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q 两个json对象合并:影响我国经济稳定的六个体制性因素 - CEO管理 - 管理新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20:56:06
一、投资体制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二、财政税收体制不规范,不利于消除政府过多干预经济的内在动因。

  三、金融体制改革滞后,金融参数失真。

  四、环境和资源的使用成本过低,难以形成相应的替代、节约资源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五、土地资源配置缺乏规范、长效的管理制度,引发盲目投资和新的社会矛盾。

  六、政治领域的改革还不适应经济领域的改革,导致增长速度攀比和数量扩张冲动。

  我国新一轮经济增长目前已进入稳定状态,但还存在一些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其体制根源在于投资、财税、金融、土地管理和政府职能等关键领域的改革还不到位。

  投资体制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一是政府投资范围界定不清,对竞争性领域的市场化投资介入过宽,行政干预过多。习惯于借助预算内投资来调控经济运行,而不善于通过政府消费来提供公共服务。二是对全社会投资存在重审批、轻服务的倾向。投资审批政出多门,对民间投资缺乏有关行业供求信息和产业发展导向的服务。行业主管部门撤销后,相关行业信息服务尤其欠缺。三是缺乏科学的、有预见性的宏观产业导向。这一轮经济上升期遇到的能源紧张,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前期规划缺乏预见、投资不足而造成的。四是在市场准入方面偏重经济性指标,忽视社会性指标。

  财政税收体制不规范,不利于消除政府过多干预经济的内在动因

  主要表现为:第一,公共财政体系不健全,政府用于弥补公共服务领域“职能缺位”的开支仍然不足,而一般经济建设领域开支“越位”过多,经济建设费在财政主要开支中比重仍然最高。第二,中央和地方的财权和事权划分不够清晰合理,各级政府缺乏与本级公共服务职能及其公共开支相适应的正常财税收入来源,导致地方政府纷纷开辟“旁门左道”以增加财政收入。第三,各级政府预算外收入和体制外融资的渠道和支出去向不规范、不透明,其中相当多资金直接投入公共服务以外的盈利性投资项目,对投资膨胀和低水平扩张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第四,现行分税制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不完善,中央和地方税种结构及其分成比例不够合理,地方财政收入缺乏适合地方经济发展需要的主体税种(例如不动产税等),过于依赖增值税、营业税等流转税,加之与建设项目挂钩的专项转移支付还占较大比重,这就必然促使地方政府热衷于争建设项目、积极干预地方工商业投资。

  金融体制改革滞后,金融参数失真

  银行体系不能满足经济增长对市场化融资的需要是其一。国有商业银行的组织结构和经营机制不合理,贷款行为扭曲;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狭窄,贷款仍然困难。利率决定机制的行政化程度较高,资金价格对市场供求变化的反应迟缓是其二。利率不能真实反映资金成本和投资风险,加剧了低水平扩张。汇率机制还不完善,影响着市场供求变动对外汇和人民币比价关系的合理调整是其三。同时证券市场的制度缺陷日益明显,股权分置和上市公司质量差的问题迟迟未能解决。

  环境和资源的使用成本过低,难以形成相应的替代、节约资源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环保和资源利用方面缺少必要的准入标准和补偿标准,建设项目几乎不计环境、资源的使用成本。我国矿产资源税目前还是按照实物量征收,在煤炭等资源价格大幅上涨时,对资源开采的补偿明显偏低;而且煤、电价格脱节,资源型产品价格的上涨没有相应传导到最终产品。在土地、资源、环境等方面的使用成本都很低的情况下,容易导致不计成本、忽视效益的低水平扩张,不利于投资结构和产业结构的优化,也妨害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土地资源配置缺乏规范、长效的管理制度,引发盲目投资和新的社会矛盾

  一是缺乏科学、权威的国土资源总体规划和跨行政区域规划,而分省规划在全国建设中起决定作用,必然导致各自为政、任意调整和低水平重复建设,违背区域经济专业化、市场化合理分工的客观要求。二是土地产权主体和权利界定不清,保护不力,对拆迁市民和征地农民缺乏合理补偿,城市国有土地权益大量流失,农村集体土地权益和农民利益受到严重侵害。三是土地收益分配相当混乱,土地收入没有纳入预算管理,也没有完善的房地产税种,该收的土地收益收不上来,对土地收益的不合理使用也难以监督。四是土地供应方式过于行政化,土地使用性质缺乏明确界定,盈利性用地往往假借公益性名义低价甚至无偿征收、征用,导致地价严重扭曲,各种“黑箱操作”和腐败行为猖獗。

  政治领域的改革还不适应经济领域的改革,导致增长速度攀比和数量扩张冲动

  我国经济波动的“政治周期效应”十分明显,经济增长和投资增长的高峰,往往正是地方党委和政府换届的时间。现行干部选拔、考核制度和行政管理体制都存在明显缺陷,对权力运行的社会监督机制也很薄弱。

  抓住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有利时机,加快改革步伐,力争在一些重要环节取得突破性进展,努力延长稳定增长期

  一、继续改革投资体制。应限期制定系列配套文件,废止或修改不符合要求的投资管理法规、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制度。同时规范政府投资范围,以防政府投资职能和范围不适当地扩大,甚至冲击审批制的改革。政府对全社会投资应当依法进行管理,由依赖经济性规制转向加强社会性规制,即淡化对投资规模和经济规模等指标的监管,而强化对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业准入标准(主要是环保、质量、安全、能耗、技术等)的监管。

  二、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按照“统一税法、公平税赋”的原则,应明确各类所有制企业税制合并的改革时间,宜早不宜迟。尽快完善调节收入差距、促进环境保护和资源合理利用的税收制度,改革利息税和个人所得税,逐步推出遗产与赠与税、不动产税、环保税等新税种,扩大资源税和耕地占用税的征收范围。

  三、加快土地制度创新,建立规范的土地管理体制。改革土地供给的行政性审批制度,打破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扩大土地的市场化配置范围。全面推行公开招投标方式,推进土地价格市场化。完善土地法律和规划,严格界定公益性用途和经营性用途,依法保障公共利益和公民私有财产。

  四、加快政府职能转换和自身改革。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中央和地方政府应当分别正确履行政府职能。中央政府主要履行全局性的宏观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地方政府则主要行使地方性的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并贯彻统一的国家宏观调节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