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农业大学兰博基尼:[写作资料] 古代的一种极具中国特色的习俗---避讳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6 19:11:56
避讳:
避讳是我国历史上极具中国特色的一种习俗,对君主和尊长的名字,不能直接说出或写出,如遇应讳的字,不能读本音,要“改读”或“换说”,称为“读白”,如《红楼梦》中林黛玉为了避母亲贾敏的讳,碰到“敏”字,就读成密或米;写到讳字的时候,要按规定采取“空字”、“缺笔”或“改字”的办法,谓之“写白”,如孔丘的“丘”字,在古文献中有时候就写做“正”。我们习惯上把错别字说成“白字”,就是来源于避讳。

避讳之名起源于何时呢?
避讳这种霸王条款是什么时候规定的呢?有人说夏商时期就开始了,唯一的证据是《山海经》中夏后启写做夏后开,说明夏朝就开始整这些没用的事儿了。但是《尚书》中对夏商国君的名字却是直书不讳,这是为什么呢?有人研究认为:《山海经》中之所以避启为开,乃是汉朝人抄书时避汉景帝刘启讳所致。
目前,学术界一般认为避讳起源于西周,据史料记载,春秋时已有鲁国大夫有关取名六忌的见解,《礼记》中亦有"大夫、士之子不敢与世子同名"等,这都说明当时已经有不少具体的避讳要求了,不过直到战国时,避讳还没有形成过一整套制度。避讳的要求也不太严格,声音相同或相近的字也不用回避,甚至名字中有一个字相同也无须回避。 只要避开国、官、山川、隐疾、牲畜、器币就行了。

秦汉以后,大一统的政局形成并得到巩固,君主之尊变得无以复加,那时,皇权被认为是至高无上的,君王的名字当然也就不能随便称呼;而在以家庭为基础的宗法社会,尊长的名字也不能轻易书写,凡遇有帝王或尊长之名,就要想方设法避开,这样,“避讳”逐渐就成为我国古代的重要礼俗之一了。早在先秦古籍《礼记?曲礼上》中,就有“入国问俗,入门问讳”的记载。

秦汉以后,随着皇权和宗法制度的日益加强,避讳也日益严格,甚至被明文写进了法律。唐朝的法律就规定,直呼皇帝的名字犯“大不敬”罪,不能赦免。这样以来,五花八门的“避讳”有如网罗,兜揽了臣民的全部言论行为,稍有触犯,轻则遭谴,重则罹祸,乃至灭家灭族。十六国时的前秦国主苻生,是个独眼龙,因此讳“不足”、“不具”、“少”、“无”、“缺”、“伤”、“残”、“毁”、“偏”、“只”等字眼。手下人无意犯了讳,就要受到剁腿、破肚、拉肋、锯颈等种种酷刑。
有一次他叫太医令程延配药时,问及所需人参的好恶与多少,程延回答:“虽小小不具,自可堪用。”这“不具”可是犯了大讳,苻生勃然大怒,先将程延的双眼凿出,再将他杀死。


避讳的对象有四类:

一是帝王,对当代帝王及本朝历代皇帝之名进行避讳。如在刘秀时期,秀才被改成茂才;乾隆曾下诏门联中不许有五福临门四字,为的是避讳顺治帝福临之名。有时甚至还要避讳皇后之名,如吕后名雉,臣子们遇到雉要改称野鸡。

二是讳长官即下属要讳长官本人及其父祖的名讳。甚至一些骄横的官员严令手下及百姓要避其名讳。陆游编著的《老学庵笔记》记有一故事:一个叫田登的州官不准下属及州中百姓叫他的名字,也不准写他的名字,到了正月十五照例要放灯三天。写布告的小吏不敢写灯字,改为“本州依例放火三日”。由此便有了“只许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的笑话。

三是避圣贤,主要指避至圣先师孔子和亚圣孟子的名讳,有的朝代也避中华民族的始祖黄帝之名,有的还避周公之名,甚至有避老子之名的。

四是避长辈,即避父母和祖父母之名。与别人交往时应避对方的长辈之讳,否则极为失礼。唐代诗人李贺之父名晋,“晋”与“进”同音,故李贺一生不能举进士。

古人常需避讳,他们在小心谨慎之中总结了种种避讳方法

改字形。
有的改用同(近)义字词来代替需要避讳的字。例如汉武帝名彻,知名辩士蒯彻便改名为通。唐高宗名治,天下人便用理字替代治字。有时也可以通过增减笔画来避讳。例如邱姓先人本姓丘,但是孔夫子名丘,为避讳便加了一个耳朵。

缺笔法

当遇到要避讳的字时,在该字上少写一笔。 从宋代开始都要避丘字,写时往往要省去一笔。

改字法

遇到要避讳的字时使用其他别字代替。

空字法

遇到要避讳的字时不填写。


改字音。
例如,秦始皇名政,所以正月的正要读作平生。有的以某字代读,读到应避讳的字时改读某。

比如:

