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 winner is背后故事:强奸时递上套套何错之有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21:27:21

               生命pk贞操:遇强奸递套就行?

     最近,华中师大性学教授彭晓辉提出,“女性在遭到强奸的时候,应该主动递上套套。”这引发了热烈的讨论,有人认为,主动递上套套的行为,她的男友或者丈夫会如何看她?意图强奸的歹徒会接过递上的套套吗?这会不会导致强奸罪无法认定,这是不是教导女性不反抗,等于鼓励犯罪?…… 【网友评论】

支持递套者:“生命大于贞操”是种观念进步

     随着社会的发展,男女授受不亲之类的教条也早已过时,为贞洁烈女树立牌坊也已经被摒弃,但是,当强奸尤其是那种极端凶残的强奸行为发生时,很多人仍然希望女子能为了贞洁拼命相搏,贞操就真的比生命还重要吗?这个问题会一直争论下去。

华中师大教授:遭性侵主动递上套套

     华中师大性学副教授彭晓辉,日前在南京师大的一次性学讲座中,语惊四座地提出:“遭遇性侵犯女性应主动递上避孕套”,因为“及时递上避孕套,那是保护女性免受艾滋病等性传播疾病的最后一道屏障。”尽管事后,这名教授又在微博上澄清说,自己只是拿瑞典女性随身携带避孕套的事情举例。但是,这一席话,还是引来了激烈的争论,有人说这是“叫兽”,女子不做反抗,反而还是主动递上套套,她的男友或丈夫将会如何看待这一行为?如果发现其包里始终有个套,会怎么理解? 【详细】

任何时候,生命安全都应该是第一位的

    她男友或者丈夫真的就把贞操看得这么重要吗?甚至,她遭到强奸时生命安全的威胁也依然如此?她遭到强奸可能患上艾滋病也不准递上套套?无论是在彭教授例举的瑞典女性携带套套,还是在美国,有的家长也会在女孩的包里放上套套,为的就是防备强奸时的安全。众所周知的是,美国纽约曾经做过一项调查,97%的男性,在自己的女友或者老婆,面临暴力强奸存在生命危险的情况下,会选择支持她们递上套套,将自己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在华商网的调查中,44%的人支持女性为了防止艾滋病保护身体安全,递上套套,34%的人支持无论如何反抗到底。

不顾一切为贞操而战是对生命的漠视

    有人认为,只要你抵抗到底,强奸得逞的可能性会非常低,而且强奸中即使有暴力,而置人于死地的情况也是少之又少,但是无论总体上这个概率多小,具体到个人身上,我们也都不应该盲目地鼓励这种不顾生命危险抵抗的行为。即使,这仅仅是个万一的概率,我们也不应该希望这种杯具的发生。这犹如战斗一样,先保护好自己,才能更好地消灭敌人。更何况,强奸伴随着暴力或者威胁,由性侵犯变成杀伤,这样的案例也不少见。

无论为了避免女性遭到更残忍的暴力伤害还是避免女性在强奸中感染艾滋病,主动递套体现的生命关怀是值得肯定的。

反对递套者:递套无法认定强奸,是在鼓励犯罪

    递上套套,可能会在司法审判强奸的时候,无法提供精液这种重要的物证,但是我国刑法对强奸的认定,精液并非必要证据,而递上套套,并不等于这就不违背妇女的意志。

主动递套就是默认,形同嫖娼

    如果遭遇性侵犯主动递上避孕套,最后如果嫌犯抓住了,该如何定性?毕竟这个套子是你自己递上去的,也就说明你默认了对方的性侵行为,那这到底算是性侵还是算两个人自愿性行为呢?这样给侵犯者留下洗脱犯罪的借口。既然女的配合了,侵犯者说是嫖妓也可以。

递上的套套,歹徒会接受吗?

