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南医院是几甲:江苏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工作简报(2011年第9期)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7 16:45:05
发布日期: 2011-04-29
【编者按:最近,全国总工会在深圳市召开全国工会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交流推进会,全总党组副书记、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张鸣起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对江苏省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对无锡市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等给予充分肯定。会议专门安排江苏省总工会、无锡市总工会分别就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等作了大会发言。现将交流材料摘编如下。】
省总工会副主席杨星云发言摘要:
江苏工会充分认识到,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是全会基础性、长期性和全局性的重要工作。在多年的工作实践中,我们尝到甜头比较多、体会比较深的是:“努力借好三力,发挥三个作用”。
一是借党政之力,发挥党政主导推进作用。江苏各级工会一直重视加强宏观协调和源头参与,努力将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载体,积极争取党政发挥主导推进作用。首先是纳入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实行全局性统筹部署;其次是由党政确定推进目标、出台具体政策;再次是建立党政分管领导负责的工作机构。如无锡市从2005年以来,市委、市政府一直坚持将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作为建设“富裕无锡”、“幸福无锡”的重要措施,纳入全局部署,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统筹推进。今年初,市委、市政府又将全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作为实现无锡市劳动报酬倍增计划的重要制度载体,进一步提出了推进全市98%的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工作目标。最近,经过社会公众投票,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被评为无锡市经典“十一五”最具影响力的实事。在省级层面,去年初省政府继续将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作为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项目,下达了工资集体协商建制企业数增长10%的目标,到年底,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实际增长了14.8%。今年,省委、省政府又将全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纳入了“十二五”规划纲要,实现了中长期的全局统筹部署。最近,在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省长李学勇接受了《工人日报》记者采访,他明确提出“要把工资集体协商作为实施居民收入倍增计划的重要载体”。李学勇省长说,多年来,江苏各级党委和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形成了“党政主导、工会推动、各方协同、企业和职工广泛参与”的局面。江苏省“十二五”规划纲要对普遍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提出了要求,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把推进企业依法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依法落实同工同酬制度,作为实施居民收入倍增计划的具体措施,支持工会组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
二是借职工之力,发挥职工主体参与作用。我们认为,职工群众作为工资集体协商的参与主体、受益主体和评价主体,是深化工资集体协商的动力之源和内在支撑。多年来,我们着力改变职工经济利益“被维护”和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职工“被参与”的局面,始终秉承依靠职工群众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工作理念,坚持职工协商代表由职工民主选举,协商议题由职工民主提出,协商过程由职工民主参与,协商结果由职工民主审议,协商成果由职工共同分享,协商成效由职工民主测评。比如,南京市出台了依靠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指导意见,进行了竞选产生职工方协商代表的探索,举行了工资集体协商系列职工论坛;扬州市在全市百万职工中开展了“劳有所得、多劳多得”的大讨论;盐城市建立了“让一线职工走上协商一线”的制度,大丰市开展了“职工话工资集体协商”活动。我们还重点发挥工资集体协商的制度保障与激励作用,引导职工通过多劳多得、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自身劳动技能、投身企业创新性实践等途径增加工资收入,以自身的努力不断改善经济利益。
三是借创新之力,发挥创新实践的示范作用。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张艳早在2006年就提出明确要求,希望全省各级工会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努力走出一条借鉴国际经验、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江苏特点的工资集体协商之路。这些年来,我们一直坚持创新求突破、开拓促发展。比如,我们紧紧抓住省委省政府实施“富民强省”发展战略的机遇,积极构建了党政主导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的工作格局;紧紧抓住省人大颁布实施《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的机遇,率先开展了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紧紧抓住全省经济转型、建设创新型经济的机遇,积极组织实施了“协商薪酬制度激励职工创新计划”,引导和激励投身创新型职工团队、创新型企业建设的新实践。在基层实践层面,全省各级工会积极探索,创造了许多鲜活的工作经验。比如,无锡宜兴市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约、商、监”的工作体系,形成了集群职代会与行业工资集体协商互动实施的工作态势;南通市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特别提示函制度;苏州市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双向建议书”制度”;徐州市推广了国有企业二次分配的工集体协商;南京市推广了事业单位二次分配的工资集体协商等等。
