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禄祭活动礼装:当理想已成往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1 16:08:15

 

前段时间的韩方大战,韩寒为了自证清白,逼不得已将十几年前的手稿都晒了出来。一样的笔记本而不是稿纸,一样的碳素笔小行书,一样的一气呵成鲜有涂改,让我一下子回忆起自己的青春往事。

我现在是一家企业的生产管理人员,这是十八岁以前从未意料到的。那时候偶尔想过要当作家、画家、电影导演或编剧等,唯独没想过将来会学动力工程,毕业后进发电厂工作。

刚出生那几年,我尚不知理想为何物,最大愿望是将来不要再尿床。对写作这东西产生兴趣,主要是因为小学识字到了一箩筐后,比同龄孩子提前看了些闲书——包括生吞活剥了一套不知何年何月出版,还有部分残页的繁体竖版《红楼梦》,囫囵吞枣了一套文革后期出版的篡改本《水浒传》,细细咀嚼了一本白话体删节本《聊斋志异》。此外,还读了好多本类似《春风》、《十月》、《当代》一类的文学期刊。这些刊物都是大哥借来的。他有个好习惯,只借书,想不起还书,于是给了我机会。那时候大家都很穷,多数人家过年都用废报纸糊墙,我去同学家玩耍,时常歪着或仰着脖子看墙上的报纸,久而久之,也积累了许多文学知识。当然,也顺便掌握了文化革命的进展情况。

闲书读多了,写作文一不小心就会用上。四年级,有次班主任兼语文老师要求写篇关于秋天的作文,我正巧刚在同学家墙上读过一篇诗文鉴赏,是关于杜牧的诗《秋夕》的,于是受此启发,装逼弄景地写道:“秋天的夜晚,天气已凉未寒。明月在天,发出皎洁的光辉……”这下可火了。放学一回到家,班主任兼语文老师——也就是我大哥,就用质疑的态度追问:“是你自己写的,还是从哪儿抄的?”校长大人——也就是我老爸,也跟着表示怀疑。面对权威人士质疑,我不但没生气,还非常自豪:这说明老子的文笔已经非常了得!校长和语文老师后来终于相信,我没有团队代笔,还跟我一起探讨到底是“明月在天”好,还是用“明月当空”好。最终没达成共识。

发现写好作文可以很牛逼,我就初步对写作产生了小兴趣。初二那年,无意中又写篇好作文,名字和内容现已全然忘却,获得了语文老师肯定,在课上当着全班少男少女宣读,非常有面子。这件事再次刺激我,导致此后每次作文都用心去写。此后,凡是用心写的作文,都能被老师当做范文宣读。当然,凡是不敢兴趣的题目——比如《父母溺爱孩子对不对》一类,我都写得不咋地。到了高中,那是个省重点高中,精英荟萃,人才济济,我以为这下歇菜了,估计再也轮不到我出彩了。可没想到,有次语文老师要求写篇科普小文,我通读《少年科学》等杂志的优势再次迸发出来,信手写了篇《蚂蚁的故事》,还用的是拟人手法,将蚁群社会结构和劳动分工简要做了介绍。一下子又牛逼了。从此后一路春风得意,作文屡屡参加全校比赛,还常上团委板报,直到被同学命为全班最大才子。

这个时候,我才隐约有了点儿理想的概念。但为时已晚。刚进高中文理分班,依据是考分高低,我考分不高不低,但是可以进理科班。我想上文科班,曾征求老爸意见。老爸听信当时流行的一句顺口溜:“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全不怕!”建议我仍上理科班。后来这句顺口溜曾演变成:“学好数理化,不如有个好爸爸!”所揭示的现象一直延续到今天,而且有愈演愈烈之势。我从了老爸,开始为期三年与数理化死磕硬拼的生涯。唯一值得慰藉的是,我的语文成绩仍然可喜可贺,作文水平依旧突飞猛进,不仅理科班的同学望尘莫及,文科班的同学也另眼相看,最终以优异的语文成绩,考上一所理工科重点大学。

