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候机楼英语:十佳仲裁之七:(新郑仲裁委)天地之间有杆秤 筑稳劳动维权的第一道防线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03:10:04

天地之间有杆秤 筑稳劳动维权的第一道防线
——新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先进事迹材料

    新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原新郑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合并设立,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有6名专职工作人员。近年来,新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坚持“超前思考、抓住时机、特色推进”的方针,对调解仲裁工作作出正确判断,顺势应时,全面展现仲裁建设成果。三年来共处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近930余件,处理重大疑难案件60多件,法定时效结案率100%,调解率达到了63%,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近年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数量持续高位运行、集体案件冲突性增强、多元化诉求案件处理难度大、仲裁队伍能力建设刻不容缓。新郑市仲裁委继续保持去年的良好态势,不断加强调解仲裁工作力度,着力推进以下五个方面建设:
    一、推进仲裁实体化建设,强化仲裁工作人员素质,提升软硬件实力
    狠抓劳动仲裁机构、基础和队伍建设,是争创一流工作的有力保障,是提高办案效率的基础。2010年之前的新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场地非常简陋,只有一间房子、三两张桌子、几把椅子,已经无法满足当前形势下劳资纠纷处理工作的需要。2010年以来,我们按照上级部门建设标准化仲裁庭的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高标准建成了一个40余平方米的仲裁庭。
    与此同时,仲裁委还着重软实力提升,一是派出人员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种培训、学习;二是实行岗位练兵,如在岗自学、开庭观摩、案件评审、疑难案件合议处理、复杂典型案件集体讨论等。三是进行脱岗培训。每年均安排专门的培训,组织全市仲裁员、调解员集中学习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集中研讨带有普遍性、倾向性争议。四是开示范庭,做到审结一案,教育一片。通过一个案件规范一个企业,一个案件理顺一个行业,既解决了争议,又宣传了法律法规。仲裁员的办案能力通过上述举措得以快速提高。
    二、推进调解机制建设,加大案前案中调解力度
    劳资双方一旦对簿公堂往往难再维持融洽与和睦的关系,即使裁决得以执行,对于继续劳动关系的当事人而言,一纸裁决也可能已经埋下再次提起仲裁的导火索。
    新郑市劳动人事仲裁委在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时坚持调解优先,努力做好双方矛盾化解工作。在做好案件审理过程中调解工作的同时,借助新郑市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大局势,积极进行纠纷调解创新工作的尝试,成立了新郑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借助工会、人民调解的资源,将劳动仲裁、人民调解集中办公,形成维权、调解、仲裁相互沟通、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加大劳动争议在进入仲裁前的调解力度,努力化解矛盾于庭审前。采用上门调解,现场调解的方式,加强劳资纠纷的调解效果;针对部分案件审理的需要,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参与调解工作,发挥基层工作人员熟悉情况、了解民情的优势,促进了调解率大幅提升。
    三、推进基层平台建设,将调解仲裁工作延伸到人民群众身边去
    1、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工作前移,建立“两级调解”模式。即采取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与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两级调解相结合的模式,将简易争议通过调解解决在乡镇,形成点面结合、上下联动的调解网络。
    2、在重点企业和行业建立调解组织,促进劳动者与企业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充分协商达成和解,妥善化解双方的劳动争议,有利于实现当事人双方的互惠共赢局面。
    3、建立维权绿色通道。每天确保有1名专职仲裁员参与接待咨询服务,拓宽劳动者权益诉求通道,为劳动双方提供便利条件。建立弱势群体权益保障制度,对因年老、病重或身体残疾等原因行动不便的人员参与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案件,采用“一案一地、上门办案、协同审理、现场调处”的方式进行审理和调处,坚持以“人本”思想统领整个仲裁工作始终,走近当事人,在家就能享受仲裁员的上门立案、审理服务,使每位劳动者实实在在地体验到维权就在身边,及时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总之,公正地处理每一起劳动争议案件是劳动仲裁创造优质服务的核心,也是树立劳动仲裁威信,扩大社会影响的关键所在。近年来,我市通过柔性化处理方式,帮助当事人化解矛盾,减少冲突,使得五成以上的劳动争议通过调解得以化解。努力构建开放式调解组织网络,通过企业调解、乡镇街道调解、行业调解,将争议化解在源头、化解在基层,成为处理劳动争议的重要途径,筑起了维护企业和职工稳定的第一道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