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6决赛优酷:玉溪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公布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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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公布废止的行政
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各县(区)环保局,局机关各科(室)、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监测站(环科所):
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通知(玉政发〔2011〕140号文件),结合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实际,我局对历年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审查并清理。本次共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9个,继续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个;本次清理废止2005年以前玉溪市环保局制定出台的5个规范性文件。
现将本次清理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拟废止目录内文件或有关内容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附件:玉溪市环境保护局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玉溪市环境保护局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发布文号
发布时间
清理意见
备注
1
《关于加强城区建筑施工企业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玉市环〔1999〕73号
1999年6月22日
废止
2012年1月1日将依据《云南省玉溪城市管理条例》和配套的《玉溪市城市建筑垃圾和散体物料运输处置管理办法》执行
2
《关于加强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通知》
玉市环发〔1999〕90号
1999年8月23日
废止
已有新的规定
3
《关于加强我市外商投资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通知》
玉市环〔1999〕114号
1999年10月9日
废止
与现行管理要求不适应
4
《关于印发“玉溪市污染治理设施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玉市环〔2001〕48号
2001年4月23日
废止
已按照2005年4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2008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执行
5
《关于加强玉溪市中心城区娱乐场所、建筑施工场界噪声管理的通知》
玉市环〔1999〕72号
1999年5月18日
废止
2012年将依据《云南省玉溪城市管理条例》和配套的《玉溪市城市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执行