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如娇似妻一样的书:建国历程·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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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公众的宫殿”

 

十九世纪五十年代中期访问美国的一位英国人说,“酒店是这个国家相当'特殊的一种机构’。”甚至形容旅客食宿条件的字眼都有其新的含义。在英国,“饭馆”是人们可以买到食物和饮料的休息场所,而住宿的地方则称为“旅店”。在美国(正如诺亚·韦伯斯特指出的),如同许多别的东西一样,这种区别消失了。在此地,旅店和饭馆都同时供应食宿。到了美国独立革命时期,一个新的美国字眼“酒店”已经通用起来,它指的是接待旅客和外地人的公共住所。它终于成为一种新机构的名称。这个字是从法文借用来的,在法文里“HOTEL”的意思是一座高贵寓所或者市政厅,而在美国,它指的是一种新型的社会企业。

 

建筑式样是区别这两者的不同性质的一个明显线索。英国律师亚历山大·麦凯于一八四六至四七年在美国旅行时指出,政府建筑物往往很不起眼。例如,在新奥尔良,他发现政府机关办事处“既不美观也不堂皇”。然而,圣查尔斯酒店却“有着古希腊科林斯式的门廊和高耸的拱顶”,非常有气派。“我们在英国把HOTEL叫做公馆,看作纯系私人财产,从外表看,它和周围众多的私人住宅很少有什么区别。在美国,HOTEL却是酒店,往往被视为公众建筑,而且通常在外观上就具有公共建筑物的特点。”美国的酒店同英国的旅馆大不相同,而且不仅仅在外观方面。在美国,酒店对公众起着更大、更重要的作用。

 

正如一八二七年六月十九日《国家通讯员报》所解释的,这些“第一流”现代化酒店光彩夺目,使它们充分享有“公众宫殿”的美名。有的人称它们为“人民宫殿”。由于缺少皇官作为“社会”的中心,美国人建造了酒店来取代。人民宫殿是特意为那些能付得起钱的人服务而兴建的建筑物,充满夸张的乐观情调。甚至到了二十世纪,酒店依然是美国所有大城市里最宏伟的建筑,这一点是很典型的。在中小城市,它们也往往盖过所有其它建筑,这已经成为美国文化一个明显的特点,并且广泛地扩展到世界其它城市,以致于大部分美国人已忘却了它的含义。

 

从十九世纪初期起,酒店就是社交活动中心。对于经常流动的人们来说,还有什么更为合适的“宫殿”呢?在城市急速发展的时期,人们不是根据教堂或者政府建筑物,而是根据酒店来对自己的城市作出自我评价,并且期待他人也据此作出评价。酒店通常是私人筵宴(由于是在酒店里举行,因而具有社会活动的意义)以及最重要的公共庆祝活动的中心。酒店大厅如同一座皇宫的外厅一样,成了消磨时光的地方,闲聊的大本营,也是领略伟人、权贵和富豪的风采的好去处。

 

一种与众不同的建筑和设计形式很快发展起来了。一八二九年在波士顿开业的特里蒙特大酒店是最早、最有影响的例子。早三年完工,由戴维·巴纳姆在巴尔的摩开办的六层楼豪华的城市大酒店已经显示出美国现代酒店的特征:二百套房间的规模,公众化以及优质管理。几十年间,美国头等酒店的标准设计来自新英格兰。它主要是一个自学成才的建筑天才艾赛亚·罗杰斯(18001869)的作品。罗杰斯是马萨诸塞州一个造船工人的儿子,有幸在所罗门·威拉德建筑事务所工作。威拉德就是开办昆西花岗石采石场、修建邦克山纪念碑和(对目前更为重要的)发展最早在美国广泛采用的中央取暖系统的那一位。罗杰斯二十六岁时开设了自己的事务所,两年后他接受委托设计特里蒙特大酒店。

 

