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城故事简谱怎么唱:农村:能吃死人的少见 吃不死人的假货遍地都是!!!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17:48:27

 记者陈黎明王猛谢环驰王超 ·

 

    记者近日在东北地区采访了解到,在城市内遭到消费者抵制的假冒伪劣商品,正在以“城市包围农村”的态势大举向农村进攻。一些小卖店店主说,在广大农村,能吃死人的东西少见,吃不死人的假货遍地都是。专家认为假冒伪劣产品泛滥已严重影响我国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危害农民的身心健康。 

      假冒伪劣:农民不能承受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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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冒伪劣商品充斥着农村市场

 

    辽宁省消费者协会近期在全省55个涉农县(区、市)向农村消费者发放了11000份调查问卷,对农民的消费情况进行调查。在10876份有效问卷中,2002年以来曾被假冒伪劣商品侵权消费者的占54.9%。农业生产资料、食品、药品等与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遭遇假货的概率都超过了30%。其中,购买过假冒伪劣种子的消费者占样本总量的13.6%,遭遇假化肥、农药的消费者分别为总量的10.3%、9.2%。

 

    民以食为天。记者深入农村采访时却感觉到,这片“天空”却弥漫着不安全的气息。吉林省公主岭市一位农村小卖店店主李某对记者说,在农村,能吃死人的东西少见,但吃不死人的假货、过期货遍地都是。在附近的集市上,记者看到,一袋250毫升的某品牌的酱油标价仅为0.3元,包装上的字迹也很模糊,但这却是农民购置年货的热销品。

 

    在辽宁省消费者协会的调查中,烟、酒、饮料、儿童小食品这4种食品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遭遇假货的比率都超过了10%。长春市工商局的一位工作人员提供的一份调查资料显示:农村市场上销售的小麦粉,有七成以上的样品不合格。

 

    农业生产资料市场是当前农村消费者遭受侵权的重要领域。自2002年以来,辽宁省工商部门共查处假劣农资案件3587件,案值3150万元;共查获假劣化肥8804吨、种子806吨、农药171吨、农用地膜114吨。而这些,不过是农村假冒伪劣产品中的冰山一角。辽宁铁岭县凡河镇大凡河村村民施志发曾因“误种”了假冒伪劣种子而绝收,他说,自此以后,每到春耕,心里都七上八下不踏实。  

 

    东北大学石俊田教授分析,农村消费安全问题的实质就是假冒伪劣商品泛滥影响到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方式和质量问题。农村食品的质量安全问题直接危及居民的健康质量,从而影响他们的生产能力和生产率,导致农村经济活动质量下降和数量减少。而劣质的生产资料直接危及农业生产的安全,导致生产事故频发。一旦农业因假冒伪劣农资遭灾减产,不但会使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受到影响,也将使农民面临缺乏扩大再生产的资金的困境,进而形成贫困和营养不良的恶性循环。  

 

      市场失灵 政府缺位

 

    

 

    农村消费水平低使假冒伪劣商品有机可乘

 

    

 

    政府在治理农村消费市场秩序方面存在严重的缺位和越位  

 

    作为东北第一个试水乡村连锁业的经营者,辽宁省蒲公英商贸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昌权对农村商业市场的种种“怪现象”深有体会。他说,在农村,真商品比不过假产品:低价是许多农村居民选择商品的“首选”;仅依靠市场调节还远不能起到资源优化配置的作用。  

 

    尽管近年我国农村消费者的收入水平有了提高,但消费水平仍然有限,购买廉价的商品就成了他们的必然选择。辽宁法库县农民刘宏伟说:“对俺们老百姓来说,‘便宜’是很重要的。”外包装一模一样的洗发水,城里的商店标价十几元,村里只卖几元钱,大家明知是假的也去买。公主岭市范家屯镇的一位农妇说,小卖店里的儿童食品很便宜,小孩又喜欢吃,价格低能多买几次,要是价格太高的话就买不起了。是否会影响孩子的健康,这位农妇表示,农村孩子身体结实,出不了问题。  

 

    沈阳农业大学经济贸易学院副院长张广胜教授认为,我国农村消费市场假冒伪劣商品大肆横行、甚至出现劣品驱逐正品的现象,主要源于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双重原因。  

