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压人头不奈何:“和谐书法”与不和谐的文化关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2 09:43:59
内容提要:“和谐书法”是书法艺术的人文环境的最起码的要求,但同时也是最高的要求。因为“和谐书法”的文化气氛在许多书法活动中,往往很难企及。用一句“报喜不报忧”的话,说当前的书法很和谐,但实际上,书法艺术它真的很和谐吗?那么,本文犯着“那壶不开提那壶”的忌讳,专门说说这不和谐的各种文化关系。

“和谐”问题本来就存在于且渗透于一切人际关系之中。人际关系要“和谐”,社会要“和谐”,文化关系和书法艺术的种种人文关系同样需要“和谐”。“和谐”问题是时下人们在各个领域中最关注的问题。不仅如此,文化的“和谐”问题已经上升到“文化安全”的觉悟高度要求受到人们普遍的重视。

首先,书法艺术需要“和谐”的文化氛围。从主观上我们需要和谐的书法,从客观上书法需要人们营造和谐的文化氛围,共同来成就“和谐书法”。从外部环境上看,书法艺术在这个“文化安全”议题下,它毫不侥幸地受到来自西方的不和谐文化因素的不同程度威胁之下,让人感到它已经出现许多的“和谐”危机,成为隐隐的文化精神伤痛。

而从书法艺术的自身方面,如“展览时代”的激烈“竞争”,随之而来的是书画家的作品争先恐后的进入市场,书画作为特殊的“商品”,市场价格与艺术价值的不相吻合,以及炒作、促销的商业化机制运作。加之在残酷的“竞争”现实面前,很多书法家只注重了“书技”,而淡化了“书德”,在作品中表现一副“装腔做势”,靠做秀而哗众取宠。出现了对传统认知能力的愚钝,以割裂传统的文化姿态去搞“现代书法”创作,表现了一种“后殖民主义”的文化心理,暴露了蔑视传统和仇视传统的鄙薄语调。

关键词:和谐书法 文化关系 不和谐




“和谐书法”是书法艺术的人文环境的最起码的要求,但同时也是最高的要求。因为“和谐书法”的文化气氛在许多书法活动中,往往很难企及。用一句“报喜不报忧”的话,说当前的书法很和谐,但实际上,书法艺术它真的很和谐吗?那么,本文犯着“那壶不开提那壶”的忌讳,专门说说这不和谐的各种文化关系。

当今已进入网络信息、知识经济的高智能化和知识市场化时代,科学技术的高度发展伴随而来的是环境污染和人际关系冷淡化;金钱万能,世情淡漠;民族文化举步艰难,西洋文化倍受青睐。人们——普遍感觉到自己生活在紧张的环境与文化之中,身心承受到来自各方面的社会压力过大。《中庸》提出:“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但是从现代自然科学上看,这种观点毕竟已经属于那个时代,“万物并育”其结果是导致生物圈——食物链的形成(弱肉强食)。

也就是说,当今社会不和谐的成分太多了,所以我们才期盼“和谐”。“和谐书法○1”始终是书法艺术的最高境界追求,我们需要和谐的书法,书法需要人们营造和谐的文化氛围,共同来成就“和谐书法”。所以说无论从内部心理、外部文化氛围上讲,它都是保护民族文化同时也是在书法艺术受到了外来学术多元文化发展势力冲击之后的必然要求。它越来越成为当代书坛的每个书法人渴望的书法理想、期盼和要求。因为现在,书法正处于书法主义泛滥与学派横行的大鸣、大放、大争论时代,可谓在学术上不断地涌现新思想的新名词,在创作上也不断地涌现出新形式而花样翻新,从而出现了许多与传统书法艺术格格不入的新动向。用句很严重的话说,有的人想用他们的“创新”进而达到颠覆传统的目的。就目前书法的文化关系而言,它正面临着一场亘古未有的传统文化体系受到新型(西化意识)文化观念冲击的威逼,因此就使书法的文化关系从此变得非常地不和谐的,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如实反映人的不和谐的思想意识形态和社会文化关系的书法艺术,我们希望它是“和谐书法”——它能够和谐吗?绝对不能。于是我们经常感到,书法艺术总是在和谐的美好愿望之下,它不得不萎缩在现实的不和谐文化关系背景下艰难的生存和发展着。

