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裁判傅明:在中国共产党德宏州五届纪委第四次会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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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推进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在中国共产党德宏州第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点击次数:290 | 更新时间:2010-8-17 17:05:00]

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  李松林
(2009年2月5日)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德宏州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传达贯彻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八届四次全会和州委五届七次全会精神,总结2008年反腐倡廉工作,部署2009年工作任务,统一思想,明确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推进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一、2008年主要工作回顾
  2008年,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在州委、州政府和省纪委、省监察厅的坚强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八届三次全会和州委五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强化纪律要求,坚决惩治腐败,强化源头治理,把反腐倡廉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不断推进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为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一)切实加强监督检查,推动了中央和省、州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加强了对政治纪律的监督检查,重点围绕中央和省、州关于雨雪冰冻、汶川地震和北京奥运等重特大事件和任务的一系列指示和部署安排,加大政治纪律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了政令畅通。加强了对救灾、扶贫、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开展了对盈江“8.20”、“8.21”地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和物资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纪律要求,确保了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资金和物资的安全运行,做到大灾之年不“倒下”一个干部。加强了对县乡人大、政府、政协换届工作纪律的监督检查,严明换届纪律,严禁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确保了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围绕土地管理、环境保护、资源开发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共清查各类供地1453宗,面积993.4公顷,查处企业违法排污事件2起。参与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6起,督促建章立制11项。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55起,涉及金额1.73亿元,签订廉政合同69份。开展了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开展专项行政效能监察23项,建立效能投诉受理机构5个,积极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二)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意见》,制定下发了我州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对具体任务进行了分解,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向前发展。年初,州委召开了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大会,安排部署了2008年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对2007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优秀的单位进行了表彰,对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和调整。年中,开展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半年督查。年底,组织开展了200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通过对5个县市和96个州直单位的考核,优秀37个、合格64个,没有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单位。积极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在盈江县组织开展了试点工作并取得了初步经验。
  (三)认真落实廉洁从政各项制度,增强了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认真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共有35名省管干部、692名州管干部按照要求报告了个人重大事项。加强廉政培训,组织6名厅级领导干部参加了全省新提拔厅级领导干部反腐倡廉建设专题培训,组织90名新提拔领导干部参加了勤政廉政专题培训。加强对公务用车审批管理的监督,纠正了违规审批事项。认真开展了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或任职情况清理和对小灵通捆绑办公电话、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党政机关办公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整改等专项清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机关单位举办庆典活动。
  在加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的同时,以州委“五不准”要求为切入点,进一步加大机关作风建设力度,认真组织开展了机关作风巡查;加大了对国家工作人员吸食毒品问题的清理查处力度,共查处国家工作人员吸毒案7件7人,给予开除党籍4件4人(“双开”1件1人),待处3件3人;认真开展了对国家工作人员经商办企业和职能部门“吃拿卡要”的清查工作,加大了对国家工作人员参与赌博的监督查处力度,机关作风进一步好转。
  (四)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保持了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524件次,初核违纪线索146件,立案75件77人(县处级1人、乡科级21人、一般干部22人、其他33人),给予党政纪处分66人,挽回经济损失474.58万元。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查处商业贿赂案件15件15人。查办案件工作继续保持良好态势,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州和各县市纪检监察机关都有新立自办案件。二是贪污贿赂、违反财经纪律等经济类案件占立案总数的42.7%,仍占较大比重。三是初步核实违纪线索数与去年同期相比有大幅上升,共增加了52件,上升55.3%。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认真履行保护职能,共为51名受到失实举报的干部澄清了事实。在查办案件中,按照“两个必须”和“三个提高”的要求,强化办案责任,加强督促指导,注意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两种手段,把从严执纪与促进经济发展、调动和保护干部的积极性统一起来,努力做到查办案件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五)以构建和谐德宏为目标,解决了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深入治理中小学校教育乱收费,共查出乱收费59.2万元,清退57.8万元,收缴1.35万元。督促落实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各项措施,进一步规范了医疗卫生和医药采购市场。开展了涉农收费专项治理,共清理取消涉农收费项目234个。打击坑农害农行为,查处坑农害农案123件,涉及金额14.38万元。查处涉农乱收费、乱罚款和集资摊派等减轻农民负担49.81万元。查出社会加油站违规涨价金额24.5万元、道路旅客运输违规收费218万元。查处州公安局防范和打击涉电犯罪分中心违规向涉电企业乱收费金额87.4万元,全部收缴财政。督促州质监局对不规范的服务收费行为进行了整改。对交警系统的政风行风进行了民主评议,评议满意率为92%。充分发挥“德宏热线”的舆论监督作用,共播出节目305期,上线领导126人,接受咨询1165件次,回复率100%。加大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力度,建立健全了查处公路“三乱”的快速反应机制。
