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xt文件夹:佛家的“得大自在”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03:37:33
     


    自在自适,不假他求,不须外物,自我圆满,这是佛家的“得大自在”。称为大者,是指自我充分实现,圆满至极,彻底断尽痛苦烦恼,究竟满足生命的需要。我们知道一旦进入相对世界,个体生命由于权能的减换和业缘的系缚,是很不自在的,是须假诸外物,他者来满足爱渴的。
  在中文里“自在”一词一般是指静态的和谐的生命状态,自给自足,自娱自乐。由于只有当个体生命重新与如来藏“圆觉妙明体”妙合,才是真正的得大自在的“佛”、“真我”、“诸神”,因为唯有真我无余无欠,究竟圆满。
    但与如来藏妙合的真我还不是个体生命的至极。自性生命权能的无碍运用,是动态的“得大自在”。不仅与如来藏妙合是圆满自在的,而且在九界游戏神通也是圆满自在的,这才是圆佛、妙神。
  “我是法王,于法自在”。佛于一切处得得大自在。我们称佛之游戏九界为“得大自由”。自性权能的无碍升显我们称之为“自由权能”。
    大自在是圆满的存在,大自由则是生命的悦乐,而此两者的充分实现是圆觉智慧的一体两面,是如来藏无量权能的大开大合。
    我们知道,相对世界有相对世界的律则——因果律,具体就是九法界的种种道则,有是因缘,必有是果报,因缘果报重重无尽。大自在者不可能是一个乱作非为的“狂禅者”,因为进入相对世界的个体生命,其自由权能是受到“他者”、外缘的范限的。前文已论述,法界缘起是众多自性元觉假借如来藏无量权能创化的,但第一次创化事件以后的生命及其世界的演化是众多因缘共业和合而成的,一句话,在九法界,没有自我撒野的份,如果试图撒野,他者、外缘的制约、惩罚是躲不开的。
  真我在九法界自由权能的开展,是要顺应九法界的律则的。就自性个体生命与如来藏妙合的“自在本事”而言,似乎是可以不假外求的,但究其实,也是要顺应如来藏真如法性才可成就的。真如法性是无为的,性空的,无相的,无起无作的,所以《金刚经》说:一切圣贤皆以无为法而得果位。如是,“真我”哪怕已成佛了,也是不能离开无为法(也即如来藏)而率性浪荡的。因为安坐如来藏本际,个体生命才可分享其无尽权能、无量妙德、种种神通,如此,“真我”圆佛的自由权能开展是无为而为的,是需要待缘而起的。由于无为,则自我不能造作攀缘,须是待九法界众生之缘而应现。而应观九界,也是要随顺九界之律则的,否则不能共住共事。所以佛之应现虽种妙无方,也是因缘和合才能发起,否则就退失了如来藏本际的“无为本事”。
  潜能待显,虚机待用,神通待缘,这是自性——如来藏的本来性相。这似乎满足不了“救世主”似的爱欲冲动,但佛的确不是救世主。虽如此,每一个自我圆满的佛是因本愿的圆成而成佛的,妙合如来藏的佛其本原是不坏失、不消亡的。诸佛依其本愿成就净佛国土,乃至化现无量化身,是为而无为的,由其本愿力成就的智慧力、禅定力、幻化力、神通力等士力(也即无量权能)是可以于九界开显的。佛为慈悲众生、尊重众生才有“自律”的节制。因为知九界幻化,得自性——如来藏无尽幻化力的佛,的确是可以“游戏神通,于法自在”的。
    诸佛之本原千差万别,但与如来藏妙合,与众生同体,而成就的无为、大悲是共同的。因其无为才自我圆成,因其大悲才应化九界利益无量众生,但大悲不离无为,无为不碍游化。佛的游戏是大悲,也是自由权能开显的大乐。大悲就是大乐,大自在就是大自由。
    因为无为为本,佛的自由作为是遵从如来藏无为而任自信个体无所不为的本来性格的。一切众生本具自由权能,只为妄想造作不能圆满实际。佛不会堕落为一个妄想造作的任情使性者。众生若能随顺如来藏无为本性,则可能逐渐提升其生命权能,直至得大自在、大自由。
    一切圣贤,莫不遵道而贵德,这是自我实现。自我权能自由开显的总纲。这里道德是指第一义的如来藏无为而无不为的真道妙德。无为则生命圆成,无不为则随本愿应缘而现,或现净土,或游化九界。
  综上,得大自在的佛,是一个自由主义者,是一个尊重一切众生自由意志的自由主义者,是一个尊道贵德的大权能者,是一个慈悲众生的大乐者,是一个随本愿应众生缘而游化无碍的大游戏者,是一个引导众生实现大自在、大自由的导师和朋友。佛不会赐给众生自由自在,佛只是与众生分享他的自由自在,从而激发众生对于个体生命圆满的渴求,从而引导众生自己去得到自由自在。在众生自我实现、自我圆满的历程中,佛提供了必要的助力和方便,但佛究竟的开示乃是"自性众生自性度"。没有救世主,众生应当学会如何救渡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