大学可是一片自由天地,再没了老师的监督和家长的看管,班主任每学期只在开头和结尾各能见到一次,点点人数,见一个都不少,就走人,可谓神龙见首也见尾。同学们想学习就学习,想不学习就不学习,想谈恋爱就谈恋爱,想不谈恋爱就不谈恋爱。总之,一切都靠自己。我寝室最小的兄弟老八,就因为极度迷恋武侠,擅自挪用自己的生活费,买了一二百本武侠小说,整天不上课,躲在被窝里苦读,导致本科读了六年才毕业。我却能有效利用这大好时光,除了读小说、看电影外,在一个偶然的情感事件刺激下,还再次萌发了写东西的欲望。当然,这次不是写作文,是写诗歌。那时朦胧诗很时尚,就如今天的火星文。诗歌,是语言的舞蹈,最能抒发个人情怀。我抒发情怀一般是在晚自习,躲在机械楼或管理学院的教学楼里,那里清静,无丝竹之乱耳,也少有女同学的勾引。每复习一小时功课,就停下来写首诗换换脑子。久而久之,居然写了满满一个笔记本。回宿舍读给大家听,大家都说我疯了。但我已深陷其中,一度无法自拔。

当然,我也曾尝试过写小说,想写一个青春期男孩,离家出走,流落异地他乡,结识一美丽少妇的故事,蓝本是高中时一个同学的绝对隐私。为此还买了好几本稿纸,但写了几千字就中断了,什么原因中断的,已经想不起来。多年以后,也就是在二〇〇九年,我重又想起这个素材,就在博客里写了篇短篇,片名叫《十六岁的夏天畏罪潜逃》,总算对当年有了交代。

真正再次萌发写作欲望,是在参加工作后。当时住独身宿舍,实在闲得无聊,又有了赖以生存的固定工作,于是就有了以工作养写作的初步念头。这样比较靠谱,要比靠写作养家糊口活得轻松,写起东西也不必刻意迎合什么,想写什么,就写什么,权当爱好。于是先用几个月写了部中篇,内容以四年大学生活为蓝本。那是我这辈子第一篇小说,现在看来简直一塌糊涂。之后,又历时一年四个月完成一部四十二万字的长篇,亦即《春梦留痕》。彼时,已有了些许小说的模样。时隔三年后,手又痒了,忍不住又以所在企业为背景写了《云梦岁月》,全书二十多万字。那时候电脑还未普及,三部小说全部手写在笔记本上,清一色碳素笔小行书。写完之后,敝帚自珍了好些时候。先是给几个要好朋友读过,不知是出于情面,还是实事求是,给的评价都很好。前几年整理录入电脑,发布在我博客上。至今无出版打算。

之所以一直没考虑出版,一是并不需要以此养家糊口,二是因为自己从未经过专业训练,总认为离出版成书的水平还相距甚远,三是因为心知肚明,三篇小说题材都有问题,至少不符合主旋律,个别地方过滤词太多,很难获得有关部门审查通过。比如,第一部涉及八九年春夏之交的那件事儿;第二部含有大量两性描写,还有鬼神妖狐等所谓封建迷信的东西;第三部不但含有大量两性描写,还揭露了许多国企权力内幕,这些都不是有些人所乐见的。后来证明,我的猜想极其正确,二〇〇七年,我曾将后两部无偿发布在新浪读书频道,获得编辑审核通过,一度得到可观的访问量,可过了不久开始反低俗,两部小说就同时被枪毙掉了,我也懒得删改,至今还躺在草稿箱里。

