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c新建txt文件:民主党派代表性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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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党派代表性问题研究

樊  振

 

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是我国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保持和促进我国政治体系的稳定与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中国共产党的十七大提出,扩大我国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要进一步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增强民主党派的代表性,是扩大我国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有效途径,是完善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内在要求。

一、民主党派代表性的内涵及研究意义

根据中国民主党派的特点和在社会主义事业中发挥的作用,民主党派的代表性主要体现在政治代表性、利益代表性、界别代表性和人物代表性上。民主党派的政治代表性表现在它的进步性方面,这种进步性是相对于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而言的。江泽民指出:“民主党派的进步性,是与他们积极参加我们党领导的建立新中国和建设新中国,实现中国的独立、统一、民主、富强的历史伟业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现阶段,这种进步性集中体现在各民主党派同我们党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民主党派的广泛性,是同其社会基础及自身特点联系在一起的。各民主党派,成员来自不同的社会阶层和群体,负有更多地反映和代表他们所联系的各部分群众的具体利益和要求的责任。民主党派具有的这种进步性和广泛性,就是民主党派长期存在的理由,也是我们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基础”。民主党派的政治代表性是中国政党制度特色的体现,是参政党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管理的政治前提。

民主党派的利益代表性是指各民主党派是代表其成员及其所联系的群众的利益,向党和政府反映社情民意,成为其成员和所联系的群众的政治愿望和利益诉求的“代言人”,为我国各项建设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和决策参考。民主党派的界别代表性反映在民主党派的广泛性方面,这种广泛性是指八个民主党派的成员分别来自不同的社会阶层和群体,有着广泛的社会基础。根据目前我国政治制度的特点,民主党派的代表性在于吸引和吸收各社会阶层、各社会群体、各领域中的精英人士加入到党派中来,反映不同社会界别和社会群体的政治诉求。民主党派代表人物的代表性是指民主党派代表人物的高层次性,民主党派的组织发展,要求“以有一定代表性的人士为主”,这些代表性人士,体现在他们都是某一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在党派各自界别领域内,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实践中的很多具体工作,都是通过参政党的代表性人物和参政党的领导者出面完成的。

各民主党派的参政党意识越正确、鲜明,其对于自身代表的认识就越清晰,其代表性就会越强烈、鲜明;反之亦然。只有树立起正确而鲜明的参政党意识,只有具有强烈而鲜明的代表性,各民主党派才能充分发挥出其作为参政党的作用,中国政党制度格局才能发挥出其最大效益。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国政党制度“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的特点要更好地坚持下去,一方面必须进一步加强和改善中共对多党合作事业的领导;另一方面必须加强参政党的自身建设。而参政党建设中很重要的是保持民主党派的特色和优势,增强代表性。这是关系到建设什么样的参政党和如何建设参政党的一个时代命题。开展民主党派代表性问题的研究,对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进一步促进民主党派自身建设和参政能力建设、更好地发挥参政党作用具有重要的意义。作为接受中共领导、与中共通力合作、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担负着“反映和代表各自所联系群众的具体利益和要求”的责任,增强民主党派的代表性,把不同的意见、要求通过合法的渠道更好地反映到我国的政治体系中,是参政党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完善我国政党制度,迫切需要增强我国民主党派的代表性。

二、当前民主党派代表性存在的问题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将新世纪新阶段民主党派的性质表述为:“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一、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民主党派进步性和广泛性的内涵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不断地丰富和扩展,代表的层面在不断地扩大。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不可避免地给民主党派的发展带来一些影响,产生一些新问题:

