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fc金波对大肚佛视频:李庄案件的是与非情况综述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7 20:57:40

李庄案件的是与非情况综述

时间:2011-03-05 23:20:18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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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督教牧师马丁·内莫勒说:他们杀共产党人的时候,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共产党人。当他们杀工会分子的时候,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工人。 当他们杀犹太人的时候,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犹太人。当他们杀我的时候,没有人说话,因为已经没有人了。

    辩护律师及其辩护情况—— 强大有力的辩护意见与二审结果的无奈!!

    (一)、辩护阵容:

        1、陈有西,浙江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兼主任,一级律师,兼职法学教授。杭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导师、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导师、警察学院兼职教授。浙江大学中文系77级本科毕业,北京大学法律系高级法官(研究生)班结业。现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人权委员会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宣传联络委员会委员,浙江省公安厅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个人会员,法律文书委员会理事。曾在浙江省公安厅、省委政法委、浙江省高级法院任职。已经出版《变革时代的法律秩序》、《反不正当竞争法律适用概论》、《定罪量刑指南》、《行政诉讼和行政执法的法律适用》、《知识产权法》等专著、合著10本。

        2、高子程,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业务部主任。中央财经大学客座教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全国政工科委特邀研究员、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咨询员、北京市律师协会税务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朝阳区人大代表、北京市朝阳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委员、中央国家机关青联资深委员。

    (二)、二审结果:

        1、2月9日上午10时,重庆市一中法院对律师李庄伪造证据、妨害作证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维持江北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的定罪部分,即被告人李庄犯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撤销该判决的量刑部分,即判处被告人李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以上诉人李庄犯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2、2月20日,北京市司法局依法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

   六、网络评论精选:

李庄“罪罚交易”玄机

本文见《财经》杂志

 2010年第4期(2010-02-23 )

    出版日期2010年02月15日本文网址:http://magazine.caijing.com.cn/templates/inc/chargecontent2.jsp?id=110377179&time=2010-02-12&cl=106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45ffc150100gvw5.html?tj=1 

龚刚模为何主动揭发代理律师,李庄认罪为何仍被判实刑,事关李庄案的两处蹊跷至今未能大白。

《财经》记者 饶智 陈晓舒

  在二审时认罪的李庄,2010年2月9日上午面对获刑一年半的终审判决,情绪激动下再度“翻供”。

  “完全是一种欺骗!”李庄当庭大喊。在现场,《财经》记者目睹了二审宣判后的戏剧性场景。俟法官宣判完毕,李庄从被告席上一跃而起,高喊:“我宣布,上次开庭认罪是假,希望法庭不要给我算认罪。”

  法庭骚动。法官打断李庄,宣布闭庭。在法警的推搡下,李庄边走边喊:“我认罪是受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诱导,承诺认罪能够缓刑,能够不开庭,当时公诉人还让我撤销上诉。现在判决却是有罪。我原来的认罪书都是欺骗公安局和检察院,这些都是斗争策略,你们详细看我的认罪书!”

  六天前的二审庭审中,李庄在最后作了六点陈述,被解读为“藏头露尾”:六点陈述的首字谐音为“被逼认罪缓刑”,尾字谐音为“出来坚决申诉”。2月9日二审判决后,这种猜测被李庄代理律师高子程证实。

  与一审时大量媒体旁听迥异,二审庭审除新华社、人民日报及重庆本地等少数记者外,其他记者一律未准旁听。而二审宣判则完全公开,未设任何门禁。

  二审宣判历时仅六分钟。据重庆市一中院判决:维持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的定罪部分,即被告人李庄犯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撤销该判决的量刑部分,减刑一年,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李庄被减刑的原因,正是他现在所反悔的认罪情节。判决称:“二审期间,上诉人李庄一直表示认罪,二审法院考虑其认罪态度,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宣判后被带离法庭时,李庄依然在喊:“完全是一种欺骗,这种欺骗早晚会暴露于天下。我希望中国16万律师继续对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行为坚决斗争,斗争到底。我会上诉到底的!”

一审坚决上诉

  2010年1月8日,重庆市江北区法院对李庄案作出一审判决:李庄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成立,获刑两年六个月。

  去年12月中旬,李庄因龚刚模案被捕后,北京市律师协会(下称“北京律协”)派出以第一副会长张小炜为首的五人调查小组,奔赴重庆。其后曾派员全程旁听一审庭审。

  知情人士向《财经》记者透露,张小炜到达重庆后,会同重庆律协会长孙发荣拜访了重庆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光磊。张小炜与其共进午餐,在会见李庄的要求遭拒后,双方不欢而散。

  2010年1月18日,北京律协向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递交了近7000字的《关于李庄案及其衍生问题的汇报》(下称《汇报》)。《汇报》请求全国律协启动相关协调机制,报告司法部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央政法委、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及重庆相关部门,重申希望审慎处理李庄案。

  《汇报》中详细列举了案中所存在的严重的程序违法情形:利用媒体进行形象丑化和道德审判,未审先定罪;剥夺李庄要求及时与律师会见讨论案情的权利;关押证人获取口供;拒绝让被关押的证人出庭质证;剥夺李庄及其辩护律师的质证权。

  《汇报》称,李庄案最严重的错误在于,一审判决书将李庄与其当事人拥有豁免权的职业秘密谈话认定为李庄的犯罪事实。

  当天是李庄案上诉期限最后一天,高子程律师为李庄提出上诉,要求撤销一审刑事判决,改判李庄无罪。

  二审之前,高子程律师向重庆一中院提出八份申请,其中包括调取李庄三次会见龚刚模的录音录像资料,要求警方控制下的龚刚模、重庆本地律师吴家友、龚刚华和龚云飞等证人出庭作证。

  李庄案一审开庭时,起诉书列明的八名证人均仅提交书面证词,无一出庭接受质证,而其中七人处于警方控制之下。这一度引发广泛争议。

  2010年2月2日,李庄案二审开庭。其中一个进步是,律师的要求得到部分回应。龚刚模、吴家友等六人出庭,其中甚至包括龚刚模专案组两名警察唐勇和吴鹏。

二审当庭认罪

  李庄案二审历时一天半,开庭不过十分钟后,审判长刚宣读完上诉理由,李庄当庭称:“我认罪。”语气平静而漠然。

  他甚至一改一审时咄咄逼人的态度,宣称:“一审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我撤回上诉理由。”

  李庄的第二辩护律师陈有西随即提出:“那法庭就可以进行调解,今天的庭就可以不用审了。”彼时法庭一片哗然。

  但陈有西的提议遭到公诉人反对。这令“认罪”的李庄大为惊诧。他又强调,“上诉理由一切撤回,上诉没有撤回。”审判长裁决,法庭审理继续进行。

  二审开庭前,《财经》记者获悉,李庄家属曾表示,“李庄丢个面子,认个罪,我们都能接受,李庄为此丢了性命,我们接受不了。”

  出庭作证的六名控方证人状况频出。此前接受央视采访时一口普通话的吴家友坚持只讲重庆方言。在辩方抗议下,法庭不得不配备同步翻译;情绪波动的龚刚模接受质证后,甚至向审判长提出:“我被问昏了,我不想作证了。”

  在对龚刚模堂弟龚云飞的询问过程中,李庄甚至突然拍打桌面,“我已经介于一个精神病人和正常人之间,我实在无法忍受这些证人的胡说八道”。

  休庭结束后,李庄在庭上又连声道歉,称自己“不冷静、太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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