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苦痣的位置:汤成奇受贿成了他工作的一部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9 16:53:12

汤成奇受贿成了他工作的一部分
——江西“明星官员”汤成奇平均每年受贿200余万元、平均每月受贿16万余元、平均每天受贿5700余元



■汤成奇在法庭受审

  深谙官场定律,头顶无数光环,原南昌市委常委、南昌县委书记汤成奇曾在经济开发中被称为“成就奇迹”的人。然而,就是这个汤成奇最终由“经济能人”沦为腐败“祸首”。因受贿3901万余元,玩忽职守、滥用职权,造成国家损失2.8亿多元,汤成奇近日被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缓。  

  单笔收受千余万元  

  “领头人”、“经济能人”、“经济奇才”等一系列光环始终伴随着汤成奇的升迁之路,也让他由一名小学老师迅速成长为江西省的“明星官员”。  

  1991年至2009年,汤成奇先后担任南昌市郊区蛟桥镇镇长助理、党委副书记,郊区湖坊乡(后合并为湖坊镇)党委副书记、书记,郊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南昌市副市长、市委常委,南昌县委书记9个职务,受贿金额也由最初的一次1000元,上升到在与他人的共同受贿犯罪中,一次单笔收受钱款1000余万元。  

  记者调查发现,汤成奇从第一次受贿至案发时,平均每年受贿200余万元、平均每月受贿16万余元、平均每天受贿5700余元。  

  “腐败官员大多是在职务上升后才慢慢放松对自己要求的,汤成奇则是手里一有权力就开始腐败。”办案检察官透露,汤成奇对行贿基本上“来者不拒,统统笑纳”。受贿俨然成为汤成奇工作生活的一部分,暴露出他对金钱的贪婪,对物质财富的疯狂追求。  

  2.8亿多元国资流失  

  由于权力没有受到监督,汤成奇在担任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等“一把手”职务期间,玩忽职守、滥用职权,造成国家损失高达2.8亿多元。国有资产俨然成了腐败分子和不法商人的“饕餮盛宴”。  

  记者调查发现,造成2.8亿多元国有资产损失的“罪魁祸首”,竟是汤成奇当年引以为傲的招商政绩工程。  

  “权力封闭运行、公众监督缺位,为暗箱操作、权力滥用提供了巨大空间。”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法律系主任、江西省犯罪学会常务理事颜三忠认为,必须将外部监督渗透到权力运行过程中,在政府部门内部将决策权与执行权分立,才能从根本上改变事后查处、“前腐后继”的恶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