  (六)深入开展宣传教育,营造了反腐倡廉建设的良好氛围。认真组织开展了学习宣传党的十七大精神系列活动,200余名纪检干部参加了州纪委在盈江组织的系列活动,通过开展学习交流、主题演讲、体育比赛和专题文艺晚会等活动,在全州纪检监察系统掀起了学习宣传贯彻十七大精神的高潮。组织开展了纪念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系列活动,召开了座谈会,开展了理论研讨征文、廉政公益广告评选、反腐倡廉巡回展、廉政文艺演出及知识竞赛等活动。积极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将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党校领导干部培训计划,全州共6000余人参加了教育培训。积极推进廉政文化“六进”工作,涌现了一批好的典型,探索出了一些好的经验。充分利用好各种宣传教育平台,进一步发挥“大宣教”作用,在《德宏团结报》“党风廉政之窗”刊稿282篇、出版《清风》杂志4期、播出廉政公益广告12条。按省纪委的安排部署,认真做好并圆满完成了法规调研工作任务。
 (七)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进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在积极探索的基础上,与财政、地税、海关系统成立了预防腐败工作机制指导委员会,并将预防腐败网络延伸到县市,积极拓展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工作的领域,做法和经验被刊登在中国纪检监察报上。目前,已有5个州直单位与州纪委建立了预防腐败联系机制,预防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认真开展了清查“小金库”工作,重点抽查了206个财政预算单位,查出“小金库”资金21.38万元、其他违规资金58.2万元,对违规违纪资金进行了严肃处理,“小金库”问题得到有效治理。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42个州直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取消和调整审批项目8个。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健全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加强了对人事考录工作的监督,全年共招录公务员、事业人员和工勤人员705人。继续深化金融、投资和司法体制改革,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全年共对 9名县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查出违规违纪资金388.3万元,进行了相应处罚和处理。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督,进一步规范了招投标工作。认真落实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共采取招拍挂方式有偿供地105宗,面积109余公顷,经营性用地招拍挂率达100%。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完成采购金额23124万元,节约金额2330万元,节约率9.15%。
  (八)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了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全面推进行政问责等四项制度,严厉问责不作为、乱作为以及效率低下等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共问责干部44人,其中县处级9人、乡科级24人、一般人员11人。认真落实“三谈两述”和函询制度,全年纪检部门负责人同下级机关主要负责人谈话319人次、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1360人次、诫勉谈话43人次、述职述廉1474人次、函询24人次。对领导干部任期制执行情况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深化政务、厂务、村务公开,全州50个乡镇336个村和253个单位、企业实行了政务、厂务和村务公开,政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初步建立。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州和县市两级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设立子网103个,公开政务信息6462条。加快了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步伐,建成并投入使用盈江县和瑞丽市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州和潞西市行政便民服务中心正在积极建设之中。
  (九)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履职能力。根据省纪委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完成了全州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改革工作,收归原派驻州直纪检组34个、监察室24个,新组建了7个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正处级),监督指导的部门和单位由原来的34个增至67个;各县市纪委监察局共收归原派驻机构126个,整合后新设立派出机构37个,监督部门和单位由原来的146个增至357个。积极开展纪检监察业务培训,共组织培训纪检干部98人,选派了22名优秀纪检干部到中纪委、省纪委以及国内著名政法院校进行业务培训。认真组织开展了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拓宽了思路,凝聚了人心,增强了干部队伍的战斗力。结合解放思想大讨论,积极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加大了挂钩点禁防、扶贫和新农村建设工作力度,积极协调和投入资金19.8万元,帮助挂钩点解决实际困难,为农村群众办好事、做实事。积极组织开展向地震灾区群众献爱心活动,共为汶川和盈江地震灾区捐款和自愿缴纳“特殊党费”共计47039元,树立了纪检干部心系灾区的良好形象。为进一步拓展工作思路,加强交流,促进工作,成功举办了全省各州市纪委书记监察局长联席会议,省纪委监察厅领导和全省16个州市的纪委书记、监察局长等100余人参加了会议。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面临的形势仍然严峻。少数地方和部门违背科学发展观要求,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时有发生;少数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淡薄,作风不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侈浪费问题严重;一些部门和行业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依然存在,少数基层干部作风粗暴、与民争利;纪检监察队伍的业务素质、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与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需要还有差距。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09年主要工作任务
  2009年是我国建国60周年,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一年,也是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一年。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委八届六次全会、省纪委八届四次全会和州委五届七次全会的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以改革创新精神抓好《工作规划》的落实,加强对中央和省、州关于推动科学发展、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措施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探索具有德宏特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新路子,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德宏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一)切实加强监督检查,推动中央和省、州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意识、政权意识、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始终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违背的言论,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以及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等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对屡教不改的,要作出组织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党纪国法予以惩处。
