瓶价及瓶量的关系。
再让我转到西瓜的例子。西瓜通常是以磅或公斤出售的。这是以重量算价。西瓜的重量与上文的瓶子不同;重量的本身代表西瓜的某些质量。问题是,购买西瓜,消费者重视的是糖的成分,水的多少,维他命C的分量,与西瓜纤维的可口性。这些质量是完全没有被量度过的。购买西瓜的人只能自作估计,试行选择。如此一来,这些重要的质量只能委托于重量那里去。
西瓜在美国加州丰收时,农村路旁的西瓜档往往不算重量,而是以「只」数算价。西瓜的大小不同,但却是同价。以「只」为量,其委托之质又多了一点。
这使我想起美国的cedar round市场。Cedar是香柏树,其木质不容易被虫蛀食,市场喜欢把树干横切成大约六吋厚、十多吋直径的圆件,作为花园所用的步行垫子。这些香柏圆件大小不一,但往往同价。出售的人喜欢让顾客自行选购可取的,剩下来的减价销售。减价后顾客再选一段日子,剩下来的又再减价。这种做法显然是因为出售的人要避去亲自挑选、分等级及定不同级价的费用,让顾客自己分等级。这样一来,在一层一层地减价时,价的下降不一定导致需求量上升。这可没有推翻需求定律,而是因为减价时,香柏圆件的等级质量下降了。
我希望上述的几个例子,能使读者知道,同样的一条需求曲线,在不同的人的手上可以有截然不同的威力。一方面理论要尽量简化,另一方面其重心要拿得准,而真实世界的现象要观察入微。一般来说,解释行为决不是一些政府的统计数字加上几条方程式就可以办到的。
需求定律约束「价」与有关的「量」的规律,其量可能是「有质」的或「委托」的,或是二者的合并。重要的是价与量必定要有直接的联系:有关的「量」是「价」直接地表达的量。然而,从钻石的例子可见,买一粒钻石的需求曲线有好几条。维他命丸的例子,一条曲线,多种维他命的组合,量是委托于「无质」的瓶子。这里,需求曲线只限于瓶价与瓶量,各种维他命的分量是预定的组合,其算了的不同分量没有被不同的价表达出来,不能局部成交,所以个别的需求曲线就谈不上。当然,在市场上,我们可以找到单一维他命的独立瓶子,但那是另一条需求曲线的范围了。
西瓜的例子,需求曲线是指价与重量,或价与只数,但糖、水、纤维等质量没有被量度,只是消费者相信有大概的组合。香柏圆件的例子,需求曲线是指价与件,虽然件件不同。顾客选购了一遍,次级的减价后再选,是另一条需求曲线的范围了。
需求定律可以精细如钻石的瑕疵,可以粗略如西瓜以只计,但也可以庞大如整个经济的所有农产品,或工业产品,甚或举世对地产的需求。然而,无论是精细,或粗略,或庞大,其处理手法都是一样。何谓价?何谓量?需求曲线是指哪价?哪量?量是有质的还是委托的?这些问题不能避免。
(《经济解释》之二十)
第七节:消费者的盈余
消费者的盈余叫作consumer‘ssurplus,是需求理论中的一个重要题目,对解释行为大有用场。一八四四年,法国经济学者度比(J. Dupuit)首先提出这个概念,二十世纪末期马歇尔定其名而加以发扬。马老的学生庇古(A. C. Pigou, 1877-1959)大手地带进他极力倡导的福利经济学那方面去。不幸的是,庇古认为消费者盈余对解释行为没有用场。大致上说,从马歇尔到今天,这「盈余」大都用在与解释行为无关的福利量度上。
以消费者盈余作为解释行为的工具,昙花一现,限于五、六十年代的芝加哥经济学派。该学派当时对价格安排的现象有兴趣,而与连销现象合并起来的学问,是该学派独有的了。虽然这门学问十分精彩,有关的文章或论着却甚少。这是因为该学问主要是芝加哥元老戴维德(A. Director, 1902-)的口述传统。戴老平生喜欢读,喜欢想,喜欢谈,但却不喜欢写。我应该是承受了戴老传统的最后一个人。
要细说消费者盈余,最好是从史密斯的价值理念说起。前文提及过,史前辈认为水的用值甚高,而其换值甚低。简单地说,用值与换值的差额就是消费者的盈余了。
以水为例吧。你在家中很口渴,但没有水或其它饮品、生果之类,又因某些缘故不能出外找水喝,你愿意出多少钱买一杯清洁的水呢?说一千港元可能是低估的了。家中有水了,一杯之价只一分钱。你第一杯的最高的用值是一千元,你愿意出这个价,但你只须付一分,其差额就是你的盈余。当然,家中有了水,你喝呀喝的,喝到你不要再多喝时,最后一杯的最高用值只是一分钱。在边际上,水的最高用值与价(换值)相等,消费者的盈余是零。但边际之前的每一杯水,其用值是高于换值的,每杯皆有盈余,这些每杯盈余加起来,就是消费者的总盈余了。
假若一个苹果的市价(换值)是港币二元,你买五个。第五个(边际)的最高用值当然也是二元,否则你会多买一点或少买一点。这第五个的消费者盈余是零。然而,第一个苹果你愿意出十元之价(你的最高用值),第二个是八元,第三个是六元,第四个是四元,第五个才是二元。你每个须付之价只是二元。这样,你的消费者盈余是八元、六元、四元、二元、零,加起来是二十元。
对你来说,五个苹果的最高总用值是三十元(十加八加六加四加二),总换值是十元(二乘五),消费者盈余是二十元(三十减十)。五个苹果,你最高的平均用值是六元(三十除五),每个苹果的平均盈余是四元(六减二),总盈余(四乘五)也是二十。
我是卖苹果的人。在有竞争的情况下,同行的每个卖二元,我只能跟大市要价。但如果我是唯一的出售者,而我又知道五个苹果你最高愿意付三十元,其中二十元的盈余我当然希望可以兼得。那怎么办?我有三种办法。
第一种办法是最困难的。你买第一个苹果我收你十元之价,第二个收八元,第三个六元……这样,你买五个的总付价是三十元而不是十元了。你的消费者盈余(二十元)就给我榨取了。困难是你会骗我,说一个小时前跟我买了四个苹果,现在买的是第五个。
你骗我?我还有两个办法可以榨取你的盈余。其一大方得很。每个苹果收价二元,买多买少随君便(我知道二元一个你会买五个),但你要先给我二十元入场费。这入场费就是你的消费者盈余了。
最后一个办法是不收入场费的。我说每个苹果收价六元(你五个苹果的最高平均用值),但你一定要一起买五个,不然就一个我也不卖。你一起买五个,付我三十元,其中二十元的盈余就给我榨取了。(不要与六瓶啤酒一盒的现象混淆,因为啤酒有竞争,也可以散卖。六瓶一盒是量多节省交易费用,打个折头。)
「全部或零」有个名堂,叫作all-or-nothing。全部或零之价(上述苹果每个六元)是最高用值的平均价,消费者盈余包括在其中。一般常用的需求曲线,是每价任君买多少。但若每价都规定要买全部,要不然一个也不能买,这条需求曲线就变作全部或零的需求曲线(all-or-nothing demand curve)。在这曲线上,消费者的盈余是零。在《何谓价?》那节中我说价是最高的边际用值,但以全部或零的需求曲线来说,价是最高的平均用值。
以上的榨取消费者盈余的分析,有一点小枝节。消费者的盈余被榨取了,他的收入或财富下降了一点,因而可能少购一点。另一方面,如果该物品是「贫穷物品」(inferior good),消费者会因为穷了一点而多购一点。(这我们假设这些小枝节不存在。)
上文可见,一个有专利,或垄断,或所谓寡头的销售者,大有意图去榨取消费者的盈余。有好些困难可使他不能这样做,这是后话,按下不表。这我要指出的,是一般书本上所说的专利或垄断或寡头的订价行为,都是胡说八道。
再回头看苹果的例子,若每个只卖二元,消费者盈余没有被榨取,那么指定了需求量(例子中说是五个),消费者盈余可以有三个定义,是从不同角度看同样的盈余:
(甲)消费者盈余是一个消费者愿意付出的最高换值(三十元)与实际换值(十元)的差额。
(乙)消费者盈余是一个消费者的总用值(三十元)与总换值(十元)的差额。
(丙)消费者盈余是一个消费者在全部或零的选择下愿意多付的最高差额(二十元)。
苹果的例子可不是空中楼阁、没有真实世界的比对的。且让我谈另一个假设的例子,然后转到真实世界那去。
假若香港政府租一个大水塘给我,让我在那殖鱼供顾客用小艇垂钓。又假若每次供应一个顾客的成本是二十元,而若我收二十元的话,他每年会光顾八次。但我知道他八次的最高平均用值是五十元。问题是,若我每次收他五十元,他每年只光顾三次。我希望他每年光顾八次,又要每次平均收他五十元。怎么办?一个办法是每次收二十元,但每年他要给我二百四十元(三十乘八)的会员费,不是会员不能光顾。这二百四十元是光顾八次的消费者盈余,而每次收费二十元,只要二百四十元的会员费不会影响他的需求下降,他是会每年光顾八次的。这是说,每次收费五十元会大幅地影响这顾客的边际需求量,但每次二十元就没有什么边际影响了。二百四十元的会员费是全来八次或全不来的选择,与「全部或零」的安排是一样的。
当然,读者会问:每个顾客的需求曲线不同,我们怎可以单为一个顾客订会员费呢?这是个好问题,我要过好几章后才作答。
这要提到的,是今天的香港有很多「会」,什么美国会、马会、高尔夫球会、乡村俱乐部之类。他们都收入会费,另加年费或月费,而内供应的食品或服务是比外间市场相宜的。这些会费或年费或月费皆从消费者盈余中抽取,不一定抽得很尽,而会场内较为廉价的供应是鼓励多光顾,有多一点消费者盈余可抽。十年前我听说香港某高尔夫球会的会员资格值六百万港元以上。老会员的消费者盈余何其高也!