一八一八年波士顿交易咖啡酒店烧毁以后,为波士顿重建一座这样的酒店已成了一项全城性的事业。使人伤感的交易酒店(这座烧毁的旧建筑通常的称呼),原由一批当地商人资助开办的。它有三百套房间,还有宴会厅、餐厅和其它很多公共设施,常被称为全国最大最好的酒店。被誉为“酒店老板中的梅特涅”和“美国店主皇帝”的戴维·巴纳姆,最早是在那里赢得誉满全国的名声的。这家酒店被焚是全城的损失,然而一八一九年的大恐慌阻碍了立即重建。一八二五年,一个由威廉·哈佛·埃利奥特为首的商人委员会获得成立一家酒店业公司的特许状,并委托年轻的艾赛亚·罗杰斯任建筑师。对于罗杰斯,对于波士顿,并且从长远来说对于行将靠酒店(或者部分地依靠酒店)发财致富的每个美国社区来说,这是件走红运的事。罗杰斯尽管没有可遵循的模式。然而却成功地设计了特里蒙特大酒店。它明确无误地给人以美观大方、大众化的印象,它采用了当时流行的希腊复古式柱型,很令人称羡。酒店共四层,用昆西花岗石贴面,有圆柱的门廊,四角有半露柱。装潢精致的圆形中央大厅,众多宽敞的公用厅房,讲究的宴会厅有镶板的天花板,两侧是爱奥尼亚柱型窗架,这一切给人的感觉与十八世纪的旅店截然不同。

 

罗杰斯的美观适用的设计方案,很快就变成新式美国头等酒店的样板,而罗杰斯本人很快也成了全国居首位的酒店建筑师。他的成就包括许多他一生当中修建的最大、最佳酒店:缅因州班戈市的班戈大酒店(一八三四年),纽约市的华道夫。阿斯托大酒店(一八三六年),南卡罗来纳州查尔斯顿市的查尔斯顿酒店(一八三九年),弗吉尼亚州里士满市的交易酒店(一八四一年),辛辛那提市的伯内特大酒店(一八五 O年),新奥尔良市著名的第二座圣查尔斯酒店(一八五一年),莫比尔市的巴特尔大酒店(一八五二年),路易斯维尔市的第二座高尔特大酒店(一八六五年),以及纳什维尔市有六百套房间的麦克斯韦尔大酒店(一八五九年开始建造,一八六九年建成)。美国的“公众的宫殿”大部出自艾赛亚·罗杰斯之手。

 

美国酒店开创了把机械装备、舒适、新发明同建筑设计结合在一起的先河。从这里已经预示了卫生设备、取暖、通风、空调以及各种各样其它真实的或想象的生活设施在美国未来建筑中的重要性,一些建筑史学家把特里蒙特大酒店叫做第一幢现代化建筑。它是有大量卫生设备的第一座酒店(或许是第一座任何类型的近代大建筑物)。它最著名的特点是八个成套的盥洗室。由于当时还没有设在一楼以上的卫生设备,这八个盥洗室都在一楼中间庭院的后面,用玻璃门廊与两翼的卧房、餐厅和圆厅连结起来。除去少数宅邸之外,它们在美国可能是最早的盥洗室。底层洗澡间有冷自来水,厨房和洗衣房也有。在罗杰斯设计的下一家大酒店一纽约市的华道夫·阿斯托大酒店里,最使人吃惊的乃是在高层设有卫生间。每一层都有盥洗室和洗澡间(一共十七个,外加两套淋浴设备),水来自楼顶的水槽,而槽里的水是用汽泵打上去的。

 

美国酒店从早期起一直是试验最先进的家用设施的地方。在兴建酒店上面花费的巨额资金以及力图在经营管理和市政声誉等方面胜过对手的想法,使得酒店成了与日常生活有关的先进技术的试验室和橱窗。酒店大量来去匆忙的住客提供了罕有的机会,可以刺激公众对促进机器、生活设施以及各式各样新发明的需求。这种大规模的试验和展览对提高美国人的生活水平起了作用。

 

一样接着一样的家用设施先是在美国酒店里试用,随后又在那里广泛使用,例如,美国第一幢利用蒸汽采暖的公共建筑物就是一八四六年修建的波士顿东方交易酒店。其后不久,好几家大酒店均以各楼层都有暖气争相炫耀。然而,统一采暖系统一般局限于公用厅房和楼道,而客房本身依然靠火炉和壁炉。旅客电梯(原来称为垂直铁路)最早也是在酒店试用并推广的。纽约市霍尔特酒店早在一八三三年就有一部以蒸汽为动力的升降梯子,主要用于装运行李。最初的实用载客电梯于二八五九年安装在纽约第五大街酒店的老楼,取得了很大的商业效益。在这以前,高层住房的房租便宜些,然而正如一位作家开玩笑他说道,有了电梯。往在旅馆高层的客人“可以俯视周围的建筑,宛加彬彬有礼的英国贵族俯视下面的农民一样。”

