拳王游戏人物:劳动合同法颁行引发失业狂潮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7 14:44:11

劳动合同法颁行引发失业狂潮

何必

   记者昨天从家乐福中国总部获悉,家乐福全国4万多名员工,除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之外,不论工龄长短、合同是否到期,都要在12月28日之前与公司重新签订为期两年的新合同。家乐福中国总部相关领导称,此举与即将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并无直接关系,而是公司“自身商业运作的行为”。

   市总工会法律部有关人士认为,该企业在新法实施前推出此举,无非是希望在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前,能多一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机会。但如此兴师动众地重签合同,不仅易引发员工的种种猜测和不满,降低他们对企业的信任度,也会给企业的正常运作带来影响。记者了解到,今年11月17日,家乐福中国总部给全国各大门店的人事部下发了一份电子邮件,邮件传达了将与全体职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指令。

   经证实,该合同期限为两年,从2007年12月28日开始至2009年12月28日,不论职工工龄长短、合同是否到期,都要重新签订。家乐福中国总部法律部的冷律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这次重新签订的劳动合同并非强制性,合同没有到期的职工可以自己选择签或不签。据记者了解,在整个过程中,家乐福并没有辞退或者买断职工工龄的做法。家乐福全国媒体经理陈波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是因为公司之前与员工签订的合同中,有部分条款与即将实施的《劳动合同法》不相符,所以要对劳动合同进行修改。但是对于究竟哪些条款需要修改,陈经理以“商业机密”为由拒绝透露。

   对于为何赶在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前重新签订合同,陈经理表示,这是公司“自身商业运作的行为”,因为公司在春节前都比较忙,所以必须赶在销售旺季来临前完成劳动合同的重新签订工作。记者随后采访了本市家乐福多家大卖场的职工,职工们纷纷表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人事部以“命令口吻”让他们签字,大家都不敢不签,但同时又担心,不知道签订了新合同后,会有什么后果。很多职工还质疑企业的做法意在规避新法。市总工会法律部有关人士分析认为,《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企业只能与同一员工签定两次固定期限合同,第三次签署时需签无固定期限合同。该企业赶在今年底重签一份合同,也是一种规避措施,其希望在签无固定期限合同之前可以多一次签订固定合同的机会。但如此兴师动众地重签合同,不仅容易引发员工的种种猜测和不满,降低他们对企业的信任度,也会给企业的正常运作带来一定影响。(2007年12月26日国际在线)

   俺这等乌鸦嘴,从来都是看空唱衰,成为中国国内“空”军当中最坚定不移的战斗力。结果呢?“果然不出所料”,再一次被俺这张烂嘴“不幸言中”,更是折射出,现如今的中国,就是俺这等悲观主义、失败主义者才能获得话语空间或者准确评论的地界儿。这个《劳动合同法》经过了太多的众说纷纭,终于粉墨登场。此前,涉及到该法,举办过太多的研讨会、座谈会、论证会等等。在博客中国举办的涉及该法的“专栏作家研讨会”上,该法制定小组负责人、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所长常凯介绍了该法的一些立法过程背景。我在这个会上,见到了多年未谋面的马立诚,以及著名自由派人士笔名为“秋风”等。此会上,我作为也许与会者当中唯一与用人单位打过劳动报酬官司、而且作为劳动者告企业的原告却败诉的经历者,从个人以及劳动者的层面对该法给予了非常消极悲观的结论,认为这很可能又是个看上去挺美的货色。本月,博客中国再度召开该法的研讨会,也能够收到我每天一篇垃圾文字的常凯与会,并指名道姓让博客中国邀请我参加。其实,博客中国但凡有什么研讨会,都给我发邀请。包括这个月的《色戒》以及博客中国建立五年庆祝会,等等。

   别的不说,至少咱1700多篇、每篇平均4000字的博客量,在现如今的中国恐怕也是名列前茅的;同时,与那些依靠女人乳房大腿赚取点击率的博客作者不同的是,咱对那种写法嗤之以鼻,光是写些个看空唱衰的垃圾。即便如此,总点击率还是超过百万,大概也算是悲观主义和失败主义阵营的社会认可与舆论胜利了。但这些统统被我拒绝了。理由很简单,博客中国今年删除或者隐藏我的稿子已经让我不厌其烦了。大前天我写的民主集中制的稿子被删除、前天我写的涉及中国三农的稿子被隐藏,就是最近的证明。就这样,还让我去参加什么会,也好意思开口。在给常凯的电话里,我说是工作日期间我无法与会(这也是实情)。可是,我对该法的关注却从来没有懈怠过。从最自私的角度说,确保每天一篇垃圾内容的产生,督促着我必须对周围保持高度的敏感与关切。

   开篇报道当中,也没有忘记做个相关链接:为什么说家乐福此次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是规避新法?《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该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几种情形是:(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第一、二项规定的情形是:(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按照这一规定,《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企业只能与同一员工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合同,而第三次签署时需签无固定期限合同。但新法同时规定,对于该法实施前已经订立的合同,采取过渡性保护。即须等该合同到期后签署新合同时,方才计算签署固定期限合同的次数。(比如2007年12月至2010年11月的合同,需等到合同到期后,2010年续约时方才被认定为首次签约,即便届时一年一签,而员工在公司服务期如未满10年,就需等2012年合同到期后,方可与企业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这个家乐福是个什么货色?法国企业。法国又是个什么东西?在被米国人称之为“老欧洲”的领地里,法国是专制主义程度最高的地方。有论者将法国划归有代议制却没有市场经济的类型。法国新总统萨科齐上任后,显示出政策向右转的倾向,作为欧盟领军人物之一,一反美国对伊拉克开战时的鲜明反对态度,与欧盟另一个领军人物、德国新任总理默克尔一道,纷纷对美国摇尾乞怜。不仅如此,萨科齐访华时,与中国领导人就法国达能在华与娃哈哈的纠纷进行了介入,表现出两个专制主义国家对于市场经济的高度干预。