(一)政党意识。政党意识是政党的灵魂,政党意识包括成员对本党派的性质、宗旨、政治地位和历史责任以及党派的纲领、任务的自我认识,是党员政治觉悟和党性的集中体现,对政党的成员起着凝聚力量和号召作用,是维系成员的精神纽带。我国的八个民主党派,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在反对国民党反动派、反对帝国主义侵略的长期斗争中诞生的,同中国共产党风雨同舟走过了近百年艰难奋斗的历程。新的历史时期,政治格局发生了深刻变化,民主党派的使命已经转向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由于种种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在我国各民主党派的发展过程中一直存在政党意识不强的问题。直至今天,这一问题还是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相当一部分人对民主党派的性质、任务、使命和奋斗目标并不十分了解,他们加入民主党派并不是基于自己的政治选择,而是带有某些功利性和盲目性。政党意识薄弱的一个最直接后果是部分党派成员缺乏参与政治生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将大大影响多党合作的广度和深度,而最终影响政党关系的和谐。

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的政党意识薄弱。参政议政作为民主党派的主要职能和核心工作,普遍存在的问题是:作为参政议政的主体之一,党派组织力度不大,群体作用不够突出,整体智慧和力量体现不够充分。部分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在开展社会服务中流于形式,未能把开展社会服务与深入调查社情民意、研究分析有关问题有机结合,从宏观角度提出前瞻性的建议和意见,为执政党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从而影响到参政党职能作用的充分和有效发挥。民主党派基层组织自身建设存在较多薄弱环节,活动形式单一陈旧缺乏吸引力,组织化、规范化程度不足,缺乏对成员的向心力和凝聚力等,这些影响和妨碍民主党派生存和发展的问题,在基层组织的领导和成员中并未引起足够重视。民主党派作为政治协商参加单位和统一战线成员,应当充分了解和反映本界别的政治意愿、意见和要求,代表和维护本界别人士的利益。目前较为普遍的不足是,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及成员在下情上达、上情下达,发挥执政党联系本界别群众的桥梁,做好本党派成员和社会联系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争取人心、凝聚力量方面,未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未能充分体现参政党作为政协的一个界别的作用。在民主党派征求意见会上、政治协商会上,较少听到党外人士切中时弊的批评和监督意见。即使发表意见,也有所选择和保留,难以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影响了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的党派代表性。

民主党派成员政党意识较为薄弱。民主党派成员入党动机存在功利化倾向,少数民主党派成员加入民主党派并不是出于对民主党派政治纲领的信仰,和对多党合作制度的深刻理解,而是为了使自己在仕途的发展中,走一条“终南捷径”,或者为了谋取一个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的政治头衔。一些党派成员认为参政党成员的使用不过是空架子,是当摆设的“花瓶”,对党派的作用产生怀疑甚至否定,对个人进步不抱希望,影响了民主党派对成员的号召力、吸引力和凝聚力。这些思想认识上的误区和倾向性的问题,对民主党派的健康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带来了负面效应,也影响到民主党派作为有中国特色的政治资源的充分利用和国家政治生活中不可替代的一股力量的作用的发挥。部分民主党派成员很少甚至很长一段时间不履行党派成员应该履行的职责,不积极参与社会服务,甚至党派的组织生活也不能正常参加。一些担任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的党派成员缺乏应有的政治责任感,对社会和民生关注不够,未能发挥界别作用。党派成员缺乏对本党派的认同,对本党派历史、宗旨与任务不清楚,对党派的发展和前途漠不关心,抱着无所谓态度,缺失政党的团队意识、责任意识。

(二)政党趋同。政党趋同有两个方面:一是民主党派与共产党的趋同,二是各民主党派之间的趋同。造成政党趋同化的根本原因在于各民主党派原有的政治特色在逐步褪色。在民主革命时期诞生的各民主党派,有着鲜明的政治特色。如农工党“要使中国民族完全解放,要使平民群众取得政权,要实现社会主义”,民革“为实现革命的三民主义而奋斗”,九三学社的“民主与科学”精神,民建的“建立真正的平民世纪”理念。新中国的成立,各民主党派的纲领逐步趋同起来,1949年10月26日,章伯钧在农工党中央执监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说:“有人一想到中国将来要从多党到一党,因此我党就要呜呼哀哉了,不免有点伤感。……我们要走的一条路,是一条走向光荣的归宿的路。……现在要争取一个'晚节’……”。农工党《第五次全国干部会议关于政治报告的决议》决定:“我们即以共同纲领为本党的行动纲领,为其彻底实现而奋斗……鼓励和帮助党员参加中国共产党和民盟”,这是比较有代表性的。

