萌灵两姐妹动漫图片:韩资企业为什么集体逃离----瞭望东方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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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资企业为什么集体逃离
2008-4-11 《瞭望东方周刊》记者陈冉 / 山东烟台、青岛报道

两国之间缺乏相应法律衔接协议,欠中国企业的债最后都不了了之
冬日的暖阳下,曾经热闹非凡的山东烟台最大韩资服装企业“世刚纤维”彻底安静下来了。《望东方周刊》记者抵达烟台的2月19日,“世刚纤维”旗下的三个厂区,没有生产迹象,也没有员工的身影。1个月前失业的数千员工都拿到了烟台市政府垫付的欠薪,回家过年未返。
2008年1月12日,“世刚纤维”的40余名韩国管理人员,抛下了3000余名中国员工和5400余万元债务,携家眷分乘三辆中巴从中国的几个机场仓促离境。消息甫出,轰动一时。韩联社从北京发回的报道称:“曾经有过300名员工的(韩资)中小企业在中国一夜蒸发的事例,但拥有3000多名员工的支柱企业夜半出逃,尚属首次。”
最受伤的是供应商
“幸好世刚纤维只欠工人1个月工资,市政府协调有关方面,凑足工资款,让他们回家过了年。”烟台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工作人员李瑾(化名)告诉《望东方周刊》。
但对跟“世刚纤维”有过合作关系的烟台当地企业来说,这件事远远没有结束。郑玉(化名)承接“世刚纤维”的刺绣外包业务才几个月时间,一分结算款都没有挣到,一下子损失了56万元预付材料款,“春节是没心情过了,今年一年恐怕都得忙着盘算到哪里去反映问题,追回损失。”
在一起追索损失的供货商队伍里,郑玉的心理压力并不算大,最起码她的家庭作坊不需要面对一大批工人,“像彩云服装公司、福山瑞祥线带厂等单位就不同了,他们拿不到‘世刚纤维’的货款,一大批工人都等着这笔钱发工资回家过年呢。”
“我不过赔了50多万,烟台德林工贸被‘世刚纤维’欠货款900多万,你说这企业以后还怎么维持下去?”
烟台福山区法院和烟台海关的初步统计证实,“世刚纤维”所欠外债大致分为五类:银行贷款1500万元左右,海关税款500多万元,场地租金、水电费用200万元左右,供应商外包商欠款3000多万元,工人工资200多万元,合计5400多万元。
郑玉这类烟台当地供应商、外包商被拖欠货款是“世刚”欠款的大头。“事情发生后,上百名供应商、外包商的情绪比较激动,大家就聚集在世刚纤维工厂门口商量对策。福山区公安局刚开始受理了我们的报案,后来又拒绝受理;区信访局则根本不接待这种事情。”
郑玉向本刊透露,供应商、外包商们正计划向更高一级政府部门以及韩国驻青岛总领事馆反映问题,以期尽快讨到说法。
“如果能派人到韩国实施抓捕,我们这些供应商、外包商承担一些费用都行。”
逃走的好处
受“世刚纤维”高管外逃事件牵累的境内供应商、外包商有上百家。这么多人愿意跟“世刚”做生意并非偶然。
韩国世刚贸易株式会社早在1995年就来到烟台投资服装加工企业,属于当时大力提倡的“三来一补”(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及补偿贸易的统称)合资企业,产品全部出口美国。2001年,成立了世刚纤维公司,由单纯的来料加工延伸到织布、染整及成衣制作,进出口总额超过1.5亿元。
烟台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官员李瑾告诉《望东方周刊》,作为烟台最大的韩资服装企业,“世刚纤维”一直是作为该市招商引资的典型加以宣传的,以前的相关资料都称之为“重点引进”的“高新技术型、环保型、投入产出比高和产业关联度高的项目”。
“作为一个落户较早、规模较大的外资项目,政府各部门一直是大力支持的,各种税费也是能免则免、能减则减,这次他们怎么能这样做呢?有什么困难肯定会一起帮他们想办法,这样做弄得政府很被动!”李瑾说。
“世刚纤维”旗下企业都是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在华注册的。按照中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只承担出资额以内的赔偿,不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世刚”为什么不按照正常程序破产清算,而采取逃走这种极端方式?
