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nf剑神平民猴戏装:11名法律界人士呼吁吴英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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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名法律界人士呼吁吴英无罪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13日 02:03  投资者报

  《投资者报》记者 吴建华

  “从来没有出现过舆论如此关注一个富豪涉嫌集资诈骗的案件,而且公众和舆论如此一致地站在吴英这一边。”近日,针对引起极大争议的吴英案,北京理工大学经济学教授胡星斗在接受《投资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很少见过一个案子像吴英案二审判决一样,背离常识和逻辑。”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司法高等研究所主任徐昕对记者称,“这个案件几乎不需要法律专业知识、金融专业知识,大家都觉得判吴英死刑是有问题的,法院的判决侮辱了国民正义的情感,因为这个案件吴英罪不至死,这是国民凭着良知就可以感觉到不应当判死刑。”

  在不少业内人士认为吴英被判处死刑过重的同时,也有部分法律专家呼吁吴英“无罪”。2月6日,在中国政法大学举办的“吴英案法律研讨会”上,包括知名刑诉法学家陈光中教授在内的11名法律界人士呼吁吴英“无罪”。

  罪与非罪之辩

  2012年2月7日,是吴英在东阳市被捕、身陷囹圄整整5年的日子。也许只是巧合,两场惹人注目的吴英案研讨会先后在北京召开。2月6日,中国政法大学举办“论吴英是非生死谈民间金融环境——吴英案法律研讨会”;2月7日,天则经济研究所在北京青竹宾馆组织了“金融秩序和司法公正”研讨会。

  在《投资者报》记者参与的2月7日的研讨会上,二十余名法律、经济领域的专家学者近乎一致地认为“吴英无罪”。而2月6日的研讨会上,13名出席会议的律师、法学专家中,包括知名刑诉法学家陈光中教授在内的11人认为吴英无罪。只有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刑法研究室主任刘仁文教授和中国政法大学阮齐林教授认为吴英恐怕是难逃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的嫌疑,至于这个罪是否科学另当别论。

  吴英案最早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起诉,于2009年4月16日一审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死刑。2012年1月18日浙江省高级法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在刑法上区别很大,前者最高量刑是10年,后者最高量刑是死刑。”

  吴英案辩护律师之一的张雁峰律师告诉记者,在去年4月一审开庭时,吴英的辩护律师杨照东和张雁峰给吴英做无罪辩护,控辩双方围绕吴英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等3个焦点问题,展开激烈交锋。

  经济犯罪不适用死刑?

  按照现行法律,如果说对于吴英是否有罪,学界还存在争议的话,对于吴英该不该判死刑,学界达成惊人的一致。

  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研究员赵农博士告诉记者,学界和舆论之所以给予吴英案极大的关注,一边倒地要求吴英免死,表明“公众对这样一个逼良为娼的金融秩序已经到了无法容忍的态度。”赵博士认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保护的是垄断金融利益,应该从刑法中废除。

  浙江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兼主任陈有西律师则认为,经济犯罪废除死刑是大势所趋。而他正在写一篇关于废除经济犯罪死刑的论文,将会在媒体公开发表。

  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著名刑法学家陈光中在上述研讨会上表示:“中国的死刑政策马上废除不太现实,必须逐渐地减少死刑,哪怕是波浪式的减少。我是一直主张非暴力性的犯罪尽可能尽快取消死刑,还有一点点小保留,贪官污吏情节严重的暂时不要取消死刑,除此之外,所有的非暴力性都应该取消死刑,包括判吴英死刑的非法集资诈骗罪。”

  2012年1月25日,现年85岁的法律界老前辈,被称为“中国最伟大的律师”的张思之先生,为吴英案特意写了一封致最高人民法院张军一级大法官的公开信称,“杀人宜少应慎已成国策!少杀,是政策指向;慎杀,乃法律要求。‘两可’(可杀可不杀者不杀)方针正是二者的集中体现,因而是理应逐案遵行的圭臬,至上的标尺。吴案留人刀下,应属入情入理。”

  经济学家马光远(微博)在天则经济研究所举办的研讨会上也表示,“我到江浙一带调研,提起吴英案,居然有很多人为其鸣不平,认为在民间借贷非常普遍的江浙,将吴英这种形式定性为集资诈骗,并且判处死刑,近乎莫名其妙。”

  一位浙江商会的内部人士甚至公开表示:“只要对浙江经济有所了解的话就都会知道,正是民间借贷成就了浙商。如果最高法最终核准吴英的死刑,对于民间借贷将会是巨大的打击,届时将会有更多的中小企业老板跑路、更多的资产转移,包括引起新一波的富人移民潮。”

  吴英免死的一丝曙光

  越来越多有关吴英“免死”的呼吁究竟能有多大效果,不少专家表示谨慎乐观。2月6日,新华社以《一宗普通案件为何成为法治事件——“吴英案”标本意义分析》一文打破官方媒体对吴英案的沉默。近一段时间官方对媒体报道吴英案持宽容态度,尤其是新华社首次发声,让一直为吴英案奔走的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徐昕看到了一丝曙光。

  “新华社2月6日发了一个文章,当天又有一家媒体约我写吴英案,我以前对这家媒体是有看法的,我说你能不改我的东西吗,他说能,我把草稿发给他,他基本上没有太改,我觉得(吴英案)还是有转机的。”徐昕兴奋地对记者说。

  但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郭华表示,最高法对于吴英案最终如何裁定还是未知数。据他介绍,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修改稿)》正在审议过程中。根据最新的修改,最高法在核准死刑时增加了两个程序,即要听取辩护人以及最高检察院的复核意见,而他们的意见有可能改变最终结果。

  吴英的辩护律师张雁峰2月7日在接受《投资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接下来将首先与吴英取得联系,然后进一步整理辩护材料上报最高法。吴英的父亲吴永正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依然对二审判决愤怒不已,他仍然忙碌地辗转于律所和媒体之间为女儿做最后的努力。

  当被问及对吴英案最终结果的预期时,多名法律专家表示“谨慎乐观”。“吴英案引起社会这么大的关注,无论结果怎样都将产生极大的示范效应,最高法应该会引起重视。”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如是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