(供稿单位:省总工会)
无锡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孙洪发言摘要:
一是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多方联动共同构建和谐。无锡市委市政府把构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作为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纳入全市“十一五”、“十二五”规划和《建设和谐无锡行动纲要》。2009年,市委市政府专门召开“全市劳资工作会议”,下发《关于构建和发展和谐劳资关系的决定》,2011年,市委市政府把关注民生、促进收入增长作为“十二五”时期的一个重要发展目标。2月21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实施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动员大会,下发无锡市《“十二五”劳动者报酬与居民收入倍增行动计划》,明确了到2015年全市劳动者报酬和居民收入在2010年基础上实现倍增的目标。该《行动计划》明确要求工会积极发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核心组织的优势,加强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实施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推进用人单位执行劳动法律、履行社会责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会后,市总工会抓紧制定《贯彻<“十二五”劳动者报酬与居民收入倍增的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为了加大创建力度,市政府专门成立了由分管市长为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构建发展和谐劳资关系工作领导小组。市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积极发挥作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创建和谐劳资关系企业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将创建活动开展到企业、街道乡镇、社区和园区。
二是推进工资协商立法,力促收入分配公正合理。从2005年开始,市委、市政府就把工资集体协商列入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并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经过几年来大力推进,全市工资协商建制率已达到95%。为进一步规范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提高协商质量和法律保障程度,无锡市加快了《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的立法进程。经过一年多的深入调研、多方论证,反复修改,该《条例》于2月25号经无锡市人大二审通过,3月23日,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生效。《条例》着力解决“不愿谈”、“不会谈”、“谈不拢”等长期困扰协商双方的难题,积极探索“一线职工工资增长”、“企业工资最低标准”、“协商工资税前扣除”、“对协商工作有贡献的予以奖励”、“协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有区分地规定必须和可以协商的内容”、“区域性、行业性工资协议框架下的二次集体协商”等做法。目前,无锡市总工会正加紧制定条例《实施细则》和筹划条例颁布实施后的系列宣传培训工作。
三是完善维权调处机制,立足劳资两利劳资双赢。为了从源头上维护职工权益,规范企业用工,市委、市政府专门召开“全市规范企业劳动用工规章制度工作推进会”。目前全市已有90%以上企业修订完善了劳动规章制度。市总工会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司法部门紧密配合,大力推进劳动关系预警网络建设,实行从企业、村(社区)、乡镇(街道)、市(县)区到市总工会的五级预报制度。全市共建立劳动关系预警机制组织1.07万家,建立劳动关系预警联系点单位1.43万家;2010年共调处劳动争议4007件,结案率96.66%。从2009年开始,市总工会与法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联合成立无锡市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建立了劳动纠纷调解、仲裁、判决的分工合作机制,并按照有一个调解场所、有一套规范性制度、有一支胜任调解工作的队伍、有一定工作经费保障的“四有”标准,推进劳动争议调解庭的实体建设。
四是健全监督检查制度,不断深化劳资和谐创建。无锡市人大于2006年9月出台了《无锡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市总工会每年在全市组织大规模的联动监督检查活动,重点检查劳动者的劳动经济权益保障情况、企业执行《劳动合同法》的情况、规范劳动用工制度等执行情况,指导、帮助企业依法整改和规范劳动用工制度。四年来共组织全市镇、街道以上工会的457个检查组监督检查各类用人单位4630家,覆盖职工707856名,为企业依法经营和维护职工权益提供了有效的服务。针对新型劳动关系大量涌现的情况,无锡市总工会把建立一支劳动关系协调的专业化队伍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大力支持下,2010年11月,无锡市总开始了“劳动关系协调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无锡市总工会干部学校成为无锡市首家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资格培训基地。目前,首期培训班学员已有126人顺利通过考试,取得了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供稿单位:省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