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宝强范冰冰:招嫖女老大为何也不满社会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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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嫖女老大为何也不满社会风气?
发表于:2012-2-11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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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逸明 
头  衔:凤凰中尉 只看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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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罗庆学
道德滑坡,世风日下,人情不古,诚信丧失,这可能是我们普通人对当下社会状况的一些感受。大家对此发一番感叹甚至骂一两声泄愤可能都是正常的事情。可是,近日在北京亚运村附近抓获的招嫖团伙的女负责人也发出如此感慨,就真的让人哭笑不得!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就介绍几个卖淫女,就判14年?怎么判得比很多抢劫犯还重啊。社会风气本来就这样,社会上卖淫的那么多,为什么拿我当典型?我知道不对,但罪不至于这么重。”
按照法律规定,有组织卖淫一直是我国重点打击的犯罪行为,组织卖淫罪起刑就是5年,情节严重的判10年以上;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乃至死刑。从法律的角度讲,也许我们可以说女老大不懂法律,或故意狡辩。但是招嫖者言,真是让人无话可说,因为她击中了社会的要害,打到了我们很多问题的七寸,招嫖女老大把责任归于社会从一定意义上说真的有它的道理。
首先是从卖淫者为何市场越来越大来看,这里面当然有“人性的弱点”之所在,“食色性也”,贪财爱色人性使然。但是更重要的还有社会方面的原因,比如官员的腐化坠落问题,比如农民工性需求问题,比如男女人口比例失调问题,与直接的人性问题相比,这些是更重要的原因。这些从一定意义上说是“刚性需求”,官员有钱有权,再加上有时间,如果没有比色欲更刚性的制度约束,在“天上人间”消费一下每晚一万多元的小姐也是自然而然的事情。农民工长期一人孤身在外,干的重活,吃的粗钣,但并不等于基本的生理需要就不要,所以出现了男人在城里嫖,女人在乡下娼的奇怪局面!
再就是从社会伦理来看,现在界线的模糊已让人真的不知所措了。原来听说谁嫖了谁娼了以为是大不了的事情,仿佛天要塌地要陷人的一辈子要完蛋,现在根本就是见怪不怪,卖淫嫖娼好像就是家常便饭,只要你是有房有车有权有钱一族,别的什么都是次要的,曾经被神圣化了的道德标准在现在人眼里已是一文不值。正常是失去了这些标准,笑贫不笑娼,见死不救,恩将仇报,以怨报德等现象几乎天天在我们面前发生。也正因为这样,广东女孩儿小悦悦被两辆汽车碾伤,先后十二个人都冷漠走过,救起她的是质朴的一环卫工人!
其三是一群西化的专家为性自由为卖淫嫖娼合法化摇唇鼓舌,仿佛满大街都是卖淫嫖娼者她们功德无量一样。她们从人的根本需求这一点出发,认为要让卖淫嫖娼自由,听起来的确很美,很人性化,很受社会欢迎,但是她们自己长期在国外受性自由的教育甚至可能亲身实践之,她就没想想中国十三亿人口不是西方的那些“高素质”的人们,看着自己的老婆与别人性交还多情地递上卫生纸,还为她获得了人生的快乐而自豪!中国占世界人口五分之一,中国有自已的传统,这是一种文化,不需要解释和强求,但是这一点一些女性学博就是不卖账,钻在性自由研究的牛角尖里不能自拔。客观地说,她们的理论也为卖淫嫖娼遍地开花的现实提供了理论支持。她甚至可以按照自己的理论认为,北京招嫖女老大不仅量刑过重,而且根本就不能判刑,甚至还应当受到表扬,因为她大量地解决了人们的性苦闷问题,解决了一部分妇女的就业问题,让人性获得了自由,让人生获得了欢乐,这是普世人价值啊!(作者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