有件事情我至今百思不得其解。刚刚参加工作不久,当时的某个团干部就找到我,说听说我文笔很好,建议我代表班组向厂报投稿。那时候向厂报投稿,是班组的硬性任务之一。我搞不清楚他怎么知道我喜欢写东西,但是既然已经找到我,也不好一口回绝,于是写了两首诗交给他。几天后,其中一首刊登在了厂报上。团干部还反馈说,厂报编辑说我的诗太深奥,他们根本看不懂。我解释说那叫朦胧诗,看不懂非常正常。现在想起来,团干部当时可能是在故意试探我的底细,看看这个大学毕业生到底有几斤几两,才故意蒙我。要知道,他当时在班组里也算是红人,我的到来使他有危机感——毫无疑问,我是他职务升迁的最大的竞争者。可我当年太晚熟,丝毫意识不到这些,还真傻乎乎地写了两首诗交给他。

我的晚熟还不仅如此。一九九九年,我已是令同龄人羡慕、嫉妒、恨的中层管理人员,还是全厂最年轻的,一切都在按照人们预想的线路和里程碑顺利前进,可我仍然没甩掉文学创作这个鬼东西。当时厂里要搞企业文化建设,党委宣传部长找到我,动员我加入由她组织的文学创作小组。我竟毫不犹豫地答应下来。此后经常参加小组活动,跟一群厂内文青厮混在一起,装模作样探讨文学,吟诗作赋,甚至饮酒作乐。《千禧之雪(二篇)》即是当时写的。不仅如此,还主动请缨,创办厂内第一份职工文学刊物,名字叫《绿风》,第一期策划、编辑和版面设计等,全由我一人承担。刊印后下发到全厂各部门,引起不小的轰动,以至于一个亲戚含蓄地跟我说:“前几天厂长夫人遇见我,说你的那个小弟不务正业。我听了挺生气。”我当时听了,心里也不很舒服,意识到这件事可能又做错了。为了不影响自己大好前程,此后,就渐渐疏远了那个创作小组。多年以后的今天,我才猛然意识到,当时认为我不务正业的,可能根本就不是厂长夫人,而是我的那个亲戚;惹那个亲戚生气的,也根本不是厂长夫人,而是我。他栽赃厂长夫人,无非是碍于面子,不好直说而已。而我当时竟然丝毫都没意识到,可见我有多么二逼青年。

我的二逼,还表现在编辑《绿风》选稿时。小组里有个小妹一直喜欢我,甚至有些迷恋我,如同现在的粉丝迷恋明星一般。可是即便这样,我仍没有选用她的稿子,原因很简单——她的稿子不合格。好在那妮子还很开明,并未因此跟我反目成仇,多年以来一直跟我情同手足。换了现在的某些人,还不像导演潜明星一样,早把人家搞上床了。这是题外话。

我最初在网上发布文字,是在一九九八年冬天。那时互联网方兴未艾,网络文学初露端倪。我花了近一万元,请人买了一台电脑,目的是学习计算机和网络知识,同时,也想将此前的手稿录入电脑保存,还打算继续用电脑进行文学创作。一万元在当时不是小数字,可见当时的文学梦仍在潜意识地持续。也就在那时,我知道了痞子蔡、宁财神和李寻欢等人。前几日韩方大战路金波介入,我到网上一搜索,才晓得原来这家伙就是当年的李寻欢,已经老得跟我不相上下了。岁月催人。可惜的是,有了电脑之后,我却迷上了各种程序软件和网上冲浪,一度还对网上聊天独有情种,导致此后再没写过一部长篇,只写过几篇短文,权充个人主页的门面。

真正开始大量在网上写东西,是在二〇〇五年末开通博客后。当时,一个爱舞文弄墨的同乡小妹,在天涯开通博客,为便于彼此切磋技艺,她建议我也开通一个。结果我稀里糊涂跑到新浪搞了一个,属于走错房间上错床,发现时为时已晚,就只好将错就错。博客即已开通,总不能空空如也,干脆将从前的大文小文——无论小说、诗歌,还是杂文、论文,不管什么内容,不管三七二十一,统统贴了上去,权当备份资料了。结果很快就发现有人来访问。这时才意识到,博客并不完全是私人电子日记哦,还有访问和交流功能呢。不久,通过博友提醒,又知道博客居然还有首页,假如文章写得好,被编辑大人一眼相中,还可链接到博客首页,甚至网站首页,得到更多网友的访问。这挺有趣。于是一时兴起,就依据当时编辑的喜好,写了篇名为《性涂鸦,我们隐秘的喜好》的杂谈,结果顺利链接到了博客首页。从此,开始了为期十三个年头的博客生涯。起因纯属偶然,偶然中亦有必然。