我认为最好的榨取消费者盈余的实例,是美国的迪士尼乐园的收费安排。该乐园给予园前顾客两种选择。其一是顾客先付一个可观的入场费,进场后顾客要选享哪些项目绝对自由,但每项要另收费。其二是顾客可购买一本有多个项目的册子,有了册子就可免费入场。显而易见,这两种安排都是「全部或零」的化身。
也显而易见,因为顾客的需求曲线各各不同,多些收费安排,榨取消费者盈余可以「榨」得「尽」一点。难怪迪士尼乐园还有学生呀,老人呀,富有的、不富有的游客呀种种的不同收费安排了。这些不同的安排牵涉到另一个重要的话题,要到好几章之后我才作分析。那是价格分歧(price discrimination)。
(《经济解释》之二十一》
第八节:需求的价格弹性
价格下降,需求量上升─这是需求定律。但价格下降,购买者对该物品的总消费可能下降也可能上升。从出售者那边看,减价后的收入可能下降也可能上升。其决定关键是需求的价格弹性(price elasticity of demand)。价格弹性是一个系数(coefficient),由一条很简单的方程式算出来。十九世纪后期,好些经济学者要找这简单的方程式,但莫名其妙地找不到。一天下午,马歇尔坐在家中的天台上,看自己心爱的山(此公喜欢看山),灵机一触,想出来了。
今天,除价格弹性外,还有数之不尽的其它弹性系数的方程式,可以搞得非常复杂。不幸的是,对解释行为来说,弹性系数的用场不大,所以不重要。(估计社会福利的转变,如果你相信有这回事的话,弹性系数是重要的。)
只谈需求的价格弹性算了。价格下降,本身导致消费减少;需求量上升,本身导致消费增加。结果的消费增或减就要看这二者的分量哪方面比较重了。马歇尔当年「破案」的关键,是二者的分量比对要以百分比处理。弹性系数的方程式是把量的百分比转变放在上头,价的百分比转变放在下面。价格下降,上头的量的上升百分比若比下面的价的下降百分比大,那么弹性系数就大于一,说是有弹性(elastic)。这样,价格下降会导致消费增加(出售者的收入增加)。弹性系数若小于一,是无弹性(inelastic),消费会减少。
价格有弹性(系数大于一),价格与消费的动向背道而驰。价格无弹性(系数小于一),价格与消费的动向并驾齐驱。要记,价格弹性系数只可以从一个价位来算。一条需求曲线有数之不尽的价位,价格弹性系数可以价价不同:曲线上某部分的弹性系数大于一,某部分小于一。
需求的价格弹性对解释行为帮不到多少忙,是因为我们不容易(其实不能)预知其系数的大约数字。虽然需求量我们看不到,但因为有需求定律,我们是预知若价格下降,需求量是会上升的。价格的弹性系数我们就没有这种方便了。
举一个例。一九九七年香港新建的西区海底隧道,是私营的,经营者当然要增加盈利。该隧道开始收费三十元,生意不好,用几种方法打个折头。后来生意好一点,收费提升到四十元。这提升使收入下降(弹性系数大于一),收费减至三十五元。多一辆车过隧道的服务、维修费用近于零,所以该隧道主要是争取最高的总收入。说不定收费二十元的总收入会比收三十五元或三十元高得多。
举另一个例。多年以来,香港政府每次加烟、酒税,都先行预测库房的收入会增加多少。但经验是政府这种预测从来不准确,与街上担瓜卖菜的差不多水平。要是香港政府求教于我,要我替他们预测加烟、酒税后的库房收入增加多少,我的本领也只能如担瓜卖菜之辈矣!困难所在,是大家都不知道烟、酒需求的价格弹性。
不能预知价格弹性系数,但可以试行自作聪明地猜一下。不久前我为某出版商的刊物作了两次猜测,一错一对,打个平手。
第一次是我替周慧珺老师出版的影碟,是教书法的。我想,周老师的示范神乎其技,市场上没有相近之物可代替,而学书法的人找教师上一课,要百多二百元,周老师的影碟是可以看完再看的,看之不尽,售价若是五十元,其弹性系数应该小于一,售价一百元应该没有问题吧。殊不知大有问题,价是开得过高了,猜错了价格弹性系数。
第二次是不久前自己以旧文重组的关于教育及学术的两本书。这两本书编得很用心,自觉满意的。出版商问我订何价?我细想之后,说一百港元,比通常的高一倍。何也?我认为这两本书在市场上没有相近的代替读物,价格弹性系数应该小于一。这次是猜对了:售价提升一倍,书的销量仍然很不错。
一错一对,但我用的推断方法完全一样。价格弹性系数主要是由代替物品的多或少及其价格决定的。有趣的是,无论怎样看,我认为周老师的书法影碟的代替物品,比我那两本书还要少。但我是猜错了的。
第九节:需求第二定律不能成立
因为有价格弹性这回事,而我们不能预先知道这弹性系数的大略,艾智仁(A. A. Alchian)与史德拉(G. J. Stigler)分别发明了需求第二定律(The second law of demand),其目的是要让我们有一个关于价格弹性的规律,可以增加一点解释行为的功能。
这第二定律说:弹性系数的大小与时间是正数连系的。那是说,若某物品减了价或加了价,价变之后时间越长,弹性系数越高。其逻辑是这样的。一样物品的价格弹性,除了该物品本身的性质外,主要是由其它代替物品的多或少及它们的价格决定的。代替物愈多,愈相近,价愈低,该物品的价格弹性系数就愈高。艾智仁与史德拉认为,找寻代替物品来替换是需要时间的。时间愈长,替换的机会就愈大,所以该物品的价格弹性系数是与时间正数连系的。
先考虑某物品的价格上升吧。价格上升,需求量会立刻减少,但过了一些时日,找到了一些代替物品替换,需求量会再多减一点。这样,需求曲线有关的部分是会向左移动的。
再考虑某物品的价格下降。价格下降,需求量会立刻增加,但过了一些时日,消费者会再减少其它代替物品的需求,或从整个市场的需求来看,其它消费者会逐渐多购买这减了价的物品,局部或全部代替他们此前所购买的。这样,需求曲线有关的部分是会向右移动的。
需求第二定律不能成立,是因为被事实推翻了。我细心观察两个在香港发生的现象,使我不能接受这第二定律。
其一是香港的出租车加价,加了不少次了。每次加价,顾客量在初时明显地大幅下降,但过了几个月就差不多回复到未加前的水平。其二是香港的海底隧道加价,之后的顾客量变动与出租车一样,先减后回升。
得到我的提点,一位港大同事找到了香港好些年前隧道加价的用客数字,明确地显示车量是先大跌然后慢慢回升。可惜这位同事「捉到鹿唔会脱角」,处理失当,用数之不尽的计量经济方程式,由计算机搞得一塌糊涂,以致五六十页的长文(起码过长五倍)没有学报愿意刊登。
为什么需求第二定律会被事实推翻呢?我的解释是,艾智仁与史德拉想对了一半,忘记了一半。他们对的一半是,找寻代替物品是需要时间的。他们忘记了的,是代替物品有时是众所周知的,不需要找寻。这样,价格上升,消费者立刻转用已知的代替物品,但用了一段时期,认为不称意,就转回旧物那方面去。