 

照明的新技术也是最先在酒店里广泛试用的。特里蒙特大酒店的一桩新鲜事物是在公用厅房内点上汽灯(客房仍然用鲸油灯照明)。六年后的一八三五年,美国大酒店在波士顿开业时,全部改用汽灯了。纽约市的华道夫·阿斯托大酒店受到人们称羡的公用厅房以汽灯照明,乃是由于它有自己的煤气厂。托马斯·爱迪生一八七九年十月二十一日宣布他发明的白炽灯可供商业上使用之后不久,就在酒店里试用了这种灯。早在一八八二年,纽约市公园街的埃弗雷特酒店最先用电照明,在其主要餐厅、阅览室、大厅和门廊等地方点燃了一百零一只白炽灯。几个月以后,芝加哥的帕尔默大酒店也使用自己的发电厂,在两个餐厅里点燃九十六只白炽灯。

 

酒店也是最早使用电铃设备的建筑之一。波士顿的特里蒙特大酒店的“电磁信号器”提供这样一种系统:“一响要冰水,二响召唤服务员,三响召唤搬行李工人,四响召唤侍女,随叫随到。”在美国首次使用的这些按钮装置连接办公室,铃一响显示房间号码的铜牌就落下来。这比客人过去使用的手摇铃要安静。酒店也是最先使用电话的。当一八七九年纽约第一所电话交换台启用时,用户很少,其中有几家就是酒店。最初在房间内安装电话和私人交换台的是纽约市的荷兰酒店,这是一八九四年的事。很多美国人生活中的次要的设备也是最先在酒店里试用的。特里蒙特大酒店在波士顿开业时还无人知道的弹簧床,在一八三一年获得专利权,十二年以后最好的酒店都开始使用,这比发明生产床垫弹簧的机器从而使弹簧床得以普遍使用差不多早四十年。

 

美国酒店的富丽堂皇已成为人们的谈话资料。外国参观者很快就发觉为什么把它们称作民主国家人民的“宫殿”。一位颇感愕然的伦敦记者于一八六一年写道:“美国酒店同英国旅馆相比,就如同大象和海螺……美国主要城市的酒店如同白金汉宫一样宽敞,而其内部陈设同王宫相比相差无几。酒店里有很多客厅、套房、宽大的楼梯和无数层的卧室。”纽约市豪华的圣尼古拉斯酒店里面犹如天方夜谭故事中描述的,有每块价值七百美元的窗帘,价值一千美元的绣金帷幕,红木门心板,黄檀木雕花家具,佛兰芒丝绒沙发,土耳其花纹小地毯以及布鲁塞尔厚绒地毯。一位住在那里的英国喜剧家拒绝把皮鞋留在房门外由侍者擦亮,因为他担心会被人镀上黄金。

 

巧得很,为使美国酒店能有所创新而作的努力,最早是为了谋求在华盛顿哥仑比亚特区建立象样的新首都而大吹大擂地开始的。一七九O年华盛顿总统选定的市址,直到一八OO年联邦政府仍未拿到手,但是早在一七九三年,在城市实际存在之前,就有了为首都先建酒店的计划。联邦建都高级特派员聘请了一位精明能干、富有事业心的新英格兰人塞缪尔·布洛杰特负责推进这项工作,当时布洛杰特已在华盛顿投资房地产。他们任用负责设计总统府的设计师詹姆斯·霍本,以强调这座酒店的“公众”性质。一七九三年七月四日,在一次公众集会上由自由共济会的会员进行奠基。布洛杰特通过高级特派员授权,用发行联邦彩票的办法来筹措建设资金,获头奖者可以拥有酒店本身(据说价值五万美元)。它起名为联合公众酒店(可能是自称为“公众酒店”的第一家酒店)。尽管它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事业而广泛招徕,然而它实际上从未用来作酒店。一八一O年该建筑物终于完工时,却用作邮局和专利局。直到加兹比国家酒店于一八二七年以举办华盛顿诞辰舞会而隆重开业之前,首都一直没有头等酒店。

 

在纽约市,早在十八世纪九十年代,商界头面人物采用了一种巧妙办法来资助这类建筑:他们组织了“唐提聚金养老会”,这种会的捐款者由于死亡而人数渐少,而每个捐款者的利息却跟着逐步增加,最后一个活着的人则承受全部财产。至少两家纽约市的酒店,其中包括在一八OO年至一八三O年显赫一时的城市酒店,就是按照这种办法成功地修建起来的。在其它地方,也曾采用唐提聚金养老会的办法或者更为复杂的安排,使得众多的小额投资者可以有机会为社会建造宏伟的酒店出力。