中国历史上的先秦、东汉曾经出现过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可谓古代人们思想的自由时代。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所表现的自由和谐是一种动态的和谐(我说的是将矛盾体的统一状态)。其结果也是导致了古代思想史上的第一个“争鸣后的和谐②”(虽然我的这种提法,有待于认可和讨论),这句话让我联想到书法的术语“不工之工”,那种人类思想史上的矛盾中的和谐统一,那怕只是短时期的、暂时的。也许人类自身的矛盾是长久的,和谐只是短暂的、闪光的一刹那……而这种“和谐”也是靠人们在“不和谐”中共同营造起来的一种文化关系和氛围!

虽然我们还不曾听说中国历史上专为了“文化”(或者和谐)二字而发动的战争,战争的目的只是为了“利益”二字,它远远不像古希腊、埃及,可以为了他们的“宗教”文化而不惜发动战争。然而中国的儒、道、释的思想抗争一直都能够保持既争执又兼容,相安于无事的和平共处,不能不说是中国文化关系的一大奇迹!这是中国人特有的处理文化关系的“法宝”——阴阳关系的相反相成,相辅相成。儒家善用“中庸”态度应世,道家贯用“无为”态度避世,释家则采取“修性”方法渡世,从而合理地所有的跟自己不和谐关系因素,这样才使得中国文化在“多事之秋”居然还能保持和表现它特有的“和谐”关系特色。这其间也只有“雄心勃勃”的秦始皇,采取的“焚书坑儒”做得太过。而汉代的“独尊儒术、罢黜百家”,则进一步说明,思想学术一旦攀附上了权势或被政治接纳,也是有其可怕的一面和发挥其极大的效用也可能会带来的是权利强行压制而成的表面化的“和谐”。也可以说,这是儒学被当作“官方哲学”之后,并进一步被当作排挤其它“百家”的理由的时候,不仅是儒学的荣耀,同时也是儒学的悲哀!因为它那时已经不再具有了“兼容”的胸怀和丧失了“兼容”初衷。

老子、庄子的道家无为思想,是教人们不要去学习、不要去思想,更不要去思考问题,其最伟大的消极意义在于:它要让人们项上的头脑,形同虚设,让人们学会不用头脑思考,专用四肢干活的不会思想的“愚民”。而这种无为思想,一旦被统治者采用,那就变成:让平民百姓去干无为之事,而帮助他们更好地进行“有为”的政治统治哲学。所以道家的“和谐”实际上应该是一种不争之争的“和谐”,但是,我们从中看到它的愚民性使人愚昧无知的落后一面。无疑,道家的“无为”的和谐文化有其麻痹平民的一面。尽管道家向往一种清净无为的生活,远离政治、远离功利,但其不现实性也随之暴露了出来。陶渊明在晋太元年《桃花源记》中虚拟的“世外桃园”,有如同现代人在网络上的情感虚拟世界。但似乎虚拟的世界,如同一块能够让心灵栖息的圣地,让人一想到它就觉得浑身轻松、烦恼皆忘……让我们的心灵得到滋养!