出租车加价,香港有谁不立刻知道哪几种交通工具可以代替?这些代替交通工具是不需要找寻的。隧道加价,就算是只有一条隧道的当年,香港有谁不知道汽车渡海可以用渡轮的?试用渡轮,不称意,就回头用隧道。这样,需求第二定律就被推翻了。
科学就是那样奇妙。约束行为的定律不需要多,很简单的可能威力无穷。需求定律的本身威不可挡,我们不需要第二定律。
(《经济解释》之二十二。第五章完)
第六章:小试牛刀
好些人认为经济学不是一门精确的科学(not an exact science)。他们认为经济学与物理学或化学等自然科学不同,对解释现象往往模棱两可,十发起码三不中,与自然科学是不可以相提并论的。在课堂上教学生,这样的质疑你会怎样响应呢?
我教本科生一年级时所举的例子,据说在美国的大学常被采用。我把一枚硬币紧握在手,把手放开,硬币向下跌,然后对学生说:「上面没有强力的磁石,有谁敢跟我打赌,我把手放开硬币会向下跌。」没有学生响应。「十赌一有谁敢下注?」没有响应。「一千赌一怎样?」没有响应。「一万赌一呢?」也没有响应。
我收回硬币,从钱包里拿出一张百元钞票,对学生说:「如果我把这钞票放在有行人的街上的当眼之处,没有风,也没有警察,这钞票会不翼而飞。要不要跟我赌一手?」没有响应。「一万赌一怎样?」也没有响应。
我于是对学生说,在我指定的情况下,钞票会在街上失了影。物理学、化学不能解释,生物学、心理学、社会学也不能解释,但经济学是可以解释的。事实上,经济学解释钞票失与物理学解释硬币下跌的准确性完全一样。物理学用万有引力解释硬币下跌,经济学以需求定律解释钞票失。是的,没有警察,行人不太多,拾取钞票为己有的代价下降,这与指定在什么情况下硬币会下跌是一样的。
如果我们不能指出有关的局限条件,我们对人的行为的解释往往出现问题,但自然科学何尝不是如此呢?科学的精确性从来不是指有多少个数字,而是观察者的认同。你不敢跟我打赌就是认同了。在《功用的理念》那章内,我指出量度只不过是数字的排列与定名,而又谈及不同的量度数字。
要在这里以真实世界的例子来示范一下需求定律的用场,我要先指出我们还没有谈到生产,没有谈到市场的不同结构,没有谈到公司的组织,产权的划分,等等,所以需求定律的示范,在这里只能小试牛刀,选一些比较简单的实例。但先让我否决一些书本上认为是推翻了需求定律的例子。
第一节:无知的含意
你在街上遇到一个不相识的人。他对你说:「老友,我这里有一粒两卡的钻石,是真的,有证书,质量甚高,市价起码十万港元,现在我急于要钱,三千元卖给你如何?」他跟把钻石给你看,闪烁夺目。你当然不会买,因为你不相信这个街上的陌生人。就算那钻石的确是真的,你也不会相信,因为你不懂得怎样鉴辨。如果你是专家,看得出是真品,你可能因为该钻石来历不明而不买。你也可能像好些人一样,看也懒得看,因为你认为市值十万元之物不会卖三千元。
同样的钻石,在一间装饰华丽、大名鼎鼎的商店中,你可能乐意付价十万港元。你的行为可没有推翻了需求定律,只是讯息不同,你信商店而不信街上的陌生人。
差不多任何物品,要准确地判断其质量绝不容易。我们往往要花很大的功夫才能成为一样物品的衡量专家。要成为多样物品的专家你要付上整生的时间,而样样皆懂是不可能的事。年轻时我对照相机很有研究,对不同镜头的分色处理下过功夫。但今天买相机,因为科技变了,我要左问右问,请教朋友。
一般来说,无知,加上自己以往的经验,同类之物,我们见到价格较高就会认为质量较好。这样的判断不一定对,但对的机会很大。你会像我一样,认为市价较高质量应该较好,因为市场已作了鉴别。
在上述的情况下,我们有时见价高而买,见价低反而不买。尤其是那些价格低廉、无足轻重的物品,不值得我们花时间去作什么研究的。举个例,我很少用原子笔,但用时我选价格最低的、以透明塑料造的那一种,因为喜欢见到内里油墨的存量。一天我叫女秘书替我买一枝最廉价的原子笔。她买回来了,说是港币三元的。我说:「不是这种呀,我要透明的那一种。」她说:「透明的只是一元多一枝呀!」她显然是认为价高一点,质量较高,而我这个大教授,靠笔为生的,不会用最廉价的笔吧。
因为讯息不足而以价的高低来作质量的判断,当然不违反需求定律。这个以价判质的行为不仅真实,而且重要。经济学者历来漠视这个现象,是说不过去的。我自己对市场上讨价还价的行为想了很多年,最后的解释是从以价判质为出发点。这现象在古董市场来得最明显:价低就往往被认为是假的。好几章之后我才会给读者分析讨价还价的行为。
六、七十年代时,美国的石油进口有配额(quota)管制。不知是否与此有关,汽车所用的汽油价格有一个怪现象,到今天还找不到解释。那就是汽油的零售价有周期性的升降,像锯齿那样的。价升是一次过地升,大约升三分之一;价降是逐步下降,大约为时两个星期。在这样的情况下,不少顾客知道汽油价格变动的规律,见价一开始下降就尽可能不买,等其价多跌一点。
价的变动,可以引起这变动的方向会继续的预期(expectation),因而影响了需求(整条需求曲线移动)。这也是没有推翻需求定律的。
回头说关于六、七十年代美国汽油价格升降的锯齿图案现象,以天才知名的嘉素(R. Kessel,七五年谢世)曾经与我辩论了很久。他只同意我提出的一部分解释,那就是如果政府容许汽车用户以大容器在价低时储存汽油(那是犯法的),锯齿图案不会存在。但这解释不了为什么这图案会出现。
从上述的几个例子可见,处理那所谓「其它因素不变」(ceteris paribus)可不是简单的事。正相反,从处理「其它因素」的手法,我们往往可以看出一个经济学者的斤两。困难的所在,是我们不能随意地以「其它因素」为借口,来挽救一个被事实推翻了的理论含意。
在计量(统计)经济学大行其道的今天,「归分析」(regression analysis)对「其它因素」的处理可以帮一点忙。问题是这种分析陷阱太多,容易中计!好些时用这种分析的人中了计也不知道。
最可靠的处理办法,是想、想、想。我们要想出一些可以被事实验证的含意,安全地避去「其它因素」的困扰。要做到这一点,我们想时要集中在验证条件(test conditions)或局限条件(constraints)那方面去:这个条件应该放进去,那个条件应该拿起来,调来调去,务求得到一些验证含意,被推翻了就是推翻了的。这些验证条件或局限条件不能是空中楼阁,可以简化,但必须与真实世界的情况大致吻合。
(《经济解释》之二十三)
第二节:验证的条件
其它因素(other things)、验证条件(test conditions)与局限条件(constraints)这三者有相同之处,但在角度上有重要的差别。我们不妨以需求定律来解释清楚。