  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州委五届七次全会精神,紧紧抓住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契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加强对项目、投资的管理,促进中央和省、州加快发展各项政策的落实,促进全州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继续开展对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规定执行情况的检查,坚决纠正破坏、浪费、闲置土地资源以及落实耕地保护政策中弄虚作假的问题,严肃处理违反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的行为。认真开展对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严格执行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严肃处理违反国家能源管理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行为。
  进一步加大对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的检查,强化对大额度资金调拨使用、大宗物资采购、重大项目招投标情况的监管,认真落实受灾群众灾后安置和恢复重建等政策措施。
  建立健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纪律保障机制,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确保中央、省委和州委政令畅通。协助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经济社会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职能部门目标责任体系,建立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营造科学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加大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要把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州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点,加强领导,创新机制,不断提高基层反腐倡廉工作的水平。
  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和州委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和意见,在盈江县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开我州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综合改革提供保证。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监督,认真解决少数农村党员干部作风不实、铺张浪费、简单粗暴、办事不公等突出问题。加强对中央、省委和州委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重大原则、各项制度、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党的农村政策落到实处。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开展对农村土地承包、土地征用、土地流转、村级组织选举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和纠正侵害农民物质利益、民主权利的突出问题。完善村务公开,把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村集体债权债务、税费改革和农业税减免政策、村级财务情况等纳入公开范围,所有收支必须逐项逐笔公布明细账目。完善基层站所管理制度,规范收费行为,强化服务功能,提高工作效率。做好农村信访工作,畅通农民诉求渠道,稳妥处理群体性事件,有效化解矛盾。
  加强城镇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对公共资源营业性收入、公共建设投入、居民社会保障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民主议事决策制度和公开制度。
  (三)切实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要把改进党员干部作风作为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切入点,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切实解决理想信念淡薄、宗旨意识不强的问题。大力发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认真解决作风飘浮、片面追求政绩的问题。大力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切实增强群众观念,认真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真心实意地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大力发扬艰苦奋斗精神,认真执行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和州委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规范和控制领导干部职务消费,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高消费娱乐和公款出国(境)旅游活动,坚决纠正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等不良风气。加强对党员干部作风状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领导干部在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认真贯彻落实行政问责四项制度,把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作为问责重点,把州委、州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和事关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项目、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纳入问责范围,对行政许可集中、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和窗口单位加强问责,严肃查处失职渎职行为,严肃追究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的行政行为,促使领导干部把权力与责任统一起来。要按照州委关于机关工作人员“五不准”和班子建设“七要七不要”要求,进一步组织开展好纠风巡察,加大作风建设力度,促进机关作风进一步好转。
  要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加强对党员干部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能力和水平。协助党委、政府认真处理信访问题,妥善解决上访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完善信访听证、双向承诺、基层巡回接访、信访对话、吸收群众代表参与信访件调查、信访听证处理、信访问题公开答复等制度。大力推行领导干部联系点、民情恳谈、民情信箱、网上信访等举措,不断拓展和延伸群众诉求渠道。
  (四)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
  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提高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继续加大反腐倡廉专题培训力度,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同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结合起来。把廉政文化建设融入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和边疆民族文化建设中,弘扬正气,激浊扬清,逐步消除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滋生的文化土壤,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要充分利用好“大宣教”搭建的宣传教育平台,加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力度,进一步营造清正廉明的舆论氛围。要高度重视纪检监察信息工作,努力提高信息质量,为领导和上级机关掌握情况、指导工作和科学决策服务。
  认真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提出的廉洁自律五项要求。(1)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收受干股等问题。(2)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从业、投资入股、因私出国(境)、到国外定居等有关事项报告登记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发生与公共利益冲突的行为。(3)治理违规组织集资建房、超标准建房、在风景名胜或公园区建房等问题;纠正领导干部多占住房、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住房或以劣换优、以借为名占用他人住房等问题。(4)严禁利用和操纵招商引资项目,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认真解决领导干部招商引资中违规违纪的问题。(5)严禁领导干部相互请托,违反规定为对方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把严格执纪与必要的组织处理结合起来,认真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继续规范津贴补贴,纠正超预算、超标准新建和装修办公用房,以及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的问题。从严控制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防止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