“和谐”问题本来就存在于且渗透于一切人际关系之中。人际关系要“和谐”,社会要“和谐”,文化关系和书法艺术的种种人文关系同样需要“和谐”。所以说“和谐”问题是时下人们在各个领域中最关注的问题,“和谐”已经成为了现代人类社会发展中倍受关注的焦点。因此在这种强烈的“和谐”愿望驱使下,我们专门分析一下影响书法“和谐”的因素,并将其潜在的“和谐”危机作一次试述。
通过人际关系的不和谐去看文化关系的不和谐,或者通过文化关系的不和谐再回过头来看人际关系的不和谐,其道理都一样。我们知道“和谐”与不“和谐”,它始终是相辅相成的矛盾。正如有人说的,业绩总是建立在问题之上,存在的问题越多,成绩才会越大。在貌似和谐的书坛“和谐”之下,它的“和谐”也同样不可能是百分之百的纯粹,它始终只是一种有机的、动态的“和谐”,也是一种和谐因素多于不和谐因素的绝对值意义上的“和谐”,因此证明了这种和谐本身是具有一定的问题因素,它需要人们随时关注那些不和谐因素的消长关系,以保持和谐关系的长期和稳定。所以我们必须进一步关注它仍然潜伏和隐藏着许多不“和谐”的因子暗流,并且已经成为影响书法“和谐”的危机。从外部环境上看,书法艺术在新的提法——“文化安全”议题下,它毫不侥幸地处于来自西方的不和谐文化因素的不同程度威胁之下,让人感到它已经出现许多的“和谐”危机,成为隐隐的文化精神伤痛。

首先,书法艺术需要“和谐”的文化氛围。从主观上我们需要和谐的书法,从客观上书法需要人们营造和谐的文化氛围,共同来成就“和谐书法”。在此之前,我一直在想,书法艺术第一位强调的是其民族文化精神意识,并且以此为皈依。但为什么,书法家群体往往最终只是以一“流派”的风格形式存在呢?说某某“自幼学书”,并“集百家所长”?说实话这样能够做得到吗?典型的吹牛皮。甚至我们可以看到一些被“神化的书法家”,这话怎么讲?即一些书法家被一些人吹嘘得神乎其神,而这样的书法家也乐意在这些人吹嘘的神话里生活,似乎他根本不是在现实世界中生活,特别已经失去了他自己的“七情六欲”,所以这是将书法家神化、吹嘘化的表现。

因此我们看到书法有一些人是靠吹出来的。更主要是书法和谐不是靠一群人相互吹捧、“一团和气”的粉饰“和谐”。为什么我们就不能以一种“文化现象”的视角去看待一种书风、流派的兴衰成败关系呢?而当人们以一种纯粹的文化视野,去考察某个地方的“书法家”现象的时候,总是显得那样的牵强附会,文化底气的“中怯”,这就与书法艺术是“艺中之艺”、“文化核心的核心”极不相称。如果将来有一些只注重书写“技术”而忽视了文化的人在大展中入选、获奖,书法家不就成技术含量高,文化含量低的“书写技术家”了吗?这是书法艺术在文化当今的一大不“和谐”现象:书法家几近似于“抄写手”。

此外就是书法家身上非常缺少一种团结协作精神,书法家可谓职业习惯于“单打独斗”,书法家创作从来不需要与人合作!所以,有些地方的书协组织,因为人不团结,“三个猴子打五股”,最终闹得那个地方的书法气氛很不“和谐”,办起事情来,搞内耗,你推委、我扯皮,像裹脚女人,拖拉疲塌——很难办事、办不成事等等……书法家、画家为什么不能这样展示共同的风采?共同营造更为和谐的艺术氛围?有人说:一个艺术家是一条龙,三个艺术家是三条虫。这是在说有些艺术家的不善于团结、不善于合作,也不服气别人的犟性!这种“战斗意识”——就是艺术界的和谐主题之下的不和谐的声音!它直接造成艺术的不太健康、不太正常发展。也就是说,在和谐的文化艺术氛围里,和谐就能使艺术家从“虫”成就为“龙”,相反在不和谐的文化艺术氛围里,艺术家即使是“龙”,但在那种不和谐的文化环境里面,那也只是一条“虫”的遭遇。而在书法圈子里,人有时候都得有一面“心镜”自己照一照:在人之上,要把人当人;在人之下,要把自己当人。大家知道,艺术家都有自尊、自爱其艺术作品的心理需求,但,如果能够注意尊重别人的艺术自尊心,那么,艺术的气氛就会更加浓郁、更加和谐……