 

为酒店奠基是个公众仪式,通常在七月四日举行。波士顿的特里蒙特大酒店在一八二八年,纽约市的华道夫·阿斯托大酒店在一八三四年,其它地方许多不那么有名的酒店也都选择在这一天奠基。一八二九年十月十六日,在特里蒙特大酒店揭幕晚宴上,丹尼尔·韦伯斯特、爱德华·埃弗雷特以及其他一百位知名人士都为这座新机构落成举杯祝贺。

 

在东海岸比较老的城市——波士顿、纽约、巴尔的摩和查尔斯顿,酒店起着欧洲旅馆所没有的社会作用,美国商人之间的交易最早是在酒店内非正式会议上进行的,许多酒店,例如,波士顿交易酒店干脆就叫做“交易”。有的酒店享有银行业务的特权并且发行纸币。十九世纪六十年代,辛辛那提的伯内特大酒店还发行五元票面的纸币,上面有酒店出纳的印鉴和这一建筑物的浮雕印。又如在新奥尔良,圣查尔斯酒店的大厅就是奴隶公开拍卖的场所。在新兴城市,部分由于缺少其它公共建筑,酒店经常是市民委员会、实业家协会甚至早期市政委员会和其它政府机构开会的场所。

 

酒店还是公众信息中心,新来的人把远方的最新消息带到那里。老式酒店的登记簿(在这个国家,与通常的想法相反,登记不是一种法定要求,而仅是一种商业习惯)为公众提供了颇有看头的东西。十九世纪二十年代,一位英国农场主在俄亥俄州曾斯维尔市的一家酒店里留宿,他见到“活页登记簿上写着旅客姓名,来自何处,前往何方,带有什么新闻”。“备注”一栏为旅客提供机会写下几行字,用以推荐自己的商品,评论交易条件或者外界情况。一位旅客在纽约州特伦顿瀑布的一家酒店写下“G. 斯奎尔斯,偕妻子和两个孩子”,还补充写道:“由于生计困难,没有佣人。”另一位客人写下“G. W. 道格拉斯及佣人”,并回了一句嘴:“由于生计困难,没有妻子和孩子。”

 

在总统选举年份,市民们在酒店登记簿上写下他们政治上的选择,从而成为最早的民意测验。英国旅客J. S. 白金汉提到一八四O年宾夕法尼亚州市朗斯维尔市鲍尔酒店的登记簿,他说,“每个人把他准备投票选举的总统候选人名字写下来。那一栏里写着这样的字句:决心选哈里逊;永远支持范·布伦;肯塔基的骄傲亨利·克莱;魔术师小范;要老蒂佩坎诺,不要副财长;北本德的农场主杰克逊万岁;还是选范·布伦;小木屋和烈性苹果酒;等等。就这样一页又一页。人们就是以这种方式来试图表明党派的力量;而最高明的方式却是最不完善的。”后来,酒店成了最早期的地方电报总局。“阅览室”在公共图书馆出现之前也是非常吸引人的地方。例如,波士顿的特里蒙特大酒店收集各地报纸,免费提供给酒店住客阅读,当地公民每年交纳少量费用也可借阅。

 

在整个十九世纪期间,在每场大火之后,酒店通常是最早得到重建的建筑物之一。波士顿交易咖啡酒店于一八一八年失火烧毁后,一位编辑提出“为了本市的荣誉”应该从速重建。一八六七年圣路易斯大火之后,情况也是如此。一八六一年十月八日芝加哥大火几乎烧毁这座城市的所有酒店,其中包括帕尔默大酒店,该酒店开业仅一年而且被人们宣传为“世界上唯一能防火的酒店”。然而,不出六年,芝加哥又拥有十六家新的头等酒店(每家酒店有二百至八百套房间)和大约一百四十家其它等级的酒店。巴尔的摩的巴纳姆酒店于一八六O年卷入一场官司时,难怪巴尔的摩法官判决酒店必须继续开门营业,因为它既是一家头等酒店,也就是“公共机构和公众的必需品”。

 