   我曾经就达能与娃哈哈的官司喋喋不休过。冼岩和商务部梅新育也都就此发表过感慨。梅新育在华尔街日报中文版上撰文认为,这场官司就应该让其打下去,官方不应该介入,双方当事人都不是什么好东西,也许,通过诉讼,能够让更多的事情真相大白。但是,中国与法国领导人还是急不可耐地介入其中。在官方压力下,双方定分止争,言归于好,成就了一个与时俱进的同床异梦。而在同样能够收到我垃圾文字者的介绍之下,我也看到,北京大军中心在其有关达能与娃哈哈纠纷的文字之前,加上了什么编者按,认为娃哈哈对于中国民族企业还是有贡献的,并且指名道姓地说,希望冼岩与何必这样的笔杆子,在涉及这样的题材时,应该注意分寸。

   我很奇怪,这种编者按也居然能够出笼。我怎么写碍着你什么事了?你有什么资格来规定我的写作来对我说三道四?我说娃哈哈是国有资产流失、我说宗庆后连当汉奸的资格都没有、我说这场争斗属于狗咬狗、等等,这是我的权利,我又没有借此拿任何报酬,写写而已,居然被指为分寸问题,这是什么玩意儿!

   至于家乐福,几乎成为跨国公司在华无恶不作的典型了。随便在网络上搜索一下,就可以看到,家乐福实在像其同胞、这次萨科齐访华未能邀请同行而让总统很不愉快的法国影星阿兰德龙在电影里那句被童自荣配音后更加经典的台词所描述的那样:“你恶贯满盈了!”家乐福出售假冒伪劣产品、殴打记者、造假贩私……最近的恶迹就是举世瞩目的重庆家乐福促销导致踩踏事件导致大规模人员伤亡、让商务部不得不出台政令禁止如此促销活动。

   在中国特色下,人们习惯于这样的情形,那就是一放就乱,一抓就死。如此的“死”“乱”循环,到现在已经演绎为什么?一放那是注定要乱的,但一抓却不见得会死,而且往往是,抓也不死,对于所谓宏观调控的失效已经被社会上冷嘲热讽,以及无论左派右派都对中南海的高度失望,充分显示出公权力失灵的特征。具体来说,一个家乐福,就让所有在中国的商业零售业全都跟着倒霉,这恐怕也是法国人带给咱们的又一个成就吧。而到了劳动合同法领域,家乐福如此操作,倒也未必是只此一家别无分店。多年的朋友许峥发来的材料当中,就有对劳动合同法的咬牙切齿。

   新《劳动合同法》显出矫枉过正的一面:国内新《劳动合同法》明年初实施。该法规定,“劳动者在满足已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或“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将成为永久员工。不过,由于劳动法效应,国内近期掀起一场企业裁员风暴。除了日前深圳华为要求万名员工先离职、再重新签订合同之外,沃尔玛中国区也开始裁员。据透露,10月22日,沃尔玛全球采购中心上海分部的员工突然被通知开会,在会上经理以公司今年增长速度放缓为理由,宣布裁员消息。据悉,当日沃尔玛同时在深圳、上海、莆田及东莞宣布裁员,全球共裁逾200人,其中100人来自中国,占总数的一半。该经理称这次裁员的原则为没有原则:“即不论工作年限长短,不论业绩,不论个人能力。”而资方的补偿方案为n+1。有沃尔玛被裁员工大感愕然:“我们已经完成了今年的计划,业绩还在增长,不知道为什么要解雇我们?而且完全没有协商的余地,我完全没有办法接受。”一家大型外企的人力资源主管表示,新劳动法实施后,劳工成本将大幅增加,到时裁员将更加困难,沃尔玛在此时裁员,不排除有降低人力成本的考虑。在港商、台商密集的广东珠三角地区,因新劳动法而引起的裁员潮更严重。不少公司会要求签了两次合约的员工自动辞职再回聘,这样就没有违法问题。他表示,“多数台商都是用这种技术违规、但不违法的方式来处理。”新劳动法造成这样的影响,恐怕是法律制定者意想不到的。我们注意到,有关部门已开始为此解画。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处长林景青表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意味着“永久员工”,更不是“铁饭碗”。从解除的法定条件上看,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解除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无根本区别。新法已经充分考虑到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以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放宽经济性裁员条件。这恐怕是常凯们始料未及的。原本想提高劳动者的社会地位,但却遭到了如此结果,形成了新的社会动荡的导火索。

   要知道,现如今的中国就是在火药桶上,无论什么鸡毛蒜皮的事情,都可能会引发多米诺骨牌效应,并且一发而不可收,让选择了保守主义路线与不作为态度的、寄希望于击鼓传花手段而将问题与祸患留给未来掌权者的贪官污吏在此任上就不得不应对土崩瓦解,这是任何当权者都不愿意看到的。但是,这种情况却日渐昭彰,特别是劳动合同法颁布后,出现的形形色色的事情很让人回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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