其次,在全球文化大环境中,即中西文化的对接和交流中,引发了一系列的“文化安全”及其危机问题。在通常情况下,“安全”与“和谐”是一种软与硬的认识标准,从“硬环境”上我们往往用“安全”去衡量,而从“软环境”上我们则常常用“和谐”去衡量。文化环境,通常都是用“和谐”的氛围去述说。但是,由于现代文化周边环境的复杂多化,国家有关文化部门和领导,已经提出了国家“文化安全”问题,并引起了各界广大有识之士的普遍关注。

最近刚刚闭幕的全国政协会议,政协委员们已经认真讨论了关于《讨论民族文化发展》议案,从“文化和谐”上升到“文化安全”,这足以说明文化发展过程中,确确实实出现了一些“危机”问题。也就是说目前在社会安全意识方面,有了一种新的提法叫做“和谐社会”,原本这是一个文化含量比较高的术语,现在广泛地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各个领域,而文化方面的“和谐”由于出现了新的文化危机,其认识观念也随之从“文化和谐”转变为“文化安全”。这也许有人觉得只是“口号”的叫法不同而已,如此,也就说明人们对于现代的文化发展中的危机,特别是中国的民族文化发展的危机,不认识、不了解!从而也看不到西方的强权文化势力,对弱势文化已经构成的威胁。那些号称代表全球化文化发展方向的强权文化,他们企图抽空其他弱小国家的民族文化精神思想,进而达到用他们的文化观念、思想和意识去灌注、填充,使其变为彻头彻尾的殖民文化、傀儡文化,丧失本民族的精神根基。而在这种文化形势威逼下,有的人已经丧失了最起码的民族精神理智。对此,我多次拜读邵秉仁副主席关于“文化安全”问题的文章。现将有关摘抄如下:

中国的文化安全的形势下不容乐观。一方面,西方文化纷纷涌入中国,从文化资本到文化产品,从文化形态到意识形态,从语言文字到宗教信仰,从影视传媒到日常生活,“西化”无处不在,影响深刻,亟待鉴别、规范和梳理。另一方面,我国传统文化价值体系日渐衰退,已经威胁到社会的发展和民族精神的传承,亟需抢救、保护和振兴,文化安全意识淡薄,民族文化遭到冲击,传统文化面临消失,价值观念受到侵蚀,诚信美德出现缺失,文化体制尚待理顺,特别值得忧虑的是以马克思主义为主导价值导向的意识形态面临严峻挑战。形成这一局面的主要原因有:

首先,近代以来中国传统文化长期遭受破坏使得国家文化安全缺乏自我保护能力。

同时他们在强调人类文化发展共性的时候,很少顾及各,民族文化发展的自身特点,极力渲染传统文化尤其是儒家文化与现代化的冲突和对立,反对中西文化调和论,否认新旧文化之间的相续关系,有人提出了“全盘西化”的口号,甚至发展到民族虚无主义。

中国文化正在被西方文化遮蔽,正在被国人自己所漠视。

从根本上说,所谓“西化”就是要控制中国文化的发展方向,取代传统文化价值观念在中国社会的主导地位③。

多元的价值观,一方面扩展了人们的选择自由,一方面也模糊了一些基本的道德判断,出现了以丑为美,以恶为善,以耻为荣的现象,传统的价值观不断被功利价值观消解,社会上存在着荣辱颠倒的反道德现象。当前文化中流行的讥讽主流价值、颠倒传统道德、戏谑民族英雄的论调,严重混淆了青少年的价值观。