在十九世纪初期的美国,酒店已成为公认的新事物。甚至在南北战争之前,欧洲和其它地方就已广泛仿效。但是,在西部新兴城市,酒店如同报纸一样,起着欧洲所不能仿效的作用。在这里,同建设事业推动者的报纸相匹配的是建设事业推动者所创办的酒店。在英国,铁路旅馆是先驱者,而在美国,高级酒店的出现甚至早于铁路。实际上,兴建酒店的目的除了吸引定居者外,还要吸引铁路、报纸、商人、顾客、律师、医生、推销员以及一个大都市所应有的一切。无怪乎新兴城市的时代就是酒店业大发展的时期。安东尼·特罗洛普在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初期撰写的论述北美洲的著作中有一章是写“美国酒店”的,文笔生动并且触及事物的核心:美国酒店迥然不同……它全然是另外一种公共机构,自成一体。美国的酒店比其它国家的旅馆要大得多,数量多得多。所有城市都有,我甚至要说所有村镇都有。在英国和欧洲大陆,在众所周知的旅行通道和具有商业及社会重要意义的城市才有旅馆。在人烟较少的道路和村镇,通常只有一种公众消遣的小房子,偶然过路的旅客可以在那里找到食宿。左近的酒友们夜间到那里去吸烟喝酒。然而在美国,早期定居点的第一个标志是五层高的一家酒店,内有办公室、酒吧间、存衣处、三间男人休息室、两间妇女休息室、一个妇女专用厅以及两百套卧房……这两百套卧房的旅客从何而来,妇女休息室的华丽沙发以及众多的躺椅由谁来支付呢?在所有其它国家,期望只能寄托在旅客身上,寄托在旅客或者来到此地的外地人身上。可是在美国,情况却大不相同。当新的酒店平地而起时,人们就认定会有人来往的。酒店本身就会带来人,如同铁路一样。在我们欧洲,是铁路伸展到城市,而在美国,则是城市伸展到铁路。酒店也是这样。

 

在西部的一些地方,人们突然涌来,以至在建筑任何坚固建筑物之前就需要安排住宿地方。例如,在堪萨斯的劳伦斯市,十九世纪五十年代的第一家“酒店”是一个大帐篷,里面用一排箱子把帐篷分成两部分(一部分供男人用,一部分供妇女用),地上铺草当床睡。大约二十五年之后,在开始兴旺起来的达科他准州,阿伯迪恩一位能干的市民在马戏团的帐篷里提供睡处,一直到建起一座草泥建筑来代替帐篷。人们常说到美国人的酒店狂,但他们所指的倒不是这种现象。

 

他们的真正意思是说,酒店建筑同周围环境非常滑稽地不相协调;兴建酒店不是要为城市服务而是创建城市。在创业者的西部,正如报纸往往早在有城市加以赞助之前就开始发行,报纸编辑在榆树下写稿并且在小木屋里印报一样,酒店在荒凉的树林或玉米地里拔地而起。它们同样也表明某些人对大都市的响往。例如,在田纳西的盂菲斯,加育索大酒店宏伟的雪白大柱门面临河而立,人们宣传它是“一家宽敞和美观的酒店”。这家酒店建成于一八四六年,这是盂菲斯建市前的整三年,也是这里有铁路之前的整整十年。当时酒店周围全是大片林木,但出于情势发展的魔力,这样的酒店必将使一座城市兴起。正是由于盂菲斯有了这样一家可观的公众官殿,后来便变成了棉花之都。

 

一八二三年左右,合众国银行董事长尼古拉斯·比德尔和莫比尔市《纪事报》的编辑桑德斯·科茨等一批人计划在西北准州兴建一座超过底特律和圣路易斯的城市。他们开始在皮金河口修建谢尔登港(遗址在现密歇根州荷兰市东北十二英里处)。他们计划上的第一个大项目就是一家“宏伟、宽敞的酒店”。这座渥太华大酒店耗资约二十万美元,正好在一八三七年大恐慌之前竣工。这座宏伟建筑两层高,宽长分别为八十和一百五十英尺,正门有六根槽沟式立柱的希腊柱廊。它正好修建在他们所期望的想象中城市的中心区。竣工时,它是在一片苍松翠柏中间。仅仅内部装修据说就耗资六万美元,“内部设备是全新的,选自东部城市,其款式居全国所有酒店之冠。”渥太华大酒店登记薄上的最后一项是一八四二年三月一日,即开业后刚刚五年。建城的计划落空了,这家酒店也随之拆除。它的四根门柱用牛车拉去修建大急流城的一所房子。