一条向右下倾斜的需求曲线(右下倾斜是定律)约束某物品的价与量的关系,二者皆是变量。「其它因素」是指这两个变量之外的所有其它变量,有些我们让其变,有些不让其变。变与不变的选择,我们在上一章分析过了。这里要补充的,是好些其它变量与我们要分析的需求物品扯不上关系,这些无关的我们不要管。
「验证条件」这一词,在经济学上很少用,是我从逻辑学中的科学方法论那里借过来的。以需求定律而言,验证条件是其它因素中的一小部分,是那些为了要创造一个可以被事实验证的含意而指定的条件。我在第一章谈及,一个验证含意(implication),或一个假说(hypothesis),若不被事实推翻,就算是解释了事实,也算是推测了事实的发生。但这推测是要有条件的:依照需求定律,以逻辑推出来的假说,在某种情况下,甲的出现会导致乙的出现。这里所说的情况,就是验证条件了。
虽然验证条件在经济学上很少用──经济学者喜欢用其它因素或局限条件──但我是喜欢用的。衡量理论的含意,三者的角度不同,而我认为验证条件的角度看得最清楚。
在科学验证中有一种叫作关键验证(critical test)。要解释事实或行为,我们可以有多个不同的假说。如果在你面前有两个不同的假说,你可以先验证一个,然后再验证另一个。但你也可以想呀想,想出一个或几个验证条件,指定了之后,在逻辑上事实或现象只可以支持两个假说的其中一个。那是说,指定的验证条件若选得高明,验证可以有如下的结果:一个假说是对另一个假说必定是错。这就是关键验证,是科学验证上最精彩、最令人折服的。调查局限条件来解释人的行为,若从验证条件的角度看,推出关键验证可事半功倍。在第四节我会以例子作示范。
「局限条件」是指约束行为的所有条件,是经济学最常用的了。以需求定律而言,局限条件不仅包括其它的有关因素,包括验证条件,也包括价格。从验证一个假说或含意那方面看,局限条件的角度不及验证条件的角度来得尖锐,但若要把问题放大一点看,局限条件的角度就比较优胜了。艾智仁(A. A. Alchian)喜欢从产权的局限入手,深深地影响了我;他认为产权的局限与竞争的局限是同一回事,使我茅塞顿开。高斯(R. H. Coase)的本领,是把所有局限条件归纳在成本之内。
整个经济学的原理或定理其实不多;如果你有明师指导,你会知道这些原理很简单,可以把重点拿得准。问题是运用起来,以这些原理解释世事,其困难程度的上升以十倍计。大致上,困难是有三方面的。此前我提过了,这里要有系统地再说一次。
(一)世界的局限条件──约束每个人争取最大利益的局限──非常复杂。局限是真实世界中的事,我们不可以随意假设。我们可以简化,但简化后的局限条件必须与真实世界的大致吻合。另一方面,局限条件数之不尽,与一个现象有关或无关的要分清楚──此「分」也,不可以乱来,而是要受到理论的约束。
一个例子可以说明审查有关局限的困难。在经济学的推理上,要政府资助教育,学券制是最可取的办法。不少人认为香港要推行学券制(包括有相当话事权的曾荫权)。然而,大家都同意,推行学券制的机会微乎其微。那是为什么?说是压力团体反对当然是对的。但在什么局限条件下他们的反对会有这样的力量?我可以肯定的,是若要解释为什么学券制在香港不被采用,一条需求曲线,加上局限条件,就足够了。需求曲线浅,局限条件深,是以为难。
(二)验证含意──甲的发生会导致乙的发生──这里的甲与乙,又或加上丙、丁等的有关变量,必须可以在真实世界中观察到。但需求定律中的需求量,是一个意图变量,并非事实。那是说,需求定律的本身是不可以验证的。我们要以需求定律,加上逻辑,推出可以被事实验证的含意。那是说,我们必须推出一些含意,在逻辑上避去了抽象的需求量的困扰。要做到这一点,验证条件的指定就要讲功夫了。
(三)其它因素(变量)的变或不变的选择我们谈过了。如果你假设某些其它变量不变,你怎可以知道它们在实际上真的不变?你可以作大量的调查,然后用统计学控制变与不变。但你也可以想呀想,想出一些验证条件,证实这些条件的存在后,其它因素或变量我们不需要知道。这样做,也要讲一点功夫。
第三节:不管成交量的含意
真实世界没有需求量,只有生产量或成交量。因为需求量看不到,以需求定律来解释世事就多了一重困难。数之不尽的经济学研究,其作者根本不知道需求量只是一个概念,洋洋大观的方程式实在令人尴尬。专家如是,准专家的分析员更如是。
以亚洲人熟知的股票市场为例吧。图表派(我称之为风水派)常用股市成交量的升降来推测股市的走势,其准确性与风水先生的水晶球差不多。然而,此派盛行了那么多年,像风水那样,信者大不乏人。原则上,股市完全没有成交──成交量是零──股价可以大升或大跌。
无论怎样说,需求定律是经济学的灵魂,而这灵魂的重点是需求量这个抽象概念。这是科学起点的需要了。以需求定律解释行为,我们要不是能以逻辑把需求量与成交量挂,就是不管成交量,单以需求量转变的含意来阐释现象。先从这后者举几个例子示范,因为比较浅。
上一章分析消费者的盈余时,我们提到榨取这盈余的一种办法,是收会员费。会所收此费后,所内的食品供应价格比外间类似的供应价格低廉。这是需求曲线向右下倾斜的含意。若收了可观的会员费,所内的食品价格反而提升,需求定律就被推翻了。
又例如,本章开始时提出的百元钞票在街上不翼而飞,我指出警察或公安人员愈少,钞票失的机会愈大。要是有两位警察站在钞票之旁,行人反而蜂拥地去抢拾钞票,需求定律就被废了。
我们从来没有见过街上的商店用大红纸写:「加价大倾销!」没有见过讨价还价时大打出手,因为顾客坚持多付钱而卖家挥拳相向。没有见过排队轮购是因为价格太高。没有见过手表的保证书上写明:「三个月之内必定不灵!」没有见过女人求偶时把自己的脸涂上黑色。……这些都是需求定律的含意。
可以这样说吧:所有人类的行为,都是受到需求定律的约束的。且让我们转到深入一点的现象去:以指定验证条件的办法来使需求量与成交量挂。
(《经济解释》之二十四)
第四节:单质的需求验证
「单质」是指一样物品只有一种质量,于是质多量多,质少量少,质与量相同。金是金,银是银;一金是一金,一银是一银(当然,我们是以纯金或纯银算)。这与第五章所说的钻石例子是不同的。钻石多质,但因为几样「质」都被量度了,各有各的价,就变为多量。一粒钻石的成交价,是多量多价的组合之价。我们若说多质而不说多量,是因为好些物品的多质没有被量度,没有每质分别定价。那所谓质(或称质量──quality),只不过是没有直接定价的其它量罢了。
我要先以一个「单质」的物品为例,来示范需求定律比较深入的用途:怎样指定验证条件而使需求量与成交量挂。我选的例子是影印纸张,一张一张地算价。当然,影印也可以有好些不同的「质」,但我们假设这些其它质不存在,或不重要。