西方文化已通过教育进一步掌控了国人的思想文化意识,为西方文化与思想观念的灌输大开方便之门。

国家文化安全问题,并不是中国一国的问题,所有的发展中国家,一部分发达国家乃至传统意义上的西方国家,都碰到过这个问题。

面对西方文化的冲击,愈来愈多的现代知识分子已经可是意识到,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不再是中国现代化的障碍,相反,是我们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重要屏障;弘扬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④。

正如撒切尔所指出过的:“中国不会成为超级大国,‘因为中国没有那种可用来推进自己的权力,从而削弱我们西方国家具有国际传染性的学说。今天中国出口的是电视机而不是思想观念。’”内容是最重要的。走出去不是一句空话:内容为王。⑤

于是导致了书法学术方面的问题。关于这个问题过去我在相关的文章中已经提出过,一是盲目地欲将传统艺术“西化”:而现代、后现代的“艺术”书法,它善于解构历史书法经典,将传统书法支解为许多历史文化“碎片”,拿这些碎片去跟西方美学思想嫁接,按照现代人对书法艺术审美需求,寻找重构审美视觉新秩序的形式意义。现代人在艺术思潮中善于抓住一个思想片段、一个历史文化碎片、或者某一艺术情节,以构建自己需要的主体艺术风格;因此现代艺术手法善于强化与夸张某些细小的艺术思想情节。事实证明,现代的种种艺术行为及手法,大都是在以“割裂”传统、“鄙薄”传统的眼光和思维方式去从事他们的艺术尝试的,也就充分暴露出了他们以牺牲传统的价值认知的意义而寻求的一时之痛快!其结果也就给本来就困难的书法艺术的价值评判,再度陷入新的“泥潭”。

二是将继承与创新关系搞对立、割裂:导致书法的不“和谐”的焦点部位主要是表现在“继承与创新”的关系问题上面。因为现代有许多人正在以“割裂”的观念来处理“继承和创新”的“度”的问题,把“创新”跟传统“继承”对立起来,把传统的固有“范式”视同如他们去进行“创新”的包袱和累赘!这就成为书法“和谐”的,看似积极而实际上是最大的消极因素。它直接造成传统与现代不相融洽,且观念与实践不能“和谐”匹配。而一切不充分地继承和尊重历史传统的所谓“创新”,恰恰暴露出它的无知与浅薄,这样的“创新”往往都是一些虚伪和荒谬的思想意识的显现。因此我们不能忽视,创新的“本质”实质恰恰是扎扎实实的去继承。对此,张海主席曾经有过“一厘米”理论,强调性的指出了只有百分之九十九的传统继承,一分的创新,那么一个书法家就会取得了极大的成功,相反,把这一关系“度”搞反掉的人,可能只是在搞书法“破坏”,而根本不是在进行书法创新的“建设”,这种做法的最终结果,所起的作用远比一个非常守旧的书法家,对于书法的“和谐”意义而言,还要消极和可恶得多。



再次,是书法的“展览时代”的到来,也同时带来了展览的角逐的空前绝后的“竞争”急剧化。特别是到了“展览时代”,投稿人数之多,入选名额之少,无疑就会将书法家置于“竞争”的洪流之中。在当今书法的“展览时代”里,每个书法家也只有靠入选参展、获奖的多寡去做一篇漂亮的自我简历,最后就可以拨高自我的艺术形象。目前一个书法家如果没有获取一些必要的“名头”,那么在时下,也许压根儿就不能引起别人的“关注”。所以,展览成为了书法家快速成名的“快捷方式”,其引起的“竞争”的激烈程度可想而知,从中没有人估算过它可能引起多少对书法“和谐”氛围的侵害?