据韩国媒体报道,此前就有韩国企业采取“外逃”方式结束在华经营,由于两国之间缺乏相应法律衔接协议,企业的债务最后都不了了之。
根据烟台福山区法院的初步统计,“世刚纤维”所欠债务全部为中国自然人或中国机构。中韩之间新的法律协议出台前,他们的损失很难得到补偿。
“我们不光要索回损失,更关键的是要防止这种‘示范效应’愈演愈烈。”烟台受损供货商、外包商聘用的法律顾问说。
修补法律漏洞
“世刚”事件之后,韩资企业外逃现象终于引起了韩国政府的重视。
正在烟台调研此事的韩国驻青岛总领事馆领事姜亨植在接受《望东方周刊》专访时透露,“非法撤离的企业已经严重影响了韩国的形象,为防止负面影响扩散到正常营业的企业,韩国产业资源部、外交通商部、劳动部、法务部、大韩商会等共同成立了‘无故撤离应对特别工作组’,于1月底进入青岛、广州等韩国企业集中的地区展开了调查,并于2月19日召开了新闻发布会。”
据姜亨植介绍,韩国产业资源部将以“非法撤离中国企业现状调查”的结果为基础,讨论将存在恶意逃避税务、工人工资等问题的韩国企业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方案;而外交通商部将在韩国驻华使馆新设由法律界人士等专家组成的“困难企业咨询援助中心”,为当地韩资企业提供帮助,同时在非法撤离现象比较集中的山东省新设由青岛总领事馆、韩国贸易投资振兴公社和中小企业支援中心负责人组成的企业清算协助小组。
韩国产业资源部公布的方案说,如果中方受害者向韩国司法部门就拖欠工资、欺诈等不法行为提起刑事诉讼,司法部门将根据掌握的证据,按照韩国法律对有关企业家进行制裁;如果中方当事人要求按中国法律进行制裁,韩国方面也将根据罪犯引渡条款或刑事司法互助条约采取相关措施。
“中韩双方曾于世刚纤维事件发生后,在青岛召开过有关会议,两国法律的衔接问题成为会议讨论的焦点之一,上述方案应该是双方协商的结果。”孙恒勤说。
“提起刑事诉讼等方案,是中国政府要求的结果。双方还将就企业清算等事宜进一步协商,但具体召开会议的时间还没有确定。”姜亨植告诉《望东方周刊》。
同时,韩国产业资源部也进一步要求中国政府提高与清算相关的透明度,并向企业清算提供一条龙服务。“目前,清算手续太过繁杂,而且需要返还两三年前享受过的各种优惠,这是令人难以接受的。”姜亨植说。
韩资外逃已成现象
在韩资集中的山东半岛,“外逃”早已不是新鲜事儿。中国境内韩资企业最多的城市青岛现有韩资企业4000多家,从业人员达44万多人。从2003年起,青岛就不断发生类似“世刚”外逃的事件。2006年一年,青岛下辖的即墨市发生了10起,胶南市发生了5起,胶州市发生了1起韩资外逃事件。
其中发生在胶州的“信一皮革事件”,让青岛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副局长孙恒勤印象深刻。2006年12月8日,青岛“信一皮革”和“信五皮革”两家韩资公司的韩方管理人员连夜出走,事发时两家工厂已经拖欠工人工资数月。
“非法撤离”前,“信一”和“信五”在胶州市的地位不亚于“世刚纤维”在烟台的地位,两公司曾占据胶州市皮革产业的半壁江山,胶州甚至把皮革制造业作为当地的五大支柱产业之一。
姜亨植向本刊证实,“到目前为止,非法撤离的(韩资)企业为206家。”
中国海关的统计资料显示,目前韩国对中国投资额为210亿美元,注册法人达到2万家,分别占韩国对外投资额和海外法人的25%和47%。韩国来华投资的95%是中小企业。
“青岛韩资企业最为密集的地方是城阳区,非法撤离也多发生在这里,这种状况与该区招商引资的历程关系密切。”青岛贸促会韩资处朴处长向本刊解释说,由于几年前的招商引资政策只重数量,忽视质量,引进了一大批中小型韩资企业。
“城阳区把青岛市规定的投资额最少10万美元的门槛‘灵活掌握’,降为3万美元,由此引进了一大批小型企业,而这样的企业是经不起政策上的风吹草动的,非法撤离也就成为必然。”
“也正是这些中小企业,在胶州干两年去即墨,在即墨干两年又去莱西,目的就是享受‘免二减三’(企业注册前两年免税,两年后减税三年)的优惠政策,给人留下了不长远、无诚信的印象,现在已成为各地防范的对象。”
别了,吃政策饭的外企
由于“政策优势”几乎是这类企业惟一的核心竞争力,所以它们也对政策变化最为敏感。青岛市贸促会韩资处朴处长评价说。
中国对“三来一补”型外资企业重量不重质的政策改变后,首当其冲的就是这类企业。中国政府2007年7月发布了新的《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目录》,“世刚”的纤维类产品就属于限制类加工贸易商品,很多税收优惠被取消,出口退税政策改变后加大了来料加工企业资金周转难度。
2008年1月实施的《劳动合同法》要求企业必须为职工负担社会保险的30%,将极大地增加劳动力密集型企业的人力成本。
中国环保法规的完善也构成了新的成本压力。烟台环保局法规科科长邱春光向媒体透露,自2007年9月开始,“世刚纤维”的两个污水排放口都装上了24小时监控的录像设备,一旦超标,监控设备将自动报警。
青岛市贸促会韩资处朴处长认为,这些变化不会导致在华韩资“大崩溃”。
“这些变化不过是让韩国企业明白,在韩国国内活不下去的企业,今后在中国也无法生存。”他举例说,一些富有独特竞争力的韩资在中国活得很好。韩国《朝鲜日报》就报道过,一些别具特色的玻璃容器、取暖材料、医疗器械以及文具行业的韩资企业都凭借其自身设计、技术竞争实力在中国市场大受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