人类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大脑,绝大多数大脑又都有自己的独立思维,甚至独立思想,所以,经常会有种孤独感。这种与生俱来的孤独,促使人自然而然地渴望与他人交流,以减轻孤独所带来的苦恼,甚至是恐惧。当现实社会的林林总总,使得人们不敢敞开心扉,网络这个虚拟世界,就反而成了这种沟通交流的重要管道。因为在网上,没人知道你是条狗,你也就无须瞻前顾后、遮遮掩掩。人又天生是虚荣的,尤其当自己衣食无忧之后,都渴望获得更高层次的需求——也就是所谓的自我实现。在博客写文章,恰恰能够轻易获得这种满足。几乎无须耗费金钱,也无须打通什么关节,只要写得好,或者写得适合编辑口味,就可以被推荐到首页,得到很多的访问量。一些喜欢互动的访客,还可能留言或评论你的文章,这样你的虚荣心就得到了满足。这些正是许多博友笔耕不辍的动力所在——对我来说,除此之外,还可能跟从前的那个叫作理想的鬼东西多少有些关联——久而久之,不知不觉就被博客套牢,最终成了为他人做嫁衣的角色。当然,大多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再说,网站赚钱,博主出名,也算是互利互惠,倒也无可厚非。

为情感博客(后更名女性博客)写稿,同样是事出偶然,就是着了那篇《性涂鸦》的道儿,于是一发而不可收。这再次证明我是个凡人,喜欢沽名钓誉,即使很虚幻,甚至无聊。此外,当时或多或少也有些顾虑,明白写东西最易惹出事非,一旦出了麻烦,白纸黑字,想赖都赖不掉,因而不太愿涉及敏感话题。写情感类文章,风险相对小,也容易写。因此几年下来,一直以写这类东西为主,先后陪伴过几任这个版块的编辑,只是偶尔忍不住了,才会写一点儿别的。也就是说,写情感博文,其实既非深谙此道,又非喜好意淫,既是出于偶然,也是不得已为之。

即便如此,我仍很注意分寸,唯恐稍有不慎误导他人,尤其是那些陷入困境的痴男怨女。两性情感这东西,说简单就简单,说复杂就复杂。简单得可以白天一见钟情,晚上就同床共枕。复杂之处则在于随后可能引起的一系列问题,小则成了个人恩怨,大则有可能引发家庭、社会矛盾。我不想因为自己某篇文章,甚至几句装逼弄景的狗屁话,导致别人的不幸发生。所以,写这类博文,其实也是慎之又慎,更不会充大尾巴狼,自诩什么情感问题专家,搞什么情感答疑一类。你胡说八道一通,要知道,可能会毁掉一桩婚姻,拆散一个家庭的!真正的情感问题专家,至少要经过正规、系统的理论学习,具备一定的学识,拥有相应的职业操守,还要不谋私利,有悲天悯人的情怀才行。世界上没有完美婚姻,有男人和女人的地方,就一定有感情纠葛;有人类的地方,就必然存在人与人的矛盾。你为了自己赚钱,信口雌黄,胡乱评判,导致对方信以为真,按你的所谓指点误入歧途,简直是罪孽深重。