在经济大潮中,受市场经济的影响,许多书法家对于作品与商品的关系把握不尽相同,各有各的认识与看法。书画家的作品进入市场,这本身是一种对书画家自身价值的认定,但这种“价值的认定”后来却变味成为了不“和谐”的攀比和注入了太多的“额外”附加值的水分。比如协会主席的作品值多少钱,副主席的又是多少,依次类推理事们的又是若干……这里面的问题是艺术本身的价值还能够占多大的比重?在经济大潮中,出现了艺术进入市场过程中的不“和谐”;也造就了当今有一部分人,可以靠炒作、包装之后,完全以另一副“嘴脸”进入到书画市场中去,搞市场营销。在书画市场上,主要表现在画廊的各种形式的拍卖会,有的人的制假售假行为对于市场的正常秩序的扰乱。有的书法家靠别人的吹捧而润格高拔,名不副实。在当今书法界,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就已经感到它里面包含着一种“和谐”与非“和谐”势力的对抗现象。其结果即导致书法艺术从“和谐”氛围中淡出。这种“和谐”与非“和谐”势力的对抗,其实它并非是艺术的本质的对抗,而是书法艺术的人文关系引发的对抗。所以,这种“和谐”氛围的淡化,它本身就是人对艺术的认识观念的异化、功利化、世俗化所造成的对抗。

如收藏引发多重“副作用”——红火背后却隐藏着不少民间收藏者不为人知的辛酸事。去年,包括西泠印社、浙江博物馆等文物和收藏界权威机构相继推出一些便民公益鉴宝活动。位于杭州西湖白堤的浙江博物馆,去年举办了一次公益鉴宝活动,闻讯前来的持宝人把半条白堤围得水泄不通。但送来鉴定的“宝物”90%以上是质量低劣的新仿古工艺品,收藏者大呼上当。“这一现象反映了目前社会收藏热的盲目性。”全国人大代表周晓光说。收藏者缺乏法律保护意识和专业知识,私下盲目收藏,致使赝品充斥,欺诈活动屡屡发生,一定程度上诱发了文物的盗挖、走私等犯罪活动。长期以来国家在法律政策上对文物买卖一直严格控制,一些收藏者千方百计回避管理部门监督,私下交易,甚至违法私下收购出土文物。而文物艺术品真伪优劣的鉴别是一门深奥的学问,一般收藏者难以分辨,这给不法分子制假贩假可趁之机。假冒伪劣品纷纷出笼,更在无形中给盗掘地下文物的犯罪分子提供了销赃渠道。⑥

而在这种情形之下,书法它能和谐得了吗?它又能够有多大程度的“和谐”?书法艺术原本是强调“和谐”的文化氛围和“和谐”的人文环境的一门“和谐”艺术。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社会竞争的不断升级,这种“和谐”氛围越来越受到威胁,也就是说,目前还能够保持“和谐”的景况,已经成为人们的期盼和理想、愿望。所以我们拭目以待,书法界多一些“和谐”的福音。

周正康 2007-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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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①“和谐书法”:古代论书多讲求书法家的形态与环境的和谐,而本文则侧重从人文关系角度出发,即在书法家与书法家之间、书法家与社会文化的关系,以及书法家与市场的关系去论述,在这些关系和谐的前提下的书法,即“和谐书法”。在很多情况下,这些书法的文化关系是不和谐的,不和谐的原因是人的关系不和谐!
②“争鸣后的和谐”:在本文论述时,我提出这个观点,用来描述很多学术观点在争鸣与讨论时,有时是对立的,有时是互补的,而导致一种特殊的文化学术氛围的矛盾之中的统一,即我所说的“动态的和谐”;
③邵秉仁《弘扬传统优秀文化、确保国家文化安全》见《书法报》2007年3月7日第九期(总1156期) 20版;
④邵秉仁《弘扬传统优秀文化、确保国家文化安全》见《书法报》2007年3月14日第十期(总1157期) 20版;
⑤马相武《2007:中国文化走出去》见《艺术评论》2007年第一期(总第三十八期)页28;
⑥引自《美术报》2007年3月17日(总第695期)3版全国政协委员——《讨论民族文化发展》

——本文发表于《书法赏评》2007年第四期总第九十九期“书评焦点”第1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