阴历一月古时本来又叫“政月”,这是因为古代的皇帝都要在一年的第一个月里接受文武百官的朝拜,并决定一年的政事。到了秦朝,由于秦始皇一月出生,取名“赢政”,就把“政月”改为“正月”。“正月”的“正” 不再读政而读作“征”了。

秦始皇的父亲名子楚。于是把楚地改为“荆”。

吕后名雉,当时文书上凡遇雉字,均用“野鸡”二字代替。

汉文帝名叫刘恒,于是把[女亘chang]娥改名“嫦娥”,把恒山改为“常山”。

汉武帝叫刘彻,汉封建社会秦始皇汉武帝唐太宗初有个知名辩士叫蒯彻,史书上就改称蒯彻为“蒯通”。

汉光帝名叫刘秀,曾一度把秀才的名称改为“茂才”。

汉明帝叫刘庄,当时竟把《庄子》改为《严子》。

唐太宗叫李世民,就把中央六部之一的民部改为“户部”。

宋仁宗名赵祯,蒸包子蒸馒头的“蒸”字就得改为“炊”字。


宋朝的官方曾经修订了一部《礼部韵略》有大宋皇帝的名字、庙号之类要回避的字,其中高宗赵构的“构”字同音回避的字最多,达到55个,一网打尽了与“构”读音相同甚至相近的所有汉字。其他皇帝的名字需回避的大多数在二三十字左右。总共是325个字必须回避,也就是说在那时候,至少这325个字必须禁止使用:不能书写、不能读出、不能用于起名,等等。幸亏赵宋天下没有千秋万代,否则,说不定所有的汉字都被这样禁止回避了。

回避皇帝的名讳,是有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做后盾的。唐朝的法典《唐律疏议》规定,“诸上书若奏事,误犯宗庙讳者,杖八十;口误及余文书误犯者笞五十”“即为名字触犯者,徒三年”。就是说,由于笔误或口误,书写或说出皇帝的名讳,就要挨板子;如果起名犯讳,就要流放三年。当初满清入关,顺治皇帝福临曾说,不能因为自己一个人名字中的“福”而使天下人无福,表示人们不必讳“福”,但后来的满清法典《大清律例》的规定,与唐朝差不多,无心的犯讳也是要打数十上百的板子的。前面已经说过,满清时期有人编字典犯讳,就被认为是大逆不道罪不容诛被砍了头,按照法律,当然不该有如此严厉的惩处,但是,专制社会的法律是不确定的,一切都取决于圣意。

因为避讳而闹的笑话:

五代时有个冯道,历朝为相,有一次,他命一个门客讲《道德经》,门客想到书中第一句就是“道可道,非常道”,连犯冯道的忌,于是就把第一句念作“不敢说,可不敢说,非常不敢说”。

传说有个叫贾良臣的人,要求家人对自己的名字必须严格避讳。他的儿子很乖巧,一天读到《孟子》里“今之所谓良臣,古之所谓民贼也”,就大声朗诵道:“今之所谓爹爹,古之所谓民贼也。”气得他老头子干瞪眼。有个学生在私塾里读书,因他父亲名谷,每遇到“谷”字时,也都要改读为“爹”。如读到《管子?牧民》“积于不涸之仓者,务五谷也”,“五谷”念成“五爹”。读到刘禹锡《上杜司徒书》“百谷之仰膏雨”,“百谷”念成“百爹”。同窗听了,取笑他道:“你一会儿‘五爹’,一会儿‘百爹’,到底有多少个爹啊?”

更为有趣的是,古代常州每年元宵要大放花灯,以示歌舞升平。有一任太守名田登,其名与“灯”字谐音,为避此讳,只得将元宵前夕的告示写成“本州照例放火三天”。结果,老百姓讥之曰:“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迂腐地坚持避讳固然闹了不少笑话,不过,巧妙地避讳,也能显示出一个人的机智。有这样一则笑话,有一个名叫阿九的老头子外出赶集去了,恰好有一个自称阿九叔的人登门讨债,儿媳妇对他说:“我公公赶集去了,你有什么事对我说吧。”那人说:“阿九伯欠我九百九十九两银子,叫他九月九日送到我家里,我名叫阿九叔,住在九里湾。” 阿九伯回来后,聪明的儿媳妇巧妙地避开了公公的名字中的“九”,说道:“刚才有人来找您老人家,不知他是四五叔,还是三六伯,他说公公欠他一千少一两银子,叫你重阳节那天,送到他家里,他住在八里湾过去,十里湾过来。”公公听明白了儿媳妇的话意,逢人就夸自己的儿媳妇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