民主党派的界别特色趋于淡化。在组织发展中,各党派有不同的分工和范围,但目前交叉情况比较严重,党派的界别特色逐渐模糊。在发展成员中出现一个对象几个党派争相发展的情况;民主党派参政议政选题重复,意见、建议雷同不是个别现象。各党派的界限模糊,特色不明显,以至有人认为“民主党派可以整合合并”。随着新社会阶层的不断分化,各民主党派的组织结构发生了新的变化,参政党建设出现趋同化现象,在自身的社会基础和政治代表性上,在纲领和成员的构成上,都表现出日益趋同的倾向。各党派组织发展的范围界限和界别特征越来越模糊,界别交叉,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存在同一单位、同一行业、同一职业中有被不同党派吸收为成员的现象。

民主党派与中共出现趋同倾向。中国共产党为增强阶级基础和扩大群众基础,在新的社会阶层中发展了一部分党员,民主党派在新社会阶层中也发展了部分成员,但人们感到新的社会阶层中新发展的民主党派成员和新阶层中新发展的中共党员没什么不同,这说明各党派在组织发展中各自的特色没有突出出来。加入民主党派后条件允许可加入共产党,中共在发展党员时还向民主党派敞开怀抱,民主党派的进步性和广泛性很可能就淹没在共产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中。有人这样描述参政党的心态和行为:与共产党亦步亦趋,就怕落后,时刻要保持团结,时刻要维护共产党的地位,有时不仅身份形象上“趋同”,甚至达到“以假乱真”的程度。甚至有人说:民主党派只是中共的一个支部。若是如此,民主党派的参政党地位和价值何以体现?这就导致各党派领导讲话也趋同起来,政党趋同不但使政党缺少代表性,还造成民主党派资源的流失。

(三)代表人物。民主党派代表人物的代表性是指民主党派代表人物的高层次性,民主党派的组织发展,要求“以有一定代表性的人士为主”,这些代表性人士,体现在他们都是某一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在党派各自界别领域内,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实践中的很多具体工作,都是通过参政党的代表性人物和参政党的领导者出面完成的。增强民主党派代表人物的代表性要广纳贤才,优化结构、注意培养、动态管理。代表人物的代表性是民主党派代表性的集中体现,也是参政党特色的集中体现。组织发展中“共产党认门,民主党派认人”说的就是旗帜性人物在参政党建设中的重要性。民主党派代表性人物主要包括:民主党派各级组织的领导班子、民主党派中的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各级政府和司法机关中担任领导职务的民主党派成员、担任各级政府和司法机关等有关部门特邀(特约)职务的民主党派成员。当前,民主党派代表性方面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代表人物“专家化”。代表性中过度强调高学历、高层次、专业化。民主党派是以知识分子为主体的“干部型政党”,代表人物应该有比较高的知识层次和专业特长。但如果把“代表性”理解成专业性,专业化理解成专家化,选拔民主党派代表人物主要瞄准其专业水平,看其是否是高级职称,是否硕导、博导,而忽略政治上的成熟性和能力上的适应性是不合适的。有的地方就出现了选拔的党派领导人专业层次很高,但在领导岗位上长期进入不了角色的问题,其结果“党派多了一个平庸的领导,业内少了一个优秀的专家”,这对多党合作和整个社会主义事业都极为不利。