 

印第安纳准州的首府科利东曾一度大有希望成为一座城市,一八一六年时(当时建城还只是一种假设)已经拥有一幢新的石建的酒店,墙厚十八英寸,木制天花板。伊格内修斯·唐纳利于一八五六年着手兴建明尼苏达州的尼宁格市时,自然也包括修建一家旅馆的计划。每个股东要供款一千美元。正在勘查艾奥瓦州奥托姆华以西土地的伯林顿铁路负责人查尔斯·埃利奥特·琅金斯一八六六年解释说,“它实际上是一片玉米地,我无法勘查,然而昨天竟有一个人前来此地安排兴建酒店。这真是个遍地皆可建酒店的国度。”

 

威廉·拉里默于一八五八年十一月从将成为丹佛市的近乎空旷的地方写信给他妻子说,“到春季,我们将在这里建起一家漂亮的酒店。”他说,这座建筑已在施工,一位能干的酒店经理正从奥马哈前来此地。早在一八三五年,芝加哥(仅在两年前人口才三百五十人)已经有了第一家砖砌的酒店。这家大湖酒店位于河北岸密歇很大街和北河滨路上,那里是当时时髦的住宅区。这座建筑非常美观,其餐厅甚至提供餐巾,在芝加哥带头铅印菜谱。据说堪同“纽约的城市酒店媲美”,它是“本城的骄傲和外来人仰慕的对象”。到十九世纪五十年代中期,已有六万人口的芝加哥,据说拥有一百五十家酒店。

 

酒店是使这个国家连结在一起的最早的一种设施。它们既是当地社会的产物,又是当地社会的创造者,同时也象征了人们要求建立社会的热忱。美国人已经形成一种习惯,他们出于公私兼顾、事业与乐趣并重的目的从全国四面八方汇拢一起。集会是件新鲜事,而酒店是使集会成为可能的典型美国式设施。在一个世纪内,美国将成为世界上集会最多的国家。一个大政党的第一次全国提名大会(共和党于一八三一年十二月十二日召开的大会,提名亨利·克莱为总统候选人)就是在巴尔的摩召开的。巴尔的摩的酒店当时号称是全国最好的酒店。巴纳姆所开的城市酒店是有二百套房间的六层建筑,它在巴尔的摩的存在有助于说明为何许多早期的全国性政治集会要在那里召开。

 

再往远一点说,美国的酒店还使各种全国性集会不仅有可能召开,而且能成为愉快欢乐的聚会。各行各业的代表(政界、商界、专业人员、学术界和职业性的代表)定期从四处前来集会已日益成为惯例,这反过来也促使酒店进一步增多。二十世纪中叶,各种各样的集会每年占用的房间计达全国酒店房间的三分之一;大约每年召开一万八千次各种会议,出席人数达一千万人左右。

 

在美国,酒店经理不再是十八世纪欧洲旅店那种和蔼可亲的“主人”,而是地位显赫的公民。他在社会上举足轻重,拥有推动社会兴旺发达的权力。他作为当地公众宫殿的所有者和掌管者,是主要的社会“吸引力”的塑造者。国外旅客对于酒店经理享有如此崇高的社会地位这一点颇感吃惊和震动。对于一个由旅店店主款待宾客的国家来说,事情确实是颠倒过来了。

 

十九世纪中叶,外国观察家认为美国酒店业的兴旺发达是由于“全国人口随着工业发展的自然过程而散居全国各地”。他们估计,仍然居住在出生地的美国人不到十分之一。一八五O年的统计数字表明,“外来人”(出生于外国或者居住在出生的州以外的人)大约占全国人口的三分之一。“可以很容易想象得到,这会在全国形成一个何等广泛的关系网并造成何等频繁的人际来往,尤其是在象美国人这样家庭感情强烈的人当中。”

 

欧洲人在“私人”和“公众”生活方面的区别已渐丧失意义。“家”,在英国是个亲切和富有感情色彩的字眼,而在美国,它却变成了几乎是与所住的“房子”相等的东西。在这里,私居独处越来越少,而大庭广众的场面却越来越多。美国人生活在一种没有固定疆界的新领域,生活在一种和蔼可亲的集体世界,严格地说,过着既非公众的亦非私人的生活:彼此以名字相称,夜不闭户,同用前沿走廊和屋前草坪,当然还有午餐柜台、餐厅和酒店大厅。