 

    当前我国农村市场远未成熟,城乡市场分割严重。由于大量商业企业尚未把触角伸向农村,在农村销售的商品种类和数量都非常有限。张广胜认为,因为农村消费市场供给渠道单一,竞争不够充分,因此在没有严格的管制和有效的打假措施下,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比正品更能获得超额利润。一些不法商贩于是对假货趋之若鹜,农村成了倾销假冒伪劣商品的“温床”。  

 

    另一方面,尽管政府在治理农村消费市场秩序方面做了许多工作,但仍存在严重的缺位和越位。农村市场执法部门不健全,执法力量相对薄弱,难以及时发现问题。政府部门多头执法、责任不清使得对农村消费市场监管工作越位与缺位同时存在。  

 

    公主岭市范家屯镇一家杂货店店主李玉林(化名)说,为了少交税,自己店里的“品牌”香烟80%都是假货;店里的饼干发霉了,只要坏得不是“太厉害”,稍微晾晒一下还可以继续卖,每斤价格为2元。记者问李玉林,这样大张旗鼓地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怕有关部门来检查吗?李玉林说,他每年都到当地管理部门去贴合格标签,偶尔有检查人员进店转一下,但只是看看卖的东西有没有超出经营范围,没有人管质量问题。即使真的出了问题,请吃顿饭就摆平了,然后接着卖。  

 

    张广胜说,目前衡量地方政府政绩的主要标准是GDP和财政收入,使得地方政府的打假动机有别于消费者,难免出现了打假力度和效果难以令人满意的地方。因此中央政府应通过调整考核地方政府业绩的标准等办法,提高地方政府打假的积极性。  

 

      标本兼治清除假货寄生的“根子”

 

    

 

    “打假”根本上要进行制度创新

 

    

 

    通过培训和加强宣传提高农民对商品的认知能力  

 

    近三年来,辽宁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递增7.6%,用于生活和生产性消费支出则以年均8%的速度递增,农村消费市场呈现不断繁荣的局面。记者采访的一些农业、维权专家认为,农村经济要“振兴”,必须治理农村消费环境,并进行制度创新,形成一个由多方参与的治理机制,由农村消费市场的供给方、消费方和政府及社区组织共同打假,弥补农村市场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不足。

 

    第一,政府整合监管资源,提高行政执法力度。治理农村消费安全问题主要力量是各级政府。中央政府从全社会的公共利益和长远利益出发,应通过调整考核地方政府业绩的标准,提高地方政府“打假”的积极性。地方政府则通过制定市场准入标准等方法,加强有效监管和惩治力度,维护农村消费者的权益。

 

    同时,政府部门在收集信息、制定有关商品的市场准入标准等方面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应通过事前监督、约束,从源头上控制假冒伪劣商品流入农村市场。同时,工商、质检、卫生等管理机关应协调动作,形成执法合力,改变农村执法力量相对薄弱的现状。

 

    第二,克服体制弊端,构建农村消费品流通主渠道。随着农村流通体制改革,原本担任农村流通主渠道的供销社已面临解体或改由个体承包经营。石俊田等专家建议,应尽快打造农村流通领域的“国家队”,构建农村商品流通主渠道。采取政府投资参股的方式扶持、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在农村建立一批股份制商业企业是当前构建农村商品流通主渠道的最佳选择。

 

    第三,建设农村基层维权组织。辽宁省消费者协会的调查结果显示,50.2%的消费者在受到假冒伪劣产品侵害时选择“自己承受”。铁岭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李树学指出,维权成本过高是农村消费者在遭受侵权时忍气吞声的根本原因。要在农村建设对假货人人喊打的氛围,应逐步在村、屯建立基层维权组织,降低农民维权成本。

 

    第四,提高农民收入,降低农民消费的“信息成本”。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流通市场体制建设相互影响,有序运行的流通体制不仅能提供安全、合理的消费环境,也能解决农产品“卖难”的问题,从而提高农民收入。

 

    辽宁省消费者协会的调查结果表明,文化层次较低的消费者受侵权比例远高于普通消费者。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武高汉说,有关部门也应通过培训和加强宣传提高农民对商品的认知能力,定期公开有关商品信息,提高农民抵御风险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