  (五)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继续把查办案件作为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任务,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原则,牢固树立有案不查是失职,不查有影响的大案要案是不尽职,查办案件不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是不称职的理念,继续落实查办案件工作“两个必须、三个提高”的要求,健全办案工作组织协调和激励机制,不断提高办案工作的整体水平。
  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执行权、行政审批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严厉查办领导干部干预招标投标获取非法利益的案件,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或擅自变更规划获取非法利益的案件,违法审批资源勘探权和开发权、违法入股开发和收受干股的案件,环境执法和环保项目审批中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金融领域违规授信、内幕交易、挪用保险资金、违规发放核销贷款和资产处理的案件,国有企业重组改制中隐匿、侵占、转移国有资产以及企业领导人员搞同业经营、关联交易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与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办为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加大对违纪人员及其亲属非法所得的追缴力度。坚持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严格执纪,敢于碰硬,决不让腐败分子逃脱党纪国法的惩处。
  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做到保持办案力度与坚持依纪依法办案相统一,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相统一,严格执纪执法与带头遵纪守法相统一,使所办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强化案件监督和管理,用严格的制度和程序保障办案工作有序进行,保障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注重查办案件的综合效果,把严重违法犯罪的腐败问题与一般违纪问题区分开来,把严肃执纪与调动、保护干部的积极性统一起来,既严惩违纪违法行为,又狠刹诬告陷害的不良风气,旗帜鲜明地支持保护敢想敢干、敢闯敢试的党员干部。坚持以查促教、以查促建、以查促防,进一步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推动形成有效防范腐败的体制机制。
  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巩固和扩大自查自纠成果,认真做好对突出问题的整改工作。继续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重点查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以及银行信贷、商业保险等方面的商业贿赂案件。加强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全州统一的市场诚信平台,建立和完善商业贿赂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健全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制度。
  (六)加大专项治理力度,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着重解决社会关注程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1)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肃查处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事件,落实监管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保证群众饮食用药安全。(2)开展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力度,坚决查处权钱交易行为和失职渎职问题。(3)集中整治饮用水源地环境违规违法问题,强化环境权益保障机制。(4)认真治理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严肃处理不履行征地审批手续、征地补偿不到位,甚至强行侵占农民土地等行为。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和救灾救济资金的全程监管,严肃处理违纪违规问题。切实加强对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的监管,实行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规范其服务和收费行为。
  继续治理教育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涉农负担中的突出问题。继续治理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消费权益等问题。认真查处侵害农民和进城务工人员权益的问题。继续治理公路“三乱”,坚决纠正违规设置收费站、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任意延长收费期限等问题。继续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建立健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热线、互联网站相结合的行风建设监督体系。健全维护群众利益的相关制度,积极预防和化解矛盾。
  (七)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更好地推进治本抓源头工作
  加大改革和制度创新力度,把规范权力运行、健全市场机制、强化监管惩处结合起来,力争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的突破。(1)认真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举报投诉处理机制,推行招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的监督。(2)认真治理房地产开发领域的突出问题。完善房地产开发和城乡规划管理制度,加强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开发建设等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擅自变更规划、提高容积率等问题。(3)认真治理土地管理和资源开发领域的突出问题。完善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制度,严肃处理土地管理违纪违法行为。严格执行资源勘探和开发权招、拍、挂出让制度,加强资源勘探开发的规划管理和制度建设,加大资源整合力度,进一步规范国有资源权转让的评估和监管工作,坚决查处圈而不建、私下转让、无证开发、廉价转让等违法违规行为。(4)认真治理金融领域的突出问题。加强金融监管协调,完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健全反洗钱合作机制,维护国家金融安全。(5)认真治理司法领域的突出问题。积极推进司法公开,规范司法人员自由裁量权行使。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提高司法公信力。
  继续配合有关部门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和司法体制、行政管理和社会体制等各项改革。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防止用人失察失误。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加强对已取消审批事项的后续监管。加快教育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强化公共服务及社会管理职能。推进财税、投资体制以及国有企业等方面改革,深化预算透明工作,实行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企业重大决策失误追究制度。完善政府采购行业管理和行业自律机制。
  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清查“小金库”工作成果。认真开展治理工作“回头看”,切实加强和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积极推进综合配套改革,建立防治“小金库”问题的长效机制。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的“三条规定”,对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津补贴规范后仍然设立“小金库”的,必须采取严厉的组织措施、纪律手段和法律手段,坚决从严惩处。
  继续加大源头治理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人、财、物集中部门和行业的预防腐败体系和机制建设,不断拓宽预防腐败网络,增强预防腐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八)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