 

在这个新地界,家庭中旧有的闭门独处的生活已大部消失。偶然邂逅的人很快就好象是“一家人”。美国人这种内外不分和旧有界线的消逝,也是在酒店里形成的。其对个人的影响也可追溯到美国酒店所创造的新方式,它从一开始就被称为“美国方式”的创举。旅客所付房费包括膳费,他们在公共餐厅一起用餐。十九世纪三、四十年代,当美国人在西部地区披荆斩棘,新兴城市脱颖而出的时候,这种做法就确立了下来。起初英国旅客看到酒店的招待方式(据信类似法国人),便称之为“吃客餐”。所有食品都摆在餐桌上供客人自选自吃,后来才改变供膳办法,客人可以点菜,分别供应,这时才用菜单。英国旅行家托马斯·汉密尔顿早在一八三三年就埋怨说,“按日或按周收费是美国不可变更的习惯,因此旅客不管是否用餐都必须付膳费。”“美国方式”已成为标准化方式。一八五五年开业的波士顿的帕克大酒店,由于它是第一家采用与全国相反的“欧洲方式”,亦即膳费不包括在房租之内,因而遇迹闻名。十九世纪末,贝戴克的《美国》一书小心翼翼地把酒店按照采用美国方式还是欧洲方式收费而加以区分。

 

从一开始,美国人的这个新习惯就表明,美国人把酒店看作不仅仅是过夜的地方,而且是居住的地方:“家外之家”。外国旅客对于美国酒店的数量、规模和方便条件印象深刻,他们对于许许多多美国人长期住在酒店而感到吃惊。不容否认,与欧洲旅馆不同的是,美国酒店有大量的长期住客。安东尼·特罗洛普指出,“过往旅客一般来说不是酒店的主要衣食父母,只不过是长期住客之外临时额外增加的客人而已。”特罗洛普以他那旅游者所特具的夸张本领,对美国中产阶级居住酒店的生活作了这样的描述:美国青年夫妇不喜欢打理家务,其所以如此是有各种原因的。

 

那里的男人不象我们这里职业固定,如果说某个年轻的本尼迪克特在塞勒姆市当律师干不下去了,他可能到塞摩皮勒市去当制鞋工人而发达起来。杰弗逊·约翰逊在伊留塞利亚从事木材生产失败,听说大泥沟在招聘一名浸礼会牧师,在一周之内他就会携带妻子和三个孩子前往该地。阿米纳达布·成格斯在蓬戈旺加河的一家轮船办事处内找到一份文员工作,他虽然去那里工作,但心里明白六个月后他就会在其它地方谋生糊口。在这样的情况下,甚至一个大衣橱都是个累赘,一套家具犹如一群大象。青年男女结婚时并未积攒得可赖以开始生活的财产。他们满足于等待今后有一天会搞到这样的财产。他们这样行事并非出于轻率。美国就是这个样子。而且如果某人在某方面有所擅长,他肯定会找到职业。然而,他必需依靠这项职业过活,并且只能一个星期一个星期或一天一天地对付下去。我想第三个理由是酒店的常客喜爱这些酒店里的生活方式。这适合他们的口味。

 

根据我们掌握的不完整统计数字,十九世纪上半叶,美国很多城里人住在酒店或供膳宿舍里。在西部新兴城市尤其如此;那些确定这种生活基调的中产阶级头面人物更是这样。英国女权主义者博迪根夫人在十九世纪五十年代未指出,美国每个大城市都有五、六家,有些地方甚至二十多家大酒店,或住着几百名住客的供膳宿舍。她说,这些人大部分是全家长住在那里。例如,一八四四年在芝加哥,在城市姓名录上登记的人当中,六个人里有一个住在酒店,四个人里有一人住在供膳宿舍或者同雇主住在一起。除去美国青年夫妇有喜欢流动的习惯外,另一个明显的解释是,在这些新定居地的人口中,男人占多数,女人很少,难以成家。

 