代表人物“行政化”。民主党派代表人物的选择有行政化趋势。受官本位思想的影响,在选择党派的代表性人物时,往往爱将目光盯在行政官员身上,致使党派代表性人物行政化的趋势明显。有些时候,为了“引进”人才,对具有一定行政级别的无党派人士,各民主党派争相做工作,邀请加入其党派。这就造成党派代表人物的界别特色不明显,党派代表人物行政化思维较浓,在政治协商、参政议政过程中,讲话、提建议难以从政党的角度出发,往往从上下级隶属关系去考虑问题,很难体现党派的特色优势,反映党派的政治诉求。

代表人物“空降化”。随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不断完善,一大批民主党派人士走上了各级领导岗位。掌握政策、安排人士是统战部门的重要职责。安排民主党派人士到人大、政协、政府及司法机关任职是多党合作和统战部门履行职能的重要体现。在安排人士中有的地方对党派情况掌握不够,征求意见的广泛性不够,安排的代表人士的代表性就大打折扣。由于目前对民主党派代表人士的规划和培养还不够,在民主党派班子换届选拔领导人时,引进的甚至是突然引进的成员占了一定的比例,党派培养多年自然成长的人选较少,引起了党派成员的议论。安排的人有的较长时间里得不到本党派成员的认可,也引起社会对民主党派的不同看法。有的导致在选举时出现不该出现的情况,造成不良影响。

三、加强民主党派代表性建设的途径

加强民主党派代表性,需要执政党和参政党的共同努力。中国共产党的支持和帮助,是增强民主党派代表性的政治保障。在加强参政党思想、组织建设的同时,更应该注重民主党派代表人物队伍建设。

(一)突出民主党派特色,增强参政党意识。

特色就是优势,就是吸引力和影响力,也就是代表性。所以,各党派在组织发展中一定要坚持各民主党派协商的组织发展原则。一要把握比例界限,不能随便降低“主体”的比例。要“发展足70%,发展好30%”;二要体现出分工及职业特色。不管是在党政机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还是在新的经济社会组织中发展成员,都要体现“界别”特色和各党派的历史特点。为适应形势的变化,在保持各民主党派主体特色的前提下,适当调整组织发展的标准取向,根据《关于民主党派组织发展若干问题座谈会纪要》的要求,将各民主党派组织发展的侧重点放在各自的界别分工领域,将那些贴近党派自身特色,或者与党派特色领域有联系的新社会阶层中的代表人士吸收到民主党派中来,形成各具特色的不同行业界别代表,避免各民主党派成员趋同化,出现“八党一面”的雷同现象,注重发展各党派组织分工联系领域有成就的人士,把好民主党派成员的入口关,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着力从提高民主党派成员的整体素质上去思考。

加强参政党思想、组织、代表人物队伍方面的建设,是增强民主党派代表性的根本途径。共同的理想追求和共同的奋斗目标,使民主党派和中国共产党历史地走到了一起。进入新世纪新阶段,民主党派进入了整体性的新老交替时期,组织上的交接已经完成,政治上的交接还在继续。要通过加强民主党派的思想建设,使民主党派成员进一步了解各党派和中国共产党长期共存、风雨同舟的合作历程,认识我国多党合作制度的历史必然性、现实必然性,自觉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政治发展道路切实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在坚持以社会整体利益为前提的同时,能不能代表好、实现好、维护好各民主党派及其所联系群众的利益,这是民主党派实现其作为参政党最基本的功能之一,为此,民主党派需要不断强化自身的参政党意识,让广大成员充分认识到参政党在中国民主政治进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从而自觉地履行参政党的职能,积极主动地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倾听广大成员及其所联系的群众的呼声,准确反映他们真实的意愿和诉求,选择党派成员各自所熟悉的领域参政议政、建言献策。