我举的例子,是世界上好些大学的教授可以申请而获得一些研究金。这研究金不是交给教授,让他为所欲为,而是由大学掌管。指明是某教授才可以用,但也指明是只能用于研究的──教授不能用研究金请情妇花天酒地一番。什么是研究用途说得分明,而影印是其中容许的一项。
现在假设一位教授在大学里影印,每张二毫,自己出钱是二毫一张,用由大学替他掌管的研究金也是二毫一张,后者由校方从研究金中扣取。再假设这教授有两个不同的际遇,二者只能得其一。其一是校方一次过地给他加薪十万元,可用作影印,也可以花天酒地。其二是获研究金十万,由校方掌管作研究用途,可以影印,但不可以花天酒地。在如上的两个指定的不同局限下,你说哪项际遇这教授的影印数量比较多?同样是二毫影印一张,加薪十万或研究金十万,哪方面的影印数量提升比较多?答案当然是研究金那项影印比较多。这答案的肯定性是与硬币会向下跌一样的。
要解释为什么一个教授获得研究金的影印增加,肯定会比同样数目的加薪为甚,我们可以有数之不尽的假说。我以需求定律推出来的假说是:可以花天酒地的加薪,一毫值一毫,但只限于某些研究项目的研究金,一毫之所值肯定低于加薪的一毫。若这后者一毫只值前者的六仙,那么同样是二毫影印一张,加薪之价是二毫,研究金之价是十二仙。价格下降,需求量就增加了。
在这例子中我们可以看到四个重点。
一、从加薪转到研究金是局限的转变,而这也是验证条件的转变了。只要我们能适当地选用验证条件,解释世事就如有神助。
二、验证条件用得好,需求量与成交量在逻辑上的动向相同,所以这二者算是挂了。上述的例子,意图的需求量与事实的成交量的增减动向是相同的。
三、我不管你发明任何其它假说,但在我指定的验证条件下,我的假说会被验证为对而你的可能错。若你的被推翻了,那么同一验证一对一错,就成为关键验证。这显然是要靠验证条件选择得好才可以达到的。
四、那所谓其它因素的变或不变,在上述的假说中我们可以置之不理。只要验证条件选得好,能使这条件之变成为重要的边际转变,其它因素就变得无关宏旨了。
第五节:多质的需求验证
不是所有好的需求假说都是我发明的(一笑)。老师艾智仁发明了一个,精彩而重要,但可惜棋差一,错了半步,使某些人认为艾师全盘错了。我在这里把艾师的假说略加修改,作点补充,然后一般化地表演一下。
三十多年前,艾师见出产于美国加州的橙(又称金山橙)中,质量最高的牌子是新奇士(Sunkist),而新奇士的橙大都运到外地去,在加州本土反而少见。为什么优质的产品运到外地,而留在产地的反而较差呢?艾师的假说发表后,两个芝加哥大学的教授不同意,为文反对。我的一个学生(J. Umbeck)加入笔战,橙就变作苹果。今天行内的老生常谈,是苹果而不是橙了。
美国华盛顿州是盛产苹果之地,品种数以十计,其中红苹果(Red Delicious)的品质最受欢迎,市价也最高。然而,明显的观察所得,上佳的红苹果大都卖出口,远渡重洋,华盛顿州的本地人多吃较差的或其它品种。是的,今天在香港及中国大陆,市场所见到的美国苹果,差不多全部是红苹果,华盛顿州出产的其它品种亚洲很少见。
艾智仁的解释,是假设在美国顶级的苹果是每个二毫,次级每个一毫,其相对价格是二对一。如果把苹果运到香港来,每个加运费一毫,到了香港顶级的是三毫,次级的是二毫,其相对价格是三对二。二除以一是二,三除以二是一点五。一点五低于二。结论是,苹果运到香港后,虽然顶级与次级的市价都比美国为高,但以相对价格而言,顶级的在香港比较便宜(一点五低于二),所以红苹果而不是其它的就运到香港来了。
艾师这个假说解释本来十分精彩,但芝大的两位仁兄(J. Gould与J. Segall)在七十年代初期发表文章,以等优曲线的功用分析,证明艾师的分析错了。引起争议的原因,是加州的橙与华盛顿州的苹果,出口的都是上品,这观察不可能错;另一方面,芝大二兄的等优曲线的分析反证,白纸黑字,逻辑井然,也看不出错处。他们错了的是举出的反证实例:龙虾在波士顿原产地最可口,蔬菜在农村原产地比城市的好吃。这两个反证例子不能成立,因为龙虾与蔬菜都是以新鲜为上。波士顿的龙虾运到香港来,其肉缩水会少了三分之一。
我今天认为艾师的分析没有错,只是看错了角度;我认为芝大二兄的分析是错了,因为他们的分析图表的纵轴与横轴用错了「量」。他们三个人都忽略了的,是顶级与次级的分析必定要从多质物品的角度入手。以苹果的只数为量入手,不言自明地假设其它重要的质量──如糖分──不同,分析很容易弄错了。苹果的糖分本身虽然没有直接地定价,但糖分的高低对价有决定性。如果我们间接地把糖分的价算出来,问题就变得清楚了。
(我自己当年为这个问题想了很久,若干年后才想出「有质」量与「委托」量这个重要分别,才知道苹果的只量是「有质」与「委托」的合并。糖分委托于只量,问题就清楚了。此前我没有发表过「委托」量这个新概念,今可见本书第五章第六节。)
因为一个苹果的糖分的多或少,运费都是一样,运到香港来糖分的每个单位的间接之价,必定是糖分越高越相宜的──增加糖分的额外运费是零。解释香港人要吃上佳的华盛顿州红苹果,艾智仁加运费这个验证条件加得妙,但以美国的顶级与次级相对价格与香港的相对价格相比,是看错了角度。正确的角度,是因为有了固定的运费,糖分及其它质量上升时,这些质的间接之价在香港跌得很快。我们在香港选吃上佳的苹果或金山橙,是受到需求定律的约束了。
一个母亲要寄一箱衣服给在外地的儿子取暖,如果空邮运费是以每箱计,不计重量,箱子的大小经邮局规定,那么母亲一定会尽量把箱子装得满满的。母亲的爱,也要遵守需求定律。
朋友,想想吧。要是你穿上西装,带新相识的女朋友,隆重其事地到跑马地的雅谷餐厅去吃晚餐,你不会选吃汉堡包。事实上,雅谷的老板明知你不会选吃汉堡包,他的高级餐厅没有汉堡包供应。这是需求定律的含意了。
买了一幅高级的住宅用地,风景如画,你不会建一所简陋的房子在那里。要是你发了神经,以简陋为贵,建造了那样的房子,你的建造费用一定血本无归:在建造后把房子卖出时,你所得的充其量是地价而已。上佳的住宅用地,建造的房子必定是较佳的。这也是需求定律的含意。
一个时间宝贵的人,千方百计地抽空去听音乐演奏,不会选购廉价座位。坐飞机去巴黎度假,到那里的餐厅吃晚餐,叫的红酒会比同一个人长居于巴黎的为贵。一个自己出钱请补习老师的学生,上补习课的出现机会,会比这学生进了免费大学,上免费课的出现机会为高。
如此种种,都是需求定律约束的行为,苹果与橙之类也。
(《经济解释》之二十五;第六章完)
第七章:交易理论与市场需求
只因为世界多过一个人,经济学的困难上升何止百倍!