美国还有一个特殊情况,这种情况也促使中产阶级住酒店。这就是家庭佣人缺乏,雇价昂贵,这可以说是美国人的机会平等的副产品。一位英国旅行家于十九世纪五十年代提到,拥有一名爱尔兰厨师或女仆,在美国是一种昂贵的奢侈生活。“当佣人的坚持要当家作主。土生土长的美国人要价更高,更盛气凌人。在这种情况下,美国十七、八岁的主妇为了不在家里受这种闲气,自然要躲到圣尼古拉斯,或者圣查尔斯,或者每天花费两元半就能平安无事的其它酒店金碧辉煌的大厅里去。”但是,博迪根指出,酒店的优闲生活败坏了妇女的品格。她把美国酒店里的“女士们”同她在东方见到的妻妾作了比较:“东方妇女终日梳妆打扮以取悦一个夫主,而西方的女人则是为了取悦所有男人。”

 

任何常去酒店的人很快都会发现,欧洲的许多特点在美国消失了。欧洲中产阶级认为独自一人或者单独同家里人一起,或者同至友亲朋相处是一种乐趣,是文明和值得尊敬的表现。然而,一个西方旅客只要同普通士兵、农场主、工人、卡车司机、律师、医生、牧师、银行家、法官或将军等五花八门的人同桌共饮,亲切交谈,他很快就会发觉,美国人把个人独处视若类似傲慢那样的恶习。要求让自己独自一人呆着,即使不算冒犯的行动,少说也是冷落人,别人口里虽不说,心里肯定也会这样想。你可以在很多别的方面失礼或表现不佳,但在美国社会那种容忍环境里可以得到充分而慷慨的原谅,唯独这种失礼却是不可原谅的。巴兹尔·霍尔上尉于一八二七至二八年在美国旅行时抱怨说,几乎找不到一个可以独自一个呆一会儿的“休息室”,就连在最大的酒店也不例外;独自一人进餐是难得的享受,不付额外的钱是无法保证的,甚至往往出多少钱都办不到。安东尼·特罗洛普在三十五年以后不无怀恋地回忆起英国旅店里美妙的个人享受:一个人喝茶,一个人烤炉火,一个人看书。“单独一个人生活在自由的环境之中……然而在美国酒店里,一个人永远不能适其所好。清晨一阵可怕的铃声打断你的酣睡,三十分钟之后第二阵铃声使你意识到你必须去吃早餐,不管你是否已穿好了衣服,你当然可以继续梳洗,迟半小时再吃早餐。没有人会责怪你,但是拿这个国家的人的话说,早餐'已过’……他们不抱怨你吃喝多少;但是如果你不吃不喝地坐在那里,他们可就要抱怨了。这是你迟到会遇到的命运,所以你不要迟到,这是一条规律。在这种时候,你就是一长串吃早餐的人当中的一分子,用令人赞叹的充沛精力去完成任务。”

 

美国酒店是美国人生活的一个缩影。无论是在临时定居区还是在新兴地区的社会里,人们都必须习惯于与萍水相逢的人一起生活、吃饭和谈话。这是“美国酒店付费方式”的全部含义。“有形的共和国——之是我们,作为共和国的公民,在日常生活中必须加以表现的唯一令人感觉得到的惬意事物”——这就是住酒店的美国生活方式在一八四四年给予机智的N.P.威利斯的印象。“在我们现行的酒店体制中,有一些我们不准备放弃的共和国人民的优点。如果你告诉现时的一位农村妇女,她去纽约必需在房间里独自一人吃饭并过夜,那么,她宁可留在家里。到华道夫·阿斯托大酒店去,与两百位衣着讲究的人们一起吃饭,并且和许多人一起盛装坐在豪华的休息室里,这才是进城的诱力所在!戏院与这个岂能相比!百老汇大街,买东西,欢光,全都是次要的,是进城主要目标的微不足道的附带玩意儿。”在酒店里,如果盛装打扮、举止得体的市民们不能同坐一张公共餐桌,相互交往的话,酒店或者共和政体又有什么好处呢?

 

因为酒店生活成了富有生气的美国人流动性的象征,南方人便吹嘘他们“没有这种酒店生活的祸根和供膳宿舍的弊病”。酒店只适合四处迁徙的人,而古老的南方很少这样的人(他们自称为此感到庆幸)。在人们安家落户的地方,每个市民都是具有强烈“家庭观念”的土地所有者。他在一个地方落地生根,使他产生出国家体制永恒的观念。

 

  “美国的酒店生活方式”——四处游徙的、开拓型的人们在新兴城市的生活方式,即使有弊病,也有其长处。它虽然松弛了家庭联系,同时却打破了等级壁垒。亲切感和个性虽然遭到抑制,而伙伴友谊观念则得到加强。在美国,人们也许是以一种崭新的方式相互交往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