  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认真落实地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开展党内询问和质询的制度,根据上级的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地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提出罢免或撤换要求及处理的试点工作。认真贯彻《经济责任审计条例》,加大审计成果运用力度,逐步把审计成果纳入重大经济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案件处理之中。继续开展领导干部任期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深入推进党务公开,全面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深化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快州和县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步伐,不断拓展公共企业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领域。协助有关部门建立我州重大决策听证制、重点工作通报制、重要事项公示制、政府信息查询制。
  积极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促进政府廉政勤政、依法行政。加大执法监察力度,督促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加强廉政监察,督促政府机关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强化对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监督。积极开展效能监察,推动政府机关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认真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七项要求”。加大对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加强资产评估、资产处置、产权流转、资本运营等方面的效能监察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积极推进企业领导人员实行任期和交流制度,进一步规范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管理工作。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切实维护职工民主权利。所有国有企业均要健全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配强班子,充实人员。
  推进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工作的意见》,加大对高校招生、基建、采购、财务、科研经费、后勤服务中心的监督和审计。
  做好2009年的反腐倡廉工作,必须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机制,巩固齐抓共管反腐倡廉的良好局面。要进一步规范责任分解,紧紧围绕反腐倡廉建设中的关键性、深层次问题,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反腐倡廉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整充实责任内容。要进一步完善责任考核机制,坚持州级领导带队进行责任制考核,修改完善考核办法,形成更加科学完备的考核量化指标体系。要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研究制定我州“一案双查”办法,对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追究分管领导的责任。
  三、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
  全州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党中央、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州委的统一部署,以“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突出纪检监察机关实践特色,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全面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
 (一)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为契机,提高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和水平
  要通过学习实践活动,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推动工作的思路、措施和办法,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的各个方面。要着眼于发展这个第一要务,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来谋划反腐倡廉工作、制定反腐倡廉政策、出台反腐倡廉举措,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促进科学发展的重大方针政策开展监督检查,更好地服务科学发展、保障科学发展、推进科学发展。要切实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到纪检监察工作中,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久治不愈的难点问题、矛盾突出的棘手问题,建立健全维护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营造注重公平、崇尚正义的社会环境,构建实现科学发展最广泛最深厚的群众基础。同时,把处理人与教育人、挽救人有机结合起来,既严肃执行纪律,又注重保护党员干部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要按照全面协调的要求和统筹兼顾的方法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认真研究解决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违背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突出问题,及时发现和解决党性不强、作风不正、执纪不严以及其他党风政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正确处理惩治与预防的关系,教育、制度、监督之间的关系,不断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观念更新、实践创新、体制机制和工作方式方法的创新,努力探索和发展德宏边疆民族地区反腐倡廉建设新路子。
 (二)围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的要求,切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中,要同步开展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真正做到对党和国家无限忠诚,对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坚决斗争,对广大干部群众关心爱护,对自己和亲属严格要求。要进一步加大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拓宽培训渠道,创新培训方式,在继续办好业务培训班、工作研讨班的同时,大力推进“以案代训”、跟班学习,改善知识结构,拓宽工作视野,努力提高工作的专业化水平。要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严格规范执纪行为,严肃工作纪律特别是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坚决杜绝人情案、关系案的发生,对违纪违法的干部要严肃处理,对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要坚决调离,切实维护纪检监察机关的良好形象。要建立健全具有纪检监察特色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加大轮岗交流力度,并从基层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到纪检队伍,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活力。要继续创新纪检监察工作体制和机制,全面完成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改革的后续工作,建立健全派出机构管理制度,完善派出机构工作运行机制,因地制宜地推进乡镇纪委人员力量的整合工作。为加强基层建设,根据省纪委的规划,从2009年起,省纪委将积极争取创造条件,大力改善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条件,加大科技投入,按照“统一规划,逐步推开,分批完成”的原则,力争用2至3年时间,分期分批配备一批信息化、网络化和录音、录像设备,逐步实现办案笔录电子化和谈话全程录音录像,切实解决办案手段落后的问题,夯实反腐倡廉工作基础。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按照省纪委的统一规划和部署,认真做好相关的组织工作。
  同志们,反腐倡廉任务光荣而艰巨,纪检监察机关责任重大。让我们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州委的坚强领导下,以昂扬的精神状态和扎实的工作作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促进全州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努力建设富裕开放、和谐安宁的社会主义新德宏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