暇步士童装官网:“刑满”公务员恢复公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9 19:27:54
继网民反映禄劝县农业局原会计科科长张本发刑满恢复公职后,记者又接到反映,刑满后照吃“皇粮”的,还有禄劝县农业局原局长蒋文学。他非法收取承包商的贿赂,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刑满后,被安排在禄劝县农业局蔬菜生产办公室工作。(据11月3日云南网)
    一个利用职务之便3次非法收取贿赂7.4万元于2003年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一个因贪污4.2万元农业专项款于2004年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这就是上述事件中的两位主人公,云南省禄劝县农业局原局长蒋文学和原会计科科长张本发,两个人因为触犯了法律被依法判刑,被清除出公务员队伍。但是在刑满释放后,这两人又被奇迹般地恢复公职,由原来的公务员变成了农业局下属单位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制,让人啼笑不已,更让人难以接受,这简直是对法律的嘲讽,更是对公权力的挑战。

    此事曝光后,引起了网民的哗然,同时也引起了禄劝县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有关领导已对此事作出批示,责成县纪委牵头进行调查,还事实一个真相,还群众一个交代。根据2007年6月1日起实施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违法违纪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在行政机关对其作出处分决定前,已经依法被判处刑罚、罢免、免职或者已经辞去领导职务,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由行政机关根据其违法违纪事实,给予处分。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对于这件事情,负责人事调动的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负责人说是依据《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后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暂行办法》(云人任【1997】83号)第五条的规定,当问及两人恢复公职时,《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公务员法》已生效时,该负责人却说两人判刑时法规还没出台,两人执行缓刑后,不再属于公务员身份,也是难以立据的,只是自说自话罢了。而且蒋文学、张本发刑满恢复公职后,并没有反思自身的行为,知错就改,把全部精力和心思用在工作上,用在为人民服务上;相反,他们领着全额的工资福利待遇,却长期不来上班,成为在职干部职工学习的榜样,造成的不良影响可想而知?
    试问这样的立据可以成立,那么触犯党纪国法,一个个锒铛入狱的“领导干部”刑满出狱后,诸如许迈永、李启红之流,写着一份恢复公职的申请书,都能恢复公职,把党的事业、法律的权威和群众感情置于何地?
    “刑满”公务员恢复公职,当彻查深究!(张强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