要解决人与人之间的竞争,我们的社会发明了制度。制度有多种,市场是其中之一,是经济学最常谈及而篇幅又是最大的。从今天「新制度经济学」(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的角度看,传统是过于重视市场这个制度了。好些非市场的制度也普及,很有趣味,但在新制度经济学兴起之前,「非市场」不受重视。六十年代兴起的新制度经济学是我和几位师友搞起来的。
尊重传统,对制度的分析这本书也是先论市场。然而,因为数十年来我自己的研究都集中在新制度经济学的范畴内,对市场的分析免不了要加上一些新观点。
第一节:交易是上下交征利
一提起交易,我就想到经济学鼻祖史密斯在一七七六年发表的《原富》其中的两段至理名言。这两段话我在本书的第二章翻译了出来,读者要读后再读,细心地衡量、考虑一下。
是的,以交易而交征利,与没有交易相比,个人的利益增加大得惊人,往往以千、万倍计。但这庞大的利益增加,主要是由于每个人专业生产,然后交易。不谈生产而单论交易,利益还是有的,但比起有专业生产的存在,其交易的利益少得多,甚至微不足道。我们还没有分析生产的问题,还没有介绍成本的概念,所以这里分析的交易,是没有生产的交易理论。我们要到《经济解释》的第二卷才把专业生产加入交易来分析。
没有生产的交易,大家有利可图,主要是因为大家对物品的边际用值(marginal use value)不同。一个苹果,甲的边际用值是八毫,乙的边际用值是一元三毫,如果苹果在甲的手上,那么若能在八毫以上卖出,他愿意售出,而乙方则在一元三毫之下愿意买入。假若双方以一元(换值,exchange value)成交,甲的盈利是二毫,乙的盈利是三毫──后者是乙的消费者盈余了。以一元成交,甲与乙对那苹果的边际用值都是一元。不然的话,边际用值不同他们会再议价。边际用值相同,等于一元市价,就再没有议价的空间了。那是说,市价(换值)一元,甲乙双方的边际用值也是一元,就成为每个消费者的边际用值与市价相等。这就是大名鼎鼎的市场均衡(market equilibrium),也达到了那重要的柏拉图情况(Pareto Condition)。这情况在本书内将会分几次逐步阐释。
上文以一个苹果为例,对「边际」的处理不够清楚。且让我把苹果的数量加大,重复以上的分析,好叫读者能看得明白,因而带到其它比较重要的小节上去。
假如整个市场只有甲、乙二人,苹果的总供应量只有六个。如下是甲与乙的需求曲线:
苹果数量 甲的边际用值 乙的边际用值
1      $1. 00   $2. 00
2      $0. 90   $1. 60
3      $0. 80   $1. 20
4      $0. 70   $0. 80
5      $0. 60   $0. 40
6      $0. 50   $0. 00
因为每个需求者赚取最大私利都要把自己的边际用值与价格看齐,需求定律可以看为边际用值与需求量的负面联系──负者,一降一升也。上述的数字是我随意放进去的,除了量越高边际用值越低的规律,没有其它刻意的安排。
现在假设六个苹果皆为甲所有,他的边际(第六个)用值是$0. 50;乙没有苹果,他第一个的边际用值是$2. 00。这样,高于$0. 50,甲愿意供应出售;低于$2. 00,乙愿意购买。甲出售苹果,其边际用值上升;乙购入,其边际用值下降。大家边际用值相等之点,是$0. 80。
这是甲出售四个──6,5,4,3;乙购买四个──1,2,3,4。在有竞争的情况下(为了简化,其它的买或卖的竞争者只是在旁观望,见有利可图才加入),成交价是$0. 80,这等于甲与乙的边际用值了。
互相交征利的结果,甲所获的总利是$0. 60:($0. 80-$0. 50)+($0. 80-$0. 60)+($0. 80-$0. 70)。乙所获的总利是$2. 40,他的消费者盈余:($2. 00-$0. 80)+($1. 60-$0. 80)+($1. 20-$0. 80)。在成交价(市价,即换值)$0. 80的「均衡」交易中,乙购买四个,甲留两个为己用,总量是六个。
在以上的简单例子中,我们可以看到几个比较重要的含义。
(一)购买量永远等于出售量等于成交量。上述的例子,此三量都是四个。但$0. 80之价,总需求量是甲二乙四,共六个。总供应量也是六个。在均衡的情况下,需求量与供应量相同,但成交量与需求量或供应量是不同的。完全没有成交,需求量或供应量都可以很大。
(二)不谈生产,市场的每一个人都是需求者与供应者兼于一身的。无论我拥有什么,价低我需求,价高我供应。例如,我收藏寿山石章成癖。价够低,我买入;价够高,我可以全部卖给你。
(三)在均衡下,市价等于市场每个人的边际用值。若不等,在没有交易费用(包括讯息费用)的情况下,市场的参与者若再议价,增加交易,必定更有利可图。有利可图而不图,就违反了柏拉图情况。
柏拉图(V. Pareto,1848-1923)是个顶级的意大利经济学者。他说:资源的使用及物品的交易可以达到一个情况,在这情况下不可能再使一个人得益而没有其它人受损。换言之,要是这情况不达到,我们总可以改变资源的使用或市场的交易,而使社会起码一个人得益而没有其它人受损
──这也等于可使整个社会的人得益。这是最基本的柏拉图情况的说法。自交易费用(transaction costs)的分析兴起后,这情况变得博大湛深。这是后话,按下不表。
(四)从以上的简单例子可见,甲与乙是竞争多要苹果。市场是一个解决办法:价高者得。边际用值高于价者,会多购买;低于价者,会出售。得者为胜,弃者为负,而胜负双方皆有利。价于是成为一个决定谁胜谁负的准则。艾智仁说:价格决定什么比什么决定价格重要。此乃大师之见也。
(五)也是从上述例子可见,两个竞争者的需求曲线都是向右下倾斜的。若其中一人的需求曲线是向右上升,把苹果作为嘉芬物品,违反了需求定律,那么交易就不可能成事。这是因为曲线向右上升的那位仁兄,老早就将所有苹果占为己有,断不会以交易卖出来。原则上,一个人的需求曲线可以某部分向右上升,另一部分向右下倾斜。然而,凡有交易,必定是在向右下倾斜的那部分发生。所以我在前文提及,凡有竞争,嘉芬物品不存在。
(六)如果有交易费用的存在,上述的市价等于每个需求者的边际用值的均衡情况不一定可以达到。又如果交易的一方持有物品的专利权,或有垄断权,市价的厘定就不会像上述例子那样简单。这些都是后话。
(《经济解析》之二十六)
第二节:市场需求否决剪刀分析
市场需求(market demand)与个人需求(individual demand)不一样,前者是后者加起来而成的。一样物品的市场可能由数之不尽的个别需求者组合而成,而市场的供应也往往是数之不尽的个别供应者的组合。
物品有私用品(private goods)与共用品(public goods)之分。前者普及,后者比较少有。我们这里先谈前者,后者要到第四节才讨论。
所谓私用品,是一个人享用其它的人就不能享用了,所以是独用(exclusive use)性质的。苹果就是例子:你吃苹果时,我不能吃同一个苹果的全部。私用品不一定是私有;共用品不一定是公有或共有。二者的分别只是享用的性质,与产权或制度扯不上关系。
私用品的市场需求曲线,是个别需求曲线向右横加而成的:每价加个别需求者的需求量。市场需求曲线于是代表所有需求者的边际用值与总需求量的关系,这曲线当然也是向右下倾斜的。
让我们假设有庞大的不需要生产的某物品的供应,例如海滩上卖得起钱的贝壳,而对贝壳有需求的人数之不尽。在市场上,每个需求者见贝壳之价低于自己的边际用值,就会多购入,见高于自己的边际用值,就会出售一些。每个需求者的买或卖,其量可能微不足道,不能明显地影响市价,但往往他的买卖行动会对市价有轻微的影响。
好些时,一个人会认为自己对某物品有独得之秘,可以静静地在市场图利。然而,无论这个人怎样守口如瓶,只要他在市场交易,他的意图讯息就传了出去,表达在市价上。市价于是成为讯息的接收中心,其升或降无可避免地反映所有需求者的意图或喜恶讯息。