(三)加强民主党派代表人物队伍建设

在各个历史时期,民主党派都有自己的代表性人物。代表人物是党派的一面旗帜,对其成员具有凝聚力和号召力,对社会有很大的影响力。民主党派代表人物具有政治形象的民主性和进步性、组织形象的旗帜性和威望性、专业形象的拔尖性和成熟性、社会形象的典范性和综合性等特征。加强民主党派代表性人物队伍建设,对于巩固我国政治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目前情况来看,这方面的人物相对较少,对民主党派开展活动带来或多或少的困难,对更好地发挥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作用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要积极采取措施,物色和推荐年轻的优秀的有代表性的高中级知识分子,把他们吸收到民主党派组织中来,增强自身活力。

要以“5号文件”为指导。2005年,以胡锦涛为首的党中央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即5号文件),这是21世纪第一个多党合作的纲领性文件,为中国民主的发展和旗帜性党派人物的培养奠定了思想基础。我们要加强旗帜性党外代表人物队伍的培养,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尤其是统战系统领导干部的思想理论水平。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正是为了更好地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放下官架子,淡化官本位,同非党人士交朋友,帮助他们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他们的专长,并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保证在实践中培养他们顾全大局和参政议政的能力。各党派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双跨”现象不利于统战工作的长远发展,虽然是以民主党派的身份出现的,但终竞容易引起对参政党不信任的误解,更不利于党外代表人物队伍的培养。与其要当民主党派的头,不如按中共让一部分优秀分子留在党外的优良传统办理。保持民主党派政治上的优势和特色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民主党派组织发展一定要坚持“三个为主”的原则,即:“以大中城市为主,以中上层人士为主,以协商确定的重点分工为主。”在新世纪新阶段的民主党派工作中仍应继续坚持贯彻执行。各民主党派在组织发展工作中,可根据自身特点和协商确定的重点分工,在保证成员质量的前提下,适当发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不断扩大民主党派的社会基础。民主党派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重点是正确、合理地引导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政治诉求,把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参政活动纳入到现有的政治框架和体制中来,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的贡献。

要做好代表人物的选拔培养。突出党派代表人物的代表性,要从多党合作事业的发展需要出发,不拘一格选人才,把社会各个阶层、各个群体中那些政治素质好,有参政热情和能力,有一定社会活动能力和影响力的代表性人物选拔到民主党派中来,并有目的地对其进行党务方面的锻炼,到基层锻炼,到上级党派机关挂职锻炼,尽可能让他们早日步入党派领导岗位,在实践中锻炼成长。另外,对不同层次和不同梯次的代表性人物的构成比例和选拔标准,要有所不同,要变现在倒金字塔型的结构为正金字塔型的结构。同时,在年龄结构上注意老、中、青结合,特别是40岁左右的代表人物应占民主党派代表人物的多数。在专业结构上,突出党派特色的同时,兼顾其它与党派界别特色有联系的领域的代表人物的选择。既要提高代表人物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更要加强政治引导,特别是在政治基础、政治原则、政治方向、政治立场等方面的引导,不断提高民主党派成员的整体素质,这是培养民主党派代表性人物的关键环节。

要培养旗帜性人物。有什么样的领袖人物,就有什么样的政治组织。旗帜性人物对党派内部的凝聚,对社会的影响无疑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旗帜性人物的代表性是民主党派代表性的集中体现。要以是否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广博而精湛的知识、良好的个人形象、卓越的个人品格、开拓创新精神的标准培养选拔参政党旗帜性人物。旗帜性人物不仅要有学术上的高造诣,还要有相当的社会活动能力,应是社会活动家或政治家。旗帜性人物的培养选拔要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进行,不能脱离当前的社会环境空谈旗帜性人物的培养选拔,要在实践中经受锻炼,经受考验,经历风雨,增长才干。旗帜性党外代表人物不仅是政府行政人员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人大根本制度和政协基本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旗帜性党派代表人物在党和群众之间发挥着桥梁和纽带的作用,有利于化解矛盾和争取中间力量,有利于民主政治改革的深入,有利于社会的公平、稳定与和谐社会的建立,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统战工作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