     很多时候,别说是强奸,就两口子做爱,碰到两人都心急火燎的时候,都不一定有时间腾出手来拿套套。强奸都是临时发生的,有时候还会伴随着暴力、胁迫,哪位女士会提前预知到自己会被强奸?即使包里有套套,这时候大概也不知道被对方扔到哪儿去了,即使就在身边,你想打开包,对方会同意吗?万一你拿出来的不是套套,而是把刀呢?就是瓶辣椒水,甚至香水也不行啊。

带套不如带刀,只图自保纵容犯罪

     彭专家如此答到:“那么你认为女性在面对歹徒的时候应该以死相拼,做贞洁烈女了?”他等于是给你出了道棘手的选择题:对于强奸犯,是乖乖就范好,还是以死相拼好?难道我们没有第三种选择么?面对性侵犯,除了套子,是否可以亮出刀子?面对性侵,反抗和还击是被侵害人的本能,她们很难做到主动配合。显然,对付强暴,提高女性的反抗能力要比妥协顺从靠谱得多。

递上套套,没有精液无法举证强奸的担心是多虑的,而这也不代表就无法认定,强奸违背了女性意志,从而影响罪名成立。

专家观点:自保方式有很多,递套太单一

    彭教授的说法,引起误解关键在于,他让人们理解为不做任何抵抗,只是乖乖地屈服,不知道他的本意如何。递上套套,并不否定带刀,更不否定积极反抗,采取任何正当防卫措施,而是在抵抗无效,强奸无法阻止的情况下,为了保护安全采取的最后措施。

面对强奸,你能做到坦然递套吗?

    罪犯心理学研究表明,当罪犯侵犯的是一个从容镇静的女人,他不但不敢对你轻举妄动,而且女人的大义凛然之气还可以遏制他的性欲望。然而这需要足够的训练,一般来说,女性在遭到强奸袭击的时候,无论是惊慌失措还是处于本能的尊严,都难递上套套。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授许身健认为,在犯罪心理学上,很少有女性会在面临强奸时,不做反抗而是淡定地拿出套套递上。尽管彭教授的说法,在道德上似乎无懈可击,但是在实践上有多大可能性值得疑问。

自保方式有很多,应机智选择

     实际上,在遭到强奸的时候,刑事法律是支持女性正当防卫的,也就是说女性可以采取任何措施来阻止强奸行为的发生,比如可以带刀、可以撕咬、抓踢等方式。许身健认为,在遭到性侵的时候,递上套套应该是最后不得已的做法,因为还有很多保护手段,比如动用任何方便的反抗工具,比如声称携带艾滋病毒威慑对方,积极反抗阻止强奸的发生是应该首先选择的。

招数使劲,万不得已,也可以递套

   但是,当这些手段无法奏效的情况下,递上套套来保护自己面临的死亡威胁或者防止艾滋病传染,无论能否被采用,这是应该肯定的。 许身健认为,当遭遇强奸时没有条件可以阻止性侵的发生,甚至面对生命危险的时候,可以递上套套。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师何兵也认为,彭教授的说法应该分当时情况如何,女性应该尽力反抗以免强奸的发生,只有万不得已才考虑强奸后的生理安全,这样的损失可算最小。

精液非唯一证据,递套不等于主观同意

    许身健认为,即使递上套套,导致强奸过后,在审判过程中,无法提供精液物证,但这并不会妨碍强奸罪的认定,因为按照我国刑法对强奸罪的判定规定,是根据主客观要件的齐备为准的,即使没有精液物证,如果存在生殖器的摩擦、身体伤痕或者其他有证明力的证据,并且确实存在违背妇女意志,强行包括威胁、暴力等手段与其发生性行为的,都可以判定罪名成立。这就好比说,当有人用刀意图伤害你的时候,并非必须夺下他手中的刀,作为物证,才能证明他伤害你的行为。所以,担心在无奈下递上套套的行为会导致诉讼无据,实属多虑。

无论彭教授的言论是否明确,递上套套应该是在抵抗不能的情况下,采取的最后防护措施。我们仍应该鼓励,在可行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