当然,有时市场的需求者被讯息误导,引起市价的大升大跌,使某些人发达,某些人破产。有时一些人认为自己的独得之秘万无一失,大购或大售,以为有巨利可图,但这些人的破产机会远比发达的机会为高。这是因为市场的范围不容易估计得准确。三十年前,两个巨富的美国兄弟以为可以炒银而更上一层楼,殊不知银价暴升后,众多的家庭主妇把家中祖传的银器拿出来卖掉,使这兄弟破产。
撇开「自以为是」的炒家,每个需求的人都以市价与自己的边际用值相比,然后购进或沽出。每个人这样做,其结果是每个人的边际用值皆与市价相等,而人与人之间对这物品的边际用值也因而相等。换言之,如果不同需求者对某物品的边际用值不相等,市场的均衡就达不到,而竞争购入或沽出的行为,会或大或小地影响市价,到后来每个需求者的边际用值相等。
记得童年时在香港的湾仔书院就读,同学们喜欢玩「公仔纸」。是成年人购买香烟时附送的。「公仔纸」上的「公仔」往往不同,有些需求比较大,有些比较小。同学们依照自己的需求,大家在课余时间交换公仔纸为乐。那是个完备的市场。有时两张换一张,有时三张换两张,有时同学拿出母亲给予的零用钱购买,也有时少许零用钱加公仔纸成交。这些现象是说,小同学们按照市场的规律,看不同公仔纸的交换比率(换值),来衡量自己对某公仔纸的边际用值。
我们若不管讯息或其它交易费用的存在,市场的均衡点是市价与每个需求者的边际用值看齐,达到了柏拉图情况。若市价与任何需求者的边际用值有差距,那么为了增加个人利益,市场的交易会增加或减少,市价也会变动,从而使市价与每个人的边际用值相等。数之不尽的需求者都因为争取个人利益而这样做,这些人的需求曲线加起来就成为一条市场对该物品的需求曲线了。
这市场需求曲线与该物品的市场供应曲线的相交点之价,是市价,又称均衡市价,而每个需求者的边际用值与之看齐。那是说,市场需求与市场供应相交之价,可不是受到马歇尔(Marshall)所说的剪刀决定的。市价的决定,是因为数之不尽的需求者与供应者,各自争取最高的交易利益,以市价比较自己的边际用值,或购入,或沽出,而这些行动或使价上升,或使价下降。达到每个需求者的边际用值与市价相等时,市场的需求曲线刚好与市场的供应曲线相交(不谈生产,市场的供应曲线是竖直的)。
百多年来,一般的经济学者都误解了物品市价的厘定。市价的厘定,绝对不是因为市场需求曲线与市场供应曲线相交。正相反,这市场二线相交,是因为数之不尽的需求者与供应者各自为战,那一大群自私自利的人,不约而同地争取自己的边际用值与市价相等,从而促成市场需求曲线与市场供应曲线相交之价。
这个相反的角度甚为正确,也使我们知道马歇尔提出来的,市场的需求与供应二线的剪刀,二刃相交而定价的说法出现了困难。这困难使我们无从处理边际用值与市价不等而引起的好些重要现象。比方说,一九七四年我发表《价格管制理论》之前,经济学从来没有理论可以解释因为价格管制而引起的多种行为。
先不谈价格管制,假设价格莫名其妙地在市价之下,那么依照传统的剪刀观点,市场的需求量就会大于市场的供应量。这二者的差距叫作短缺(shortage)。短缺与缺乏(scarcity)不同,前者是指需求量大于供应量,后者是指某物品的需求使代价或价格高于零。从剪刀的观点看,市场需求量大于供应量,不均衡的情况就会出现,短缺的压力会使价格上升,达到市价的均衡点而止。然而,压力是些什么?说是需求量大于供应量是说了等于没说。
再者,需求量与供应量都是意图之量,所以那所谓短缺(shortage)是空中楼阁,在真实世界是不存在的。抽象之物,往往是理论起点必需的。但抽象增加了假说验证的困难,可以不用就不应该用。无端端地发明了抽象的「短缺」,充其量只可以增加经济学的深奥,何利之有?
倒转过来,若价格莫名其妙地高于市价,传统就说「过剩」(surplus,这里不能译作盈余)会出现。供应量大于需求量,也是不均衡,也是空中楼阁,但压力又来了,使价格下降至市价而止。
传统上,经济学者为了故扮高深,发明了稳定的均衡与不稳定的均衡(unstable equilibrium),而后者可带来爆炸(explosive)情况,天快要跌下来,泡沫经济的理念不胫而走,甚至说若不用动力(dynamic)经济的观点,经济学没有用途。是象牙塔内的经济学者发明这些玩意的。很有趣,但与世事无关。「象牙塔」者,不知世事之谓也。
我还是喜欢以简单的分析来处理复杂的世事。价格若高于或低于市价,市场需求者的边际用值会低于或高于价格。这些自私自利的人,为了要增加私利,就会沽出而使价格下降,或会购入而使价格上升。市价于是因为人的自私而升降,也因为人的自私而安定下来。
回头说价格管制,单论通常所见到价格被管制在市价之下,就足以示范传统的剪刀分析毫无理论可言。价格被管制在市价之下,莫名其妙的「短缺」出现,不均衡,世界大乱矣!问题是人与人之间对任何物品的竞争,必定要解决。说「不均衡」,是说没有解决的办法。「不均衡」的意思,是指没有可以被事实验证的假说。什么「压力」云云,不可以压出一些假说来。
正确的分析,是如果价格被管制在市价之下,需求的一群见到自己的边际用值高于价格,竞争抢购不获,逼要付出金钱价格之外的其它代价来作补充而争取。这些其它的补充准则可能是排队轮购,可能是论资排辈、武力解决、政治手法、人际关系等等。只要知道哪一种补充金钱价格的准则会被采用,或哪几种准则的合并会被采用,我们就知道补充准则的代价,加上金钱之价,会等于边际用值。我们于是会有另一种均衡,不会有「短缺」,而竞争就会被解决了。「短缺」是因为经济学者的思想有所短缺而产生的。
价格管制的分析困难,不是因为不均衡,而是我们不知道哪一种金钱之外的准则会被采用。一旦知道,「均衡」易如反掌。我在七四年提出的价格管制理论,是让我们能有系统地推出哪一种其它准则会被采用。这是后话。
(《经济解释》之二十七)
第三节:交易的局限条件
分析需求问题时,我们已屡次谈及局限条件。但需求的局限条件与交易的局限条件是不同的。提到交易,我们不妨先向鲁宾逊的一人世界那方面想。鲁宾逊有需求,有局限,但不可能有交易。交易的局限条件只能在社会存在。
从权利界定的角度看,一人世界不会有产权(property rights),所以产权制度是为社会而设的一种局限。从费用或成本那方面看,一人世界不会有交易费用(transaction costs),所以这种费用也是因为有社会而存在的。社会的定义,是多过一个人。
产权与交易费用之间的关系,及这些局限条件对体制的形成与人的行为的影响,是新制度经济学的范畴,是三十多年来经济学最热门的话题了。时来风送滕王阁,我适逢其会,在这门学说开始时就参与其事,所以知之甚详,而屈指一算,在这方面我不停地想,已有三十九年了。不幸的是,二十多年来,我在这门学说中选走的路,与当年共作研究的师友有了分歧。他们有些转向博弈理论发展,有些在近于博弈的「卸责」角度入手。我自己最顽固,自始至终都集中在交易费用的局限上。从解释行为或现象那方面看,我认为自己选走的路最高明。
产权与交易费用的重要性,不能夸大。试想,在一人世界中,我们不会有银行、不会有律师、也没有警察或公安、公务员、议员、文员、会计、经纪、商人……这些行业,都是因为社会有交易费用的存在而产生的。
历久以来,经济分析都集中在资源(生产要素)的运用(resource allocation)与收入的分配(income distribution)这两个大话题上,更为精彩的现象却视若无睹。这后者包括制度的形成、结构的组织、合约的选择、价格的安排,等等。这些现象是新制度经济学的范畴,以我之见,都是由交易费用促成的。《经济解释》的下半部,我会长篇而大论这些问题,这里先作预告。本章分析的交易理论只是入门的基础。
前文所述的,每个需求者对一样物品的边际用值等于市价的均衡点,在有交易费用的情况下可以有很多变化。一个重要的困难,是我们不能假设这个天衣无缝的市场的交易费用是零──虽然差不多所有经济学者都是那样说。困难是这样的:市场的本身是一种制度,而制度是因为有交易费用的存在而产生的。假设交易费用是零,又怎会有市场呢?
