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战天王:[凤凰锐评]“卖编制”,处罚人社局长是丢卒保车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06:54:10
[凤凰锐评]
“卖编制”,处罚人社局长是丢卒保车
发表于:2012-2-12 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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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蓬安 
头  衔:高级写手 只看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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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编制”,处罚人社局长是丢卒保车
柏乡县纪委发言人赵恒献对媒体称,柏乡县去年11月份的人员招聘是由县人社局制定的招聘方案,向县里请示汇报后组织实施的。赵恒献称,在招聘工作完成后,收取一些费用的决定,是由柏乡县人社局局长兰彦广和副局长李建奎商量的。收费按照学历不同,收取5万到6万元。
2月10日,柏乡县委、县政府认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兰彦广为事件主要责任人,并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该局副局长李建奎行政记过处分。(2月12日《新京报》)
从新闻披露的消息看,目前已有53名考生交纳了291万元。2011年10月招聘的11名县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因检察长的干预,暂时未交;新闻没有交代另7名未交费的原因,但笔者推测是新招聘、已开始工作但尚未办理手续的检察院书记员。
按照每人5万到6万元的标准,此次收费总额应该在350万元以上。而如此巨额收费,且明显属非法收费,一个正科级干部和一个副科级干部就这么私下商量决定了,这简直就是天方夜谭。首先,此次收费对象,是即将进入体制内的事业编制,有的经过几年“山不转水转”后,或许还要和自己“同朝为官”,这两位局长大人难道就一点儿都不顾忌这个后果?其次,收费金额这么高,相当于这些人进入体制内约两年的合法收入,这对于部分考生家庭来说,无疑是“伤不起”的,如此对“准同仁”下手,未免也太狠了点,难道事先就没想到如今的举报?最后,如此巨额资金,如没有上面授意,难道是人社局领导想建立一个巨资“小金库”?绝对不敢想象。
我是坚决不敢相信,柏乡县人社局局长敢于私下决策这么大的一件事情。如果真是这两名科级干部的个人决策,那这个地方的职能部门也实在是太“牛”了,已经“牛”到无法无天的地步了。如果果真是他俩私下决策,这无论如何也构成了犯罪,非行政处理可以了结的。柏乡县纪委这么快就做出了对局长行政记大过处分,对副局长行政记过处分的决定,也充分反正了此该事件非常简单,收费并非他俩“说了算”,也不是他俩要给人社局建“小金库”,更非他俩要私吞。从这291万元巨款被汇入柏乡县教育支付分中心账户也可以确定,这笔钱只是人社局的两位局长在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的“一盘棋”。
因此我还是怀疑,这样的事情肯定是县委、县政府事先拍板定案的。如今事情被曝光后,县纪委慌忙处理人社局的正、副局长,明显是丢卒保车。这两位局长如今甘愿“替人受过”,肯定是“再立新功”,后面就等着好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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