写博客最大困扰之一,是自己辛苦码成的文字,经常会被人随意转载,而且从不给具名,只需“Ctrl+C”和“CTRL+V”,就变成了别人的战利品。我的一些博文,只要到搜索网站上一搜,立马就会铺天盖地闯入眼帘,这种随意侵权行为,简直到了泛滥程度。随意转帖如此,谁敢保证就没有人剽窃,拿到纸媒上赚稿费?虽然我的每篇博文都有版权声明,但迄今为止,只有《北京青年报》和《金陵晚报》主动联系过我,并且事后邮寄了稿费。至于其他报纸、杂志有没有偷着用过这些稿子,我无从知晓。我不止一次亲见博友的博文被报纸擅自刊用,我想这可能不是个别现象。我并非在乎那点儿稿费,那点儿稿费跟我的薪水相比,简直可以忽略不计。我在乎的是作品被人拐卖,而我却无计可施。这种感受可想而知。

后来我又发现,问题还不仅如此。中国人太他妈会耍小聪明,不管哪个新事物一出来,要不了多久,就会跟赚钱扯到一起。当初玩博客不久,访问量刚刚上来,就有人通过各种方式联系,推销诸如顶贴器、刷屏器一类的东西,还有人干脆提供人工增加访问量的服务,每若干点收费若干等。这些人的唯利是图,实在令人生厌。一些博主抵不住诱惑,开始弄虚作假,通过这些技术手段人为提高访问量、关注率等。令人啼笑皆非的是,个别人的关注率居然超过了访问量。有的博主还靠写软文——就是隐含广告的文章,链接下三滥网站卖淫具、春药的广告赚钱。甚至通过某种手段,让自己的文章长期占据版块,还屡在显要位置,目的就是为了赚钱。为了赚钱,几乎不择手段。如此种种,将原本展示个性,交流思想的博客,搞得满是铜臭味道。一些搞情感答疑的大尾巴狼自知罪孽深重,为逃避网友批评,还不得不关闭留言和评论功能。你用他人的痛苦隐私赚钱,用低俗的东西污染别人眼球,还不让大家骂你,这就太过分了。

蝇头小利的驱使,使一些写手逐渐迷失自我。为迎合一些人的低级趣味,不断粗制滥造一些低级趣味的文章,再加上吸引眼球的标题。一时间,诸如“男上司玩女下属”、“女上司包男下级”、“丈夫婚内强奸”、“老婆婚外偷人”、“姐夫睡小姨子”、“小叔子上嫂子”、“公爹偷窥儿媳”、“女婿迷上岳母”一类的标题比比皆是,文章内容要么空洞无物,要么色情泛滥,搞得像地摊小报,不但不能警示教育人们,还颇有诲淫诲盗之嫌。你写这些烂东西,一旦被未成年人读了,导致伦理观、道德观发生混乱,做出出格的事情来,你这不是作孽吗?为了那点儿虚名,为了几个臭钱,起码的道德底线都不要,跟失足女青年有什么区别?老子不知何时咋就稀里糊涂跟这类货色搅在一起啦?怪不得近期每当有同事说起他(她)拜读过我的博客,我都会莫名其妙产生一种羞愧的感觉,原因竟在这里。

是时候抽身而去了。

我决定抽身而去,并非指不再写博客,而是说不再同流合污。

很久很久以前,写作曾是我飘忽不定的理想。那时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我欣赏韩寒,以及西安的小博友毛小懋,他们能够通过坚持和努力,让理想最终照进现实,成为很不错的作家。同时,我也庆幸自己最终没靠码字谋生。码字是苦差事,快乐,并痛着。一旦入了这行当,会废寝忘食,不舍昼夜,很容易折损寿命。不如在国企搞生产管理,按部就班做事,拿着稳定薪资,过着要房有房,要车有车,衣食无忧,作息有规律的生活。心血来潮时,还可利用业余时间,在博客上写点东西自娱自乐。何乐而不为?

理想可以成为终身职业,也不妨可以成为小小的业余爱好呀。

如今的我,恰是现实很丰满,理想很骨感——估计要不了多久,后者还可能会灰飞烟灭。当理想已成往事,回首之时,并无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