我们可以肯定的,是市场的存在是为了减少某些交易费用,但这些减少了的费用是些什么,是一个大难题。我们要到分析价格安排与公司结构时才提供答案。
对我影响很大的高斯定律(Coase Theorem),也有同样的困难。简言之,这定律说没有私有产权,就没有市场交易。私有产权于是成为交易的一个先决的局限条件。这观点是对的。但高斯在他的鸿文中加上另一个条件:交易费用是零。这就出现了困难。私有产权是一种制度,也是因为交易费用的存在而产生的。交易费用是零,怎还会有产权制度呢?高斯定律在局限条件的假设上有了冲突,在逻辑上有了矛盾。这也是后话。
第四节:共用品的市场需求
我们在本章的第二节提及:物品可分两类,私用品(private goods)与共用品(public goods)。Public Goods一词是森穆逊发明的;他起错了名,误导了后人,使中译成为「公共财」,大错特错。
先以苹果为例吧。苹果是「私用」品。如果苹果之价是每个一元,我的需求量是二,你的需求量是三,那么一元之价,你和我加起来的需求量是五。市场的需求曲线是每价加量,那是向右横加。这是私用品的市场需求。
如果物品是一个电视节目,你在家中看,我也在家中看同一节目,你看你的,我看我的,互不干扰,那么该电视节目就是共用品了。「共享」是指多人可以共享而不干扰他人的享用。私用品的性质是独用(exclusive use),共用品的性质是同用(concurrent use)。共用品不多也不少。除电视节目外,我们还可举一个思想、一项发明、莫扎特的音乐(不是指唱片,而是指音乐的本身)、我写《经济解释》的内容(不是指书,而是书中的内容),等等。
某经济学者十多年前在香港报章上做文章,举「公厕」为public goods之例。错了。公厕是政府建造的,不收费,说是为「公众」所用,没有错。但「公厕」不可以共享,所以是私用品。海滩可以「公用」,但不可以「共享」──我躺卧晒太阳,不会让你躺在我上面。私用品可以为公有,共用品可以为私有,不要搞错。
共用品的市场需求曲线,是以每个需求者的个人需求曲线向上加起来的:每量加需求者的边际用值。这引起一个有趣的问题:一个电视节目我愿意出二元看,你愿意出三元,是我们各自的边际用值,加起来是五元。若电视台(有线的电视)收费二元,总收费是四元;若收费三元,你看我不看,总收费只得三元。若要达到总边际用值收费来鼓励节目的生产,电视台要用价格分歧的办法:收我二元,收你三元。但价格分歧的费用奇高:电视台不容易知道你和我的边际用值。价格不分歧,电视节目的生产就要打个折扣。那是说,以共用品而言,除非每个需求者天生一样,否则同价不可以达到柏拉图情况。但这是旧一套的柏拉图情况。新的加上交易费用,看法变了,这也是后话。(无线的电视可间接收费。我们看电视广告的时间所值,就是费用。)
共用品的争议,起于米尔(J. S. Mill)一八四八年提出的灯塔例子,其后参与的名家有瑟域克(H. Sidgwick, 1883)、兰度尔(E. R. Lindahl, 1919)、庇古(A. C. Pigou, 1938)、森穆逊(P. A. Samuelson, 1953)等人。米尔的例子,是对海上船只大有好处的灯塔有收费的困难,因为在黑夜中,船只以灯塔的指引而避开礁石之后,逃之夭夭。他于是认为私人建造灯塔无利可图,需要政府协助强行收费。跟的瑟域克与庇古之见,是灯塔应由政府建造,免费供船只使用。
兰度尔没有分析灯塔,但他以公安服务的例子,首先提出共用品的概念,说个人的需求曲线是要向上加的。其实公安不是一个好的共用品例子,但「向上加」提了出来就成了名。
这争议的主要人物,还是森穆逊。这个二十世纪的理论天才同意米尔的观点,认为灯塔私营不容易收取费用。但森氏补加了一个重点:就算灯塔容易收费,也是不应该收费的。这一下奇兵突出,把经济学界搞得团团转。森氏的论点,是灯塔建成之后,多服务一条船的费用是零──边际费用是零。在这样的情况下,收费会妨碍一些船只选用灯塔,改道而行。既然边际费用是零,这「改道」对社会有害无益,不收费才是上策。森氏后来拿得诺贝尔奖,这论点的文章是被提及到的。
共用品是指多人可共享同一物品,那么多供应一个人,其边际费用当然是零了。边际费用是零就不应该收费,近于零的也不应该收费吧。跟的分析是,若收费低于平均成本或费用,私营一定亏本(这是对的),而若收费高于平均成本,那么收费可能是在边际成本之上(要是平均成本因为需求量增加而下降,这也是对的)。收费高于边际成本,对社会有害无益,不收费或由政府资助而又管制价格,才是上策。这是老生常谈之见了。
依照上述的观点,香港的海底隧道,若没有挤塞,是不应该收费的──多服务一辆车的边际费用近于零。但若不收费,谁来建造?答案当然是应该由政府建造了。你同意不同意?电灯、煤气、电话等,需求量增加平均成本下降的行业,都要由政府主理,或起码由政府管制收费。这些也是老生常谈。经济学者的胡说八道,遇上权力欲强的政府,如鱼得水,那所谓公共行业(public utilities)今天大都受到政府的管制。这里的谬误我要到本书的下半部才加以澄清。
(《经济解释》之二十八;第七章完)
卷一后记
《经济解释》既然说明是复古之作,那我就要「复」得似模似样。西方经济学的古人著书立说,除章与节之外,还有Book之分。Book者,卷也。史密斯的《原富》分五卷;米尔的《政治经济原则》分五卷;马歇尔的《经济学原则》分六卷。我打算《经济解释》写三至五卷,要看自己的体力将会怎样而定。
第七章末是需求分析的一个段落,是分卷出版成书的一个理想分界。我替《经济解释》这「卷一」起了一个书名,叫作《科学说需求》。此卷之后的第八章是《利息理论》,那是开始谈生产与成本了。然而,依照古人的编法,新卷开头的是第一章,章数从头算起。所以《经济解释》的第八章,会被称为「卷二第一章」。至于「卷二」用什么名目,我要能看到第二个段落的终止之处才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